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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正傳 卷二 鬱證 論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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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3 19:02: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學正傳 卷二 鬱證 論219

 

 

論 《內經》曰: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泄之,水鬱折之。

 

張子和曰:木鬱達之,謂吐之令其條達也。

 

火鬱發之,謂汗之令其疏散也。

 

土鬱奪之,謂下之令無壅礙也。

 

金鬱泄之,謂滲泄解表利小便也。

 

水鬱折之,謂抑之制其沖逆也。

 

此治五鬱之大要耳。

 

我丹溪先生觸類而長之,而又著為六鬱之證,所謂氣血衝和,百病不生,一有佛鬱,諸病生焉,此發前人之所未發者也。

 

夫所謂六鬱者,氣、濕、熱、痰、血、食六者是也。

 

或七情之抑遏,或寒熱之交侵,故為九氣怫鬱之候。

 

或雨濕之侵凌,或酒漿之積聚,故為留飲濕鬱之疾。

 

又如熱鬱而成痰,痰鬱而成癖,血鬱而成 ,食鬱而成痞滿,此必然之理也。

 

又氣鬱而濕滯,濕滯而成熱,熱鬱而成痰,痰滯而血不行,血滯而食不消化,此六者皆相因而為病者也。

 

是以治法皆當以順氣為先,消積次之,故藥中多用香附、撫芎之類,至理存焉,學人宜知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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