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僧人的仕途】
在歷史上“教權”有時會凌駕在“政權”﹙統治權﹚之上,如“天主教”教廷、“西藏佛教”的“教政合一”;有時候則和政權平行。
對於俗世的王權,宗教常通過神話來佐証其權威,並賦與君王的政治制度以神聖性、權威性,達到其“君權神授”的證明。
任何宗教的僧侶團體都發現,如果不與世俗王權妥協或獲得支持,就會出現危機,甚至被壓迫。
在佛教的傳播史上也不例外,佛教與王權、帝王與僧侶,在政治宗教上有其互補作用,僧伽只要緊密地依附於國家的行政官僚體系中,積極響應﹙或影響﹚國家的政策,或服從政治指示,便可充分體現宗教服務政治的功能,甚至成為政治訴求或政治動員的最佳力量,當然,弘法的目的也比較容易實現。
可是,封建的“君臣倫理”也就重重地加負在佛教僧團,造成宗教莫大的無奈。
從歷史上我們可以見到許多宗教信仰被融入於政治利益裡面,表面上宗教暫時獲得小益,但政治反而長期操控了宗教信仰,教義被任意填加或修改,宗教反而成為政治利益背書的祭品,以及支配人民的工具。
南朝宋文帝﹙西元424-453年在位﹚毫不諱言地向臣下表示,假若百姓都信仰了佛教,則一定能馴服地接受統治,可以坐致太平。
對於統治者利用佛教的情形,佛教大師也很無奈,晉代道安法師就表明說:「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隋代費長房說:「教興在帝王。」、唐玄奘大師也說:「正法隆替,隨君上所抑揚。」三人之言甚為真確。
《元史?釋老傳》記說:「釋老之教行乎中國也,千數百年。而其盛衰,每係乎 時 君之好惡。」萬曆年間之《金陵梵剎誌》中有關〈重修瓦官寺釐記〉說:「…復考我世尊所行化之國,非僅一王……,當此之時,重在“法王”﹙佛陀﹚,則“人王”賴法﹙王﹚以有其國。……大法流而震旦﹙中土﹚,重在“人王”﹙帝王﹚,則“法王”賴“人王”以衍其教。……」言之切確。
如果不了解佛教在各國消長的情形,總會以為平常「慈悲為懷、普渡眾生、離世清修」的佛教僧眾,應該是保持「政教分離」的態度,只有專心於山林中清修的生活。
可是當時的出家眾不是貴族就是知識份子,佛教與政治的掛鉤,常常緊密得解不開,僧侶擁有權勢地位,和中古時代“天主教”的情況不相上下,讓人甚覺無奈。
出家修行雖然還沒有成就,但是擁有﹙智慧﹚知識的、有組織的僧團群,比一般人民來得不易控制,更是世界各國政府最擔心的團體,各國都曾嚴加戒備。
甚至插手干預宗派經典的思想,或者限制其發展。
○僧官階級的設立
所以,古代中國後秦姚萇以鳩摩羅什弟子僧砉為“僧正”,僧遷為“悅眾”,法欽與慧斌為“僧錄”,令其管理僧務。
至北魏開始就設有“僧官”以統轄天下僧徒,此後就有“道人統”、“沙門統”﹙又稱“昭玄統”﹚、 “僧正”、“釋教總統”的官職,來替政府管理宗教。
有時帝王直接干預佛教事物,如梁武帝以“佛亦復付囑國王,向來與諸僧共論。”為由,就一心想當“白衣僧正”,親自統治僧尼,領導宗教。
隋文帝改變北周“僧官制度”,比照北齊,在中央設立“昭玄寺”,置“昭玄大統”、“昭玄統”、“昭玄都”僧官,天下各州置“都統”、“沙門都”、“斷事”、“僧正”;
唐高祖聚集高僧於京,立十“大德”管理一般僧侶,在鴻臚寺下設“寺觀監”,後來唐代又有“祠部”、“兩街功德使”等,總僧尼之籍及功役;
宋代以“祠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祀典、祠廟、醫藥之政令,“凡宮觀、寺院、道釋,藉其名額,應給度牒,若空名者毋越常數。”;
元代有“帝師”,在中央設管理佛教的機構“總制院”,後改為“宣政院”,置有“院使”、“同知”、“副使”等官位以僧人充任,地方各路設“行宣政院”,各州府置“僧錄”、“判正”、“副都綱”等僧官;
明洪武年間仿照宋制,在中央置“僧錄司”、府置“僧綱司”、州置“僧正司”、縣置“僧會司”管理僧人,監督僧眾行儀及主管考試;
明憲宗寵用西域僧人,分別授與“大智慧佛”、“大國師”、“國師”的封號,以彰顯僧人的地位。
其他學習中國的,如「高麗王朝」則對僧人舉行選拔的僧科考試,考試及格的僧人依序由官方授與階位:教宗是“大選”、“大德”、“大師”、“重大師”、“三重大師”、 “首座” 、“僧統”;
禪宗是“大選”、“大德”、“大師”、“重大師”、“三重大師”、“禪師”、“大禪師”等各種僧職,甚至有“王師”或“國師”,由國家管理的“僧統制度”十分完備。
日本在天智天皇時,正式設立最高的“僧官”,其下是“僧正”、“僧都”、“律師”、“法頭”,寺院設“上座”、“寺主”、“都維那”,以統領僧尼如法。泰國的佛教則在“僧王”制度下,有“大長老會議”、“僧伽總監”、“地區監察”、“府監察”、“縣管理長”、“區管理長”、“寺住持”,最後才是僧眾的行政組織。越南歷朝政治也是以佛僧為重,有國師、僧統、僧錄等官位。
如此中外僧侶有了官位,被政府「御用」以後,權勢地位也就水漲船高,駕乎在家信徒之上,這種世俗地位的獲得,曾經(仍然)讓很多人欽羨。
就連道教也不例外,也曾獲得官位,因此容易造成僧侶、道士喜愛攀附權貴,遊走奉承的醜態,至今還處處可見。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so3qZkWTExbaL_GEr7EePezdqA--/article?mid=40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