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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正傳 卷四 香港腳 論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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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5 23:25: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學正傳 卷四 香港腳 論643

 

香港腳

 

 

《內經》曰:諸濕腫滿,皆屬脾土。

 

又曰: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蓋脾主四肢,足居於下而多受其濕,濕鬱成熱,濕熱相搏,其病作矣。

 

是以先從氣衝穴隱核痛起,及兩足脛紅腫,或惡寒發熱,狀若傷寒,筋攣掣痛,是其候也。

 

或一旬,或半月,復作如故,漸漸而致於足筋腫大如瓜瓠者,多有之矣。

 

東南卑濕之地,比比皆是;西北高燥之方,鮮或有之。

 

古方名為緩風,由宋元以來呼為香港腳。

 

原其所由,非止一端,有從外感而得者,有從內傷而致者,所感雖有內外之殊,其為濕熱之患則一也。

 

故異法方宜論云:北方者,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冽。

 

俗飲 酪而肉食,皆以飲多速飲為能。

 

經曰:因而大飲則氣逆。

 

夫乳酪醇酒者,濕熱之物,飲之屬也,加以奉養太過,又滋其濕,水性順下,氣不能 ,故下注於足脛,積久而為腫滿疼痛,此飲食下流之所致也。

 

東南地勢卑下,濕氣迷滿山澤,行履坐臥,無處不有。

 

若稟壯而氣實者,不能侵賊;其氣虛血少之人,或遇房勞,及負重遠行,沖冒雨雪,寒濕乘虛而客襲於足,而成此證,是外感寒濕之所致也。

 

大抵病因有內外之殊,而治法無表裡之異耳。

 

故為治者,宣通用蒼朮、白朮之類以治其濕,知母、黃柏、條芩之類以去其熱,當歸、芍藥、生地黃之類以調其血,木瓜、檳榔之類以行其氣,羌活、獨活以利關節而散風濕,兼用木通、防己、川牛膝之類引藥下行及消腫去濕,以為此證大法,不過如此。

 

東垣曰:濕淫所勝,治以苦溫,以苦辛發之,透關節勝濕為佐,以苦寒泄之。

 

流濕清熱為臣,故立當歸拈痛湯以治之,其效捷如影響。

 

針經曰:有道以來,必有道以去。

 

治宜多以針灸為佳,以導引其濕熱之氣外出也。

 

學人宜詳究焉。

 

引用: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9%86%AB%E5%AD%B8%E6%AD%A3%E5%82%B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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