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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病源候論 卷六 解散病諸候 寒食散發候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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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8 17:06: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諸病源候論 卷六 解散病諸候 寒食散發候150

 

 

卷之六 解散病諸候(凡二十六論)

 

一、寒食散發候

 

夫散脈,或洪實;或斷絕不足,欲似死脈;或細數;或弦快坐所犯非一故也。

 

脈無常投,醫不能識。

 

熱多則弦快,有癖則洪實,急痛則斷絕。

 

凡寒食藥率如是。

 

無苦,非死候也。

 

勤從節度,不從節度則死矣。

 

欲服散,宜診脈候;審正其候,爾乃畢愈。

 

脈沉數者,難發;難發當數下之。

 

脈浮大者,易發也。

 

人有服散兩三劑不發者,此人脈沉難發,發不令人覺,藥勢行已,藥但受於內發,不出形受於外。

 

欲候知其得力,人進食多,是一候;氣下,顏色和悅,是二候;頭面身癢瘙,是三候;策策惡風,是四候;厭厭欲寐,是五候也。

 

諸有此証候者,皆藥內發五臟,不形出受於外,但如方法服散,勿疑。

 

但數下之,則內虛,當自發也。

 

諸方互有不同︰皇甫唯欲將冷,廩丘公欲得將暖之意。

 

其多有情致也。

 

世人未能得其深趣,故鮮能用之。

 

然其方法,猶多不盡,但論服藥之始,將息之度,不言發動之後。

 

治解之宜,多有闕略。

 

江左有道弘道人,深識法體,凡所救療,妙驗若神,製《解散對治方》,云︰鐘乳對術,又對栝蔞,其治主肺,上通頭胸。

 

術動鐘乳,胸塞短氣;鐘乳動術,頭痛目疼。

 

又,鐘乳雖不對海蛤,海蛤動乳則目痛短氣。

 

有時術動鐘乳,直頭痛胸塞。

 

然鐘乳與術所可為患,不過此也。

 

雖所患不同,其治亦一矣。

 

發動之始,要其有由,始覺體中有異,與上患相應,便速服蔥白豉湯。

 

又云︰硫黃對防風,又對細辛,其治主脾腎,通腰腳。

 

防風、細辛動硫黃,煩疼腰痛,或忿無常,或下利不禁。

 

防風、細辛能動硫黃,硫黃不能動彼。

 

始覺發,便服杜仲湯。

 

白石英對附子,其治主胃,通至脾腎。

 

附子動白石英,煩滿腹脹;白石英動附子,則嘔逆不得食,或口噤不開,或言語難,手腳疼痛。

 

覺發,服生麥門冬湯。

 

紫石英對人參,其治主心肝,通至腰腳。

 

人參動紫石英,心急而痛,或驚悸不得眠臥;或恍惚忘誤,失性狂發;或黯黯欲眠,或憒憒喜,或瘥或劇,乍寒乍熱;或耳聾目暗。

 

又,防風雖不對紫石,而能動紫石,紫石由防風而動人參。

 

人參動,亦心痛煩熱,頭項強。

 

始覺,便宜服麻黃湯。

 

赤石脂對桔梗,其治主心,通至胸背。

 

桔梗動赤石,心痛口噤,手足逆冷,心中煩悶;赤石動桔梗,頭痛目赤,身體壯熱。

 

始覺發,即溫酒飲之,隨能數杯。

 

酒勢行則解。

 

亦可服大麥 良。

 

複若不解,複服。

 

術對鐘乳。

 

術發則頭痛目赤,或舉身壯熱。

 

解與鐘乳同。

 

附子對白石英,亦對赤石脂;附子發,則嘔逆,手腳疼,體強,骨節痛,或項強,面目滿腫,飲酒食 自愈。

 

若不愈,與白石英同解。

 

人參對紫石英,人參發,則煩熱,頭項強,解與紫石英同。

 

桔梗對赤石脂,又對茯苓,又對牡蠣。

 

桔梗發,則頭痛目赤,身體壯熱,解與赤石同。

 

乾薑無所偏對。

 

有說者云︰藥性,草木則速發而易歇,土石則遲發而難歇也。

 

夫服藥,草、石俱下受於喉,其勢厲盛衰,皆有先後。

 

