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疫】
張子和曰:元光春,京師翰林應泰李屏山,得瘟疫症,頭痛身熱口乾,小便赤澀。
渠素嗜飲,醫者便與酒症丸兼巴豆,利十余行。
次日頭痛諸病仍存,醫者不識,復以辛溫之劑解之,加之臥於暖炕,強食蔥醋湯,圖獲一汗。
豈知種種客熱,疊發並作,目黃斑生,潮熱吐泄,大喘大滿,後雖用承氣下之,已無及矣。
至今議者紛紜,終不知熱藥之過,往往歸罪於承氣湯。
用承氣湯者,不知其病已危,猶復用藥,學不明故也,良可罪也。
然議者不歸罪於酒症丸,亦可責也。
夫瘟症在表不可下,況巴豆丸乎?
巴豆不已,況復發以辛熱之劑乎?
彼隨眾毀譽者,皆妄議者也。
(文田按:巴豆下之,陰之傷已極,重以大黃下,而獨能生陰乎?
此證似當以綠豆解巴豆之毒,加存陰之品,庶有濟耳。
然子和不足以論此。)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7%B ... 1%9E%E6%A1%88/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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