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瓦厝遺址】
瓦厝遺址行政隸屬於高雄縣(註1)大樹鄉(註2)水安村,位於後庄遺址東邊不到800公尺處,同屬於大樹丘陵南緣之蝕餘殘丘上。
遺址所在的經緯度為東經120°24’09”,北緯22°39’24”,方格座標N2506075m×E188475m,海拔高度約25-30公尺。
遺址所在地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圖號9418-IINE,圖名:屏東市。
遺物的分布較為零星,並未發現明顯文化層。
遺址東西長約350公尺,南北寬約350公尺,面積約90,000平方公尺。
瓦厝遺址所處的丘陵緩坡上,地表種植鳳梨、木瓜、芒果、荔枝等果樹,也見有工寮、農舍和墓園,因此遺址的部分地區曾經遭到破壞。
本遺址的文化類型屬於牛稠子文化潭頭類型,和鳳鼻頭文化的鳳鼻頭類型,與位於其西邊不到300公尺的水安遺址、位於其西邊不到800公尺的後庄遺址、以及其西北邊不到800公尺的後庄北遺址,同屬於鳳山丘陵以北具有多樣文化內涵的遺址,應該一併加以整合研究,可以探討本地區之史前文化發展和變遷的過程。
年代約距今4,500-3,000年前。
出土文化遺物包括陶質遺物和石器。
陶質遺物有陶容器,包括橙色泥質陶和橙色夾砂陶,器型可見罐型器、缽型器、瓶等;
除了素面陶之外,器表紋飾有繩紋。
石器包括打製斧鋤形器、磨製斧鋤形器、磨製錛鑿形器、砥石等。
瓦厝遺址為劉益昌1992年調查發現;
劉益昌等1993年複查;
內政部遺址普查計畫1994年調查。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4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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