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書名 靈素節注類編
分類 內經
品質 0%
引自:http://jicheng.tw/jcw/book/%E9%9D%88%E7%B4%A0%E7%AF%80%E6%B3%A8%E9%A1%9E%E7%B7%A8/index
【自序】
原夫古聖以天地之心為心,以黎庶為子。
以黎庶為子,則不忍見其死,必欲全其生。
欲全其生,則必明其所以生、所以死之理,於是著《靈樞》、《素問》若干篇。
聖人闡明生死之理之書,稱為《內經》者,蓋以性命為內為重,事物為外為輕之意也。
朱子曰: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
以其在天名理,賦物名性,同出異名,無非一靈而已。
一靈乘氣化以成形質,凡有血氣者,皆有知覺也。
惟人為萬物之靈,稟陰陽五行之全氣,故配天地為三才,而羲聖畫卦有奇耦?,表天地人之象也。
天為陽,陽中有陰;
地為陰,陰中有陽;
人亦如之,故卦象必有六爻也。
所以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者,陰陽互根於太極也。
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則太極為陰陽之根也。
是故陰陽貴平,偏勝則偏害,偏甚則偏絕,其根脫而太極毀矣。
太極者,陰陽環抱,渾元一氣,人之命蒂也。
主宰太極者,知覺神明,為天人合一之理,名曰性,故言天命之謂性也。
一靈孕乎太極則生,陰陽氣竭而太極毀則死。
由是言之,所以生者,得氣化之和也;
所以病者,因氣化之乖也;
所以死者,由陰陽氣絕也。
故聖人詳究天地陰陽五行生化之理,即以斡旋人身陰陽氣血生化之源,以救其病,而保其生。
嗚呼!
此聖人以天地之心為心,故能操造化之柄,而補天地之缺失,以垂教後世,使民無夭札之苦,其流澤何可窮盡哉。
然理之微妙,通乎造化;
事之重大,關乎性命。
非有聰明特達之資不能悟其理,非有沉潛力學之功不能精其術,非有仁慈惻隱之心不能善其用,非有不忮不求之量不能行其道,然則醫豈易言哉!
若無實學而幸竊虛名者,是造孽也,非行道也。
道之不行也,由於聖教之不明。
聖教之不明,由於氣化日薄,人心日澆,奸巧相角,名利是營,而於養生之道,未嘗經意,偶嬰疾病,性命付諸醫手,聽其所為,莫能裁主,及至危殆,則平日營求自待者,毫無所用,束手待斃,徒深悲泣,誠可憐也。
其業醫者,不肯究心聖經理法,陋習相沿,不識陰陽虛實,通套一方,混治諸病,而謂道止如是,名為仁術,不知殺人於冥冥中。
以他人身命,作自己生涯,試一捫心,果能安乎?
夫醫之殺人,固非有心,而不自量學術,即與有心殺人何異?
每見有自醫自病而戕其命者,何莫非冥報之速也,可不畏哉!
孟子曰:擇術不可不慎也。
世上謀生之術亦多矣,何必據仁術之名,而蹈不仁之實乎。
愧余淺陋,年力已衰,未能闡聖道以挽頹風。
前以一得之愚,著《醫門棒喝》四卷,聊述此弊;
而今殘息苟延,復將《靈》、《素》要妙之文,節取注解,分類編輯,以為學人首當必讀之書,略表古聖垂教之意,或於醫道,不無小補。
但經旨淵玄,管見之言,恐未盡當,尤望高明君子,不吝賜教,實為斯道之幸也。
道光十四年歲次甲午孟春 會稽章楠謹序
【例言】
一 《靈》、《素》聖經,原不應割裂,因欲便於學人揣摩,而分門類,古已有之,非余創也。
既然有之,余又何必效顰?
為因聖經辭簡義廣,後人注解,如管窺日,日光遍宇宙,窺見只一隅,故有明此不明彼者,明此不明彼,則其所見有似是而實非者。
余故執余管而窺之,則所見有異於眾者矣。
窺既不離日,所見有不同,則何妨就吾管中所見者言之,俟明者擇焉。
一 全經多系問答之言,類儒書之《論》、《孟》,可知由漸累積,而非成於一時者也。
其於天人合一之理,反復詳明,或舉此以明彼,或援彼以證此,各篇辭義,故有重復。
今觀其辭同義別者,錄之注明,其辭異義同者,不錄,以省繁就簡,期明義理而已。
一?是編專為方脈家設,而婦女小兒,事同一律,其針灸、外科、祝由等,另有專門,則不錄。
今體會經義而分門類:一曰稟賦源流,二曰攝養為本,三曰陰陽臟腑,四曰營衛經絡,五曰四診合參,六曰外感內傷,七曰治法準則,八曰運氣要略。
雖分門類。
仍將各篇原題標出,以備考證。
如關兩門要義者,兩門俱收,注於一門,可隨時查閱。
一 是經由黃帝問、岐伯述者,十居六七。
其文義多古奧難解,間有脫訛,歷來注家,紛紛聚訟,鮮有至當不易之論。
其中又有詞義淺顯,似評似論,不類經語,所敘事實,不似上古者,以致後人生疑臆度,謂此書由戰國時人所造,而非出自軒岐,此膚見也。
大抵上古典誥,本來義奧字奇,必經翻譯流傳,儒典且然,遂多不類之文攙混,而世遠年湮,自多脫訛。
余前集中如君火、相火、夏至前病溫、夏至後病暑,及秋傷於濕為訛等,均有辨論明其至理,以解歷來疑竇者。
余且不論,即如同人圖所繪臟腑經絡 穴,若非天生神聖,誰能知之如是詳細,而絲毫不錯乎?
若謂由戰國時人所造,即是其時之神聖,其時之神聖,又何必假托軒岐之名乎?
且如秦越人述《難經》,發明其理,而稱「經曰」者,皆《靈》、《素》之文,可見其為古經,尤足徵矣。
乃謂戰國時書,豈非膚見可哂哉!
讀書而不求其理,率憑臆斷,所謂以辭害意者也。
今凡深奧簡古之文,息心體會,詳細辨注,必明其不易之理;
其有文義明晰易解,毋須贅注者,則略之。
此余之管見,所異於眾者也。
若采舊注,必標其名,不敢沒其善也。
一?是經由諸聖問答,明醫道之體,其用多針砭法,而湯方甚少。
嗣後仲景重明其用,立湯劑法為述聖。
然經明陰陽造化之源流,天人合一之至理,大無不包,細無不貫,本已體用俱備,而仲景特詳脈證,準脈證以立湯劑方法,為後世軌則。
若外科、針灸等,雖別分支派,必以方脈為總綱,如諸科不明方脈之理,不能善其用。
是仲景又為方脈祖聖,而傳軒岐之道者。
故《內經》立七方之制,而仲景因方以廣其法。
法者,即《內經》所明寒熱溫涼、辛甘鹹苦酸淡之氣味,準其相助相制、升降浮沉之功能,以合脈證之宜否施治,而立成方者也,故為醫道之用。
後世注《內經》者少,為其難解也。
仲景書似乎易解,因而濫注者多,愈多則仲景之道愈晦,而不思不明《內經》之體,焉能達仲景之用?
此所以軒岐之道脈,不絕如縷。
迄於近世,吳門葉薛徐王諸君子,已有中興之象;
延至於今,而能續此一縷者猶罕。
靜觀相習之風,其一縷者將絕矣,可勝悼哉!
章楠又識
【卷一】
稟賦源流總論
六合之內,所貴者人,人所重者,性命也。
有性命而後有道德,有道德而後有功業,則性命豈不重哉。
而保衛性命者,醫也。
其為醫者,不知稟賦源流,何以保衛性命乎?
夫性者,靈也;
命者,氣也。
一靈乘陰陽五行之氣,生於天地之中,具太極之體,而與天地萬物同根,故配天地為三才,而一身陰陽氣血之生化,與天地生化萬物無異也。
靈無形而氣有形,自無而至有者為生,有形之氣成質,而靈主於中也;
自有而至無者為死,形質消化為氣,而靈歸造化也。
其生其死,造化為機樞,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必悟道而後知機,知機,則順其氣化之遷流,而一靈固無變易也。
故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能知生之機,即知死之理。
故曰:未知生,焉知死也。
然既同其一靈,同根一氣,而有智愚賢不肖之殊、強弱壽夭之異,何也?
同具一靈者,性相近也;
賢愚不一者,習相遠也;
壽夭不同者,氣化之濃薄也。
夫習染之害靈,猶塵之污鏡,塵積日濃,則明鏡日昏,至於暗昧無光,名為下愚不移者。
是故靈明,則稟氣清;
靈昏,則稟氣濁;
靈強,則稟氣濃:
靈弱,則稟氣薄,此賢愚壽夭所由分,不獨人也,而萬物皆然。
孟子曰:志一則動氣,氣一則動志。
夫心之所之謂之志,是心氣出於一本也。
故心能使氣,而氣能動心。
所以習染之惡,最為昧靈;
而氣化之乖,亦甚害靈。
是故儒聖之設教也,蕩滌惡習以全其靈;
醫聖之設教也,斡旋氣化以保其靈,二者相資,不可缺也。
然教法垂於先聖,而能否保全其靈,又在各人之心志,而無關於外者。
若欲斡旋氣化以保靈,要必先明始生之理,故首列稟賦源流,而論其大略如此。
【經解】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岐伯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肝主目。
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
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臟為肝,在色為蒼,在音為角,在聲為呼,在變動為握,在竅為目,在味為酸,在志為怒。
怒傷肝,悲勝怒;風傷筋,燥勝風;
酸傷筋,辛勝酸。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心主舌。
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臟為心,在色為赤,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在竅為舌,在味為苦,在志為喜。
喜傷心,恐勝喜;
熱傷氣,寒勝熱;苦傷氣,咸勝苦。
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脾主口。
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臟為脾,在色為黃,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
思傷脾,怒勝思;
濕傷肉,風勝濕;
甘傷肉,酸勝甘。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腎,肺主鼻。
其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在色為白,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竅為鼻,在味為辛,在志為憂。
憂傷肺,喜勝憂;熱傷皮毛,寒勝熱;辛傷皮毛,苦勝辛。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腎生骨髓,髓生肝,腎主耳。
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在臟為腎,在色為黑,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在竅為耳,在味為咸,在志為恐。
恐傷腎,思勝恐;
寒傷血,燥勝寒;
咸傷血,甘勝咸。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
陽在外,陰之使也。
此首明天人合一之道也。
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
人為萬物之靈,而始生之氣稟於東者,所謂帝出乎震也。
帝者,吾人之靈明主宰。
當其在天,則為玄妙之理;
在人,則為大道之源;
在地,則為生化之本。
以其為大道之源,而神智所由生,形體所由成者也,神出於震,寓於離,為一身主宰。
震者,肝也;
離者,心也。
故自東方之木,生南方之火,由是而生土、生金、生水,則陰陽五行之氣全而成質,則五臟、六腑、筋骨、血氣之形體具矣。
五臟稟五行之性,而神寓於心,亦分為五行之用,如肝怒、心喜、脾思、肺憂、腎恐,各有所主也。
五行相克相生,或有傷動,其氣即偏而致病。
假如肝木太過,則以肺金之剋制者勝之,如其不足,則以腎水之相生者助之,余可類推矣。
凡聲色氣味之生化制勝亦然。
是故萬物生成,無非出自天地陰陽之造化,而陰陽之氣,互相為根,互相為用,故在人身,則陰居內,為陽之守,陽居外,為陰之使也。
此統明先天生化,以成臟腑形軀,是為後天,而後天之氣,由之生化循環不息,乃為稟賦源流,天人合一之道也。
岐伯曰: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
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東南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盛而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
西北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
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故天有精,地有形;
天有八紀,地有五裡,故能為萬物之父母。
清陽上天,濁氣歸地。
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
唯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
天氣通於肺,地氣通於嗌,風氣通於肝,雷氣通於心,穀氣通於脾,雨氣通於腎。
六經為川,腸胃為海,九竅為水注之氣。
以天地為之陰陽,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暴氣象雷,逆氣象陽。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此明人為一小天地,而與天地同造化也。
並上並下者,此謂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乃陰陽自然之性也。
以身中陰陽不足之處,則外邪乘虛襲之,故邪受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有偏缺所不能全者,人亦如之,故邪氣得以乘虛居之也。
但其偏缺,本由陰陽升降流行自然之勢,而其分布循環,生化自周。
故天有精明之氣,分八節以紀序;
地有高下之形,分五方以定裡,故能為萬物之父母。
於中濁降清升,以生以化,而氣之闔辟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故能生長收藏,終而復始也。
惟賢智之人悟其理,以取法天地氣化,而為養生之道,如 《四氣調神論》所云者,義詳下文。
蓋人生天地氣交之中,與天地同根。
天食人以五氣,故天氣通於肺,清陽由鼻而入也;
地食人以五味,故地氣通於嗌,濁陰由口而入也;
肝屬木,主風,故風氣通於肝也;
心屬火,而雷為火,故雷氣通於心也;
脾屬土而主濕,故山谷蒸濕之氣通於脾也;
腎屬水而主寒,雨為天之陰氣下降,寒水所化,故雨氣通於腎也。
由是可知天地氣和則養人,氣乖則病患,已在言外矣。
是故陰陽氣血之流行也,其在經,則如川,聚於腸胃,則如海,而氣水流行,清升濁降,分注於上下九竅也。
若以人身陰陽比天地之陰陽,則其水穀所化之汗,可名天地之雨;
其陽氣流行迅利,可名天地之疾風;
其暴氣逆氣,可名陽火迅烈之雷。
以是見天地之氣與人無異也,故調治其身者,不法天地之氣化,則災害必至矣。
【素問‧上古天真論】
岐伯曰: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發長;
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
三七,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
四七,筋骨堅,發長極,身體盛壯;
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發始墮;
六七,三陽脈衰於上,面皆焦,發始白;
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矣。
丈夫八歲,腎氣實,發長,齒更;
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
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
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滿壯;
五八,腎氣衰,發墮,齒槁;
六八,陽氣衰竭於上,面焦,髮鬢斑白;
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氣衰,形體皆極;
八八,則齒發去。
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五臟盛,乃能瀉。
今五臟皆衰,筋骨懈惰。
天癸盡矣,故髮鬢白,身體重,步態不正,而無子矣。
夫陰陽根於太極,故二氣流行,互相生化,陰得陽而生,陽得陰而長,長極則衰,自然之理也。
七者,少陽之數。
女子屬陰,得陽而生。
腎主骨,齒為骨之余;衝脈為血海,發為血之余,故腎氣充而衝脈旺,則齒更發長。
至二七而血足,則天癸至,任脈通,太衝盛滿,滿則溢下,循月而至,故稱月事,亦名月經。
經者,謂常而有準也。
衝任之脈,皆起於胞中,氣血既盛,故能孕而有子。
真牙,俗稱盡根牙者是也。
五七以後,則漸衰。
至七七而天癸竭,則不能生育矣。
八者,少陰之數也。
男子屬陽,得陰而長。
故二八而天癸至,五八以後則漸衰,至八八而天癸盡,不能生育而無子矣。
此皆言其常數也。
蓋天癸者,謂天生之癸水,由陰陽精氣所化者也。
男子陽精,其色白,屬陰;
女子陰精,其色赤,屬陽。
以其陰陽互根,故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也。
若其所稟有濃薄,攝養有乖和,則不能拘常數矣。
帝曰:其有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
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
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帝曰:夫道者年皆百數,能有子乎?
岐伯曰:夫道者能卻老而全形,身年雖壽,能生子也。
陰陽精氣,稟受於天,而女子盡於七七,男子盡於八八,乃天地氣化之常數也。
其有稟濃之人,氣脈常通,腎氣有餘,以及修養學道者,皆能卻老全形,故身年雖壽,能生子也。
其稟薄而失養者,則不能及於常數,理可見矣。
此所謂生命在天,造命由人者也。
【靈樞‧天年篇】
帝曰:人之始生,何氣築為基?
何立而為?
何失而死?
何得而生?
岐伯曰:以母為基,以父為?,失神者死,得神者生也。
帝曰:何者為神?岐伯曰:血氣已和,營衛已通,五臟已成,神氣舍心,魂魄畢具,乃成為人。
此言人之始生,由父母之氣血以成形體。
而母則乳哺,故為基;父則撫衛,故為?。
得以氣血調和,而神氣舍心,以生成之。
如其氣血未和,不能生長,則神氣漸喪而死,所以父母為之基?也。
帝曰:人之壽夭各不同,或夭壽,或卒死,或病久,愿聞其道。
岐伯曰:五臟堅固,血脈和調,肌肉解利,皮膚致密,營衛之行,不失其常,呼吸微徐,氣以度行,六腑化穀,津液布揚,各如其常,故能長久。
帝曰:人之壽百歲而死,何以知之?岐伯曰:使道隧以長,基牆高以方,通調營衛,三部三裡起,骨高肉滿,百歲乃得終。
此言人賴氣血以資生。氣血調和,肉堅膚密,臟腑生化,營衛流行,自然無病,而可延年。然稟質有濃薄,其無病者,得盡天壽;
而長短本於天賦,非學道不能永壽也。
如其稟濃,則外貌亦濃而可驗。
使道者,鼻下水溝也,亦名唇中。
隧者,溝深也。
基牆者,面與耳也。
三部者,上額、中顴、鼻下口頤也。
起者,隆盛,即骨高肉滿也,如此,故其天壽可至百歲也。
帝曰:其氣之盛衰,以至其死,可得聞乎?
