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小林遺址】
小林遺址行政隸屬於高雄縣(註1)甲仙鄉(註2)小林村,地理位置屬於中部山區楠梓仙溪溪谷河階,位於楠梓仙溪左岸,小林聚落派出所後方的高位河階地上。
遺址所在的經緯度為東經120°38’20”,北緯23°9’53”,方格座標N2562550m×E213050m,海拔高度約460-490公尺。
遺址所在地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圖號9519-IIINE,圖名:民族。
打製斧鋤形器的分布範圍廣,數量也豐富,其分布以遺址的北側較為密集。
遺址東西長約125公尺,南北寬約425公尺,估計面積約45,000平方公尺。
小林遺址所在為一處南北走向而向西緩傾的河階台地,主要為農業用地,種植蔬菜、芒果、和檳榔等,並有小型魚池和農舍等。
由於農業的活動、房舍的興建、以及產業道路的開闢等,對本遺址造成部分破壞。
不過因為地表枝葉茂密,調查並不容易,因此本遺址的實際情況並不是很清楚。
本遺址的文化類型屬於比鼻烏類型,年代約距今2,000-400年前。
出土文化遺物主要為打製斧鋤形器。
本遺址為郭素秋、蕭景文1993年5月調查發現;
內政部遺址普查計畫1994年調查。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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