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洪協事件】
清代臺灣羅漢腳(游民)充斥,移墾社會草莽氣息濃厚,治安問題常披覆反清抗官性質。
1843年12月1日有自稱總元帥的洪協,聚眾3、400人攻擊臺灣縣境汛塘,奪取軍器,戕殺兵丁。
當時過港仔莊革職武生郭洸侯正領導民眾抗議官府不合理的納糧辦法,洪協遂來邀郭洸侯共同抗官,被郭率鄉民驅逐出莊外。
12月3日洪協率眾在大穆降(今臺南縣(註1)新化鎮(註2))派飯索銀,臺灣鎮道率弁兵往捕,洪協等即散去。
12月6日府城營汛官兵前往大人廟、大灣莊、埔姜頭(均在今臺南縣(註1)永康市(註3))一帶圍捕,8日洪協被擒,餘眾往內山竄逃,仍繼續派飯斂錢,行徑幾同匪盜,再過1個月,才陸續逮捕共犯,結束此案。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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