其始得效,皆是草木先盛耳,土石方引日月也。

 

草木少時便歇,石勢猶自未成。

 

其疾者不解消息,便謂頓休,續後更服;或謂病痼藥微,倍更增石;或更雜服眾石;非一也。

 

石之為性,其精華之氣,則合五行,乃益五臟,其滓穢便同灰土也。

 

夫病家氣血虛少,不能宣通,雜石之性卒相和合,更相塵瘀,便成牢積。

 

其病身不知是石不和,精華不發,不能致熱消疾,便謂是冷盛牢劇,服之無已。

 

不知石之為體,體冷性熱,其精華氣性不發,其冷如冰。

 

而疾者,其石入腹即熱,既不即熱,服之彌多,是以患冷癖之人不敢寒食,而大服石,石數彌多,其冷癖尤劇,皆石性不發而積也。

 

亦有雜餌諸石丸酒,單服異石,初不息,惟以大散為數而已。

 

有此諸害,其証甚多。

 

《短劇方》云︰道弘道人製《解散對治方》,說草石相對之和,有的能發動為証。

 

世人逐易,不逆思尋古今方說,至受於動散,臨急便就服之,既不救疾,便成委禍。

 

大散由來是難將之藥,夫以大散難將,而未經服者,乃前有慎耳。

 

既心期得益,苟就服之;已服之人,便應研習救解之宜,異日動之,便得自救也。

 

夫身有五石之藥,而門內無解救之人,輕信對治新方,逐易服之,從非棄是,不當枉命誤藥邪?檢《神農本草經》,說草石性味,無對治之和,無指的發動之說。

 

按其對治之和,亦依本草之說耳。

 

且《大散方》說主患,注藥物,不說其所主治,亦不說對和指的發動之性也。

 

覽皇甫士安撰《解散說》及將服消息節度,亦無對和的發之說也。

 

複有廩丘家,將溫法以救變敗之色,亦無對和的動之說。

 

若以藥性相對為神者,栝蔞惡乾薑,此是對之大害者。

 

道弘說對治而不辨此,道弘之方焉可從乎?今不從也。

 

當從皇甫節度,自更改栝蔞,便為良矣。

 

患熱則不服其藥,惟患冷者服之耳,自可以除栝蔞;若虛勞腳弱者,以石斛十分代栝蔞;若風冷上氣咳者,當以紫菀十分代栝蔞。

 

二法極良。

 

若雜患常疾者,止除栝蔞而已,慎勿加餘物。

 

皇甫云︰然寒食藥者,世莫知焉,或言華佗,或曰仲景。

 

考之受於實︰佗之精微,方類單省,而仲景經有侯氏黑散、紫石英方,皆數種相出入,節度略同;然則寒食草、石二方,出自仲景,非佗也。

 

且佗之為治,或刳斷腸胃,滌洗五臟,不純任方也。

 

仲景雖精,不及受於佗。

 

至受於審方物之候,論草石之宜,亦妙絕眾醫。

 

及寒食之療者,御之至難,將之甚苦。

 

近世尚書何晏,耽聲好色,始服此藥,心加開朗,體力轉強,京師翕然,傳以相授。

 

歷歲之困,皆不終朝而愈。

 

眾人喜受於近利,未睹後患。

 

晏死之後,服者彌繁,受於時不輟,余亦豫焉。

 

或暴發不常,夭害年命,是以族弟長互,舌縮入喉;東海王良夫,癰瘡陷背;隴西辛長緒,脊肉爛潰;蜀郡趙公烈,中表六喪;悉寒食散之所為也。

 

遠者數十歲,近者五六歲;余雖視息,猶溺人之笑耳。

 

而世人之患病者,由不能以斯為戒,失節之人,多來問余,乃喟然嘆曰︰今之醫官,精方不及華佗,審治莫如仲景,而競服至難之藥,以招甚苦之患,其夭死者焉可勝計哉?咸寧四年,平陽太守劉泰,亦沉斯病,使使問余救解之宜。

 

先時有薑子者,以藥困絕,余實生之,是以聞焉。

 

然身自荷毒,雖才士不能書,辨者不能說也。

 

