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誤下不宜再下論】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0-19 21:50
標題: 【誤下不宜再下論】

誤下不宜再下論


誤下不宜再下論


太陽症反下之,太陽表症已解,心下滿,按之大痛者,為大結胸,用大陷胸湯丸下之。


若不大痛,為小結胸症,用小陷胸湯以和解,不用下法。


若但心下痞滿,而不痛者,為痞氣,用瀉心湯和解心下。


要知下後若下症仍急者,不得已而用大陷胸湯以再下。


若下後不見下症,豈有再行之理?


今因誤下再下之說,不論有下症無下症,悉用再下,甚至誤下太早,表邪內陷,內亂神明,亦執誤下再下之法。


不知惡寒拘緊,身痛發熱,皆是皮毛經絡之病,未入腸胃臟腑者也,切不可下。


故外感之邪,從毛竅而入,必使之仍從毛竅而出。


若不從表散,反用下行,不死不休。


夫下之一法,原為內有燥屎,腹滿脹實,不得出而用者。


苟外邪得解,大便自順,何苦推腸刮腹,傷津竭液乎!


不知身發寒熱,其病在外,見症治症,發散為捷。


故《內經》云:因於暑,體若燔炭,汗出則散。


此言因於暑熱,若外冒表邪者,尚要汗出,況因於風寒者乎!


世之治外感發熱,不用升發胃氣,敷布胃汁作汗外解,良由不識外感發熱症,必要從毛竅而出耳。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4%A7%E7%99%BD/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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