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嘔吐】
其始則同,其終則異,故曰:伏其所主,先其所因也。
此軒岐之秘旨,啟元子之奧義,張長沙之良法也。
後王民肅子,半載嘔吐不納乳,昏睡仰臥而努其身,有作慢風之候,亦以理中末三分,用水一杯,煎至半杯,入膽汁、童便各一匙攪勻,徐徐灌之而瘥。
鄭氏女患嘔吐,萬視其症,乃傷食吐乳也。
家人云無,乃用理中湯去甘草加丁香、藿香,不效。
又作膽汁童便法,亦不效。
四日後,吐出飯半碗。
詢其家人曰:此兒數日不食,何得有此?
始吾言傷食,語固云無,故治不見效。
遂取脾積丸投之,取下惡糞如靛,乃五日前所食雞子黃也。
所吐之飯,即其時所食也。
壅塞腸胃,格拒飲食,所以作吐,下之即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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