岐伯曰:人生十歲,五臟始定,血氣已通,其氣在下,故好走,二十歲,血氣始盛,肌肉方長,故好趨;
三十歲,五臟大定,肌肉堅固,血脈盛滿,故好步;
四十歲,五臟六腑、十二經脈皆大盛以平定,腠理始疏,榮華頹落,發頗斑白,平盛不搖,故好坐;
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減,目始不明;
六十歲,心氣始衰,善憂悲,血氣懈惰,故好臥;
七十歲,脾氣虛,皮膚枯;
八十歲,肺氣衰,魄離,故言善誤;
九十歲,腎氣焦,四臟經脈空虛;
百歲,五臟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矣。
馬玄台注:此言人之十歲至三十,以漸而盛;
四十至百歲,以漸而衰也。
其氣在下,氣盛於足六經也。
趨者,較走更疾矣。
步者,較走更緩矣。
坐者,較步似倦矣。
至五十歲以後,則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腎者,每十歲而日衰,故至百歲,五臟俱衰而終矣。
腎氣焦者,水竭也。
帝曰:其不能終壽而死者何如?
岐伯曰:其五臟皆不堅,使道不長,空外以張,喘息暴疾,又卑基牆,薄脈少血,其肉不石,數中風寒,血氣虛,脈不通,真邪相攻,亂而相引,故中壽而盡也。
馬注:五臟皆脆,水溝不長。
其鼻孔向外而張,鼻為肺竅,肺氣泄矣,肺氣不足,故喘息而為暴疾也。
基牆甚卑,脈薄血少而肉脆。
數中風寒者,以其血氣虛,脈道不通,所以真邪相攻而相引。
真為元氣,邪為邪氣也。
如是其稟薄,故中壽而盡也。
【靈樞‧壽夭剛柔篇】
帝曰:余聞形有緩急,氣有盛衰,骨有大小,肉有堅脆,皮有濃薄,其以立壽夭奈何?伯高曰:形與氣相任則壽,不相任則夭;
皮與肉相果則壽,不相果則夭;
血氣經絡勝形則壽,不勝形則夭。
帝曰:何謂形之緩急?
伯高曰:形充而皮膚緩者則壽,形充而皮膚急者則夭。
形充而脈堅大者,順也;
形充而脈小以弱者,氣衰,衰則危矣。
若形充而顴不起者,骨小,骨小而夭矣。
形充而大肉?堅有分者,肉堅,肉堅則壽:形充而大肉無分理不堅者,肉脆,肉脆則夭矣。
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氣而視壽夭者。
必明乎此立形定氣,而後以臨病患,決死生。帝曰:壽夭無以度之?
伯高曰:牆基卑,高不及其地者,不滿三十而死;
其有因加疾者,不及二十而死也。
帝曰:形氣之相勝,以立壽夭奈何?
伯高曰:平人而氣勝形者壽;
病而形肉脫,氣勝形者死,形勝氣者危矣。
此言天賦形氣,各有不同,可驗其壽夭也。
形氣相任者,猶云相稱也。
蓋陽化氣,陰成形,形氣相稱,則陰陽均平無偏,故壽,偏則必多病而夭矣。
皮肉相果者,堅實而不松軟也。
以肉生於脾土,皮毛生於肺金,土金相生而氣足,則皮肉堅實而壽,否則夭矣。
形者,軀體也。
血氣行於經絡,血氣盛,則經絡充,若形瘦小而色澤榮華,可知血氣勝形而壽也:如形豐而色無華澤,則形勝氣血而夭矣。
形充而皮膚寬緩,其稟氣舒和,故壽;
皮膚急者,其稟氣偏促,則夭矣。
乃至脈與骨肉之大小堅脆,而壽夭可定,病之死生可決也。
若牆基之或卑或高,而皆不及其地者,謂面部短促,下亭尖削,又加疾病,則更夭矣。
如無病平人,氣勝形者壽,即上文之血氣勝形者也。
若病患形肉已脫,而氣反勝,是本元敗而氣外奔也,故死。
如形已削,而氣猶不及形,危可知也。
【靈樞‧本神篇】
岐伯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
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所以任物者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之志,因志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而處物謂之智。
故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如是則邪僻不至,長生久視。
馬注:天非無氣,而主之以理,故在我之德,即天之德也;
地非無德,而運之以氣,故在我之氣,即地之氣也。
則吾之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
生之來謂之精者,《易》曰: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是也。
人生有陰斯有營,有陽斯有衛,陰陽精氣相搏,神斯見焉。
所謂魂者屬陽,故隨神而往來;
所謂魄者屬陰,故並精而出入。
正以精對神言,則精為陰而神為陽也。
所謂心意志思智慮者,舉不外乎一心而已。
故凡所以任物者,謂之心。
《素問?靈蘭秘典》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則萬物之伙,孰非吾心之所任者乎?
由是而心有所憶者,意也;
意有所存者,志也;
志有所變者,思也,思有所慕者,慮也;
慮有所處者,智也。
此所稟者,愚人則傷之,智者善於養生,上順天時,下盡人事,能節陰陽而調剛柔,則邪僻不至,而能長生久視也。
【靈樞‧決氣篇】
帝曰:余聞人有精、氣、津、液、血、脈,余意以為一氣耳,今乃辨為六名,余不知其所以然。
岐伯曰: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
何謂氣?岐伯曰: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
何謂津?岐伯曰:腠理發泄,汗出溱溱,是謂津。
何謂液?岐伯曰:穀入氣滿,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泄澤,補益腦髓,皮膚潤澤,是謂液。
何謂血?岐伯曰: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
何謂脈?岐伯曰:壅遏營氣,令無所避,是謂脈。
男女構精,萬物化生。
當構精時,兩神相合而成形。
常先其身而生者,名精,即所謂先天之氣,是陰陽渾合而成太極之象也。
由是陰陽動靜,以生以化,皆為後天,則由五穀氣味而生者也。
故如上焦開發,若霧露者,名氣,是陽所化也。
腠理發泄,而汗出者,名津,即氣蒸之水也。
穀氣充滿,而淖澤注於骨者,名液,是陰所化也。
陽走表,故熏膚澤毛,而汗出腠理也;
陰走裡,故注於骨,補益腦髓,而其流行,則潤澤皮膚,以利骨屬之屈伸也。
中焦為太極所居,故受氣取汁,變化而赤者,名血,是陰陽合而生化,故其形如水,陰也,色赤如火,陽也,所以統一身表裡、上下,周流不已也。
然後天之生化,實根於先天精氣,故其衰也,非穀食藥餌所能培之使長。
而道家修煉,必得先天精氣生旺,方能延年成道也。
如其陽所化者,行於脈外,而走表為衛;
陰所化者,行於脈中,而走裡為營。
故脈者,肉中之徑路,如地之街,田之溝,營分氣血所由流行者。
故言壅遏營氣,令無所避謂脈。
又曰,脈者氣血之先形,無氣血流行鼓動,則無脈形可見,而氣血之強弱和否,皆可驗之於脈也。
精脫者,耳聾;
氣脫者,目不明;
津脫者,腠理開,汗大泄;
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色夭,腦髓消,脛,耳數鳴;
血脫者,色白,夭然不澤,其脈空虛,此其候也。
先天精氣,為陰陽之根而無形,脫則即死,此言後天之精氣也。
其先天衰,則後天精氣日少而至空虛,即謂之脫也。
腎者,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耳為腎竅,精氣空虛,則竅閉塞,故聾也,臟腑精氣上注於目,則明,故氣脫,則昏?不明矣;
汗由津化,而腠開大泄,則津脫,是表陽不固也;
液生髓以滋筋骨,故液脫,則骨屬強急,屈伸不利,色夭無華,髓消脛?,由於陰枯,其虛陽浮動,故耳數鳴也;
血脫,故色白無澤,而脈空虛,以脈為血之府也。
凡言夭然者,無生活之象也。
【靈樞‧五癃津液篇】
帝曰:水穀入於口,輸於腸胃,其液別為五,天寒衣薄,則為溺與氣;
天熱衣濃,則為汗;
悲哀氣並,則為泣;
中熱胃緩,則為唾;
邪氣內逆,則氣為之閉塞而不行,不行則為水脹。
余知其然也,不知其所由生。
岐伯曰:水穀皆入於口,其味有五,各注其海,津液各走其道。
故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為其津;其流而不行者,為液。
天暑衣濃則腠理開,故汗出;
寒留於分肉之間,聚沫則為痛。
天寒則腠理閉,氣濕不行,水下流於膀胱,則為溺與氣。
五臟六腑,心為之主,耳為聽,目為之候,肺為之相,肝為之將,脾為之衛,腎為之主外。
故五臟六腑之津液,盡上滲於目。
心悲氣並,則心系急,心系急則肺舉,肺舉則液上溢。
夫心系與肺,不能盡舉,乍上乍下,故咳而泣出矣。
中熱則胃中消穀,消穀則蟲上下作,腸胃充廓,故胃緩,胃緩則氣逆,故唾出。
五穀之精液,和合而為膏者,內滲入於骨空,補益腦髓,而下流於陰股。
陰陽不和,則使液溢而下流於陰。
髓液皆減而下,下過度則虛,虛故腰背痛而脛?。
陰陽氣道不通,四海閉塞,三焦不瀉,津液不化,水穀並於腸胃之中,別於回腸,留於下焦,不得滲膀胱則下焦脹,水溢則為水脹。
此津液五別之逆順也。
水穀食物,皆有五味不同。
五味入口,各注其海者,如酸先入肝、辛先入肺之類,故其化生津液,隨氣流行,各走其道也。
三焦為相火所游行,陽氣由之而出,以溫肌肉、充皮膚之氣水,名為津,是由陽所化也。
其流而不隨陽氣蒸騰者,名為液,此津濃濃,是由陰所化也。
天暑衣濃,則腠理開,陽氣蒸津而外泄,名為汗。
若寒氣外留分肉之間,津聚成沫,滯則為痛。
或天氣寒,則腠理閉,陽氣收降,濕氣不行,而亦下降,流於膀胱而成水,則為溺與氣。
氣者,謂大便出穢氣也。
夫心為五臟六腑之主,耳目觀聽,為心之用。
候者,審察之謂。
肺為相傅之官,肝為將軍之官,脾主肌肉,為身之外衛。
《師傳篇》曰:腎者,主為外,使之遠聽,視耳好惡,以知其性。
蓋耳為腎竅,主聞外事也,臟腑精氣聚於目,故津液盡皆上滲於目也。
心悲氣並,則心系急,而肺上舉,故液隨氣上溢,而心系與肺,乍上乍下,肺氣逆,故悲者泣出而咳也。
中熱則胃消穀,而蟲上下動作,充廓腸胃,致胃緩氣逆,水液不行而唾出也。
夫穀味入胃,由陰陽氣化,精液成膏,內滲骨空,補益腦髓,下流陰股,滋養筋脈。
若其陰陽不和,則氣化失度,使液溢下,流出於陰竅,而為帶濁等病,因而髓減,消耗元氣以致虛,故腰背痛而脛?。
其陰陽氣道不通,四海閉塞,則繼入之水穀不化,下焦不宣,則鬱而成水脹矣。
此皆津液生化逆順之分別也。
四海義詳後營衛經絡門。
【靈樞‧衛氣失常篇】
帝曰:人之肥瘦、大小、寒溫,別之奈何?
伯高曰:人有肥、有膏、有肉。
肉堅,皮滿者,肥;
肉不堅,皮緩者,膏;
皮肉不相離者,肉。
帝曰:身之寒溫何如?
伯高曰: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細理者身熱。
脂者,其肉堅,細理者熱,粗理者寒。
膝後曲處名?。
淖者,滑潤柔軟而不實也。
脂,即肥,其肉堅實,若不堅而隆濃,則名肉也。
蓋人生稟陰陽之氣,而陰陽各有偏勝不同,如後文所云者,故體質有肥、膏、肉之殊。
其粗理者,表陽易泄,故身常寒;
細理者,表陽固密,故身常熱。
此由稟氣,非外邪之寒熱也。
帝曰:其肥瘦大小奈何?
伯高曰:膏者多氣而皮縱緩,故能縱腹垂腴,肉者身體容大;
脂者其身收小。
帝曰:三者之氣血多少何如?
伯高曰:膏者多氣,多氣者熱,熱者耐寒;
肉者多血,多血則充形,充形則平;
脂者其血清,氣滑少,故不能大。
此別於眾人者也。
帝曰:眾人奈何?
伯高曰:眾人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血與氣不能相多,故其形不小不大,各自稱其身,命曰眾人。
皮肉脂膏氣血皆相稱,無多少,故其身形亦中等而無大小,命曰眾人。
眾者,多也。
【靈樞‧論痛篇】
帝曰:筋骨之強弱,肌肉之堅脆,皮膚之濃薄,腠理之疏密,各不同。
其於針石、火之痛何如?
腸胃之濃薄堅脆亦不等,其於毒藥何如?
少俞曰:人之骨強、筋弱、肉緩、皮膚濃者,耐痛,其於針石、火?之痛亦然。
帝曰:其耐火?者,何以知之?
少俞曰:加以黑色,而美骨者,耐火?。
帝曰:其不耐針石之痛者,何以知之?
少俞曰:堅肉薄皮者,不耐針石之痛,火?亦然。
帝曰:人之病,或同時而傷,或易已,或難已,何也?
少俞曰:同時而傷,其身多熱者,易已;
多寒者,難已。
帝曰:人勝毒,何以知之?
少俞曰:胃濃、色黑、大骨及肥者,皆勝毒;
故其瘦而薄胃者,皆不勝毒也。
皮肉筋骨強濃者,耐痛;
胃濃陰陽氣旺者,耐毒。
其身多熱,則陽旺為陽證,故病易已;
多寒,則陽虛為陰證,故病難已。
毒者,謂峻利攻擊之藥也。
【靈樞‧論勇篇】
帝曰:人之忍痛與不忍痛者,非勇怯之分也。
夫勇士之不忍痛者,見難則前,見痛則止:怯士之忍痛者,聞難則恐,遇痛不動。
勇士之忍痛者,見難不恐,遇痛不動;
怯士之不忍痛者,聞難與痛,目轉面?,恐不能言,失氣驚,顏色變化,乍死乍生。
余見其然也,不知其何由?
少俞曰:夫忍痛與不忍痛者,皮膚之濃薄、肌肉之堅脆緩急之分也,非勇怯之謂也。
勇士秉忠義而不畏死,故見難則前,其不能忍痛者,以無關大義,故見痛則止;
其能忍痛者,見難既不恐,遇痛亦不動矣。
怯士貪生而不重義,雖能忍痛,而見難亦恐不敢前;
其不忍痛者,無論矣。
是忍痛與不忍痛,在皮肉濃薄堅脆不同;
勇之與怯,在稟性之剛正與懦弱之異也。
勇士者,目深以固,長沖直揚,三焦理橫,其心端直,其肝大以堅,其膽滿以傍,怒則氣盛而胸張,肝舉而膽橫,?裂而目揚,毛起而面蒼,此勇士之所由然者也。
怯士者,目大而不減,陰陽相失,其焦理縱,短而小,肝系緩,其膽不滿而縱,腸胃挺,脅下空,雖方大怒,氣不能滿其胸,肝葉雖舉,氣衰復下,故不能久怒,此怯士之所由然者也。
醫聖論治病,故明氣血以辨勇怯;
儒聖論治國,故分血氣之勇、義禮之勇。
如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又曰:卒然遇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
此皆義禮之勇也。
孟子論勇,最為詳切著明矣。
帝曰:怯士之得酒,怒不避勇士者,何臟使然?
少俞曰:酒者,水穀之精,熟穀之液也,其氣?悍,其入於胃中,則胃脹氣滿,逆上於胸中,肝浮膽橫,當是之時,固比於勇士,氣衰,則悔與勇士同類,不知避之,名曰酒悖。
恃血氣之勇,而不知義禮者,即酒悖之類也。
【靈樞‧通天篇】
帝曰:余聞人有陰陽,何謂陰人?
何謂陽人?
少師曰:天地之間,六合之內,不離於五,人亦應之,非徒一陰一陽而已。
蓋有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人,陰陽和平之人。
凡五人者,其態不同,其筋骨氣血各不等。
天地陰陽,氣化升降,而有進退消長。
有進退,則有偏亢;
有消長,則有強弱,故萬物之形氣,各有不同。
人為萬物之靈,稟陰陽五行之全氣,而亦有太少之異。
異者眾,而陰陽和平者寡也。
蓋由其心意之邪正不同,則稟氣之純駁各異。
因其形由氣成,氣隨心變者也。
故聖賢之學,必以正心誠意,變化氣質為先。
孟子言:人皆可以為堯舜。
釋典云:萬法由心造。
是變其心而氣質自變,雖堯舜之聖,亦可以學而至也。
此雖聖賢勉人之語,人又安可自棄哉!