苟思所不逮,暴至不旋踵,敢以教人乎?辭不獲已,乃退而惟之,求諸《本草》,考以《素問》,尋故事之所更,參氣物之相使,並列四方之本,注釋其下,集而與之。

 

匪曰我能也,蓋三折臂者為醫,非生而知之,試驗亦其次也。

 

服寒食散,二兩為劑,分作三帖。

 

清旦溫醇酒服一帖,移日一丈,複服一帖,移日二丈,複服一帖,如此三帖盡。

 

須臾,以寒水洗手足,藥氣兩行者,當小痺,便因脫衣,以冷水極浴,藥勢益行,周體涼了,心意開朗,所患即瘥。

 

雖羸困著床,皆不終日而愈。

 

人有強弱,有耐藥;若人羸弱者,可先小食,乃服;若人強者,不須食也。

 

有至三劑,藥不行者,病人有宿癖者,不可便服也,當先服消石大丸下去,乃可服之。

 

服藥之後,宜煩勞。

 

若羸著床不能行者,扶起行之。

 

常當寒衣、寒飲、寒食、寒臥,極寒益善。

 

若藥未散者,不可浴,浴之則矜寒,使藥噤不發,令人戰掉,當更溫酒飲食,起跳踴,舂磨出力,令溫乃浴,解則止,勿過多也。

 

又當數令食,無晝夜也。

 

一日可六七食,若失食,飢亦令人寒,但食則溫矣。

 

若老小不耐藥者,可減二兩,強者過二兩。

 

少小氣盛及產婦臥不起,頭不去巾帽,濃衣對火者,服散之後,便去衣巾,將冷如法,勿疑也。

 

虛人亦治,又與此藥相宜。

 

實人勿服也。

 

藥雖良,令人氣力兼倍,然甚難將息,適大要在能善消息節度,專心候察,不可失意,當絕人事。

 

唯病著床,虛所不能言,厭病者,精意能盡藥意者,乃可服耳。

 

小病不能自勞者,必廢失節度,慎勿服也。

 

若傷寒者,大下後乃服之,便極飲冷水。

 

若產婦中風寒,身體強痛,不得動搖者,便溫服一劑,因以寒水浴即瘥。

 

以浴後,身有痺處者,便以寒水洗,使周遍,初得小冷,當數食飲酒受於意。

 

後憒憒不了快者,當複冷水浴,以病甚者,水略不去體也。

 

若藥偏在一處,偏痛、偏冷、偏熱、偏痺及眩煩腹滿者,便以水逐洗,受於水下即了了矣。

 

如此晝夜洗,藥力盡乃止。

 

凡服此藥,不令人吐下也,病皆愈。

 

若膈上大滿欲吐者,便 食即安矣。

 

服藥之後,大便當變受於常,故小青黑色,是藥染耳,勿怪之也。

 

若亦溫溫欲吐,當遂吐之,不令極也。

 

明旦當更服。

 

若浴晚者,藥勢必不行,則不堪冷浴,不可強也,當如法更服之。

 

凡洗太早,則藥禁寒;太晚,則吐亂,不可失過也。

 

寒則出力洗,吐則速冷食。

 

若以飢為寒者,食自溫。

 

常當將冷,不可熱炙之也。

 

若溫衣、溫食、溫臥,則吐逆顛覆矣,但冷凍飲料食、冷浴則瘥矣。

 

凡服藥者,服食皆冷,唯酒冷熱自從。

 

或一月而解,或二十餘日解,當飲酒,令體中醺醺不絕。

 

當飲醇酒,勿飲薄白酒也,體內重,令人變亂。

 

若不發者,要當先下,乃服之也。

 

寒食藥得節度者,一月轉解,或二十日解。

 

堪溫不堪寒,即以解之候也。

 

其失節度者,頭痛欲裂,坐服藥食溫作癖,急宜下之。

 

或兩目欲脫,坐犯熱在肝,速下之,將冷自止。

 

或腰痛欲斃,坐衣濃體溫,以冷洗浴,冷石熨也。

 

或眩冒欲蹶,坐衣裳犯熱,宜淋頭,冷洗之。

 

或腰疼欲折,坐久坐下溫,宜常令床上冷水洗也。

 

