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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醫醇賸義 自序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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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4 00:20: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校注醫醇賸義 自序01

 

 

秦有良醫,曰和曰緩,彼其望色辨候,洞見膏肓,非所謂神靈詭異者歟﹗

 

乃其論針灸,述湯藥,言言典要,開啟後人,又何其純粹以精也﹗

 

豈不以疾病常有,怪病罕逢,惟能知常,方能知變,故於命名之日,早以和緩自任歟﹗

 

夫疾病雖多,不越內傷外感,不足者補之以復其正,有余者去之以歸於平,是即和法也,緩治也。

 

毒藥治病去其五,良藥治病去其七,亦即和法也,緩治也。

 

天下無神奇之法,只有平淡之法,平淡之極,乃為神奇;否則眩異標新,用違其度,欲求近效,反速危亡,不和不緩故也。

 

雄自束發受書,習舉子業,東涂西抹,迄無所成,遂乃決然舍去,究心於《靈、素》諸書,自張長沙下迄時彥,所有著述,並皆參觀。

 

仲景 乎尚已,其他各有專長,亦各有偏執,求其純粹以精,不失和緩之意者,千余年來不過數人。

 

因思醫學至今蕪雜已極,醫家病家目不睹先正典型,群相率而喜新厭故,流毒安有窮哉﹗

 

救正之法,惟有執簡馭繁,明白指示,庶幾後學一歸醇正,不惑殊趨。

 

爰將數十年所稍稍有得,而筆之於簡者,都為一集以問世,名曰《醫醇》,共二十四卷,分為六門︰曰脈、症、治,首察脈,次辨症,次施治,此三者為大綱。

 

就治字中又分三層︰曰理、法、意,醫有醫理,治有治法,化裁通變,則又須得法外意也。

 

不幸刻本盡付祝融,求之二年不可復得。

 

近因左足偏廢,艱於步履,坐臥一室,乃追憶《醫醇》中語,隨筆錄出,不及十之二三。

 

兒輩復請付梓,予以並非全書,不欲更災梨棗;而門下士以為雖非全豹,亦見一斑,且指迷處正復不少,若並此湮沒,則大負從前醫尚和緩之苦心矣。

 

勉從其請,改題曰《醫醇賸義》,而自序其巔末如此。

 

惟愿閱是編者,諒予之心,匡其不逮而惠教之,則幸甚﹗

 

同治二年歲在癸亥仲春之吉武進費伯雄晉卿氏題於古延陵之寓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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