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十二從集雜證謨汗證論證共三條】
汗出一證,有自汗者,有盜汗者。
自汗者,濈濈然無時,而動作則益甚。
盜汗者,寐中通身汗出,覺來漸收。
諸古法云:自汗者屬陽虛,腠理不固,衛氣之所司也,人以衛氣固其表,衛氣不固,則表虛自汗而津液為之發泄也,治宜實表補陽;盜汗者屬陰虛,陰虛者陽必腠之,故陽蒸陰分則血熱,血熱則液泄而為盜汗也,治宜清火補陰。
此其大法,固亦不可不知也。
然以余觀之,則自汗亦有陰虛,盜汗亦多陽虛也。
如遇煩勞大熱之類,最多自汗。
故或以飲食之火起於胃,勞倦之火起於脾,酒色之火起於腎,皆能令人自汗。
若此者,謂非陽盛陰衰者而何?
又若人之寤寐,總由衛氣之出入。
衛氣者,陽氣也。
人於寐時,則衛氣入於陰分。
1.此其時,非陽虛於表者而何?
所以自汗,盜汗,亦各有陰陽之證,不得謂自汗必屬陽虛,盜汗必屬陰虛也。
然則陰陽有異,何以辨之?
曰:但察其有火無火,則或陰或陽,自可見矣。
蓋火盛而汗出者,以火爍陰,陰虛可知也;無火而汗出者,以表氣不固,陽虛可知也。
知斯二者,則汗出之要無餘義,而治之之法,亦可得其綱領矣。
2.汗由血液,本乎陰也。
經曰: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其義可知。
然汗發於陰而出於陽,此其根本,則由陰中之營氣;而其啟閉,則由陽中之衛氣。
故凡欲疏汗而不知營衛之盛衰,欲禁汗而不知橐籥之牝牡,亦猶蕩舟於陸而駕車於海耳,吾知其不敗不已也。
3.汗證有陰陽:陽汗者,熱汗也;陰汗者,冷汗也。
人但知熱能致汗,而不知寒亦致汗。
所謂寒者,非曰外寒,正以陽氣內虛,則寒生於中,而陰中無陽;陰中無陽,則陰無所主,而汗隨氣泄。
故凡大驚,大恐,大懼,皆能令人汗出,是皆陽氣頓消,真元失守之兆。
至其甚者,則如病後,產後,或大吐,大瀉,失血之後,必多有汗出者,是豈非氣去而然乎?
故經曰:陰盛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溧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
仲景曰:極寒反汗出,身必冷如冰。
是皆陰汗之謂也。
故凡治陰汗者,但當察氣虛之微甚:微虛者略扶正氣,其汗自收;甚虛者,非速救元氣不可,即薑,桂,附子之屬,必所當用。
余別有治按,在傷寒門戰汗條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