或腹脹欲決,甚者斷衣帶,坐寢處久下熱,又得溫、失食、失洗、不起行,但冷食、冷洗、當風立。

 

或心痛如剌,坐當食而不食,當洗而不洗,寒熱相結,氣不通,結在心中,口噤不得息,當校口,但與熱酒,任本性多少,其令酒氣兩得行,氣自通。

 

得噫,因以冷水澆淹手巾,著所苦處,溫複易之,自解。

 

解便速冷食,能多益善。

 

受於諸痛之內,心痛最急,救之若赴湯火,乃可濟耳。

 

或有氣斷絕,不知人,時蹶,口不得開,病者不自知,當須傍人救之。

 

要以熱酒為性命之本。

 

不得下者,當斫齒,以酒灌咽中。

 

咽中塞逆,酒入腹還出者,但與勿止也。

 

出複內之,如此或半日,酒下氣蘇,酒不下者,便殺人也。

 

或下利如寒中,坐行止食飲犯熱所致,人多疑冷病。

 

人又滯癖,皆犯熱所為,慎勿疑也,速脫衣、冷食飲、冷洗也。

 

或百節酸疼,坐臥太濃,又入溫被中,衣溫不脫衣故也。

 

臥下當極薄,單布不著棉也。

 

當薄且垢故,勿著新衣,多著故也。

 

雖冬寒,常當被頭受風,以冷石熨,衣帶不得系也。

 

若犯此酸悶者,但入冷水浴,勿忍病而畏浴也。

 

或矜戰惡寒,如傷寒,或發熱如瘧,坐失食忍飢,洗冷不行。

 

又坐食臭故也。

 

急冷洗起行。

 

或惡食如臭物,坐溫食作癖也,當急下之。

 

若不下,萬救終不瘥也。

 

或咽中痛,鼻塞,清涕出,坐溫衣近火故也。

 

但脫衣,冷水洗,當風,以冷石熨咽顙五六遍自瘥。

 

或胸脅氣逆,乾嘔,坐飢而不食,藥氣熏膈故也。

 

但冷食、冷凍飲料、冷洗即瘥。

 

或食下便出,不得安坐,有癖,但下之。

 

或淋不得小便,為入坐溫處及騎馬鞍,熱入膀胱也。

 

冷食,以冷水洗小腹,以冷石熨,一日即止。

 

或大行難,腹中牢固如蛇盤,坐犯溫,入積腹中,乾糞不去故也。

 

消酥若膏,便寒服一二升,浸潤則下;不下,更服即瘥。

 

或寒栗頭掉,不自支任,坐食少,藥氣行於肌膚,五臟失守,百脈搖動,與正氣爭競故也。

 

努力強飲熱酒,以和其脈;強冷食、冷凍飲料,以定其臟;強起行,以調其關節。

 

酒行食充,關節以調,則洗了矣。

 

云了者,是瑟然病除,神明了然之狀也。

 

或關節強直,不可屈伸,坐久停息,不自煩勞,藥氣停止,絡結不散越,沉滯受於血中故也。

 

任力自溫,便冷洗即瘥。

 

云任力自溫者,令行動出力,從勞則發溫也,非濃衣近火之溫也。

 

或小便稠數,坐熱食及啖諸含熱物餅黍之屬故也。

 

以冷水洗少腹,服梔子湯即瘥。

 

或失氣不可禁止者,坐犯溫不時洗故也。

 

冷洗自寒即止。

 

或遺糞不自覺,坐久坐下溫,熱氣上入胃,大腸不禁故也。

 

冷洗即瘥。

 

或目痛如剌,坐熱,熱氣沖肝,上奔兩眼故也。

 

勤冷食,清旦溫小便洗,不過三日即瘥。

 

或耳鳴如風聲,汁出,坐自勞出力過矣,房室不節,氣迸奔耳故也。

 

勤好飲食,稍稍行步,數食節情即止。

 

或口傷舌強爛燥,不得食,坐食少,穀氣不足,藥在胃脘中故也。

 

急作梔子豉湯。

 

或手足偏痛,諸節解、身體發癰瘡硬結,坐寢處久不自移徙,暴熱偏並,聚在一處,或硬結核痛,甚者,發如癰,覺便以冷水洗、冷石熨;微者,食頃散也;劇者,數日水不絕乃瘥。

 

