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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姦殺女國中生又性侵自己女兒 曹添壽無悔意2槍伏法】 [打印本頁]

作者: 三元    時間: 2015-6-5 18:17
標題: 【姦殺女國中生又性侵自己女兒 曹添壽無悔意2槍伏法】

姦殺女國中生又性侵自己女兒 曹添壽無悔意2槍伏法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法務部5日決定六名死刑犯名單,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曹添壽傍晚開始已被帶到刑場,於下午5時左右執行槍決,現場傳出兩聲槍響。曹添壽曾是一名計程車司機,因性侵殺害一名國中女學生及性侵自己女兒遭到判刑,被捕時完全沒有悔意。


計程車司機曹添壽89年9月間,在基隆市七堵區搭載一名未滿14歲的女國中生,將女學生載往長安街新台五線的陸橋下,以膠帶綑住被害人的嘴,接著緊掐被害人頸部加以性侵,他還因擔心事跡敗露而殺人滅口,再將屍體棄屍路邊。


曹添壽消遙法外近10年,後來因性侵自己女兒落網,檢警意外查出他涉案。全案一審時,法官以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曹添壽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院法官審酌他曾在第2次警訊時,改口稱性器未插入被害人下體,並根據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指被害人處女膜完整,將性侵部分改以未遂論。


由於曹男手段殘忍,性侵後還殺人滅口,法官認為他泯滅人性,遲未獲被害人親屬原諒,加上他曾大言不慚地向法官說「想快點槍斃」、「我在看守所內沒有懺悔」、「這十年內心很平安」等,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認定,依加重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全案定讞。



引用:http://n.yam.com/nownews/society/20150605/20150605074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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