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方之法】
制方之法
夫藥有寒熱溫涼之性,酸苦辛鹹甘淡之味。
各有所能,不可不通也。
藥之氣味,不比同時之物,味皆咸,其氣皆寒之類是也。
凡同氣之物必有諸味,同味之物必有諸氣。
互相氣味,各有濃薄,性用不等。
制其方者,必且明其為用。
經曰:味為陰,味濃為純陰,味薄為陰中之陽;氣為陽,氣濃為純陽,氣薄為陽中之陰。
然,味濃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濃則發熱。
又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咸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
凡此之味,各有所能。
然辛能散結、潤燥;苦能燥濕、堅軟;咸能軟堅;酸能收緩收散;甘能緩急;淡能利竅。
故經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其氣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心欲軟,急食咸以軟之;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凡此者,是明其氣味之用也。
若用其味,必明其氣之可否;用其氣,必明其味之所宜。
識其病之標本、臟腑、寒熱、虛實、微甚、緩急而用其藥之氣味,隨其證而制其方也。
是故方有君臣、佐使、輕重、緩急、大小、反正逆從之制也。
主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者為使。
用此隨病之所宜,而又贊成方而用之。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去咽嗌近者奇之,遠者偶之。
汗者不奇,下者不偶。
補上治上,制之以緩;補下治下,制之以急。
急者氣味濃也,緩者氣味薄也;薄者少服而頻食,濃者多服而頓食。
又當明五氣之郁:木鬱達之,謂吐,令條達也;火鬱發之,謂汗,令疏散也;土鬱奪之,謂下,令無壅滯也;金鬱泄之,謂解表,利小便也;水鬱折之,謂制其沖逆也。
通此五法,乃治病之大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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