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法第十二】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0-18 21:42
標題: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法第十二】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法第十二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手足厥不結胸者,無熱也;


小腹滿,按之痛,下焦冷結也。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趙本有「者」字)其病當愈。


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其後(趙本無「其後」二字)必便膿血。


先熱後厥者,陽氣邪傳裡也。


發熱為邪氣在表。


至四日後厥者,傳之陰也。


後三日復傳陽經,則復熱。


厥少則邪微,熱多為陽勝,其病為愈。


至七日傳經盡,熱除則愈;


熱不除者,為熱氣有餘,內搏厥陰之血,其後必大便膿血。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傷寒陰勝者先厥,至四日邪傳裡,重陰必陽卻,熱三日,七日傳經盡,當愈。


若不愈而復厥者,傳作再經,至四日則當復熱;


若不復熱,至五日厥不除者,陰勝於陽,其病進也。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傷寒六七日,則正氣當復,邪氣當罷,脈浮身熱為欲解;


若反脈微而厥,則陰勝陽也。


煩躁者,陽虛而爭也。


灸厥陰,以復其陽;


厥不還,則陽氣已絕,不能復正而死。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8%A ... F%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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