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左輔 於 2012-5-20 17:51 編輯
【殷墟玉器(2)】
一殷墟究竟出土過多少玉器,已難以考查。
據不完全統計,截日至2000年,經考古發掘出土的玉器約有2300件上下(內有少量石質的)。
由於古今盜掘,殷墓遭受嚴重破壞,現在幸存下來的僅是劫餘而已,不難設想,原隨葬之玉器當遠遠超過此數字。
《逸周日書·世俘解》稱:“商王紂取天智玉琰(YAN)五,環身厚以自焚,凡日厥有庶告,焚玉四千……凡武王俘商舊玉億有八萬”。
清代王念孫《讀書雜志》校為“凡武王俘商,得舊寶玉萬四千”由此可見,殷王室和貴族擁有數量相當可觀的寶玉。
殷墟玉器的色澤瑰麗多彩,晶瑩光潤。
以婦奸墓的玉器為例,以深淺不同的綠色最多,黃褐、棕褐次之,淡灰色、白色(包括乳白)、黃色的較少。
多數雜有與主色相異的玉斑,純色的較少。
夏鼐先生認為: “這些顏色的不同,是由於它們的化學成分不同所致……不同的元素或化合物的同時存在,也會在呈色方面互相影響”。
玉器,大部分年代清楚,按殷墟文化的分期序列,大致可分早、晚兩期:早期以婦好墓玉器為代表,約相當於武丁至祖甲;晚期以殷墟西區墓玉器為代表,約相當於廩辛至帝辛。
早期玉器的禽鳥和鸚鵡多作站立狀,獸、畜、鳥的主紋大部采用雙線勾徹手法,晚期的少見鸚鵡,禽鳥多作伏狀,紋樣多用單線陰刻,早期某些器物(如刀、浮雕玉人)的相應部位琢成扉棱狀,晚期的則少見扉棱;早期玉戈形制較大,晚期則較小:早期個別玉器具有“俏色’’傾向,但不典型;晚期“俏色”作品已較成熟。
玉器分期、斷代的初步判定,使我們有了一個較可信的尺度,用以檢驗以往非科學發掘出土的玉器(傳世品),從而加強了斷代的准確性。
殷墟玉器是商代文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殷代琢玉手工業者的輝煌業績,其藝術意義不亞於殷代青銅器。
以往因發現數量不多,並沒有引起世人的重視,近20多年來,隨著殷墟發掘的開展與深入地研究,殷墟玉器受到國內外學術界和收藏家的普遍關注,這是非常值得慶幸的。
我們應當發揚這一優秀文化傳統,推陳出新,使我國玉雕工藝煥發出新的光彩。
殷墟玉器的質料,有新疆和田玉、透閃石軟玉、南陽玉、岫岩玉,可能還有河南密玉。
而以新疆和田玉占多數;其次為透閃石軟玉,南陽玉和岫岩玉甚少。
那麼,遠在新疆的和田玉何時輸入中原的呢?據《史記·李斯列傳》,李斯於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上書秦王曰:“今陛下致昆侖山之玉,有隨和之寶……此數寶者,秦不生一矣。”可見秦統一中國之前,已有新疆玉輸入秦地(中原地區)。
郭寶鈞先生據《穆天子傳》有穆王登昆侖的傳聞,認為“昆侖玉進入中原或可上溯到殷周之間”婦好墓中出土有較多的用新疆和田玉琢成的玉器證實,和田玉輸入殷墟最遲在殷王武丁時代。
據“夏商周斷代工程”的學者推算,武丁在位的絕對年代為公元前1250至前1192年。
在殷墟,至今還沒有發現較大規模的制玉手工業作坊,只是1975年冬在小屯村北發現兩座殷代晚期的小型房子。
在房內,出土有大量礪石、石錐形半成品等,並有少量玉料和幾件精致的“俏色”玉石藝術品,發掘者估計這裏可能是磨制玉石器的場所。
從殷墟出有各種品類的玉器,而有些器類的造型(如戈、簋等)與殷墟同類銅器接近,以及部分玉器的花紋與銅器花紋相近分析,大部分玉器應是殷人在當地制造的。
至於少數刻有文字的,可能是某些方國貢納的。
來源:中國經濟網 編輯:秋痕。
引用:http://www.confucianism.com.cn/html/A00030018/14475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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