太陰之人,貪而不仁,下齊湛湛,好納而惡出,心和而不發,不務於時,動而後之,此太陰之人也。
馬注:下齊湛湛者,內存陰險,外假謙虛,貌似下抑整齊,湛然無私也。
好納惡出者,貪得之心也。
心和不發,不務於時,動而後之者,心似和平,不即順應,或有舉動,必隨人後,覘人利害,以為趨避,其深情濃貌,狡詐之態如此。
少陰之人,小貪而賊心,見人有亡,常若有得,好傷好害,見人有榮,反乃慍怒,心疾而無恩,此少陰之人也。
馬注:小貪者,比太陰人小異也。
其心以賊害為主,亦不仁也。
人有失則喜,人有榮則慍,而心之嫉忌無恩者如此。
太陽之人,居處於於,好言大事,無能而虛說,志發於四野,舉措罔顧是非,為事如常自用,雖敗而常無悔,此太陽之人也。
馬注:於於,無事之意。
好言大事,無能而虛說,所謂其言之不怍者也。
志發於四野者,事不畏人知也。
《左傳》云:裨諶謀於野,則獲;謀於室,則否。
此才性之蔽,為事如常者,止庸常也。
自用者,愚而好自用,雖敗無悔也。
少陽之人,?諦好自貴,有小小官,則高自宣,好為外交,而不內附,此少陽之人也。
馬注:?諦者,凡事自審也。
好自貴,外交而不內附者,妄自尊貴,浮而不實也。
陰陽和平之人,居處安靜,無為懼懼,無為欣欣,婉然從物,或與不爭,與時變化,尊則謙謙,譚而不治,是謂至治。
馬注:無為懼懼欣欣者,不因物感而遽喜怒也。
尊則謙謙者,位尊而愈謙抑也。
譚而不治者,無為而治,故曰至治,不治之治也。
帝曰:別人奈何?
少師曰:太陰之人,其狀?黑色,念然下意,臨臨然長大,?然未僂,此太陰之人也。
馬注:?甚黑,念然下意,即上文下齊湛湛之意也。
臨臨然,長大之貌。
其?雖長,直身而不傴僂也。
少陰之人,其狀清然竊然,固以陰賊,立而躁?,行而似伏,此少陰之人也。
馬注:清然者,言貌似清也;
竊然者,消沮閉藏之貌。
雖曰清然竊然,實以陰險賊害為心,即上所云賊心,始有此態也。
其立也躁而不靜,?則覘望;
其行也伏如傴僂,此其內藏沉思反側之心故耳,較太陰人長大不傴僂為異也。
太陽之人,其狀軒軒儲儲,反身折?,此太陽之人也。
馬注:車之向前曰軒。
軒軒者,猶云軒昂也。
儲儲者,挺然之意。
若反其身,而在後視之,其?似折,亦不檢之態也。
少陽之人,其狀立則好仰,行則好搖,其兩臂兩肘,則常出於背,此少陽之人也。
馬注:據其態,乃多動少靜,非檢身若不及之道也。
陰陽和平之人,其狀委委然,隨隨然,?然,愉愉然,?然,豆豆然,眾人皆曰君子,此陰陽和平之人也。
馬注:委委然,安重貌,《詩》君予偕老章有:委委佗佗。
隨隨然,不急遽也。
?然,尊嚴貌,《詩》云:?昂昂。
愉愉然,和悅也,《論語》云:愉愉如也,?然,周旋貌,《禮》云:周旋中規,折旋中矩。
豆豆然,不亂貌。
君子者,自聖人以至成德之士,皆可稱也。
【攝養為本總論】
人之壽夭不齊者,由稟氣之濃薄,非關清濁也。
賢者清,愚者濁,由性之明暗,而使氣之清濁也。
蓋氣者,命也,以氣聽命於性,故稱性命。
是故賢者之夭,以其氣薄而性明也;
愚者之壽,以其氣濃而性暗也。
所以君子之攝生也,非僅保守氣血,以冀延年而已。
故曰: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是保其德,即為保其壽也。
何也?氣稟於天,非我所主,德之不修,我之罪也,何有於壽哉!
賢者素位而行,順天地自然之氣化,不喪其所稟,明德樂道,垂范後世,其壽孰加焉。
愚者不然,縱欲敗德,以喪其所稟,取藥食培氣血,以貪其生,既無益於世,或自招禍患,則壽不如夭之為福也。
然聖人有教無類,萬物並育,不論賢愚,皆欲使其遂生,以全其所稟。
既明其生化之理,又教以攝養之方,戒以致病之由,施設藥治之法,嗚呼,可謂仁之至、慈之極矣。
夫善能攝養者,則無病,無病則焉用藥治哉!
故攝養為保生之本也。
其所以致病者,由外感六氣,內傷七情,故凡起居服食,必順夫天地氣化流行之序,隨時防慎,以避外來之邪,懲忿窒欲,清心節勞,以免七情之害。
如是則一身陰陽氣血,和平調達,自鮮病患夭札之苦。
然一身氣血,隨心所使,心定神安,氣血自固,雖有外邪,亦莫能傷。
故經曰:恬淡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虛者,虛其心,則神自清;
無者,無其欲,則精自固。
天真元氣,從之生長,而精神固守於內,何病之有。
則凡自愛其身者,不可不知此理也。
苟能恬淡虛無,則動無不善,而德行自全,日臻於君子之域,既益當時,垂名後世,其為壽也,豈可量哉!
【素問‧六節臟象論】
岐伯曰:天至廣,不可度;
地至大,不可量。
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
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
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
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人之五臟,具五行之性。
草木果穀,由陰陽五行化生五氣、五味以養人。
而人之嗜欲不同者,以五行之性,各有所通,則各有所宜。
總不出天以氣、地以味,食養於人。
故天氣入鼻,藏於心肺,使五色明潤,聲音能彰,此陽氣達於表也;
地味入口,藏於腸胃,而氣得味滋,味得氣化,氣味生化,津液相成,此陰氣充於內也。
陰陽充盛,則神自生旺矣。
然氣味固為養生之本,如用之太過,使五行偏勝,則反傷臟氣,其義詳治法門,尤不可不知也。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
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
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故同出而名異耳。
智者察同,愚者察異,愚者不足,智者有餘。
有餘則耳目聰明,身體輕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淡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
七損八益者,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七七而天癸竭;
男子二八而天癸至,八八而天癸竭,此陰陽氣血生旺衰竭之節度也。
能知此理,則可順夫陰陽二氣之損益而調之;
不知用此,則日以耗損,未老先衰。
是故常人至年四十,而陰氣自半,正如一日而過午之時,起居衰矣;
迨至五十、六十,則漸敗,遂有種種病態也。
原其所稟,同出陰陽五行之氣,知調養與不知,則成強老之異名也。
智者察其同稟之理氣,是為知本,以調養而固之;
愚者察其強老之異態,乃用飲食資助,是為圖末。
治本,則有餘為益;
圖末,則不足為損。
有餘,則老者復壯,壯者益治。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即治本之道,所謂恬淡虛無,真氣從之也。
圖末者,如藥餌培補之類,終不免於衰老。
蓋藥餌只能培後天,而勞於有為之事,則先天日以消耗也。
能固其本,則可與天地同壽而無窮。
故聖人之自治其身者如此。
斯言長生可以修養而至,即老子虛無自然之仙道也。
廣成子曰:毋勞爾形,毋搖爾精,乃可以長生。
則是恬淡虛無四字,義理俱盡矣。
【素問‧四氣調神論】
《素問 四氣調神論》曰:春三月,此謂發陳。
天地俱生,萬物以榮。
夜臥早起,廣步於庭,被發緩形,以使志生,生而勿殺,予而勿奪,賞而勿罰,此春氣之應,養生之道也。
逆之則傷肝,夏為寒變,奉長者少。
養氣而曰調神者,神為氣主,神不清靜,則氣不能調。
是故天道清靜無為,而其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出於陰陽升降自然之氣,故能循環不息。
人稟天地之氣以生,故當隨順天地氣機,以為養生之道也。
發陳者,升發冬藏之陳氣,生機始萌。
故調氣者,當夜臥早起,以及賞而勿罰,皆順其生機,以應春氣者也。
如逆之則傷肝,以肝屬木,主春令,生氣既傷,則無以資長夏氣;
而夏令屬火,木傷不能資長心火,故交夏反為寒變之病,以其奉長者少,乃陽傷而陰邪起也。
夏三月,此謂蕃秀。
天地氣交,萬物華實。夜臥早起,無厭於日,使志無怒,使華英成秀,使氣得泄,若所愛在外,則夏氣之應,養長之道也。
逆之則傷心,秋為?瘧,奉收者少。
冬至重病。
夏至陽極陰生,則陰氣上升,陽氣下降,陰陽相交,萬物生化,蕃茂秀麗,花英盛滿,將以成實。
此時氣候始變,故當隨順其機,夜臥早起,避暑熱以納清氣;
無厭日長而貪眠,致神氣昏困;
使志無怒,怒則陽火暴逆不和,和則其氣得以疏泄;
若所愛在外者,皆順其發泄之意,勿使郁遏,為養生之道也。
心屬火,主夏令,如逆之則傷心氣,暑邪乘虛客之,其時腠開汗泄,則不之覺,至秋涼風外加,則暑邪內發,而成?瘧。
?瘧者,纏綿難愈,以其暑濕內閉,秋風外束故也。
若此而資奉秋收之氣既少,則冬令為病更重矣。
秋三月,此謂容平。
天氣以急,地氣以明。
早臥早起,與雞俱興,使志安寧,以緩秋刑,收斂神氣,使秋氣平,無外其志,使肺氣清,此秋氣之應,養收之道也,逆之則傷肺,冬為飧泄,奉藏者少。
暑退涼生,容象清肅,陰陽均平,故謂容平。
天氣以急者,收整肅潔之象也,地氣以明者,郁勃穢惡消散也。
故當早臥,以避風露,早起以資爽氣,以及無外其志,使肺氣清,皆應其收肅之氣機,為養生之道也。
肺屬金,主秋令,如逆之則傷肺。
肺傷則腎無資生之氣,而腎主閉藏,二便為腎之門戶,閉藏無權,則門戶失守,而大腸為肺腑,臟傷則腑氣不固,而食未消化,即從下泄,名飧泄也。
此由奉藏之氣少,致腎失司而腸不固也。
冬三月,此謂閉藏。
水冰地坼,無擾乎陽。
早臥夜起,必待日光,使志若伏若匿,若有私意,若已有得,去寒就溫,無泄皮膚,使氣亟奪,此冬氣之應,養藏之道也。
逆之則傷腎,春為痿厥,奉生者少。
冬三月,天氣盡入於地,故萬物歸藏。
陰寒令行,則水冰地裂,陽既潛伏,不可擾動。
早臥晚起,避寒就溫,以防外邪。
使志若伏、若匿等者,皆順其閉藏之候,為養生之道也。
然就溫暖,亦不可太過,使開泄皮膚,奪其陽氣。
是逆其閉藏之令,則傷腎,腎傷不能生肝木,肝主筋,筋病則為痿為厥,以其失於閉藏,則奉生之氣少也。
天氣清淨光明者也,藏德不止,故不下也。
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陽氣者閉塞,地氣者昌明,雲霧不精,則上應,白露不下交通,不表萬物命,故不施,不施,則名木多死。
惡氣不發,風雨不節,白露不下,則菀?不榮,賊風數至,豪雨數起,天地四時不相保,與道相失,則未央絕滅。
惟聖人從之,故身無奇病,萬物不失,生氣不竭。
此舉天地氣化,表人身失養之病,以明天人合一之理,以證上文之義也。
夫積陽為天,藏德者,蓄積之義;
不止者,健運不息,故永不下墜也。
天地為陰陽之體,日月為陰陽之用,天氣光明,由於日月,設天自明其明,則日月反不能明,體用倒置,猶夫人之邪害空竅而昏蒙也。
何也?
空竅本清陽之氣所行,若體用倒置,則陽氣閉塞而不宣,地之濁氣上冒而昏蒙不明,正如人之邪害空竅也。
故其上應,則雲霧濁而不精,而白露壅遏,不下交通。
蓋云為地之陽氣上升,露為天之陰氣下降,陰陽之氣閉塞鬱冒,而不相交通,則不能表萬物之命而施生化。
表者,舒展之謂。
以故草木多枯?而死。
乖惡之氣不得發散,則賊風數至,豪雨數起,四時氣化無序,與道相失矣。
若人能恬澹虛無,不勞心神,如天之清淨無為,藏德蓄積,自然日月並明,陰陽之氣健運,而生化不息也。
如其情欲勞擾,則性天自用其明,正如日月之反不明,而體用倒置,則一身氣血錯亂而不生化,必至未央而絕滅。
未央者,未到中央,猶未及半之謂,未到中年而夭亡也。
惟聖人恬淡虛無,而體靜用明,故能從天地化機,補偏救弊。
不失其道,則身無奇病,亦如天地氣化不乖,則萬物不失其命,而生生之氣不竭也。
志於養生者,可不究心此理哉。
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內變;
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內洞;
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
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
此承上文,言不順天地氣化而致病者。
故逆春氣,則少陽不能發生,人身少陽之氣,由肝出膽,故膽經稱少陽,陽不發生,而肝膽為表裡,故肝氣內變為病也;
逆夏氣,則太陽不能長旺,以肝木生心火為太陽,小腸為心腑,故稱太陽經,與心為表裡,陽不長旺,故心氣內虛,若空洞無主也;
逆秋氣,則太陰氣不收肅,太陰者肺也,肺失清肅,則虛火上逆,故病焦灼而胸滿也;
逆冬氣,則少陰不藏,少陰者腎也,腎主閉藏,為生氣之源。
蓋元陽根於至陰,如坤下起復,既逆冬氣而乏藏納,則生發之氣少,猶坤下不能起復,故腎氣獨沉,而春陽不能升旺矣。
此以肝、心、肺、腎四臟,主春、夏、秋、冬、生、長、收、藏之氣,而分少太陰陽,與手足三陰三陽經之分少太者,各有義理不同。
以春夏陽升,主生長,故言少陽、太陽;
秋冬陽降主收藏,故言太陰、少陰,由陽辟而陰闔也。
可知臟為根本、為體,腑與營衛經絡為枝葉、為用也。
故下文言春夏養陽,秋冬養陰者,順其闔辟之氣,以養根本也。
順其闔辟,必當調之和之,非補之助之之謂。
上言逆之者,逆其闔辟之氣,則絕其生化之機,故傷之為甚,而生百病矣。
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
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沉浮於生長之門。
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
故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
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疾不起,是謂得道。
道者,聖人行之,愚者佩之。
從陰陽則生,逆之則死,從之則治,逆之則亂。
反順為逆,是謂內格。
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猶渴而穿井,斗而鑄兵,不亦晚乎?
此總結上文順時調養之理法也。
人與萬物,同稟陰陽氣化而生。
而陰陽出於太極,故陰陽互相為根。
春夏陽令則養陽,秋冬陰令則養陰,是養其根本,則太極之生機不息,而與萬物並育,為生長之門戶也。
如逆之則伐其根本,壞其天真矣。
故陰陽四時者,萬物由之而生化,終而復始,循環不息,而為死生之本也。
逆之則害,從之則吉。
惟聖人能從其道而行之,愚者不悟其理,必當謹佩聖教,而遵守之,庶可免害而保生。
倘反順為逆,則身內元氣,先已乖格不和,無論外邪之病矣。
如是而後施治,猶渴而穿井,斗而鑄兵,何濟於事哉!
