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中林六經辨證醫案太陽證發熱】
太陽證發熱(長期低熱)
郭××,女,24歲。
北京某醫院醫務人員。
【病史】近三年來,常間歇性低熱。
1976年3月,感冒發燒,曾服用感冒沖劑、四環素等藥。
其後經常自覺畏寒發熱,常患扁桃體炎和關節痛。
腋溫,一般在37.4~38℃,偶爾在38℃以上。
曾查血沉25毫米/小時,其他如白血球和基礎代謝均正常。
注射卡那黴素後,熱暫退,但始終呈間歇性發作。
自1978年初以後,每日皆發熱兩次,體溫在37.5℃上下。
雖經治療,未愈。
1979年3月來診,按太陽傷寒證發熱論治,兩診熱退。
【初診】3月1日。
今晨自覺畏寒發熱,測體溫37.4℃,畏寒發熱、身無汗,兩膝關節疼痛,面色正常,唇淡紅,舌質淡紅而潤、微紫暗,苔黃挾白較膩,脈浮緊。
此為太陽傷寒表實證,法宜開腠發汗、安中攘外,以麻黃湯主之。
處方 麻黃10克 桂枝6克 甘草18克 杏仁15克 二劑 【辨證】《傷寒論》云:「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此為太陽傷寒之主證。
柯韻伯曾指出:「麻黃八證……重在發熱身疼,無汗而喘」。
本例患者未致肺氣鬱閉,故無喘證,其餘麻黃湯之主證皆備。
舌質淡紅潤,苔白,為有寒象,這種舌質,再加淡黃色苔,參之舌微現紫暗,為陳寒鬱滯已久之徵。
脈浮,病在表,緊則為寒。
寒邪外束,身之陽氣不得宣散,故令發熱。
此非陽明實熱,故雖發熱而不甚,雖間歇性發熱而非潮熱可比。
寒主閉藏,使皮毛閉,故身無汗。
營衛阻滯,失正常之衛外機能,故畏寒。
寒邪鬱於經脈之間,陽氣不舒,故令骨節疼痛。
此病之初,原為外感風寒之邪,雖遷延三載,但始終纏綿未解,並未傳經。
轉來初診時,病仍屬太陽傷寒表實,麻黃證具,故不拘其日,仍當發其汗。
【二診】3月3日。
服藥後,身覺微汗出,惡寒減,舌紫暗漸退,苔白滑根部微黃,脈細微緩。
尚有輕微發熱,病仍在太陽。
服麻黃湯後,發熱惡寒皆減,但現身汗出,脈微緩,營衛失和之象。
法宜通陽解表,調和營衛,以桂枝湯加味主之。
處方 桂枝10克 白芍10克 炙甘草6克 生薑60克 大棗10枚 白薇12克 三劑 【三診】3月8日。
上方服三劑後熱退。
兩日來未再低熱.試體溫36.7℃。
膝關節偶爾有短瞬疼痛,微覺頭昏,夢多,此外身無明顯不適,舌脈均轉正常。
再少進調和營衛之劑,鞏固療效,並囑其注意飲食起居,避免病情反復。
7月17日隨訪,患者說:自第二診服藥後低熱退,至今未再復發,自覺一直良好。
【按語】從祖國醫學看,發熱的原因,可歸納為外感和內傷兩類。
在外感熱病即傷寒病中,發熱為主要見證之一。
如太陽病多惡寒發熱;陽明病多蒸蒸發熱或潮熱;少陽病為往來寒熱;少陰病發熱則有寒化熱化之別,還有兼證及陽氣漸復發熱之異;厥陰病發熱主要表現在陰陽勝復過程中,有正勝於邪及陽復太過發熱等不同;唯太陰為至陰,所謂「兩陰相合,無熱可發」。
上述諸發熱證,雖性質各不相同,並且不論高熱低熱,均有一定規律性,皆可按六經辨證施治。
本例患者間歇性低熱反復發作,已三年之久,但未傳經。
這樣長的時間,始終屬太陽表證,似乎不好理解。
實際上,後世《傷寒論》注家,對此已有闡發,認為太陽病傳變與否,應憑脈證,計日傳經之說,不可拘泥。
不過,此證雖未犯他經,卻在太陽經內變化;所謂表虛表實.常可相互轉化。
因此,關鍵在於嚴格掌握六經及其傳變規律。
本例辨證準確,抓住太陽病惡寒發熱這一基本特徵,靈活使用麻黃湯和桂枝湯,先後有別,分寸恰當,故使三年纏綿之疾,數日內迎刃而解。
引用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8%8C%83%E4%B8%AD%E6%9E%97%E5%85%AD%E7%B6%93%E8%BE%A8%E8%AD%89%E9%86%AB%E6%A1%88/ind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