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釋】
【闡釋】 鄭氏論此條著重在辨析太陽、陽明、少陰的疑似證。
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太陽證也,若汗出與身重,短氣,腹滿而喘者,少陰證也,汗出不惡寒一端,需參以舌黃、乾渴、飲冷、大熱,乃陽明的證,再加以日晡潮熱,手足濈然汗出,大便燥實,則為大承氣證。
即腹滿大便不通,鄭氏亦告誡「當審其輕重而斟酌於大小之間,勿令大泄。」
示人辨證用藥時宜慎之。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1%86%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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