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136|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八】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3-10-18 21:22: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八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滿不減,邪氣實也。


經曰:大滿大實,自可除下之。


大承氣湯,下其滿實。


若腹滿時減,非內實也,則不可下。


《金匱要略》曰:腹滿時減復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


是減不足言也。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趙本有「為」字)順也;


負者,失也。


互相克賊,名為負也。


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陽明土,少陽木,二經合病,氣不相和,則必下利。


少陽脈不勝,陽明不負,是不相克為順也;


若少陽脈勝,陽明脈負者,是鬼賊相克,為正氣失也。


《脈經》曰:脈滑者,為病食也。


又曰:滑數則胃氣實。


下利者,脈當微厥;


今脈滑數,知胃有宿食,與大承氣湯以下除之。


病患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


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趙本醫統本皆作「喜」)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


七八日,邪入腑之時,病患無表裡證,但發熱,雖脈浮數,亦可與大承氣湯下之。


浮為熱客於氣,數為熱客於血,下之,邪熱去,而浮數之脈,俱當解。


若下後,數脈去而脈但浮,則是榮血間熱並於衛氣間也,當為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之證。


此下之後,浮脈去而數不解,則是衛氣間熱合於榮血間也,熱氣合並,迫血下行,胃虛協熱,消穀善(醫統本作「喜」)飢。


血至下焦,若大便利者,下血乃愈。


若六七日不大便,則血不得行,蓄積於下為瘀血,與抵當湯以下去之。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8%A ... F%92%E8%AB%96/index

 

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307179&pid=397039&fromuid=77

評分

參與人數 1龍幣 +5 學習 +5 收起 理由
文昌 感謝發帖!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2-10 23:30 , Processed in 0.093751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