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疔】
一老婦足大趾患疔,甚痛,令灸之,彼不從,專服敗毒藥,致真氣虛而邪氣愈實,竟至不救。
蓋敗毒散雖能表散瘡毒,然而感有表裡,所發有輕重,體段有上下,所稟有虛實,豈可一概而用之耶?
且至陰之下,藥力之所難到,專假藥力,則緩不及事,不若灸之為良,故下部患瘡,皆宜隔蒜灸之,痛則灸至不痛,不痛則灸至痛。
若灸之而不痛者,宜明灸之,及針疔四畔去惡血,以奪命丹一粒入瘡頭孔內,仍以膏藥貼之。
若針之不痛,或無血者,以針燒赤,頻烙患處,以痛為度。
或不痛,眼黑如見火光者,此毒瓦斯入臟腑也,不治。
若患在手足,紅絲攻心腹者,就於絲盡處刺去惡血,宜服荊防敗毒散。
若絲近心腹者,宜挑破瘡頭去惡水,亦以膏藥貼之。
如麻木者,服奪命丹。
如牙關緊急,或喉內患者,並宜噙一二丸。
凡人暴死,多是疔毒,用燈照看遍身,若有小瘡即是,宜急灸之。
俟醒,更服敗毒藥,或奪命丹。
人汗入肉食之,則生疔瘡,不可不慎。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7%B ... 1%9E%E6%A1%88/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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