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忌法】
雜忌法有數端。
經云: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於至巧;
氣血羸劣者,不可刺;
久病篤危者,不可刺;
大寒大熱、大風大雨、大飢大飽、大醉大勞,皆不可刺。
然大寒無刺,令病患於無風暖室中,啜以粥食,飲以醪酪,令病患無畏寒氣,候氣血調勻,然後可刺。
如此刺之,無疾不愈。
余皆仿此而行之。
經云:無刺漉漉之汗,無刺混混之脈,無刺 之熱,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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