若其虛邪賊風,四時皆有,更當知而避之,義詳病證門中,即所謂治未病之法也。
【卷二】
【陰陽臟腑總論】
人稟陰陽五行之氣以生,而陰陽之變化無盡。
今以臟腑分陰陽者論之,是臟為陰主裡,腑為陽主表,五臟具五行之性,而五行又各具陰陽,故各臟之氣為陽,血為陰也。
如以腑配臟,則肝為乙木屬陰,膽為甲木屬陽,木生火;
心為丁火屬陰,小腸為丙火屬陽,火生土;
脾為己土屬陰,胃為戊土屬陽,土生金;
肺為辛金屬陰,大腸為庚金屬陽,金生水;
腎為癸水屬陰,膀胱為壬水屬陽,而水又生木,故陰陽五行之氣生化不息也。
五行之生者,相長也。
生氣太過,則偏亢,故生中有克。
克者,制也,如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互相節制也。
是故不足,則以相生者助之,如補肝助心之類;
太過,則以相克者制之,如滋水制火之類,調之使平而後已。
蓋臟者,藏也,藏精氣而不瀉;
腑者,器也,傳化物而不藏。
其能藏能化者,皆由陰陽五行之氣運用也。
而臟腑各有所主,各有功能,各有所司,其或失司,則氣化乖逆,而生百病矣。
故如肝藏魂與血而主筋,心藏神而主血脈,肺藏魄與氣而主皮毛,脾藏意而主肌肉,腎藏精與志而主骨。
肺又權衡一身之氣,脾又統領一身之血,而心為君主,一身氣血隨心所使,以各臟皆有系脈通心,故心定則神明,而五臟皆安,心勞妄動,則五臟皆病。
如憂則心氣抑,怒則肝氣逆,思則脾氣結,悲則肺氣消,恐則腎精傷。
故凡七情,皆由心發,而先傷各臟者也。
如其功能所司,肝司疏泄,開竅於目;
腎司閉藏,開竅於二便;
脾司鼓運,開竅於口;
肺司呼吸,開竅於鼻;
心司鑒察,開竅於舌;
耳通心腎之氣,又為心腎之竅也。
臟腑之相配者,以其部位相連而為表裡,互相為用。
腑本臟氣以宣化,故臟虛則腑不轉輸;
臟藉腑氣以舒和,故腑實則臟氣厥逆。
如肺與大腸為表裡者,若肺氣虛,則大腸失職,或泄瀉,或閉塞;
若大腸濁壅不行,則肺氣逆滿,不能下降,余可例知,其互相為用者也。
又如胃司納穀,賴脾健運,以化飲食精微,上達於肺,敷布周身,以充養各臟腑,故胃為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
其糟粕下傳小腸,泌別清濁,清水滲入膀胱,濁滓下歸大腸,又必賴三焦氣化宣暢,而水火均平,則二便通調,故曰:氣化則能出矣。
然三焦氣化,本於腎元之陰陽,若腎元衰,則三焦無權,而脾胃因之升降不調,清濁淆混,則百病俱出,此臟腑之所以各有功用不同也。
惟膽附於肝為表裡,其精汁有入無出,若受熱邪,膽汁泄而口苦,則為病矣。
又有心包絡,居於膻中,為心臟之外護,代心用事,凡邪之干心,皆包絡受之,若心臟受邪則神去,神去即死矣。
心包經絡與三焦連貫為表裡,故五臟、六腑及心包絡共成手足陰陽十二經,義詳營衛經絡門中。
必先熟臟腑生化之理、經絡流行之道,方能辨病之表裡虛實而治之,是故學人首當究心,而不可忽者也。
【經解】
《素問 陰陽應象大論》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其本。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陰靜陽躁,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陽化氣,陰成形。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寒氣生濁,熱氣生清。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
濁氣在上,則生?脹,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此明天人合一之道也。
陰陽者,天地之氣,天地者,陰陽之形,而大道存乎其中也,萬物稟陰陽之氣以成形,氣盡則形消,故陰陽為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
而神為形之主,藉陰陽之氣以存,形消氣盡則神去,故陰陽為神明之府,府猶居宅也,陰陽既為生命之本,則治病必求其本,首當調護陰陽也。
將欲調之,必先明其生化之理。
故如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陰靜陽躁,陽生陰長,陽殺陰藏,陽化氣,陰成形,此皆生化自然之理也。
若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即坤變復,乾變?,是陰陽進退消長之道也。
寒氣為陰,陰性凝滯,故生濁,如積陰成地也;
熱氣為陽,陽性流動,故生清,如積陽為天也。
故人身之氣,清升濁降,自然之性也,反之則病。
故如清氣在下而不升,則下焦疏利而病飧泄,以陽性流動也;
濁氣在上而不降,則上焦壅塞而病?脹,以陰性凝滯也。
如此,則陰陽反其作用而病矣。
反則逆,順則從,故必察其逆從而調之,是謂治病必求其本也。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
地氣上為云,天氣下為雨。
雨出地氣,云出天氣。
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
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雨從天降,由云所化。
云乃地氣上升,故言雨出地氣,是本乎地者親下也;
云從地出,實由天氣上蒸,故言云出天氣,是本乎天者親上也。
此陰中生陽,陽中生陰,互相生化,循環不息之妙道也。
蓋陽化氣,陰成形,陽從地升為云,陰從天降為雨。
故人身清陽,由下焦而升,出於上竅,象天之云;
濁陰飲食所化,由上焦而降,出於下竅,象地之水。
清陽輕浮而疏泄,故能開發腠理;
濁陰膏液則凝重,以故內走五臟;
而陰陽經絡流行,交接於四肢之末,清陽之氣走表,故能實四肢也;
若飲食入胃,生化津液,以養五臟,其濁滓由腑傳導而出,故濁陰歸六腑也。
是走五臟者,乃清中之濁;
歸六腑者,乃濁中之濁,而有兩層義理也。
【靈樞 ‧陰陽清濁篇】
帝曰:愿聞人氣之清濁。
岐伯曰:受穀者濁,受氣者清。
清者注陰,濁者注陽。
濁而清者,上出於咽;
清而濁者,則下行。
清濁相干,命曰亂氣。
上節《素問》以天地之氣釐清濁,此以人身之氣釐清濁,故各有義理,互相發明也。
天地中和之氣,清也;
穀食五味之氣,濁也。
清氣鼻受,而入心肺,心肺為臟為陰,故清者注於陰也;
穀味口受,而下於胃,胃為腑為陽,故濁者注於陽也。
以氣分陰陽,則陽清陰濁;
以人分陰陽,則臟陰腑陽。
乃氣之清者注陰,濁者注陽,是亦陰陽相交相生之道,故與上節各有義理也。
所以凡有口鼻者,必賴天地之氣味以生養也。
若其濁而清者,穀食精微之氣也,上出於咽而行經脈中也;
清而濁者,如天地濕熱蒸穢之氣,則由鼻下行而到胃,乃清濁相干而逆亂,或為嘔瀉,或為脹痛,故命曰亂氣也。
帝曰:陰清而陽濁,濁者有清,清者有濁,別之奈何?
岐伯曰:氣之大別,清者上注於肺,濁者下注於胃。
胃之清氣,上出於口;
肺之濁氣,下注於經,內積於海。
此承上文受清濁之義,而云陰清陽濁者,謂臟屬陰而受清,腑屬陽而受濁也。
然其濁中有清,清中有濁,又何以分別其所受乎?
伯言氣之大別者,分別大概之理也,假如吸入之清氣,則上注於肺,穢濁之氣,下走於胃,是初入於胸,而上下分行,故聞穢氣,即作嘔逆,而凡疫癘暑濕等邪吸入,即客於胃,而成諸病之類。
蓋清升濁降,自然之性也。
故如胃中穀氣之清者,上出於口,如呵出之氣也。
若肺所受穀氣之濁者,謂濃濁之濁,非是穢濁,即所謂脾氣散精,上歸於肺之津液也,故即下注於經,內積於海。
海者,如血海、氣海等類。
此乃大概分別其所受者也。
帝曰:諸陽皆濁,何陽獨甚乎?
岐伯曰:手太陽,獨受陽之濁;
手太陰,獨受陰之清。
其清者,上走空竅,其濁者,下行諸經。
諸陰皆清,足太陰獨受其濁。
此問諸陽腑皆受濁,何腑獨甚乎?
伯言手太陽獨甚者,蓋手太陽小腸,為受盛之官,承受胃中所下水穀糟粕,故獨受陽之濁為甚也,手太陰肺為華蓋,而部位最高,故獨受陰之清。
其清氣則上升而走空竅,濃濁之氣則下行諸經,如上節所云者。
若諸陰臟皆受清氣所注,而足太陰脾為胃行其津液,故獨受水穀濃濁之氣,所以脾主肌肉者,肌肉由水穀濁氣所生也。
此皆言臟腑所受清濁,而行氣於經者,故下文有滑澀之分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清者其氣滑,濁者其氣澀,此氣之常也。
故刺陰者,深而留之;
刺陽者,淺而疾之;
清濁相干者,以數調之也。
此言因清濁相干,而致病之治法也。
陰所受,清氣也,其經深,故當深刺,以其氣滑而流走,故必久留其針,俟其氣定,然後出針,方能去病也;
陽所受,濁氣也,其經淺,故當淺刺,以其氣澀而鈍遲,故針必速入速出,以宣動其氣,方能去病也,此皆言其常氣之治法耳。
如清濁相干而為病者,其滑澀亦不定在陰陽之分別,當詳審其病,隨宜設法。
言以數調之者,蓋針之宜久留、宜速疾,必以病患之息數為準。
應補應瀉,依病患之呼吸以出針、入針而為補瀉。
一呼一吸,名一息也。
義詳針灸篇,另有專科,此不錄。
若藥治之法,亦可照此類推矣。
【素問 ‧太陰陽明論】
帝曰:太陰陽明為表裡,脾胃脈也,生病而異者何也?
岐伯曰:陰陽異位,更虛更實,更逆更從,或從內,或從外,所以不同,故病異名也。
此篇專明脾胃為中土,統一身之陰陽,為後天之根本也。
夫陰陽之理,微妙無窮,變化無盡,經文每舉天地之陰陽以明人,舉人身之陰陽以證天,此節正表天人合一之道,以脾胃之轉輸,一本於天地之氣化也。
如天為陽,位乎上;
地為陰,位乎下;
火為陰,位乎南;
水為陰,位乎北;
木為陽,位乎東;
金為陰,位乎西,是皆陰陽異位也。
陽升則陰降,陽降則陰升,陽生陰,陰生陽,皆氣化自然之性能。
其陰從陽生而降者,如天之雨,降極則陽中之陰並於陰位,則陰實而陽虛;其陽從陰生而升者,如地之云,升極則陰中之陽並於陽位,則陽實而陰虛。
是皆更虛更實也。
逆者,倒也;
從者,順也。
冬至後,陽升陰降為從,反此為逆;
夏至後,陽降陰升為從,反此為逆。
何為反耶?
夏至天上陽氣初降,地下陰氣初升,陽為陰氣所逆,不得入地,而反倒升,故地上比夏至前更熱,漸俟陰陽交通,二氣調順,則升者升,降者降,至秋而陰陽平分於天地之中,故地上涼和,其冬至後更冷,至春分溫和,亦同一律,是為更逆更從也。
凡人身偏寒偏熱、寒熱往來之病,即陰陽不調,而各異其位,更虛更實,更逆更從之故也。
是故天地氣化和順則養人,反逆則傷人。
其傷人也,亦必以類從,陽邪從陽從外,陰邪從陰從內,如風為陽而傷衛,衛為陽為外也;
寒為陰而傷營,營為陰為內也。
營衛本於脾胃,故脾內胃外亦然,其邪之來,或從內、或從外,所以不同,故其為病各異,而名各不同也。
陽者,天氣也,主外;
陰者,地氣也,主內。
故陽道實,陰道虛。
此緊承上文內外之義,舉天地所主,以明人身之營衛,理尤淵妙也。
上云陰陽更虛更實者,指升降屈伸而言。
此云陽道實,陰道虛者,專指天地之道也,是以內外分陰陽者。
蓋天包地外,地凝天中,故天為陽主外,地為陰主內,是地賴天以包載者。
故天行健,則地寧,天氣弛,地即陷,古今嘗有之,足可征矣。
由是觀之,天氣雖清虛,而陽道誠為堅實也。
若不堅實,何以載地之濃重而不陷哉?
陰陽二氣,轉旋於地外,升降於地中,始能生化萬物。
是故地形雖濃重,而陰道誠為虛通也。
若不虛通,何以受二氣之升降變化,以生萬物哉?
故此言陽道實、陰道虛,是指內外之陰陽,與上文之以升降分陰陽者,各有義理也。
即以證人身之營衛者,衛主外,同天陽之堅實也;營主內,同地陰之虛通也。
何也?
衛行脈外,以固表者也,若不堅實,則腠理開而汗泄不止矣;
營行脈中,以守內者也,若不虛通,則經脈閉而血氣瘀塞矣。
夫營衛之氣,本於脾胃,故經言:營者,水穀之精氣也;
衛者,水穀之悍氣也。
故脾為營之源,胃為衛之本也。
此節承上文論脾胃,特舉天地內外之道,以證明營衛氣化之所本也。
故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
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
陽受之則入六腑,陰受之則入五臟。
入六腑則身熱不時臥,上為喘呼;
入五臟則?滿閉塞,下為飧泄,久為腸?。
故喉主天氣,咽主地氣。
故陽受風氣,陰受濕氣。
此即申上文,或從內,或從外,所從不同,而病異名也。
陽主外,風為陽,從外來,故陽受之;
陰主內,食飲屬陰傷內,故陰受之。
陽受入於腑,陰受入於臟,各從其類也。
腑為陽主外,故受邪則有身熱、不時臥、上為喘呼諸表證也;
臟為陰主內,故受病則有?滿閉塞、下為飧泄、腸?諸裡證也。
天之清氣,由鼻而入,通於喉,故喉主天氣也;
食飲產地,由口而入,下於咽,故咽主地氣也。
風為陽,濕為陰,故陽受風氣,陰受濕氣。
以上皆明陰陽各以類從,猶火就燥,水流濕,本於自然之性也。
故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指端;
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
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
陰病者,下行極而上。
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
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此言陰陽上行下行者,專指脾胃之氣升降,不同十二經氣。
蓋經氣流行於經脈中,而脾胃之氣行於肌肉者。
故脾胃之強弱,外顯肌肉之肥瘦,足可征矣。
以脾胃主四肢,故陰氣從足上行,由頭而至臂指,正如地氣上升為云,而散於四表也;
陽氣從手上頭,而下行至足,正如天氣由四表升聚化雨,而下降至海也。
故陽病則上行極而下,陰病則下行極而上,亦如云升雨降,變化流行也。
其與十二經流行不同者,三陽經自手走頭,自頭走足;
三陰經自足入腹至胸,由胸走手,連接陽經。
陽在表,陰在裡,不上頭,唯足厥陰之支脈,內循喉後,上至頂心也。
此言陰氣,是脾臟之氣也;
陽氣,是胃腑之氣也。
故下節云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則其義理固已申明在後也。
所以云陽明行氣於三陽,太陰行氣於三陰,則是脾胃統率一身之陰陽,而臟腑經絡盡在其中矣。
身半以上,天氣主之為陽,故傷風,則上部先受,風者天氣也;
身半以下,地氣主之為陰,故傷濕,則下部先受,濕者地氣也。
此亦各以類從者也。
帝曰:脾病而四肢不用,何也?
岐伯曰: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也。
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胃為水穀之海,生化氣血,滋養周身,故四肢皆稟氣於胃也。
但胃之上口為賁門,主納穀;
下口為幽門,主出滓。
其形如橐,故其氣下行,不能四布至於各經,必賴脾之鼓運,以行其津液,輸於周身。
所以脾病則胃中水穀精氣不能達於四肢,經氣日衰,因而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穀氣以資生,遂痿弱不能動用焉。
帝曰:脾不主時,何也?
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臟,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時也。
脾臟者,常著胃,土之精也。
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不得主時也。
四時之氣,金、木、水、火本相剋制,肺、肝、心、腎亦然,全賴土氣居中,通貫四氣而調和之。
故土旺四季,而脾臟常以四時旺氣,長養四臟,故寄治於四季之末各十八曰,而不專主一時,其功正是統主四時也。
脾臟貼著於胃,為戊己二土之精,故能生萬物,而法則天地。
所以脾胃之氣,上至頭,下至足,如天地之云升雨降,而生長萬物也。
此數句將上文天地陰陽生化義理,皆申明包括,可謂簡妙矣。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耳,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
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
陽明者,表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
臟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
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日以益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此重申上文之義也。
以脾胃之功能言之,則胃止能司出納,必賴脾之鼓運,以行其津液,正以膜之相連,故脾動則胃氣流行,而水穀之精敷布,以輸於各經。
故太陰即行氣遍於少陰、厥陰,而陽明即行氣遍於太陽、少陽,周一身而達四肢。
原其氣之生化出於胃,而各臟腑各因其經以受胃氣之滋養,故胃為水穀之海,而為六腑之大源。
此篇特詳脾胃生化之功,為後天根本,而實出於天地陰陽升降流行之氣化,是為天人合一之道也。
【素問 ‧生氣通天論】
《素問 生氣通天論》曰: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為聖度。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
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此統明陰陽生化之道,以結上文之義也。
陰陽流行生化,循環無端,挈其綱要,必使陽氣靜密,乃能堅固。
擾動即浮越而陰陽不和,若四時之無序,百病叢生;
因而和之,是為聖人之軌度。
良以陰陽互相為根,是故陰氣和平,陽氣固密,自然生化不息,而精神乃治。
若陰陽乖離決裂,精氣乃絕,以精氣由陰陽化生者也。
【素問‧ 金匱真言論】
岐伯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
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
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
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
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
故人亦應之。
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
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
言人之臟腑中陰陽,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
肝、心、脾、肺、腎五臟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為陽。
所以欲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者,何也?
為冬病在陰,夏病在陽,春病在陰,秋病在陽。
皆視其所在,為施針石也。
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
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
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
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
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
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此明天地陰陽之氣,流行於四時,則有消長進退;
晝夜,則有升降出入。
而人身之氣,內外雌雄相輸,皆與四時晝夜相應,故其病也,必隨時日之氣變化。
而其春病在陰者,以陽氣初從地下而升,其冬陰之氣當盛也;
秋病在陽者,以陰氣初從地下而升,其夏陽之氣尚盛也。
陰陽氣盛之時,必應人身之營衛,故其受病,春則應在營陰,秋則應在衛陽,而冬陰夏陽之氣更盛,則不言可知。
若其變化多端,非可拘執,假如風為陽邪而傷衛,寒為陰邪而傷營,則又不論四時,必當審察脈證以辨之也。
辨明為施針石,而藥治亦同一律矣。
帝曰:五臟應四時,各有收受乎?