洗之無限,要瘥為期。

 

若乃不瘥,即取磨刀石,火燒令熱赤,以石投苦酒中,石入苦酒皆破裂,因搗以汁,和塗癰上,三即瘥。

 

取糞中大蠐螬,搗令熟,以塗癰上,亦不過三再即瘥,尤良。

 

或飲酒不解,食不複下,乍寒乍熱,不洗便熱,洗複寒,甚者數十日,輕者數日,晝夜不得寐,愁憂恚怒,自驚跳悸恐,恍惚忘誤者,坐犯溫積久,寢處失節,食熱作癖內實,使熱與藥並行,寒熱交爭。

 

雖以法救之,終不可解也。

 

吾嘗如此,對食垂涕,援刀欲自刺,未及得施,賴家親見迫奪,故事不行。

 

退而自惟,乃強食冷、飲水,遂止。

 

禍不成,若絲發矣。

 

凡有寒食散藥者,雖素聰明,發皆頑,告舍難喻也。

 

以此死者,不可勝計。

 

急飲三黃湯下之。

 

當吾之困也,舉家知親,皆以見分別,賴亡兄士元披方,得三黃湯方,合使吾服,大下即瘥。

 

自此常以救急也。

 

或脫衣便寒,著衣便熱,坐脫著之間無適,故小寒自可著,小溫便脫,即洗之即慧矣。

 

慎勿忍,使病發也。

 

洗可得了然瘥,忍之則病成矣。

 

或齒腫唇爛,齒牙搖痛,頰車噤,坐犯熱不時救故也。

 

當風張口,使冷氣入咽,漱寒水即瘥。

 

或周體患腫,不能自轉徙,坐久停息,久不飲酒,藥氣沉在皮膚之內,血脈不通故也。

 

飲酒冷洗,自勞行即瘥。

 

極不能行,使人扶曳行之。

 

帶寧違意,勿聽從之,使支節柔調乃止,勿令過差。

 

過則使極,更為失度。

 

熱者複洗也。

 

或患冷,食不可下,坐久冷食,口中不知味故也。

 

可作白酒麋,益著酥,熱食一兩頓。

 

悶者,冷凍飲料還冷食。

 

或陰囊臭爛,坐席濃下熱故也。

 

坐冷水中即瘥。

 

或腳趾間生瘡,坐著履溫故也。

 

脫履著屐,以冷水洗足即愈。

 

或兩腋下爛作瘡,坐臂脅相親也。

 

以懸手離脅,冷熨之即瘥。

 

或嗜寐不能自覺,久坐熱悶故也。

 

急起洗浴飲冷,自精了。

 

或有癖也,當候所宜下之。

 

或夜不得眠,坐食少,熱在內故也。

 

當服梔子湯,數進冷食。

 

或咳逆,咽中傷,清血出,坐臥溫故也;或食溫故也。

 

飲冷水,冷熨咽外也。

 

或得傷寒,或得溫瘧,坐犯熱所為也。

 

凡常服寒食散,雖以久解而更病者,要先以寒食救之,終不中冷也。

 

若得傷寒及溫瘧者,卒可以常藥治之,無咎也。

 

但不當飲熱藥耳。

 

傷寒藥皆除熱,瘧藥皆除癖,不與寒食相妨,故可服也。

 

或藥發輒屏臥,不以語人,坐熱氣盛,食少,谷不充,邪干正性故也。

 

飲熱酒、飲食、自勞便佳。

 

或寒熱累月,張口大呼,眼視高,精候不與人相當,日用水百餘石澆,不解者,坐不能自勞,又飲冷酒,複食溫食。

 

譬如 人,心下更寒,以冷救之愈劇者,氣結成冰,得熱熨飲,則冰銷氣通, 人乃解。

 

令藥熱聚心,乃更寒戰,亦如 人之類也。

 

速與熱酒,寒解氣通,酒氣兩行於四肢,周體悉溫,然後以冷水三斗洗之,盡然了了矣。

 

河東裴季彥,服藥失度,而處三公之尊,人不敢強所欲,已錯之後,其不能自知,左右人不解救之之法,但飲冷水,以水洗之,用水數百石,寒遂甚,命絕受於水中,良可痛也。

 

