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二十七必集雜證謨眼目論證共四條】
1.眼目一證,雖古有五輪八廓及七十二證之辨,余嘗細察之,似皆非切當之論,徒資惑亂,不足憑也。
以愚論之,則凡病目者,非火有餘則陰不足耳,但辨以虛實二字,可盡之矣。
蓋凡病紅腫赤痛,及少壯暫得之病,或因積熱而發者,皆屬之有餘。
其有既無紅腫,又無熱痛,而但或昏或澀,或眩運,或無光,或年及中衰,或酒色過度,以致羞明黑暗,瞪視無力,珠痛如摳等證,則無非水之不足也。
虛者當補,實者當瀉,此固其辨矣,然而實中亦有兼虛者,此於腫痛中亦當察其不足;虛中亦有兼實者,又於衰弱內亦當辨其有餘,總之,虛實殊途,自有形氣脈色可診可辨也。
知斯二者,則目證雖多,無餘義矣。
2.眼科有風熱之說,飲醫家凡見火證,無論有風無風,無不稱為風熱,多從散治,而不知風之為義,最當辨析。
夫風本陽邪,然必有外感,方是真風,因風生熱者,風去火自息,此宜散之風也。
若本無外感,止因內火上炎而為癢為痛者,人亦稱為風熱,蓋木屬肝,肝主風,因熱極而生風者,熱去風自息,此不宜散者也。
如果風由外感,必見頭痛鼻塞,或為寒熱,或多涕淚,或筋骨痠疼而脈見緊數,方可兼散。
如無表證,而陰火熾於上者,則凡防風,荊芥,升麻,白芷,細辛,川芎,薄荷,羌活之類,皆不宜用;雖曰亦有芩,連,梔,檗,自能清火,然宜升者不宜降,用散者是也,宜降者不宜升,用清者是也。
若用藥不精,未免自相掣肘,多致可速者反遲,病輕者反重,耽日久,而翳障損明,無所不致,又孰能辨其由然哉,此不可不察其陰陽升降之道也。
外有升陽散火辨在二卷中,亦宜參閱。
3.眼目之證,當察色以辨虛實。
經曰:黃赤者多熱氣,青白者少熱氣。
故凡治黃赤者,宜清肝瀉火,治青白者,宜壯腎扶陽,此固不易之法也,至於目黃一證,尤宜辨其虛實,不可謂黃者必由熱也,蓋有實熱而黃者,有虛寒而黃者。
實熱之黃如造者然,此以濕熱內蓄,鬱蒸而成,熱去則黃自退,非清利不可也。
若虛寒之黃,則猶草木之凋,此以元陽日剝,津液消索而然,其為病也,既無有餘之形氣,又無煩熱之脈證,惟因乾涸,所以枯黃。
凡此類者,其衰已甚,使非大加溫補,何以回生?
切不可因其色黃,概執為熱,而再加清利,鮮不危矣。
4.醫障當分虛實。
大都外障者,多由赤痛而成,赤痛不已,則或為努肉,或為瘢,此皆有餘之證,治當內清其火,外磨其障。
若內障者,外無雲翳而內有蒙蔽,<綱目>謂其翳在黑睛,內遮瞳子而然。
<龍木論>又云:腦脂流下作翳者,足太陽之邪也;肝風衝上作翳者,足厥陰之邪也。
故治法以鍼言之,則當取三經之俞,如天柱,風府,大衝,通里等穴是也。
又聞有巧手妙心,能用金鍼於黑眼內撥去雲翳,取效最捷者,此雖聞之,而實未見其人也。
又有所謂內障者,察其瞳子則本無遮隔,惟其珠色青藍,或微兼綠色,或瞳人散大,別無熱壅等證,而病目視不明,或多見黑花等證,此悉由腎氣不足,故致瞳子無光,若有所障而內實無障也,治當專補腎水,氣虛者尤當兼補其氣。
又有七情不節,肝氣上逆,或挾火邪而為蒙昧不明,若有所障者,雖其外無赤痛,然必睛珠脹悶,或口鼻如煙,此亦有餘之證。
氣逆者先當順氣,多火者兼宜清火;若氣不甚滯,火不甚盛,必當滋養肝血。
然有餘者,多暴至,若因循日積者,多不足也,又當以此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