岐伯曰:有。
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其病發驚駭,其味酸,其類草木,其畜雞,其穀麥,其應四時,上為歲星,是以春氣在頭也,其音角,其數八,是以知病之在筋也,其臭臊;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藏精於心,故病在五臟,其味苦,其類火,其畜羊,其穀黍,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是以知病之在脈也,其音徵,其數七,其臭焦;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藏精於脾,故病在舌本,其味甘,其類土,其畜牛,其穀稷,其應四時,上為鎮星,是以知病之在肉也,其音宮,其數五,其臭香;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開竅於鼻,藏精於肺,故病在背,其味辛,其類金,其畜馬,其穀稻,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其音商,其數九,其臭腥;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故病在溪,其味鹹,其類水,其畜彘,其穀豆,其應四時,上為辰星,是以知病之在骨也,其音羽,其數六,其臭腐。
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臟六腑,一逆一從,陰陽、表裡、雌雄之紀,藏之心意,合心於精,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為得道也。
此與前稟賦源流門《陰陽應象大論》所云東方生風、風生木一章,互明其理也。
彼言天地陰陽五行之氣,以生五臟,故列稟賦源流;
此言五臟應天地四時生化萬物之氣,更為詳晰。
是故當察臟腑之逆從,其合於陰陽五行生化之序者為從,反之為逆。
如是義理通明,而藏之心意,則我之心合乎精妙之理,方可任司命之職,而稱善為脈者。
若非其人,勿妄教之,彼必不能明;
若非真道,勿妄授之。
或非其人,或非真道,而濫充醫職者,皆致遺害於世也。
如擇之善而授之真,方為得道,而有濟於世。
乃觀近世醫道之失傳,如仲景所云各承家技、終始順舊者,可勝慨哉!
【素問 ‧靈蘭秘典論】
岐伯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腎者,作強之官,技巧出焉;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故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歿世不殆,以為天下則大昌;
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使道閉塞而不通,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以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心藏神明,主宰萬物,故為君主;
肺治周身之氣而有權衡節度,使之調達,故為相傅之官;
肝為剛臟而出謀慮,故號將軍之官;
理直則膽氣壯,而公正則有決斷,故名中正之官;
膻中心包絡所居,心包代心用事,為近使而君之喜樂,由其出而傳宣,故為臣使之官;
脾主鼓運,胃司納穀,故為倉稟之官,五味所由消化,而生氣血也;
大腸承小腸之糟粕,變化清濁,而下出於二便,故為傳導之官;
小腸受盛胃中所下食物,而消化歸於大腸,故為受盛之官;
腎藏精與志,而生智巧,智強則技精,故號作強之官,而出技巧也;
三焦在臟腑外、軀體內,相火所游行者,腸胃食物,賴以腐化,故名為焦,取火熟物之義,凡清升濁降,清者由脾胃上輸於肺,肺即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濁滓歸於二腸者,皆由三焦之氣宣化,故水道出於三焦,為決瀆之官。
又曰上焦如霧者,陽氣氤氳,以生津液也;
中焦如漚者,脾胃鼓運,蘊釀糟粕也;
下焦如瀆者,清濁分行,滓水下出也。
水由下焦滲入膀胱,滿則泄出,故膀胱如州都之聚會而藏津液,名州都之官,其能滲入泄出,全賴下焦之氣化,故云氣化則能出矣。
凡此十二臟腑,如職官之各有所司,不得相失者,獨賴心神清靜,則氣化調和,蓋清靜則心明有主,君主明則下安矣;
如或情欲妄動、則氣血擾亂,經絡閉塞,不得流通,而臟腑之氣皆壅遏,則百病叢生,形乃大傷。
故善養則壽,惟在君明而已,否則殃害即生。
其治天下者,同一理也。
是故君子戒慎恐懼,而操持不敢失也。
【素問 ‧六節臟象論】
岐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為陰中之太陰,通於秋氣;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發,其充在骨,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
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其味酸,其色蒼,此為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
凡十一臟腑,取決於膽也。
一靈乘氣化以成形軀,而心藏靈明,故為生之本,神明之變體也,其光華則現於面,其氣則充於血脈,其位在南,而象離火,故為陽中之太陽,夏令屬火,故通於夏氣也,肺治周身之氣,故為氣之本,而魄居於肺,其華在毛,充在皮,以皮毛為肺之合也,其位在西,而象乾金,為陰中之太陽,秋令屬金,故通於秋氣也;
腎主蟄藏,凡一身之精,由脾輸化攝聚,歸藏於腎,故為生氣之本,蓋氣生於精,即陽根於陰之理也,其華在發,充在骨,其位在北,而象坎水,為陰中之少陰,冬屬寒水司令,故通於冬氣也;
肝為厥陰,厥陰者,兩陰交盡,故為罷極之本,罷極者,陰極也,陰極則陽生,陽出於腎,由肝膽而升也,魂居於肝,其華在爪,充在筋,以生血氣者,陽始升發,所謂少火生氣,氣生血也,其味酸,其色蒼,是其性也,其位東,而象震木,故為陽中之少陽,是其體則陰極,而用則為少陽風木之氣,春令所主,故通於春氣也;
脾、胃、大小腸、三焦、膀胱者,皆合約氣化而司納穀轉輸,泌別清濁,出陳入新,故為倉廩之本,而營血所由生,故為營之居,猶如器具之能蘊釀、消化糟粕,以轉變氣味而入出者也,其華現於口唇之四圍白肉際,以唇為肌肉之本而屬脾,故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以其位中而象坤土,與命蒂連貫,而與至陰相類,通於土氣,是脾通腎中先天之陽也。
凡臟腑各有功能所司,而皆取決於膽者,正以膽為少陽始生之氣,為一身之機括,故如其氣或弱、或郁、或亢、或陷,則各臟腑氣化皆失其度而生病。
此微妙之至理,不可不知也。
【靈樞 ‧本輸篇】
《靈樞 本輸篇》云:肺合大腸,大腸者,傳道之府;
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府;
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
脾合胃,胃者,五穀之府;
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也。
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臟。
三焦者,中瀆之府也,水道出焉,屬膀胱,是孤之府也。
是六腑之所與合者。
此明臟腑相合而為表裡,互相輸化之道也。
臟腑各有功能所主,前篇《靈蘭秘典》、《六節藏象》等論,已詳明矣,惟此言少陽屬腎者,指生陽之氣根於腎也。
蓋腎為坎象三,二陰藏一陽於中,故陽氣根於腎,出肝膽而行三焦,故肝臟稱少陽,膽與三焦經稱少陽,以其從臟出經,陽氣初生,故名少也。
氣根於腎,而腎脈上肺系舌本,故云將兩臟,謂少陽一氣將肺腎兩臟,如將之領兵也。
三焦為決瀆之官,而出水道,水由膀胱而泄,故云屬膀胱,是三焦一腑,止膀胱為其下屬,而無臟相合,故曰是孤之腑也。
以其包羅五臟五腑之外,經脈不通於臟,是故六腑之所與合者,如此也。
舊注解少陽即是三焦者,非也。
夫肝、膽、三焦皆稱少陽,乃獨指三焦,豈理也哉?
況三焦經脈稱少陽者,與手厥陰為表裡,無涉於腎,其言屬腎,又作何解?其非更可見矣。
【靈樞‧本神篇】
【靈樞?本神篇】曰:肝藏血,血舍魂,肝氣虛則恐,實則怒;
脾藏營,營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實則腹脹、涇溲不利;
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
肺藏氣,氣舍魂,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胸盈仰息;
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
五臟不安,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謹而調之也。
此言五臟虛實之病形,已注疾病門虛實病證篇。
【素問‧五臟別論】
岐伯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瀉,名曰奇恆之府。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
魄門亦為五臟使,水穀不得久藏。
腦、髓以及胞之六者,稟地氣所生,皆深藏陰處而象地,故津液血氣,滲灌而藏積,不從外瀉也。
奇者,異也;
恆者,常也。
名奇恆之府者,以腸胃等腑,皆出入有常,此六者亦如臟之藏而不瀉,又不可名臟,故名異常之府也。
其腸胃等五腑,稟天氣所生,象天氣之轉旋,故輸瀉而不藏積,積則反病矣。
此其所受五臟之濁氣,故為傳化之府,不能久留而不輸瀉也。
魄門者,肛門也,以其出滓穢,使水穀隨時消化,不得久留,則臟氣舒和無患,故魄門亦為五臟使也。
蓋常人死後,魂由頂出,魄從肛出,故稱魄門。
如學道者,精神魂魄渾合,則不如此。
所謂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能實;
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
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所以稱五臟者,以其收藏精氣而不泄,為生命之本,故其精氣常滿,不能以有形之物填實之,精氣空乏,則虛損矣。
實,猶入也。
六腑者,司出納,傳化食物,而不留藏,故雖入而不能滿,滿則壅塞為病矣。
所以然者,上入則下出,而胃實腸虛,下出而食物下行,則胃虛腸實。
故言腑則實而不滿,滿則為病;
臟則滿而不實,實則氣傷矣。
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
岐伯曰: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
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
氣口,亦太陰也。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現於氣口。
故五氣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此言氣口者,兩手寸口脈,是手太陰肺氣所行之經也。
肺為華蓋,權衡周身之氣,五臟之氣各由經脈而匯歸於肺,由肺敷布周身,故五臟安否,皆現於肺經氣口之脈,而為五臟之主也。
所以然者,胃為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五味入口,藏於胃,其精微以養五臟之氣,是以五臟六腑所受之氣味,皆出於胃,由脾歸肺,而流於經,故其變化之精微,現於氣口之脈也。
若天地五行之氣,則入於鼻,藏於心肺,以鼻為肺竅,而心肺相連,故心肺病,則鼻氣為之不利。
而凡氣之歸肺者,皆現於氣口之脈,故氣口獨為五臟主,而其虛實病證可驗也。
【素問 ‧五臟生成論】
【素問 五臟生成論】曰: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主腎也;
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其主心也;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
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
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其主脾也。
五臟,根本也;
身軀,枝葉也。
根本有淺深,則枝葉有表裡。
淺者合於表,深者合於裡。
故五臟各有皮、脈、筋、肉、骨五層之合,而其榮色,亦各隨其部而外顯也。
五臟具五行之性,五行有生克,故以剋制者為其主,如水克火者也,故腎水為心火之主,以及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皆然也。
是故多食咸,則脈凝泣而變色;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
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
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
此五味之所傷也。
咸走腎,助水克火,脈為心之合,色為心之榮,故多食咸而傷心氣,則脈凝澀而色變。
蓋凡色澤榮華,由氣行血而發現,氣傷,則血澀不行而皆變也。
余臟同然,已詳注治法門矣。
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臟之氣也。
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者死,赤如?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現死也。
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背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現生也。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
生於肺,如以縞裹紅;
生於肝,如以縞裹紺;
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實;
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
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咸,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此言臟性所欲之味,則能相助,與臟氣相合也。
若五臟所生五氣,而現五色,即五行之光華,故必與臟象相符。
其如草茲、枳實等者,干枯沉晦,為死氣也;
如翠羽、雞冠等者,鮮明潤澤,為生氣也。
皆如縞裹者,內充勿露也,露則病矣。
而色味亦各當其臟性。
而內外相應者,已詳注四診門矣。
【素問 ‧宣明五氣論】
【素問 宣明五氣論】曰:五氣所病:心為噫,肺為咳,肝為語,脾為吞,腎為欠、為嚏,胃為氣逆、為噦、為恐,大腸、小腸為泄,下焦溢為水,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膽為怒。
此言氣病,而不涉於血也。
臟腑部位,各有不同,其生化氣血,各有功能所主,若氣或抑郁亢陷,不得調達,則各臟腑現病皆不同,其與血病又異,諸義詳病證門。
五精所並:精氣並於心則喜,並於肺則悲,並於肝則憂,並於脾則畏,並於腎則恐,是為五並,虛而相並者。
氣一則動志,志一則動氣,此言由志一動氣,而致氣一動志也。
並者,即一之義,謂精氣並注一處而不舒和也。
以志一動氣而氣虛,則他處精氣歸並之,則又一而動志,乃現悲、喜、憂、畏、恐之情狀。
蓋情欲由心志所生,而志氣本是一物,而體用二也。
其虛而相並者,亦如水向低流之理也。
五臟所惡: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是謂五惡。
五臟具五行之性,而各有所欲、所惡之氣味不同,凡用藥當投其所欲,而避其所惡。
若用相制之法,則當反之。
如非制法而犯其所惡則傷,故如熱邪傷心,寒邪傷肺,風邪傷肝,濕邪傷脾,燥邪傷腎也。
五臟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
五臟所主:心主脈,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腎主骨。
太極動靜而生陰陽,陰陽變化而成五行,必有神明主宰乎中。
而人賦形具體,而主於心者,曰神、曰魄、曰魂、曰意、曰志,由一心所化,而為五行之神,藏於五臟者也。
五臟為根本,軀體為枝葉,而脈、皮、筋、肉、骨由臟氣所生,故各歸根本所主也。
五臟化液:心為汗,肺為涕,肝為淚,脾為涎,腎為唾,是謂五液。
五脈應象:肝脈弦,心脈鉤,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是為五臟之脈。
津液由脾胃化穀氣而生,充養周身,津為陽,液為陰,及其動而出也,則由各臟發泄,而五臟亦有陰陽,如心臟為陽,其汗為津。
故曰:津脫者,腠理開,汗大泄;
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
是心為陽而主表,腎為陰而主裡,則津液陰陽之分,余皆可知矣。
若脈象義理,詳四診門。
【素問 ‧玉機真臟論】
《素問 玉機真臟論》曰: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
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
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肝受氣於心,傳之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
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
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
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受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
此皆逆死也。
一日一夜五分之,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
此言五臟受邪,逆傳克賊,故至於死也。
受氣,謂受邪氣於其所生者,子能令母實也。
氣舍,謂生氣舍於母。
舍者,藏而不出,謂母無生我之氣,而我反受子之邪氣。
既受,則傳之我所勝者,如肝傳脾之類,如是逆傳,至勝我之臟,如肺勝肝之類,則邪仍必歸我,而本臟氣絕則死,故曰此氣之逆行也。
蓋母本先虛,無氣生我,而我失養,故子反以邪氣歸我,乃傳之所勝,如是逆傳,至勝我之臟,則邪仍歸我,氣絕而死。
此乃臟氣久虛之人,故一受邪氣,即逆行互克,以至於死。
如斯者,察其邪至何臟,以十二時分作五分,計其邪傳至我不勝之臟時分則死,此可占其死之早暮也。
帝曰:五臟相通,移皆有次,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
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臟而當死,是順傳所勝之次。
故曰:別於陽者,知病從來;
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言知至其所困而死。
此言五臟病邪傳其所勝,即如肝傳脾之類。
傳遍五臟,則氣絕而死。
其死或三月、六月、三日、六日者,以其正有強弱,邪有重輕,故其死有遲早也。
別於陽者,陽經至腑也;
別於陰者,陰經至臟也。
外邪飲食之病,由陽而入,故別其陽,知病或從外邪,或從飲食而來也。
如其邪由陰經至臟,或由陽傳陰,或內傷五臟,其病則重,而關生死。
若五臟之氣,相生相助,可生;
若相乘相克,即死。
其死生之遲速,即可察此以期之,故此言知至其所困篤而死也。
【靈樞‧ 脈度篇】
【靈樞 脈度篇】曰:五臟常內閱於上七竅也。
故肺氣通於鼻,肺和則鼻能知香臭矣;
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
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
脾氣通於口,脾和則口能知五穀矣;
腎氣通於耳,腎和則耳能聞五音矣。
五臟不和,則上竅不通;六腑不和,則留為癰。
故邪在腑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
陽氣太盛則陰脈不利,陰脈不利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氣盛矣。
陰氣太盛,則陽氣不能營也,故曰關;
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營也,故曰格;
陰陽俱盛,不得相營,故曰關格。
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也。
五臟之氣上通七竅,而知其和否在心也。
腑陽臟陰之氣周流,外貫十二經絡。
外邪由經絡而入腑臟,內傷自臟腑以及經絡。
外邪為實,內傷為虛。
虛中之實,食積傷也;
實中之虛,邪強正弱也;
虛中之虛,情欲傷也;
實中之實,邪正俱盛也。
是故臟腑受病,則陰陽氣血不和,諸竅窒塞,經脈稽留。
陽脈不和,則氣結成癰;
陰脈不和,則血留而瘀。
甚則陰陽各不相營,即成孤陽獨陰,陽不營於陰,名曰關;
陰不營於陽,名曰格。
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食不能下。
夫人迎之脈,主六腑之陽:寸口之脈,主五臟之陰。
故脈論言人迎脈至四盛以上為格,寸口脈至四盛以上為關。
此以陰陽各不相營而成關格,而曰陽太盛、陰太盛,則其人迎、寸口之脈,亦必倍盛,而成孤陽獨陰,故不得盡天年之期而死也。
《難經》單以寸口之脈覆溢為關格,名真臟脈,其人不病而死,是陽偏亢脈上溢也,陰偏亢脈下覆也。
偏亢則偏絕,是分關與格為兩證,與《內經》以陰陽俱盛,各不相營為關格一證者,義有不同,而實發《內經》未發之理也。
由是可知一病而有三證之異也。
【靈樞 ‧本臟篇】
帝曰:五臟者,所以藏精神血氣魂魄者也;
六腑者,所以化水穀而行津液者也。
此人之具受於天也,無愚智賢不肖,無以相倚也。
然有其獨盡天壽而無邪僻之病,百年不衰,雖犯風雨卒寒大暑,勿能害也;
有其不離屏蔽室內,無怵惕之恐,然有不免於病,何也?
