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社內遺址】 社內遺址位於台南縣(註1)新市鄉(註2)社內村聚落的西北側,北臨大洲排水溝。
遺址是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央研究院南科考古隊進行例行監測任務過程時發現的。
文化遺留埋藏之深度約為原地面下2公尺左右,文化遺物的密度相當高。
由於受抽水站基址工程影響,南科考古隊針對受影響的區域進行遺址搶救,從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至十一月二十四日止,共發掘了1,052平方公尺之遺址面積。
出土的文化遺跡相當豐富,有灰坑、柱洞(房屋木柱殘留含有機質之坑洞)、火燒面(地層發現有整層火燒餘留下的灰燼及炭屑的痕跡)、水井、墓葬、動物遺留、河道或水渠等等。
上述的文化遺跡中,以灰坑出土的數量最多,大部分之灰坑內所含之有機質相當高,篩洗灰坑內之土壤,發現有大量的生態遺留,如貝殼及炭化的苦楝等。
遺址並出土大量的陶器、硬陶、瓷器、磚、瓦等文化遺留。
人骨墓葬僅發現一例,此墓葬骨頭破碎且凌亂,甚至有許多人骨部分缺失。
內有隨葬品,如萬曆通寶、鐵環、玻璃珠與玻璃管珠之飾物等,根據其牙齒的損耗狀況,推測墓葬主人為一約8歲之兒童。
除了人骨墓葬外,亦發現有完好骨架之狗墓葬出土,共出土3具,皆有擾亂的情況發生,推測應屬有意埋葬的行為。
除此之外,亦有發現牛下肢骨整齊堆疊在一灰坑中(李匡悌等2004)。
除了豐富的文化遺跡外,社內遺址出土了大量的外來陶瓷器,盧泰康及野上建紀等人曾撰文討論社內遺址出土外來陶瓷器之現象(李匡悌2005;
盧泰康2006;
野上建紀等2005)。
其中較大宗的外來陶瓷器來自中國福建、廣東地區,亦有其他地區如日本肥前、泰國及其他疑似東南亞國家製作之陶器。
社內遺址出土大量的外來陶瓷器是流行於十六世紀晚期至十七世紀左右以及十八世紀至十九世紀初的貿易瓷器;
因此,推估此遺址之年代亦相當於十六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
據報告撰述者推斷,此遺址的地理位置和估計的年代與歷史文獻上所描述的西拉雅四大社中之新港社極為吻合,是目前台灣考古遺址中,少數幾個可以與歷史文獻所記之平埔族聚落所在互相印證的遺址,在歷史考古及原住民文化史研究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李匡悌等2004)。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5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