夫以十石焦炭,二百石水沃之,則炭滅矣。

 

藥熱雖甚,未如十石之火也。

 

沃之不已,寒足殺人,何怨受於藥乎?不可不曉此意。

 

世人失救者,例多如此。

 

欲服此藥者,不唯己自知也,家人皆宜習之,使熟解其法,乃可用相救也。

 

吾每一發,氣絕不知人,雖複自知有方,力不複施也。

 

如此之弊,歲有八九,幸家人大小以法救之,猶時有小違錯,況都不知者哉﹗或大便稠數,坐久失節度,將死候也,如此難治矣。

 

為可與湯下之,倘十得一生耳。

 

不與湯必死,莫畏不與也。

 

下已致死,令不恨也。

 

或人困已,而脈不絕,坐藥氣盛行於百脈,人之真氣已盡,唯有藥氣尚自獨行,故不絕。

 

非生氣也。

 

或死之後,體故溫如人肌,腹中雷鳴,顏色不變,一兩日乃似死人耳。

 

或灸之尋死,或不死,坐藥氣有輕重,故有死生。

 

雖灸之得生,生非已疾之法,終當作禍,宜慎之,大有此故也。

 

或服藥心中亂,坐服溫藥與疾爭結故也。

 

法當大吐下,若不吐下當死。

 

若吐不絕,冷飲自了然瘥。

 

或偏臂腳急痛,坐久藉持臥溫,不自轉移,熱氣入肌附骨故也。

 

勤以布冷水淹 之,溫複易之。

 

或肌皮堅如木石枯,不可得屈伸,坐食熱臥溫作癖,久不下,五臟隔閉,血脈不周通故也。

 

但下之,冷食、飲酒、自勞行即瘥。

 

或四肢面目皆浮腫,坐食飲溫,又不自勞,藥與正氣停並故也。

 

飲熱酒、冷食、自勞、冷洗之則瘥。

 

或瞑無所見,坐飲食居處溫故也。

 

脫衣自洗,但冷凍飲料食,須臾自明了。

 

或鼻中作雞子臭,坐著衣溫故也。

 

脫衣冷洗即瘥。

 

或身皮楚痛,轉移不在一處,如風,坐犯熱所為,非得風也。

 

冷洗熨之即瘥。

 

或腳疼欲折,由久坐下溫,宜坐單床上,以冷水洗即愈。

 

或苦頭眩目疼,不用食,由食及犯熱,心膈有 故也,可下之。

 

或臂腳偏急,苦痛者,由久坐臥席溫下熱,不自移轉,氣入肺胃脾骨故也。

 

勤以手巾淹冷水迫之,溫則易之,如此不過兩日即瘥。

 

凡治寒食藥者,雖治得瘥,師終不可以治為恩,非得治人後忘得效也。

 

昔如文摯治齊王病,先使王怒,而後病已。

 

文摯以是雖愈王病,而終為王所殺。

 

今救寒食者,要當逆常理,反正性,或犯怒之,自非達者,得瘥之後,心念犯怒之怨,不必得治之恩,猶齊王殺文摯也,後與太子不能救,況受於凡人哉﹗然死生大事也,如知可生而不救之,非仁者也。

 

唯仁者心不已,必冒犯怒而治之,為親戚之故,不但其人而已。

 

凡此諸救,皆吾所親更也。

 

試之不借問受於他人也。

 

要當違人理,反常性。

 

重衣更寒,一反也;飢則生臭,二反也;極則自勞,三反也;溫則滯利,四反也;飲食欲寒,五反也;癰瘡水洗,六反也。

 

當洗勿失時,一急也;當食勿忍飢,二急也;酒必淳清令溫,三急也;衣溫便脫,四急也;食必極冷,五急也;臥必衣薄,六急也;食不厭多,七急也。

 

冬寒欲火,一不可也;飲食欲熱,二不可也;常疹自疑,三不可也;畏避風涼,四不可也;極不能行,五不可也;飲食畏多,六不可也,居貧濃席,七不可也;所欲從意,八不可也。

 

務違常理,一無疑也;委心棄本,二無疑也;寢處必寒,三無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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