岐伯曰:五臟者,所以參天地、副陰陽,而連四時、化五節者也。
五臟固有小、大、高、下、堅、脆、端正、偏傾者,六腑亦有小、大、長、短、濃、薄、結、直、緩、急者。
凡此二十五形,各有不同,或善或惡,或吉或凶,請言其方。
此言人稟天地氣化而具體,無論智愚賢不肖,皆同而無偏倚者。
然其有百年不衰,外邪不能害者;
又有不離屏蔽,無情志之傷,而不免於病者,何也?
岐伯言臟腑有小大等種種不同,故有善惡吉凶之異,而分別一如下文。
心小,則安,邪勿能傷,易傷以憂;
心大,則憂不能傷,易傷於邪;
心高,則滿於肺中,?而善忘,難開以言;
心下,則臟外,易傷於寒,易恐以言;
心堅,則臟安守固;
心脆,則善病消癉熱中;
心端正,則和利難傷;
心偏傾,則操持不一,無守司也。
心臟居肺中,形小,則深藏,故外邪勿能傷,然因小而氣不寬舒,故凡憂慮,則氣逼促而傷之也;
大者反是;
若心高,為肺罩裹,氣不能揚,故常?而善忘,?,即悶也,難開導以言者,憒憒不明,故善忘也;
心下,則露,故易傷寒邪,露則氣浮而少主宰,故易恐以言;
心堅,則神氣收斂,故五臟皆安而守固也;
心脆,則心火浮動,故善病消癉熱中;
心端正,則氣和利;
心偏傾,則邪妄無操守矣。
肺小,則少飲,不病喘喝;
肺大,則多飲,善病胸痹、喉痹、逆氣;
肺高,則上氣喘息、咳;
肺下,則居賁迫肝,善脅下痛;
肺堅,則不病咳上氣;
肺脆,則苦病消癉易傷;
肺端正,則和利難傷;
肺偏傾,則胸偏痛也。
臟腑之氣,皆上歸於肺,權衡敷布。
肺小,則氣舒津布,故少飲,而無喘喝之病;
肺大,則氣滿於胸,津液難以上輸,故多飲,而善病胸痹、喉痹、逆氣也;
肺高,則氣難降,故上逆喘息而多咳也;
肺下,則居賁門,賁門胃之上口,而迫於肝,使肝氣不舒,故脅下善痛也;
肺堅,則氣自固而調順,故不病咳而上氣也;
肺脆,則心火乘之,故苦病消癉而易傷也;
肺端正,則氣和利難傷,自無諸病;
肺偏傾,則胸氣偏窒而痛也。
肝小,則臟安,無脅下之病;
肝大,則逼胃迫咽,迫咽則苦膈中,且脅下痛;
肝高,則上支賁切脅,?為息賁;
肝下,則逼胃,脅下空,脅下空則易受邪;
肝堅,則臟安難傷;
肝脆,則善病消癉易傷;
肝端正,則和利難傷;
肝偏傾,則脅下痛也。
肝為陽臟,其氣升動,故肝小,則氣舒,五臟皆安,而無脅下之病,以肝脈行於脅也;
肝大,則氣逼胃、迫咽,因其經脈由胃上行,咽為胃管,故兼膈中,且脅下痛,膈中,即格逆也;
肝高,則上支賁門而切痛,賁門,胃之上口也,脅中滿悶為息賁,賁同奔,呼吸急促也,肝下,則逼胃腑,其本位脅下反空,則易受邪傷也;
肝堅,其氣靜,則五臟皆安而難傷;
肝脆,則多虛熱,善病消癉,以相火由肝膽而出也;
肝端正,則氣和利難傷;
肝偏傾,則氣滯脅下痛也。
脾小,則臟安,難傷於邪也;
脾大,則苦湊?而痛,不能疾行;
脾高,則?引季脅而痛;
脾下,則下加於大腸,下加於大腸則臟苦受邪;
脾堅,則臟安難傷;
脾脆,則善病消癉易傷;
脾端正,則和利難傷;
脾偏傾,則善滿善脹也。
脾主鼓運,脾小,則氣轉運而和,故邪難傷之;
脾大,則鼓運不便,而氣結滯,故湊?而痛,?者,脅下軟腹,以脾位腹右也,脾胃主四肢,氣滯不得暢達於肢,故不能疾行也;
脾高,則氣偏輸於上,而下不和,故引季脅而痛也;
脾下,則下壓大腸,而臟氣不勻,時苦受邪;
其堅、脆、端正,義與上同;
脾偏傾,則氣不轉旋,而善脹滿也。
腎小,則臟安難傷;
腎大,則善病腰痛,不可以俯仰,易傷以邪;
腎高,則苦背膂痛,不可以俯仰;
腎下,則腰尻痛,不可以俯仰,為狐疝:腎堅,則不病腰背痛;
腎脆,則苦病消癉易傷;
腎端正,則和利難傷;
腎偏傾,則苦腰尻痛也。
凡此二十五變者,人之所苦常病也。
腎小,其義同上;
腰者,腎之府,腎大,則腰氣塞滯,故痛不可俯仰;
高則氣上壅,故背膂痛;
下則氣下垂,故腰尻痛,尻者,尾脊骨也,氣下而前陰腎子亦下墜,有時則收,為狐疝;
其大、其高、其下,皆使腰氣不舒,故皆不可俯仰者,或強、或痛而不便也。
以上五臟,凡言小者、堅者、端正者,皆無病。
大抵小者,質自堅實,邪不能傷;
端正,其氣調順和利也。
凡言脆者,俱病消癉,是由液少內燥,而生虛熱。
凡物熱燥必脆,寒潤則堅,故五臟皆同也。
帝曰:何以知其然也?
岐伯曰:赤色小理者,心小;
粗理者,心大;
無?者,心高;
?小短舉者,心下;
?長者,心下堅;
?弱小以薄者,心脆;
?直下不舉者,心端正, 倚一方者,心偏傾也。
白色小理者,肺小;
粗理者,肺大;
巨肩反膺陷喉者,肺高;
合腋張脅者,肺下;
好肩背濃者,肺堅;
肩背薄者,肺脆;
背膺濃者,肺端正;
脅偏疏者;
肺偏傾也。
青色小理者,肝小;
粗理者,肝大:廣胸反?者,肝高;
合脅兔?者,肝下;
胸脅好者,肝堅;
脅骨弱者,肝脆;
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
脅骨偏舉者,肝偏傾也。
黃色小理者,脾小;
粗理者,脾大;
揭唇者,脾高;
唇下縱者,脾下:唇堅者,脾堅;
唇大而不堅者,脾脆;
唇上下好者,脾端正;
唇偏舉者,脾偏傾也。
黑色小理者,腎小,粗理者,腎大;
高耳者,腎高;
耳後陷者,腎下;
耳堅者,腎堅;
耳薄不堅者,腎脆;
耳好前居牙車者,腎端正;
耳偏高者,腎偏傾也。
凡此諸變者,持則安,減則病也。
持,謂本臟之氣可以持守;
減,謂精氣減乏也。
帝曰:愿聞人之有不可病者,至盡天壽,雖有深憂、大恐、怵惕之志,猶不能減也,甚寒、大熱,不能傷也;
其有不離屏蔽室內,又無怵惕之恐,然不免於病,何也?
岐伯曰:五臟六腑,邪之舍也。
五臟皆小者,少病,苦焦心,大憂愁:五臟皆大者,緩於事,難使以憂,五臟皆高者,好高舉措;
五臟皆下者,好出人下;
五臟皆堅者,無病;
五臟皆脆者,不離於病;
五臟皆端正者,和利得人心;
五臟皆偏傾者,邪心而善盜,不可以為人平,反復言語也。
先哲言:有天賦之性而無不善,氣質之性則有偏惡,夫性一而已,豈有二哉!
所謂氣質之性者,初由性動化識,識即氣中之神也。
孟子謂之志,故志一則動氣,氣一則動志也。
形質由氣而成,本於志之夙習,而有偏正、高下等種種之異,故即其形質,可知其神志行為者,是所謂氣質之性也。
《內經》雖止論疾病,而實為一篇好相法也。
帝曰:愿聞六腑之應。
岐伯曰: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
心合小腸,小腸者,脈其應;
肝合膽,膽者,筋其應;
脾合胃,胃者,肉其應;
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也。
此言腑本臟氣而生,故合臟氣生化,以應外部皮脈筋肉,惟獨三焦、膀胱不同腎臟應骨,而應腠理、毫毛,何也?
蓋上明腑生於臟,故同臟氣之應,而腎之腑本是膀胱,乃又合三焦者,以明一臟兩腑,相合而生化氣血,出陳入新也。
良以一身氣血,由胃中水穀生化,而腎為胃關,關不利,則大便不調矣;
三焦出水道,水道不利,則膀胱氣癃,而小便不通。
二便不通,則胃中壅阻,不能出陳入新,何以生化氣血乎?
而三焦、膀胱之宣化,實本腎臟陰陽之氣,腎氣不和,則三焦、膀胱皆不宣化,而胃關不利矣。
是故腎合三焦、膀胱,專明生化氣血,而三焦、膀胱之經脈,則外應腠理、毫毛,以其義重在此,故不同彼四臟氣化之應也。
嗚呼,其旨深矣。
帝曰:應之奈何?
岐伯曰:肺應皮,皮濃者,大腸濃;
皮薄者,大腸薄;
皮緩腹裡大者,大腸大而長;
皮急者,大腸急而短;
皮滑者,大腸直;
皮肉不相離者,大腸結。
心應脈,皮濃者,脈濃,脈濃者,小腸濃;
皮薄者,脈薄,脈薄者,小腸薄;
皮緩者,脈緩,脈緩者,小腸大而長;
皮薄而脈波小者,小腸小而短;
諸陽經脈皆多紆曲者,小腸結。
脾應肉,肉?堅大者,胃濃;
肉?麼者,胃薄:肉?小而麼者,胃不堅;
肉?不稱身者,胃下,胃下者,下脘約不利;
肉?不堅者,胃緩;
肉?無小裹累者,胃急;
肉?多少裹累者,胃結,胃結者,上脘約不利也。
肝應爪,爪濃色黃者,膽濃;
爪薄色紅者,膽薄;
爪堅色青者,膽急;
爪濡色赤者,膽緩;
爪直色白無約者,膽直;
爪惡色黑多紋者,膽結也。
腎應骨,密理濃皮者,三焦、膀胱濃;
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
疏腠理者,三焦、膀胱緩;
皮急而無毫毛者,三焦、膀胱急;
毫毛美而粗者,三焦、膀胱直;
稀毫毛者,三焦、膀胱結。
帝曰:濃薄美惡皆有形,愿聞其所病。
岐伯曰:視其外應,以知其五內,則知所病矣。
臟腑經脈相通,氣化相合,而皮脈肉筋骨,由臟腑之氣血所生者,故其濃薄美惡,必內外相應,觀外而知內,視其形色,即知其病之所生所在也。
按《本輸篇》言肺合大腸,大腸者傳道之腑等語,是明臟腑之功能運用也。
此篇亦言肺合大腸等者,是明臟腑合約氣化,以應外部也,故義理迥別。
注家因見此篇言腎合三焦、膀胱,遂將《本輸篇》少陽屬腎一句,解作三焦屬腎,不察上下文義,而兩處經理俱失,相沿久矣,故余詳辨明晰,入於後集也。
【靈樞 ‧平人絕穀篇】
帝曰: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
伯高曰: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其中之穀,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滿,上焦泄氣,出其精微,?悍滑疾,下焦下溉諸腸;
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回腸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受穀一斗,水七升半;
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腸胃之長,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穀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腸胃所受水穀之數也。
平人則不然,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虛更滿,故氣得上下,五臟安定,血脈和,則精神乃居,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
故腸胃之中常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後,後二升半,一日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穀盡矣。
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穀精氣津液皆盡故也。
平人者,無病之人也。
尺寸是同身尺,非世所用之尺,其長短隨各人身量者。
升斗,亦隨尺寸之度而計也。
腸胃容受九斗余升之數,必以出陳入新,轉輸傳化,其氣上下流通,則五臟安而血脈和,精神乃居,故神者賴水穀精氣以養之也。
若七日不食,則水穀精氣津液皆盡,故死。
此言無病而貧無食者也。
【靈樞 ‧背篇】
帝日:愿聞五臟之?出於背者。
岐伯曰:背中大?,在杼骨之端;
肺?,在三焦之間;
心,在五焦之間;
膈?,在七焦之間;
肝?,在九焦之間;
脾?,在十一焦之間;
腎?,在十四焦之間,皆挾脊相去三寸所。
欲得而驗之,按其處,應在中而痛解,乃其?也。
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
氣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以火補者,須自滅也;
以火瀉者,疾吹其火,傳其艾,須其火滅也。
馬注:五臟之?皆在背。
大?,在杼骨端,大?者,大杼穴也,去中行督脈經大椎穴左右各開一寸半。
其肺以中行三椎為主,心?以五椎為主,膈?以七椎為主,肝?以九椎為主,脾?以十一椎為主,腎?以十四椎為主,左右各開中行一寸半,挾中行脊骨而計之,則相去三寸所。
故欲驗諸穴者,乃按其處,其中必應之,而內痛乃解,是五臟之各?穴也。
楠按:火即天地之陽氣,待其自滅,則氣入內為補;
速吹之,則火引內氣外泄,故為瀉也。
【卷三】
【營衛經絡總論】
營衛經絡者,合言之,即皮肉筋骨淺深之部位也。
分言之,衛為陽,淺在表;
營為陰,深在裡。
直者為經如川,橫者為絡如渠。
經深在營分,絡淺在衛分。
衛主氣,衛護於表;
營主血,營運於裡。
氣主煦之,血主濡之。
然氣血由陰陽生化,陰陽互根於太極,故氣血必交互營運,不能分析。
血中無氣,則瘀結不行;
氣中無血,則散漫不聚。
血中之氣,經氣也;
氣中之血,絡血也。
故氣血營運,而經絡通貫,則營衛因之調和。
而呈露氣血之形象可見者,則名脈,因其淺深而分營衛經絡,故名經脈、絡脈。
然衛行經脈之外,故主氣;
營行經脈之中,故主血。
絡脈在衛分,故絡血為氣中之血也;
經脈在營分,故經氣為血中之氣也。
所以必分營衛經絡,而各有所主者,要清其氣血流行次序,以察受病淺深部位也。
若其陰陽各經交接之處,皆由絡脈貫通,而氣血始得周流一身。
所以分手足三陰三陽十二經者,營血由經流行,無分晝夜,循環於一身表裡,故為營行脈中也;
衛氣漫溢於絡脈肌腠間者,故為衛行脈外也。
然其晝行於陽,分二十五度周於身;
夜行於陰,分二十五度周於身。
平旦從陰出陽,隨日而升;
黃昏從陽入陰,隨日而沒;
至夜半亥子之交,營衛之氣血會合,如日月合璧。
是故衛同日為陽而主氣,營同月為陰而主血。
以各有所主,而流行不同,故分營衛;
以脈路之橫直淺深不同,故分經絡。
如是周行一身表裡,合而不可混,分而不可離,然後方可審知其病之所在而治之也。
夫氣血由陰陽化生,陰陽互根於太極,為人身之命蒂,而通天地之氣,故其升降流行,必應天地氣候,絲毫不爽者也。
嗚呼!
非聖人垂慈,指示詳悉,後世孰能明之,以救病苦哉。
蓋六氣之邪傷人,各由門徑而入,風寒濕三氣,由皮腠侵絡,由絡流經,由經入腑臟也;
暑火燥三氣,由口鼻吸入軀內膜外,隨氣血外走營衛,內侵腑臟,是先從中道,分傳表裡,故諸病現證,各有不同也。
又有內邪六氣之病,是本臟自傷,非由外感者。
如肝傷則風邪內生,而眩暈、驚厥等病現矣;
心勞則火邪內生,而煩惱、消渴等病現矣;
脾傷則濕邪內生,而腫脹、疲弱等病現矣;
腎傷則寒邪內生,而陽痿、四逆等病現矣;
肺傷則燥邪內生,而失音、乾咳等病現矣。
火濕相合,即同暑邪,暑由火濕二氣合化故也。
為因人生天地之中,稟天地之全氣,故外邪內邪,病狀相同,而內邪先傷本元為虛,外邪由淺入深為實,故經曰:精氣奪為虛,邪氣盛為實,所以治法則迥異。
此乃醫經之要旨,必先熟究洞明於心,庶免誤治之失也。
【經解】
《靈樞?營衛生會篇》帝曰:人焉受氣?
陰陽焉會?
何氣為營?
何氣為衛?
營安從生?
衛於焉會?
