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 杖傷】
一人杖後,瘀血已去,飲食少思,死肉未潰,又用托裡之藥,膿稍潰而清,此血虛不潰也,非大補不可。
彼不從,乃強與大補之劑,飲食進而死肉潰。
但少寐,以歸脾東加山梔,二劑而愈。
因勞心,煩躁作渴,脈浮洪大,以當歸補血湯,二劑而安。
一人受刑太重,外皮傷破,瘀血如注,內肉糜爛、黯腫,上引胸背,下至足趾,昏憒不食,此寒凝不潰也。
隨以黑羊皮熱貼患處,灌以童便酒,薄粥,更以清肝活血、調血健脾之劑,神思稍蘇,始言遍身強痛。
又用大劑養血補氣之藥,腫消食進。
時仲冬,瘀血凝結,不能潰膿,又用大補之劑,壯其陽氣,其膿方熟。
遂砭去,洞見其骨,塗當歸膏,及服前藥百余劑,肌肉漸生。
一人杖後而傷虛潰甚,以內有熱毒,欲用涼藥。
此脾虛不斂也,非歸、朮、參、 之類,培養脾土,則肌肉何由而生?
豈可復用寒涼克伐之藥,重揖氣血耶?
遂用前藥而愈。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7%B ... 1%9E%E6%A1%88/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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