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八】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滿不減,邪氣實也。
經曰:大滿大實,自可除下之。
大承氣湯,下其滿實。
若腹滿時減,非內實也,則不可下。
《金匱要略》曰:腹滿時減復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
是減不足言也。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趙本有「為」字)順也;
負者,失也。
互相克賊,名為負也。
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陽明土,少陽木,二經合病,氣不相和,則必下利。
少陽脈不勝,陽明不負,是不相克為順也;
若少陽脈勝,陽明脈負者,是鬼賊相克,為正氣失也。
《脈經》曰:脈滑者,為病食也。
又曰:滑數則胃氣實。
下利者,脈當微厥;
今脈滑數,知胃有宿食,與大承氣湯以下除之。
病患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
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趙本醫統本皆作「喜」)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
七八日,邪入腑之時,病患無表裡證,但發熱,雖脈浮數,亦可與大承氣湯下之。
浮為熱客於氣,數為熱客於血,下之,邪熱去,而浮數之脈,俱當解。
若下後,數脈去而脈但浮,則是榮血間熱並於衛氣間也,當為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之證。
此下之後,浮脈去而數不解,則是衛氣間熱合於榮血間也,熱氣合並,迫血下行,胃虛協熱,消穀善(醫統本作「喜」)飢。
血至下焦,若大便利者,下血乃愈。
若六七日不大便,則血不得行,蓄積於下為瘀血,與抵當湯以下去之。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8%A ... F%92%E8%AB%96/index
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307179&pid=397039&fromuid=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