岐伯曰:人受氣於穀,穀入於胃,以傳與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
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營周不休,五十而復大會。
陰陽相貫,如環無端。
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二十五度,分為晝夜,故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
故曰:日中而陽隴為重陽,夜半而陰隴為重陰。故太陰主內,太陽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
夜半為陰隴,夜半後陰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矣;日中為陽隴,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矣。
夜半而大會,萬民皆臥,命曰合陰。
平旦陰盡,而陽受氣。
如是無已,與天地同紀。
此言營衛之氣流行生會,與天地之氣同其軌度也。
人受氣於穀者,穀入於胃,所化精微之氣上輸於肺,肺氣敷布,則五臟六腑皆受穀氣之充養也。
《痹論》曰:營者,水穀之精氣也;
衛者,水穀之悍氣也。精者清,悍者濁,故清者為營,濁者為衛也。
夫營行脈中,衛行脈外,營出中焦,衛出下焦,穀氣分布,則清升濁降,自然之性也。
故濁者降至下焦,隨衛氣流行脈外;清者由中焦變化,隨營氣而行脈中。其營氣之周行也,始於手太陰經,終於足厥陰經,循環無間,以手太陰經脈起於中焦者也。
其周行各經次序,詳後營氣篇中。
晝夜十二時,流行於身五十周,乃與衛氣大會。
陰陽十二經,互相貫注,必待五十周與衛氣大會者,蓋衛氣晝行於陽二十五周,夜行於陰二十五周。
故云衛氣至陽而起者,自陰而出陽,子正時也;
至陰而止者,從陽而入陰,亥正時也;
當亥末子初之際,乃營衛之氣會合而返渾沌,以歸於太極,故曰:萬民皆臥,命曰合陰。
合陰者,陰與陽合而為一也。
故當日中,則陽氣隆盛為重陽;
夜半,則陰氣隆盛為重陰。重陰者,太陰也,故主內,此時衛氣入於內也;
重陽者,太陽也,故主外,此時衛氣盛於外也。
斯言一身之內外,是合天地三才之道也。
帝曰:老人之不夜瞑者,何氣使然?
少壯之人不晝瞑者,何氣使然?
岐伯曰:壯者之氣血盛,其肌肉滑,氣道通,營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而夜瞑;
老者之氣血衰,其肌肉枯,氣道澀,五臟之氣相搏,其營氣衰少,而衛氣內伐,故晝不精,夜不瞑。
上衣冠文物衛氣流行,平旦出於陽,則目開而寤;
日入入於陰,則目瞑而寐,合乎天地陰陽升降之氣也。
然壯者氣血盛,肌肉滑,氣道通,能合天地氣化,而不失其常,故晝精明而夜安寐;
老者氣血衰,五臟之氣搏結而不舒和,肉枯脈澀,營衛流行失常,故晝不精明,而夜多不寐,與天地氣化相乖。
其患病之人,可類推矣。
帝曰:愿聞營衛之所行,皆何道從來。
岐伯曰:營出於中焦,衛出於下焦。
帝曰:愿聞三焦之所出。
岐伯曰:上焦出於胃上口,並咽以上,貫膈而布胸中,走腋,循太陰之分而行,還至陽明,上至舌,下足陽明,常與營衛俱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復大會於手太陰矣。
人身表裡、臟腑、營衛、經絡,無非由一氣轉旋,而聖人所以詳細分別者,要明其生化之源流也。
上文論營衛,由後天穀氣之精微所化。此論三焦本元之氣,從先天命蒂所發者也。
後天之穀食,賴先天元陽以消化;先天之元陽,賴後天穀氣以滋培。
當其氣之流行也,則先天後天,合而為一矣。
既而合一,則氣之清升濁降,自然之性也。
其上焦之清氣積於胸中者,名曰宗氣。其氣氤氳敷布,故曰上焦如霧也。
蓋以命蒂先天之氣為祖,胸中後天之氣為宗,故其流行,與穀食所化營衛之氣相同,至五十度為一周,而復大會於手太陰經也。
其循行各經次序,詳後營氣篇矣,此先明上焦之氣也。
若其所從來,則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而先天元陽之氣發於命蒂,即腎臟坎象中之一陽,此先天、後天,以生、以化之源流也。
又按「常與營俱行」,營字下《難經》有一衛字為是,此處必因脫落也。
蓋言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二十五度,原兼衛氣而言。
若單指營氣,則始自手太陰,終於足厥陰,終而復始,晝夜無間,焉有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之理?顯然可見。
舊注反謂《難經》誤多一衛字,乃未究其至理,忽略甚矣。
帝曰:人有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汗則出,或出於面,或出於背,或出於身半,其不循衛氣之道而出,何也?
岐伯曰:此外傷於風,內開腠理,毛蒸理泄,衛氣走之固,不得循其道,穀氣?悍滑疾,見開而出,故不得從其道,故命曰漏泄。
此承上文言上焦之氣,出於胃上口,故以飲食入胃,未及行消,而即出汗者明其理也。
蓋穀氣入胃,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宜乎助胃而固氣,今反開泄而汗出者,良因外傷於風,風性疏泄,內開其腠理,毛竅被氣熏蒸而腠理開,則衛氣本來行走為固者,不得循其常道,而熱飲食之氣滑利疾速,見腠開而即出為汗,故不得蘊釀化精微,從脈道而入營衛,故命曰漏泄。
帝曰;愿聞中焦之所出。
岐伯曰:中焦亦並胃中,出上焦之後,此所受氣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以奉生身,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營氣。
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中焦與胃相並,而其氣出於上焦之後者,以上焦宗氣聚於胸中,而中焦之氣輸於肺而近背,故出上焦之後矣。
以其並胃中,故所受者,胃之穀氣,其功能則泌糟粕、蒸津液,化穀氣之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即所謂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為血也。
釀水穀而成血氣,故曰中焦如漚也。
滋養生身者,莫貴乎此。
以其穀氣之清者所化,故獨得行於經隧之中,命曰營氣也。
此與上焦之宗氣,由先後天相合者,各有源流也。
蓋相火游行於三焦,胃貯穀食如鼎,而下焦元陽如爐,中焦之脾如扇,故脾健陽旺,則水穀易化,氣血壯盛也。
帝曰:夫血之與氣,異名同類,何謂也?
岐伯曰:營衛者,精氣也,血者,神氣也,故血之與氣,異名同類焉。
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故人生有兩死,而無兩生。
此承上文以明中焦生化之道也。
精血氣者,皆由陰陽五行化生,故異名而同類。
營衛者,肌膚經絡也,由精氣所成。
而陰陽五行之能生化精血氣者,因有心神運動其中,故心藏神明,而主血脈。
血者,神氣所化,故謂異名而同類也。
蓋陰陽生化之妙,隨地而變。
水穀之精微,從陰而化為血,從陽而化為津,津從皮毛外泄而為汗,故血之與汗,出於一本,皆由穀氣所化,而奪其血則無汗,奪其汗則無血,無血則死,無汗則死,故有兩死也。
或有血而無汗者,陰不從陽化而無津也,則不能生;
或有汗而無血者,陽不從陰化而無血也,則不能生,故無兩生也。
必也汗血無虧,則生機方保。
所以言陰無陽不生,陽無陰不化,此生化之至理也。
帝曰:愿聞下焦之所出。
岐伯曰:下焦者,別回腸,注於膀胱而滲入也。
故水穀者,常並居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
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焉。
此明下焦之功用。
所謂如瀆者,以其濟泌別汁,由中焦所化之糟粕,分其清濁而道之,下出於二便也。
膀胱有下口,而無上口,由下焦相火蒸化其水,而滲入膀胱,滿則變溺,從下口而出,故言循下焦而滲入膀胱焉。
下焦氣化不宣,則二便失調矣。
蓋腎居下焦,而先天元陽之氣根於中,出行於三焦,乃名相火,能熟腐水穀,故名焦。
其上升而行於表者為衛氣,行於內而至胸者名宗氣。
元陽之氣本無清濁,以穀氣之濁者,隨衛氣而行,凝而為脂,以成肌肉,故言濁者為衛,清者為營,專指後天穀氣之生化敷布也,如此,則涇渭異同?然矣。
帝曰:人飲酒,酒亦入胃,穀未熟,而小便獨先下,何也?
岐伯曰:酒者,熟穀之液也,其氣悍以清,故後穀而入,先穀而液出焉。
帝曰:善。
余聞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此之謂也。
酒由水穀釀造,以其氣清而悍,故行於三焦迅利,其水即滲入膀胱而出也。
清氣氤氳,涵蓄於上焦,故如霧;
水穀蘊釀糟粕於中焦,故如漚;
水液滓濁,皆出於下焦,故如瀆。
此總結三焦之功用也。
【靈樞‧五味篇】
帝曰:營衛之行奈何?
伯高曰:穀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臟,別出兩行營衛之道。
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咽喉,故呼則出,吸則入。
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穀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
此專明胃中水穀精微,出於中上兩焦,滋溉五臟,而分別營衛二氣,乃與岐伯所言營出中焦、衛出下焦,互明其理也。
《素問?太陰陽明論》曰:脾常著胃,土之精也,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
是言脾胃之氣,行於一身上下內外,如天地之氣,無處不周,故能生化萬物也。
夫清者為營,濁者為衛,始由中焦而分。
其清者,至上焦積於胸,而為氣海,名宗氣也;
其清中之悍者,循咽喉直上,沖頭入腦,出額下面,合陽明經,入於頸旁人迎之脈而下行,義詳四診門《靈樞?動輸篇》。
其循咽喉之氣,則隨呼而出,隨吸而入,與天地精氣和會而出入,其出也常三,入也止一,故半日無穀入則氣衰,一日無穀入則氣少矣。
【靈樞‧營氣篇】
《靈樞?營氣篇》帝曰:營氣之道,內穀為寶。
穀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無已,終而復始,是謂天地之紀。
故氣從手太陰,出注手陽明,上行注足陽明,下行至跗上,注大趾間,與太陰合。
上行抵髀,從脾注心中,循手少陰,出腋下臂,注小指,合手太陽。
上行乘腋出 內注目內?,上巔下項,合足太陽。
循脊下尻,下行注小趾之端,循足心,注足少陰。
上行注腎,從腎注心,外散於胸中。
循心主脈,出腋下臂,出兩筋之間,入掌中,出中指之端,還注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陽。
上行注膻中,散於三焦,從三焦注膽,出脅,注足少陽,下行至跗上,復從跗注大趾間,合足厥陰。
上行至肝,從肝上注肺,上循喉嚨,入頏顙之竅,究於畜門。
其支別者,上額循巔,下項中,循脊入?,是督脈也,絡陰器,上過毛中,入臍中,上循腹裡,入缺盆,下注肺中,復出太陰。
此營氣之所行,逆順之常也。
此言納穀為寶者,明營氣由穀氣而生,流行於上下表裡者也。
營氣出中焦,手太陰肺脈亦起於中焦,故營氣流行,始於手太陰,終於足厥陰,從肝復歸於肺,常營無已,終而復始,晝夜五十周行於身,而無陰陽之分,其與衛氣之行於脈外,晝行於陽、夜行於陰者不同。
更可見前篇之論上焦宗氣,云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者,是言宗氣合營衛之氣而行也。
蓋穀氣之清濁,由中焦而分,以行於營衛。
宗氣者,先天元陽之氣,與穀氣相合也。
穀氣出於胃,元陽之氣出命蒂,其發源不同,而流行合一,此經之所以詳細辨別也。
營行脈中,故營氣流行,與十二經脈相同,但十二經惟論經絡貫注,其營衛之氣血流行,則外而經絡,內而臟腑,無不周遍。
故此營氣與十二經脈,各分篇而論,乃聖人精微之旨也。
【靈樞‧五十營篇】
岐伯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氣行一周,千八分。
日行二十八宿,人經脈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脈,周身十六丈二尺,以應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故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
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
呼吸定息,氣行六寸。
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
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於中,一周於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五分;
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於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
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於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
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盡,脈終矣。
所謂交通者,並行一數也。
故五十營備得盡天地之壽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此明營氣流行於經脈者,合天象列宿之度。
凡一晝夜,天宿行一周,而人之營氣行於身者,恰五十周。
所謂交通者,經脈連接,陰陽相貫,循環無已也。
並行一數者,並陰陽經絡臟腑周遍一回也。
如是十二時,共計五十營周於身,備得盡天地之壽者,以不失其度,合乎天地之紀,故可盡其天壽,而無病夭之虞也。
周身經脈共十六丈二尺,其氣行五十周,共計八百一十丈,是為天人合一之道也。
但本文所云日行漏下分刻,錯誤不準,馬元台原注校核詳明,更宜參考。
【素問‧痹論】
帝曰:營衛之氣,亦令人痹乎?
岐伯曰:營者,水穀之精氣也,和調於五臟,洒陳於六腑,乃能入於脈也,故循脈上下,貫五臟,絡六腑也;
衛者,水穀之悍氣也,其氣 疾滑利,不能入於脈也,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盲膜,散於胸腹。
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痹。
此言穀氣之所以分營衛者,以其清氣和柔,如湛水優游,遍周溝壑,故能入於脈也;
其濁氣?悍,如狂瀾奔涌,四散漫溢,故止行於皮膚分肉間也。
雖營衛分途,而流行自有軌度,故逆之則病,順之則安,凡風寒濕三氣雜至,逆其營衛之氣,則病痹矣。
【靈樞‧衛氣行篇】
伯高曰:歲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為經,卯酉為緯。
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為緯,虛張為經。
是故房至畢為陽,昴至心為陰。
陽主晝,陰主夜。
故衛氣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於身,晝行於陽二十五周,夜行於陰二十五周,周於五臟。
是故平旦陰盡,陽氣出於目,目張則氣上行於頭,循項,下足太陽,循背,下至小指之端。
其散者,別於目銳?,下手太陽,下至手小指之間外側;
其散者,別於目銳?,下足少陽,注小指次指之間,以上循手少陽之分側,下至小指之間;
別者,以上至耳前,合於頷脈,注足陽明,以下行至跗上,入五趾之間;
其散者,從耳下下手陽明,入大指之間,入掌中;
其至於足也,入足心,出內踝,下行陰分,復合於目,故為一周。
此明衛氣之行於脈外者,合天象列宿之行度也。
其氣雖行脈外,而亦如經脈流行之序,故如上節《痹論》所云:逆之則病,順之則安。
蓋營衛之氣,本出一源,故流行自同軌度,其異於營氣者,晝行於皮肉之陽分,夜行於五臟之陰分。
故自平旦從陰出於目內?太陽經之睛明穴,則目開而寤,乃循三陽經之部而行於身者,二十五周;
至日沒從陽入於足心少陰經之涌泉穴,則目瞑而寐,乃循三陰經行,周於五臟,至夜半與營氣會合,其行於陰者,亦二十五周於身,至平旦又出於陽,如是周流不已矣。
【素問‧經脈別論】
岐伯曰: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
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
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
毛脈合精,行氣於府。
府精神明,留於四臟,氣歸於權衡。
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
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
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此言穀食所化之氣,先由肝心,而浸淫筋脈,脈氣流經,由經歸肺,蓋穀食入胃,必賴元陽之氣消化,陽氣出於腎,由肝而之心,故食氣先隨肝心而滋筋脈,以肝主筋、心主脈也。
然後由脈流經,而肺朝百脈,故歸於肺,乃隨肺氣輸精於皮毛,則毛脈之精氣相合,而內行於府,是先上行走表,而後下行入府,府者,如云背為胸之府、腰為腎之府之類,不獨指六腑而言也。
府中精氣,隨神明而留於心肝脾腎四臟,故言臟者,藏精氣而不瀉也。
心藏神,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魂意志者,皆出神明之運動也。
故必由神明,以攝精氣,留藏於臟。
其流行之氣,先歸肺臟,權衡平準,敷布內外,以入兩手氣口之脈,而成尺寸部位,以決驗生死吉凶也。
其水飲入胃,比食氣清淡,故不入於經脈,由脾氣鼓運,上歸於肺,走三焦水道,下輸膀胱而泄也。
原其始,由胃而分水穀精氣,布於四旁,行於五經,而皆合乎四時氣化,及五臟陰陽升降流行揆度,以為常也。
五經者,五臟之經也。
【素問‧至真要大論】
帝曰:陰陽之三也,何謂?
岐伯曰:氣有多少異用也。
帝曰:陽明何謂也?
岐伯曰:兩陽合明也。
帝曰:厥陰何謂也?
岐伯曰:兩陰交盡也。
帝曰:幽明何如?
