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祐紐斯】
臺灣第2位新教牧師,亦譯作戴雍(Junius=DeJong),出生於荷蘭鹿特丹,或有云其父親是英國移民來荷蘭。
他讀完必修的基本課業後,對神學研究產生了興趣,因此進入Leiden著名的瓦萊神學院(WalaeiSeminarium)就讀。
畢業之時(1628),年方22歲,由南荷蘭史希蘭中會(declassisvanSchieland)派遣到巴達維亞。
他於1629年2月22日抵達巴達維亞城,巴達維亞城總督顧恩(Coen)指定他到臺灣,去當康德(Candidius)牧師的助手,他在臺宣教甚久,以本土化的方針為臺南平埔族編寫教理問答等教材。
1641年春曾因薪資問題一度辭職赴巴達維亞,不久薪資問題等得到解決,再返臺灣,任職至1643年10月,後經巴城再返回荷蘭。
1648年身在荷蘭他宣稱,當時他在臺灣牧宣教成功,但自他離職後,臺灣宣教事業已大為後退,遂引起他與當時在臺灣佈教的牧師起了衝突,且被認為有損彼之聲譽。
他在這事件上成功地獲得教會當局與東印度公司十七人董事會的信任,仍然委任他嚴加培育教師前往東方宣教。
1653年定居於繁華富庶的阿姆斯特丹市,同年8月至11月之間,他又擔任隨船牧師往海外,1655年8月28日死於瘟疫。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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