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陳福星案】
陳福星,臺南市人,日本大學哲學系畢業。
1946年由李媽兜之介紹,認識臺共省委書記蔡孝乾。
同年11月,與李媽兜等成立臺南市工委會。
嗣轉任臺南新豐農業學校校長,蔡孝乾乃介紹林英傑等多人至該校任教。
1948年11月林英傑身分暴露,陳福星先後潛逃至基隆中學鍾浩東處,及桃園中壢義民中學姚錦處。
嗣後奉命至臺北南崁林元枝處及北部鐵路沿線擔任教育工作。
1948年冬奉命先後領導曾永賢、劉興炎、林希鵬、黎明華、蕭道應、黃奕培等。
1950年1月蔡孝乾被捕後,同年5月陳福星重新整頓中共臺灣省工委會,化名「老洪」,採取「退守保幹」策略,加強理論與實踐教育,退入苗栗三義深山地區。
1951年5月調查局逮捕新竹地委黃樹滋後,再派自首的范新戊進入山地滲透,接近「老洪」。
1952年3月部署軍警由苗栗進入三義魚藤坪,4月間逮捕陳福星等419人。
陳福星被捕後,同年率領工委主要領導幹部召開記者會,表示脫離組織,並呼籲仍在逃的同志自首。
1953年12月28日,國防部核准陳福星、曾永賢、劉興炎、林希鵬、黎明華、蕭道應等6人自新。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5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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