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慶曆興革】 宋自立國,長期重文輕武、集權中央之國策,固能矯唐末五代以來,藩鎮武人之割據跋扈,卻亦造成國勢積弱不振,外則強敵窺覦,禍亂不絕,內則政事頹敝,民生困苦。
於是,有識之士,紛紛提出改革要求。
其中始倡議者,厥為范仲淹。
仲淹之倡改革,似可溯自仁宗天聖三年(西元一○二五),惟其見諸實施,則在慶曆三年(一○四三),故史謂之慶曆興革。
慶曆興革之主要依據,為仲淹所奏「上治體答手詔條陳十事」。
斯十事者,一曰明黜陡、二曰抑僥倖、三曰精貢舉、四曰擇長官、五曰均公田、六曰厚農桑、七曰修武備、八曰覃恩信、九曰重命令、十曰減徭役:明黜陟旨在重定文武百官磨勘,以能杜絕濫進,並責實效;
抑僥倖旨在重定文武百官奏蔭,及不得陳乞館閣職事,以能革除濫賞,減省冗額;
精貢?
旨在重定取士之法,並興學建校,以能正教化之本,育卿士之材;
擇長官旨在慎?
官吏及州縣長貳,以能正視綱紀,去生民疾苦;
均公田旨在均賜均給官吏職田,以能養其廉節之志,不曲法害民;
厚農桑旨在講求農田水利,墾闢荒野,並行勸課之法,以能救災旱,豐稼穡,增強國力;
修武備旨在密定軍事規約,並行府兵之制,以能保社衛稷,固邦寧國;
覃恩信旨在布恩澤,蠲欠負,按所當行,切體實施,以能感天下人心,守法尚治;
重命令旨在裁省法度,刪繁去冗,釐為制敕,以能天子威令,上下通達,德被四海。
仲淹所陳十事,悉均切合時弊,而其主要目的,則一在加強國防建設,二在重視民生福祉,三在教養培育人才,四在講求人事行政。
故除修武備之府兵制,眾以為不可而止外,餘皆採擇推行之。
慶曆與革實施後,為時不及一年即失敗,推其原因則有三:其一,更張無漸,規模闊大,且多不利士大夫,易遭反對謗毀之;
其二,未得仁宗全力支持,易遭物議動搖之;
其三,則仁宗廢后所引發之正邪政爭,餘火猶未息,雙方即不容,攻者遂益急,終逼使仲淹求去,興革見終。
此後,宋之國事,直至神宗熙寧二年(一○六九),始再有王安石之改革,是即熙寧變法;
而其所受仲淹影響,可謂深且鉅也。
(朱重聖)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