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下令 網路不得突出報導未成年人犯罪】
(中央社台北30日電)中國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今天發布文件,下令各網站「不得突出登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報導,「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中新社報導,大陸國家網信辦發言人說,近來網路上涉及對未成年人犯罪及欺凌、侮辱的報導呈增多趨勢;個別報導並披露校園暴力和未成年人犯罪細節,渲染對未成年人的人身傷害和人格侮辱,對未成年人造成更加嚴重的二次傷害。
報導指出,這項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對網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報導管理的通知」因此提到,網站編採、登載涉及未成年人的新聞報導,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堅持未成年人利益優先原則。
通知說,各網站「原則上應採用『中央主要新聞媒體』的報導」,確有必要使用其他來源稿件時,要嚴格進行核實。
這項通知要求,不得突出登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報導。涉及未成年人的新聞報導中,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同時,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網路報導中,嚴禁使用未經處理的涉未成年人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等違法影音及圖片;嚴禁以脅迫、誘導未成年人等方式採集訊息;嚴禁歧視未成年人或利用未成年人負面新聞進行商業牟利。
通知指出,各網站須加強對未成年人報導的管理,嚴格管理網民自發上傳、分享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的內容,及時刪除違法、違規訊息。
國家網信辦發言人表示,此舉旨在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對於違反這項通知有關規定,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採取約談、警告、罰款等處理措施,直到取消網站新聞訊息服務資格。
引用: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50630/20150630125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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