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臺灣府】 清代臺灣建省之前的最高行政機關。
臺灣府有兩個,一是1684-1885年(康熙23年至光緒11年)的臺灣府,位於臺南府城(今臺南市)。
另一是1885-1895年(光緒11-21年)的臺灣府,位於彰化縣橋孜圖(今臺中市)。
1684年清廷將臺灣納入版圖後,即在臺灣設置一府三縣,隸屬福建省。
一府就是臺灣府。
由於在鄭氏統治時期,府城已是全臺人口最稠密的聚落,所以清初的臺灣府亦設在此,治臺最重要的文、武長官臺廈兵備道、臺灣鎮總兵,都駐於府。
早期的臺灣府無城牆,1723年(雍正元年)始以木柵圍城。
1733年在城外種植莿竹拱衛,但西面靠海之處不植莿竹,改建砲臺二座。
1788年(乾隆53年)平定林爽文事件後,府城殘破,計畫改建為磚城,唯以臺地磚石難以搬運而作罷,改建「土城」,僅添建一座小西門,城樓大致維持不變。
臺灣府長期是臺灣政治、軍事、經濟、教育、交通的中心,在動亂頻仍的臺灣社會,只在1721年朱一貴事件失守過。
1885年(光緒11年)臺灣建省,原臺灣府更名為臺南府,新設臺灣府於橋孜圖,規畫為臺灣省省會所在地。
首任臺灣巡撫劉銘傳將這個內陸聚落設為省會,是因位居全臺之中,地理風水好,只要修築一條鐵路,從基隆聯結到臺中,再從臺中聯結至臺南,就可控馭全臺。
新的臺灣府城工的營建,由棟軍統領林朝棟負責。
1894年,臺灣巡撫邵友濂在城工未完成前,奏准將省會從臺灣府移往臺北府,因此臺灣府實際上沒有發揮省會的功能。
1895年日本治臺,廢府改縣,臺灣、臺北、臺南三府分別改設為臺灣、臺北、臺南三縣,行政區劃與三府大致相當。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