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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明理論 渴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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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2 17:33: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傷寒明理論 渴30

 

 

傷寒渴者,何以明之?

渴者裡有熱也。

 

傷寒之邪,自表傳至裡,則必有名証,隨其邪淺深而見焉,雖曰一日在皮,二日在膚,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入胃,其傳經者,又有証形焉,太陽主氣,而先受邪,當一二日發,頭項痛而腰脊強者是矣。

 

太陽傳陽明,則二三日發,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也。

 

陽明傳少陽,則三四日發,胸脅痛而耳聾,此三陽皆受病,為邪在表,而猶未作熱,故不言渴。

 

至四五日,少陽傳太陰經,邪氣漸入裡,寒邪漸成熱,當是時也。

 

津液耗少,故腹滿而嗌乾,至五六日,太陰傳少陰,是裡熱又漸深也。

 

當此之時,則津液為熱所搏,漸耗而乾,故口燥舌乾而渴,及至六七日,則少陰之邪,傳於厥陰,厥陰之為病,消渴,為裡熱已極矣。

 

所謂消渴者,飲水多而小便少者是矣!謂其熱能消水也。

 

所以傷寒病至六七日,而渴欲飲水,為欲愈之候,以其傳經盡故也。

 

是以厥陰病云,渴欲飲水,少少與之,愈者是也。

 

邪氣初傳入裡,熱氣散漫,未收斂成熱,熏蒸焦膈,搏耗津液,遂成渴也。

 

病患雖渴,欲得飲水,又不可多與之。

 

若飲水過多,熱少不能消,故複為停飲諸疾,經曰,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勿多與也。

 

何者?以腹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使更與人作病也。

 

若大渴欲飲水,猶當依証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

 

言能飲一斗與五升,又曰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至於大渴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皆欲潤其燥而生津液也。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瘥,小渴者乃強與飲之,因成大禍,不可複救,然則悸、動也。

 

支、結也。

 

喘咳噎噦,乾嘔腫滿,下利小便不利,數者皆是飲水過傷,而診病之工,當須識此,勿令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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