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正傳 卷一 中風 論45】
(附:胃風) 論
《內經》曰:風之傷人也,或為寒熱,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癘風,或為偏枯。
又曰:風者,百病之長也,至其變化,乃為他病,無常方。
又曰:諸風掉眩,皆屬肝木。
《千金》云:岐伯所謂中風,大法有四:一曰偏枯,謂半身不遂也。
二曰風痱,謂身無疼痛,四肢不收也。
三曰風懿,謂奄忽不知人也。
四曰風痹,謂諸痹類風狀也。
是以古之名醫,皆以外中風邪,立方處治。
惟河間劉守真氏謂:中風癱瘓者,非謂肝木之風實甚而卒中之,亦非外中於風,良由將息失宜,心火暴甚,腎水虛衰不能制之,則陰虛陽實,而熱氣怫鬱,心神昏冒,筋骨不用,而卒倒無所知也。
亦有因喜怒思悲恐五志有所過極而卒中者,夫五志過極皆為熱甚,俗云風者,言末而忘其本也。
東垣李明之亦謂:中風者,非外來風邪,乃本氣自病也。
凡人年逾四旬氣衰之際,或因憂喜忿怒傷其氣者,多有此證,壯歲之時無有也。
若肥盛者則間有之,亦是形盛氣衰故如此耳。
丹溪先生亦曰:有氣虛,有血虛,有痰甚。
又曰:西北二方,真為風所中者有之。
東南之人,多是濕土生痰,痰生熱,熱生風也。
夫上古之論中風,一以為外感風邪之候。
及乎三先生之論一出,皆以風為虛象,而謂內傷正氣為病。
然三先生又別,各有外感之論,而使後學狐疑不決。
故王安道有論三子主氣、主火、主濕之不同,而與昔人主風之不合,而立真中、類中之目,歧為二途。
愚竊疑焉。
曰卒中,曰暴仆,曰暴喑,曰蒙昧,曰 僻,曰癱瘓,曰不省人事,曰語言蹇澀,曰痰涎壅盛,其為中風之候不過如此,無此候者非中風之病也。
夫外候既若是之相侔,而病因又何其若彼之異耶?欲求歸一之論終不可得,於是積年歷試四方之病此者若干人,盡因風濕痰火挾虛而作,何嘗見其有真中、類中二者之分哉。
是以一旦豁然有所感悟,未知是否,請陳梗 如下,與明達者共議。
夫中風之證,蓋因先傷於內而後感於外之候也,但有標本輕重之不同耳。
假如百病皆有因有證,因則為本,證則為標。
古人論中風者,言其證也。
三先生論中風者,言其因也。
知乎此,則中風之候可得而詳論矣。
其所謂真中風邪者,未必不由氣體虛弱,榮衛失調,然後感於外邪也。
若非體虛所致,則西北二方風寒大盛之地,而中風者比比皆是,何暇為他證哉。
其所謂因火、因氣、因濕者,亦未必絕無外邪侵侮而作也。
若無外邪侵侮,則因氣、因火、因濕各自為他證,豈有 僻癱瘓暴仆暴喑之候乎。
經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是也,豈可以一中風之證歧為二途哉。
治之之法,重於外感者,先驅外邪而後補中氣,重於內傷者,先補中氣而後驅外邪,或以散風藥為君,而以補損藥為臣使,或以滋補藥為君,而以散邪藥為臣使,全在活法量輕重而處治之也。
《內經》曰: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本而標之者,有標而本之者。
又曰: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
若夫初病暴仆昏悶,不省人事,或痰涎壅盛,舌強不語,兩寸脈浮大而實者,急宜以瓜蒂、藜蘆等藥吐之,以遏其勢。
或人迎脈緊盛,或六脈俱浮弦者,急宜以小續命湯表之。
蓋風氣大盛,心火暴升,而痰涎壅遏於經絡之中,於斯時也,豈尋常藥餌而能通達於上下哉。
故本方用附子,以其稟雄壯之資,而有斬關奪將之勢,能引人參輩並行於十二經,以追復其失散之元陽,又能引麻黃、防風、杏仁輩發表開腠理,以驅散其在表之風寒,引當歸、芍藥、川芎輩入血分行血養血,以滋養其虧損之真陰。
或加石膏、知母以降胃火,或加黃芩以清肺金,看所挾見證,與夫時月寒溫,加減施治。
病勢稍退,精神稍復,輒當改用丹溪之法,而以補氣補血清痰之劑,以調養其本氣而安,此急則治其標與夫標而本之之治也。
凡人手足漸覺不隨,或臂膊及髀股指節麻痹不仁,或口眼歪斜,語言蹇澀,或胸膈迷悶,吐痰相續,或六脈弦滑而虛軟無力,雖未至於倒仆,其為中風暈厥之候,可指日而定矣。
早當從丹溪之法調治,其左手脈不足及左半身不遂者,以四物湯補血之劑為主治。
右手脈不足及右半身不遂者,以四君子湯補氣之劑為主治。
痰盛者,二陳、導痰等湯兼用。
氣血兩虛而挾痰者,八物東加南星、半夏、枳實、竹瀝、薑汁之類。
若夫真元漸復,痰飲漸消,或覺有風邪未退者,仍以羌活愈風湯、防風通聖散之類出入加減調治而安。
此緩則治其本與夫本而標之之治也。
抑考先哲有云:其證有中臟、中腑之分,證各不同。
中腑者多著四肢,故面加五色,脈浮而惡風寒,四肢拘急不仁,或中身之後,或中身之前,或中身之側,皆曰中腑也,其治多易。
中臟者多滯九竅,故唇緩失音,耳聾鼻塞目瞀,大小便秘結,皆曰中臟也,其治多難。
大法中腑者小續命等湯以發其表,中臟者三化等湯以通其裡,腑臟兼見者又不可以拘泥,或一氣之微汗,或一旬之通利。
又曰:治須少汗,亦須少下,多汗則虛其衛,多下則損其榮,斯又不可不謹。
或外無六經之形證,內無便溺之阻隔,但手足不遂,語言蹇澀者,此邪中於經也,又當從乎中治而不可以標本論也,是宜養血通氣,大秦艽湯、羌活愈風湯之類治之。
夫所謂諸方論治,乃先哲立權衡以為後學之矜式耳,其於臨證切脈之際,又當順時令而調陰陽,安臟腑以和榮衛,察病機,審氣宜,全在活法以度其輕重之權量,甚勿膠柱以調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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