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論暗金的煞】
此三煞乃先天數之四沖也。
夫子、午之數各九,卯、酉各六,總為三十。
自子順行,極三十而見巳,是為四仲之正煞。
寅申各七,巳亥,各四、總二十有二,自子順行,極二十二而見酉,是為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總二十有六,自子順行,極二十六數而見丑,是為四季之正煞。
是起於數者然也,凡神煞,皆起於數,與祿馬同類。
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
子午卯酉在巳,寅申巳亥在酉,辰戌丑未在丑。
巳者,金生之地,巳中,臨官之火,金氣臨剋,主杖楚刑獄呻吟之災,故曰吟呻。
酉者,金旺之地,煞物當時,又有辛金相助,萬物當之,無不破碎,主支離流血之災,故曰破碎。
丑乃金之庫墓,居四季而臨鬼門,主妨害喪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
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總名曰暗金的煞也。
其神生旺,主人寬量大器,決斷有為,形容清峻,若不夭喪刑傷,須有癩病癱瘓。
死絕則慘害剋毒,形容紅白,巧言令色,笑裏藏刀。
與官符並,則橫來官災;與劫煞並,則橫來死喪;與白虎、羊刃並,則流心傷殘;與貴人、建祿並,則稍慢。
五行旺相,吉神相救,入貴格則無害;入賤格,再值一切凶神,則愈凶。
又曰;金生處,主大風癱瘓之疾;金旺處,主水蠱毒藥之病;金墓處,主剋子惡死之憂。
若帶三刑德貴,主有高官持兵權。
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歲逢之,亦主孝服哭聲,盜賊侵擾,口舌破耗。
小兒犯此,湯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破綻之象。
經云:"謬戾無過於刑害。
有時而吉;乖違莫甚於衝破,未必皆凶。”
此之謂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