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音樂●曲體】 樂曲體裁,自古與詩歌舞蹈合流演進。
詩歌的最小單位在我國為字,在歐西為音節(Syllable)。
若每一個中國字或西洋音節配一拍音樂,則七字或七音節剛好合七拍,第八拍斷句吸氣,正合兩小節;
這樣起承轉結四句,正當一首七言絕句。
這是最正規約兩段體(BinaryForm)。
中國與歐美各地民歌多屬這個模式。
但不受此限的很多。
例如詩經每句止四字;
漢魏六朝的民歌正規是五言,但亦有極不整齊的民歌如「上邪」歌(參看樂府詩集)。
這首形同發誓的情歌其有二言、三言、四言、五言、六言,與七言句,真是世界千古奇例。
但仍逃不出兩段體,前段陰平三韻;
後段入聲四韻。
五代及宋詞,全屬兩段體,滿江紅便是可唱的活例。
在歐洲,民歌民舞體裁也大致為兩段體。
十七、八世紀作曲家如D.Scarlati、Bach、Handel輩的套舞曲及鍵琴曲仍沿兩段體。
十八世紀流行的小步舞(Minuet)卻要連作兩個情調相異的小步舞曲,奏完甲乙兩曲之後再奏一次甲曲,乃形成ABA式的三段體(TernaryForm)。
此外,又有輪流舞體(RondoForm),為ABACADA式。
又有疊唱變奏體(VariationForm),也像陽關三疊一樣,把一個歌曲疊唱或疊奏多次,每次加變化,例如貝多芬的KreutzerSonata第二章。
此外,由教堂聖詠衍化,用對位法作的追逸曲(Fuga)體裁,走馬燈似的後調追前調,則以巴赫(S.J.Bach)為大宗師。
不與歌舞結合,純為坐聽的器樂,脫胎於劇院開幕前的前奏曲(Overture),擴大為「奏鳴曲首章快板體式」(SonataFirstMovementAllegroForm)。
此龐大體統又分為初現、發展、再現三大部分。
其初現部先呈現主題段;
次接「過橋」段轉調,導入副題段(副題旋律多較柔和)。
若主題在黃鐘C大調,則副題多在林鍾G大調,如莫札特的Jupiter交響曲。
若主題居黃鍾C小調,則副題居其關係大調夾鐘降E,如貝多芬之命運交響曲。
奏鳴首章體的另一重要特點為其中央發展部,乃係將其前初現部的材料加以拆散,重新捏塑「討論」,貝多芬於此道最具神功。
到了第三大部--再現部-的結尾,他把前輩如海頓(F.J.Haydn)與莫札特(W.A.Mozart)所簡短處理的尾聲(Coda)發揮成雄偉的「尾展」,把曲體推進到新高峰。
交響曲與奏鳴曲的第二章多是慢板抒情的歌體;
第三章多用三拍子的小步舞或諧謔曲(Scherzo);
第四即末章多用快板輪流舞體。
弗朗克(C.Frank)及柴可夫斯基又進而將首章主題串入第二、三及末章,名為「環體」(CyclicForm);
也衍化成華格納(Wagner)歌劇中的「導動機」(Leitmotiv)。
(張昊)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