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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致余論 豆瘡陳氏方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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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 19:15: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格致余論 豆瘡陳氏方論11

 

 

讀前人之書,當知其立言之意。

 

苟讀其書,而不知其意,求適於用,不可得也。

 

豆瘡之論,錢氏為詳,歷舉源流經絡,明分表裡虛實,開陳其施治之法,而又証以論辯之言,深得著書垂教之體。

 

學人讀而用之,如求方圓於規矩,較平直於準繩,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可為無窮之應用也。

 

今人不知致病之因,不求立方之意,倉卒之際,據証檢方,漫爾一試,設有不應,並其書而廢之,不思之甚也。

 

近因《局方》之教久行,《素問》之學不講,抱疾談醫者,類皆喜溫而惡寒,喜補而惡解利。

 

忽得陳氏方論,皆燥熱補劑,其辭確,其文簡,歡然用之,翕然信之,遂以為錢氏不及陳氏遠矣。

 

或曰︰子以陳氏方為不足歟?曰︰陳氏方誠一偏論,雖然亦可謂善求病情者,其意大率歸重於太陰一經。

 

蓋以手太陰屬肺,主皮毛也;足太陰屬脾,主肌肉。

 

肺金惡寒而易於感,脾胃土惡濕而無物不受,觀其用丁香、官桂,所以治肺之寒也;用附、朮、半夏,所以治脾之濕也。

 

使其肺果有寒,脾果有濕而兼有虛也。

 

量而與之,中病即止,何傷之有?今也不然,徒見其瘡之出遲者,身熱者,泄瀉者,驚悸者,氣急者,渴思飲者。

 

不問寒熱虛實,率投木香散、異功散,間有偶中,隨手獲效。

 

設或誤投,禍不旋。

 

何者?古人用藥製方,有向導,有監製,有反佐,有因用。

 

若錢氏方固未嘗廢細辛、丁香、白朮、參、等,率有監製輔佐之藥,不專務於溫補耳﹗然其用涼寒者多,而於輔助一法,略開端緒,未曾深及。

 

痴人之前,不可說夢,錢氏之慮至矣,亦將以候達者擴充推展而用。

 

雖然渴者用溫藥,'癢塌者用補藥,自陳氏發之,迥出前輩。

 

然其多用桂、附、丁香等燥熱,恐未為適中也。

 

何者?桂、附、丁香輩,當有寒而虛,固是的當,虛而未必寒者。

 

其為害當何如耶?陳氏立方之時,必有挾寒而豆瘡者,其用燥熱補之固其宜也。

 

今未挾寒而用一偏之方,寧不過於熱乎?予嘗會諸家之粹,求其意而用之,實未敢據其成方也。

 

試舉一二以証之。

 

從子六七歲時患痘瘡,發熱,微渴,自利。

 

一小方脈視之,用木香散,每帖又增丁香十粒。

 

予切疑焉。

 

觀其出遲,固因自利而氣弱。

 

察其所下,皆臭滯陳積,因腸胃熱蒸而下也。

 

恐非有寒而虛,遂急止之,已投一帖矣。

 

繼以黃連解毒東加白朮,與十帖以解丁香之熱,利止瘡亦出。

 

其後肌常有微熱,而手足生癰癤,與涼劑調補逾月而安。

 

又一男子,年十六、七歲,發熱而昏,目無視,耳無聞,兩手脈皆豁大而略數,知其為勞傷矣。

 

時裡中多發痘者,雖不知人,與藥則飲,與粥則食。

 

遂教參、耆、當歸、白朮、陳皮大料濃煎與之,飲至三十餘帖痘始出,又二十餘帖,則成膿泡,身無全膚。

 

或曰︰病勢可畏,何不用陳氏全方治之?余曰︰此但虛耳,無寒也。

 

只守前方,又數十餘帖而安。

 

後詢其病因,謂先四、五日恐有出痘之病,遂極力樵采,連日出汗甚多,若用陳氏全方,寧無後悔? 至正甲申春,陽氣早動,正月間,邑間痘瘡不越一家,卒投陳氏方,童幼死者百餘人。

 

雖由天數,吾恐人事亦或未之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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