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 桂枝湯證】
曹穎甫曰:仲景非不言病因病理也。
夫邪風外乘,乃病中風,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此非病因乎?
衛不與營和,乃自汗出。
風中肌肉,著於營分,而衛氣不傷,故衛強而營弱。
行水之衛氣不傷,故毛孔自能出汗,行血之營氣受困,故肌腠不能作汗,致皮毛與腠理顯分兩橛,而不能相合,故曰不和。
不和者,不合也。
用桂枝湯以發肌理之汗,而營衛自和矣。
此非病理乎?
讀書能觀其通,則思過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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