岐伯曰:兩陰交盡,故曰幽,兩陽合明,故曰明。
幽明之紀,寒暑之異也。
此明陰陽六經,所以分太少者,二氣相生之理也。
陽生陰,陰生陽,故二氣流行生化,循環不息。
其氣之初生名少,既旺名太,太少兩陽合明為陽明,太少兩陰交盡為厥陰,盡者,極之謂也。
故有三陰三陽之分布,以成一歲之功。
而人身經氣,衰旺相同,故陰極則陽生,正是冬至之時;
陽明者,陽極也,陽極則陰生,正是夏至之時。
陰極,故幽而不彰;
陽極,故明而不晦。
幽明之紀,即冬寒夏暑之氣象也。
人身之氣,隨天地之氣而浮沉升降,故經脈因之以分三陰三陽,以候氣之得失消長也。
【素問‧血氣形志篇】
《素問?血氣形志篇》曰: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血多氣,少陰常少氣少血,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
此即如上節所云,氣有多少異用者也。
蓋氣血由陰陽所化,少陽陽氣始生,故氣多於血;
太陽陽氣漸旺,陽旺則血生化多,故血多於氣;
陽明者,陽極也,故氣血皆多矣;
少陰,陰氣始生,故氣血皆少;
太陰,陰氣已旺,陰旺則生陽,故氣多於血;
厥陰者,陰極也,故血多於氣,此為天生之常數也。
然此言經中之氣血,非臟腑之氣血也。
《靈樞?九針篇》言:少陰多氣少血,太陰多血少氣,與此處不同,或者手經、足經之分耳。
即如手太陰肺主氣,自然多氣,足太陰脾統血,自然多血,則少陰亦可類推矣。
原夫衛氣起於下焦,營血生於中焦,皆由脾轉輸,至肺敷布周身,而血和氣行,以至各經,乃為末流,勢必參差不齊,故有多少之異。
觀下節經脈流行,有開闔樞之不同,則氣血之參差,蓋有必然者也。
【素問‧陰陽離合論】
帝曰:愿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
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
太衝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太陰之前,名曰陽明,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
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浮,名曰一陽。
此明陰陽闔辟之道也。
陰陽互根於太極,太極即為機樞,動而生陽,動極則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而闔辟之道,存乎中焉。
今以三陰三陽之氣,原出於太極,故其流行升降,則有機樞闔辟。
而人為一小天地,故南面而立,則身中氣化,合乎天地之道也。
前曰廣明者,心之部位,神明廣大也;
後曰太衝者,衝脈部位,與腎連屬,腎名少陰也。
少陰之上,名曰太陽者,膀胱也。
其經脈之根,起於足小趾之至陰穴,其終結於目內?之睛明穴,稱命門也。
太陽居少陰之表,故名陰中之陽也。
中身而上,為廣明所屬之部,廣明之下,即中身以下也,名曰太陰者,脾也。
故其前為陽明,陽明者,胃也。
其經脈之根,起於足次趾端厲兌穴,以其居太陰之表,故亦名陰中之陽也。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者,厥陰,肝也,少陽,膽也。
其經脈之根,起於足四趾端竅陰穴,名陰中之少陽者,以厥陰陰極生陽,陽始生,故名少也。
是故陽升陰降,陽降陰升,周流往復,循環不休。
其氣始生而動,則為機樞,故少陽為樞也;
其氣既旺,則為辟,故太陽為開,開即辟也;
旺極而止,則為闔,故陽明為闔也。
此三陽經氣行於表,而通腑者也。
其氣流行,不失升降闔辟之序,則脈必搏而勿浮,無太過不及,故命曰一陽,謂陰陽和平也。
帝曰:愿聞三陰。
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然則中為陰,其沖其下,名曰太陰,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太陰之後,名曰少陰,少陰根起於涌泉,名曰陰中之少陰;
少陰之前,名曰厥陰,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陽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沉,命曰一陰。
陰陽沖沖,積傳為一周,氣裡形表,而為相成也。
陽經行表,陰經行裡,以外為陽,內為陰也。
而中身以下為陰,太衝所屬之部。
其沖以下名太陰者,言沖與太陰俱屬身半以下也。
太陰,脾也,其經脈之根,起於足大趾端隱白穴,以陰臟而居陰部,故名陰中之陰也。
太陰之後,少陰腎也,其經脈之根起於足心之涌泉穴,以陰部之陰氣始生,故名陰中之少陰也。
少陰居太陰之後,今言少陰之前名厥陰者,以三臟部位如∴(念伊芳)字,互為前後也。
厥陰,肝也,其經脈之根,起於足大趾之大敦穴,言陰之絕陽者,謂厥陰陰極,幾乎與陽隔絕不相交通,又名陰之絕陰者,即陰極之謂也。
此乃造化機樞,陰極則陽生。
而厥陰與少陽,為陰陽經脈流行之終始,故厥陰為闔也;
若其陽旺,則陰生,故少陰為樞;
陰旺則辟,故太陰為開,與三陽經之升降流行,同一律也。
若此不失其序,而脈必搏而勿沉,命曰一陰。
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也。
故曰陰陽沖沖者,沖和流利,而無偏勝也。
如是累積傳化,周於一身,則氣充於裡,形顯於表,可知其陰陽相生相成而無病矣。
下節《靈樞》即言經脈流行失度之病也。
【靈樞‧根結篇】
《靈樞?根結篇》曰: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
故開折,則肉節瀆,而暴病起矣,故暴病者,取之太陽,視有餘不足,瀆者,皮肉宛?而弱也;
闔折,則氣無所止息,而痿疾起矣,故痿疾者,取之陽明,視有餘不足,無所止息者,真氣稽留,邪氣居之也;
樞折,即骨繇而不安於地,故骨繇者,取之少陽,視有餘不足,骨繇者,節緩而不收也,所謂骨繇者,搖故也。
此言三陽經開闔樞折者,如門戶之不開閉也。
本經言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膀胱為太陽之腑,故太陽開折,其皮肉三焦皆弱也,折者,陽氣不得衛外,而腠理不固,外邪乘虛襲之,則暴病起,當審其邪正之有餘不足而治之也,陽明闔折,而氣無所止息者,蓋氣之升降,由內外轉旋,自內而升出於表,則為開,自表而降入於內,則為闔,闔折,則氣降無所止息,而散漫不收,真元之氣,稽留不得行於經隧,邪氣因而居之,則經脈弛縱,故痿疾起,亦當視其虛實而治之,蓋陽明胃與大腸也,邪氣閉為實,精氣奪為虛也;
樞者,開闔之樞紐也,故少陽樞折,其開闔皆參差失度,不但經脈氣血紊亂,至於骨節皆縱緩動搖,而行步不能安於地也,故當窮究其病之所本。
而取之者,皆針法也,藥治自可類推矣。
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故開折,則倉廩無所輸,膈洞,膈洞者,取之太陰,視有餘不足,故開折者,氣不足而生病也;
闔折,即氣絕而善悲,悲者,取之厥陰,視有餘不足,樞折,則脈有所結而不通,不通者,取之少陰,視有餘不足,有結者,皆取之。
此言三陰經開闔樞之為病也。
太陰者,脾也,脾主鼓運,故其氣為開,開折而脾氣不足,不能輸化倉廩之水穀,而為膈洞,倉廩,兼胃而言,膈洞者,膈中乏氣,而腸胃無約束,則傳導失司,而為洞泄之病,是當助其脾氣為主也;
厥陰,肝也,為闔,闔折者,與陽和之氣隔絕而善悲,蓋肝實則怒,虛則悲,皆無陽和之氣以調之也;
少陰樞折,則開闔皆不利,故三陰經之脈,有所結滯而不通,視有餘不足,凡有結者,皆當取之,如其不足,當助氣以通之也。
【靈樞‧衛氣篇】
帝曰:五臟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
六腑者,所以受水穀而化行物者也。
其氣內於五臟,而外絡支節。
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
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
陰陽相隨,外內相貫,如環無端。
然其分別陰陽,皆有標本虛實所離之處。
能別陰陽十二經者,知病之所生;
候虛實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
知六腑之氣街者,能知解結契紹於門戶;
能知虛實之堅軟者,知補瀉之所在;
能知六經標本者,可以無惑於天下。
岐伯曰:臣請盡意悉言之。
足太陽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標在兩絡命門,命門者,目也;
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標在窗籠之前,窗籠者,耳也;
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下上三寸中,標在背?與舌下兩脈也;
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標在背?也;
足陽明之本,在厲兌,標在人迎頰挾頏顙也;
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標在背 與舌本也。
此言內而臟腑,外而經絡,氣血周流,循環不已,必欲分陰陽標本十二經脈,方能察其病之所生、虛實之所在,知六腑之氣街,方能明血氣流行,有分解、有郁結、有契合、有繼紹不同之門戶,然後知氣血之虛實,有堅有軟,而可施補瀉之法。
若其綱要,在六經之標,以一經之氣,始行為本,終止為標,即由絡脈通貫,接連他經之始,乃氣血流行之節序,故凡陰陽虛實,病之淺深,皆可驗之,無惑於天下也。
故岐伯備細詳明如下文,而先敘六經。
以足太陽為始,其本在外後跟以上五寸中,即跗陽穴也,標在命門,即兩目內?睛明穴,兩目兩穴,故云兩絡也,本經《根結篇》言:太陽根於至陰,結於命門,與此小異;
足少陽之本,在竅陰,足第四指端也,標在窗籠,即聽宮穴也;
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下上三寸中,即交信穴,其標在背腎?穴與舌下兩脈,《根結篇》云:少陰起於涌泉,結於廉泉,廉泉穴在舌下也,亦與此小異;
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疑是中封穴,標在背之肝?穴,《根結篇》云:厥陰根於大敦,結於玉英也;
足陽明之本,在厲兌,標在人迎頰挾頏顙,《根結篇》云:陽明根於厲兌,結於顙大,顙大者,鉗耳也;
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四寸中,疑是三陰交穴,標在背之脾?與舌本,《根結篇》云:太陰根於隱白,結於太倉。
手太陽之本,在外踝之後,標在命門之上一寸也;
手少陽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標在耳後上角下外也;
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上至別陽,標在顏下合鉗上也;
手太陰之本,在寸口之中,標在腋內動也;
手少陰之本,在銳骨之端,標在背?也;
手心主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二寸中,標在腋下下三寸也。
手太陽之本,在手外踝之後,疑是養老穴,標在命門之上一寸,疑是督脈命門穴之上懸樞穴;
手少陽之本,在小指次指間上二寸,當是腋門穴,標在耳後上角,當是絲竹空穴;
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當是曲池穴,上至別陽,標在顏下合於鉗上,疑是胃經頭維穴;
手太陰之本,在寸中,即太淵穴,標在腋內動脈,即中府穴;
手少陰之本,在銳骨之端,即神門穴,標在背之心穴;
手心主,即手厥陰也,本在掌後兩筋之間,即內關穴,標在腋下三寸,即天池穴。
以上明十二經之標本,以驗虛實病證。
《根結篇》論三陰三陽開闔樞之理,與此互相闡發,各有取義,觀陰陽臟腑門中,更詳備明晰也。
凡候此者,下虛則厥,下盛則熱,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
故實者,絕而止之;
虛者,引而起之。
陽從下升,陰自上降。
故下虛則足冷而厥,上盛則熱痛,以升多降少也;
上虛則眩,下盛則熱,以降多升少也。
故實者,絕而止之,瀉其有餘也;
虛者,引而起之,助其不足也。
絕而止、引而起,皆針法也。
請言氣街: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脛氣有街。
故氣在頭者,止於腦;
氣在胸者,止於膺與背?;
氣在腹者,止於背?,與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者;
氣在脛者,止之於氣街,與承山踝上以下。
取此者,用毫針,必先按而在久,應於手,乃刺而予之。
所治者頭痛、眩仆、腹痛、中滿、暴脹,及有新積。
痛可移者,易已也;
積不痛,難已也。
馬注:此言氣行有街,其止有所。
首節帝言知六腑之氣街,能知解結契紹於門戶。
本經《動輸篇》有四街,即此是也。
凡氣之行於頭者,止於腦;
氣之行於胸者,止於膺與背?,胸兩旁為膺,背?,系膀胱經,五臟六腑皆有?在背也;
氣之行於腹者,亦止於背?,又在前與足陽明胃經衝脈穴,及臍左右之動脈,即胃經之天樞穴也;
氣之行於足脛者,止於氣街,即胃經之氣衝穴,一穴而二名也,及足太陽經之承山穴,在?下一寸半,及外踝上下諸穴。
凡取此四街,宜用《九針論》中之第七毫針,先按其處,而為時既久,其氣應手,乃以針刺之。
其所治,在頭者則主頭痛、眩仆,在腹則主腹痛、中滿、暴脹,及有新積,但其積痛而可移者,易已;
其積不痛者,雖治之亦難已也。
楠按:新積元氣未傷,痛而可移動,其積結尚不甚固,故易治也;
其不痛不可移者,元氣不能攻其邪,積結堅牢,故難愈也。
【靈樞‧動輸篇】
帝曰:營衛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無端。
今有其卒然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懈惰,其脈陰陽之道,相輸之會,行相失也,氣何由還?
岐伯曰: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
四街者,氣之徑路也。
故路絕則徑通,四末解則氣從合,相輸如環。
帝曰:善。
此帝言營衛受邪,其經脈陰陽之氣流行輸轉,不得循其道而相失,何由復還耶?
岐伯謂四肢指末,是陰陽經脈交接相會之大絡也。
四街者,即上所云行氣之徑路也。
大絡如小路,其受邪者,小路雖隔絕,而四街之大徑則通,故邪解而四末路通,其氣仍相從會合,陰陽相輸,如環不已也。
由是觀之,四街者,臟腑之氣所行也,邪淺在經,則街通而病輕;
邪入於腑,則街塞而病危;
邪入於臟,則街路絕而死矣。
【靈樞‧逆順肥瘦篇】
帝曰:脈行之逆順奈何?
岐伯曰:手之三陰,從臟走手;
手之三陽,從手走頭;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
足之三陰,從足走腹。
陰陽十二經脈,陰行於裡,陽行於表,故陰經由臟走手,至指尖陰面,而出陽面表分,接連陽經而走於頭,則分三路,太陽由項背,陽明由頸腹,少陽由兩側,皆從表而行,至足指陰面,接
連陰經,入裡而走腹內,仍歸於臟,又從臟而走手,如是周流,循環不已,是故陽經內通於腑,陰經內通於臟,臟腑經絡,氣血無不通貫,其四街為大徑,經絡為小路也。
帝曰:少陰之脈獨下行,何也?
岐伯曰:不然。
夫衝脈者,五臟六腑之海也,五臟六腑皆稟焉。
其上者,出於頏顙,滲諸陽,灌諸精;
其下者,注少陰之大絡,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入?中,伏行 骨內,下至內踝之後,屬而別;
其下者,並於少陰之經,滲三陰;
其前者,伏行出跗,屬下循跗,入大趾間,滲諸絡,而溫肌肉。
故別絡結,則跗上不動,不動則厥,厥則寒矣。
帝曰:何以明之?
岐伯曰:以言導之,切而驗之,其非必動,然後乃可明逆順之行也。
此言足三陰之脈,皆從足上行入腹通臟者也。
蓋以衝脈為五臟六腑陰陽十二經之海,其上行者,至頏顙,滲諸陽經;
其下行者,並少陰之經,而行諸陰,非少陰之脈獨下行,是衝脈之氣,注於少陰之大絡,又出於少腹之氣街,循陰股而下行至足,遍滲三陰;
其前者,又循跗而入大趾間,滲諸絡而溫肌肉。
故別絡之氣結,則跗上之脈不動,而足冷為厥,厥者因於寒,而衝脈之氣不溫肌肉也。
欲知其故,當以言導問其因,再切其脈以驗之。
其非氣絕者,厥回,其跗上之脈必仍動,如氣絕厥不回,則不動,然後乃可明其氣行之逆順也。
【靈樞‧經脈篇】
帝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腦髓生,骨為干,脈為營,筋為剛,肉為牆,皮膚堅而毛髮長。
穀入於胃,脈道乃通,血氣以行。
經脈者,所以能決生死,處百病,調虛實,不可不通。
此言經脈為血氣所行之道路,而血氣由穀氣所生。
察經脈,知血氣之盈虧;
審胃口,知穀氣之虛實。
凡一切外感、內傷之病,必由是而驗,生死吉凶,由是而決,為處治百病,調和虛實之所憑,故不可不通其理也。
各經流行起止,陰陽交接連貫,須細觀同人圖。
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從肺系橫出腋下,下循?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內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魚,循魚際,出大指之端;
其支者,從腕後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
十二經脈流行,始於肺,終於肝,復接於肺,則氣血流行一周。
如是五十周於身,則為一晝夜。
若衛氣,晝則行於陽分二十五周,夜則行於陰分二十五周,皆漫行於經脈之外、皮膚肌肉之間。
此營衛之氣血流行不同,而其絡脈仍相通貫,故營衛調和則無病,或風邪傷衛,或寒邪傷營,以致經絡不通,陰陽格拒,故陰勝則寒,陽勝則熱,皆營衛之病也。
余義已詳《營衛生會篇》矣,下明肺經所主病證。
是動則病肺脹滿,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甚則交兩手而瞀,此為臂厥。
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氣,喘渴,煩心,胸滿,?臂內前廉痛,厥,掌中熱。
氣盛有餘,則肩臂痛,風寒,汗出,中風,小便數而欠;
氣虛,則肩臂痛,寒,少氣不足以息,溺色變。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寸口大三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本經之氣,由中焦上胸肺,走手指,而接連大腸經也。
大腸手陽明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出合谷兩骨之間,上入兩筋之間,循臂上廉,入肘下廉,上外前廉,上肩,出 骨之前廉,上出於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絡肺,下膈,屬
大腸;
其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入下齒中,還出挾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挾鼻孔。
本經止於此,接連胃經之脈,下明大腸經所主病證。
是動則病齒痛,頸腫。
是主津液所生病者,目黃,口乾,鼽衄,喉痹,肩前?痛,大指次指痛不用。
氣有餘,則當脈所過者熱腫,虛則寒?不復。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三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本經之氣,從手指走頭而止。接連胃經也。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之交?中,旁納太陽之脈,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發際,至額顱;
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膈,屬胃絡脾;
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廉,下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裡,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關,抵伏兔,下膝臏中,下循脛外廉,下足跗,入中趾內間;
其支者,下廉三寸而別,下入中趾外間;
其支者,別跗上,入大趾間出其端。
是動則病洒洒振寒,善伸數欠,顏黑,病至,則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心欲動,獨閉戶塞牖而處,甚則欲上高而歌,棄衣而走,賁響腹脹,是為?厥。
是主血所生病者,狂,瘧,溫淫,汗出,鼽衄,口?,唇疹,頸腫,喉痹,大腹水腫,膝臏腫痛,循膺、乳、氣街、股、伏兔、?外廉、足跗上皆痛,中指不用。
氣盛,則身以前皆熱,其有餘於胃,則消穀善飢,溺色黃;
氣不足,則身以前皆寒?,胃中寒,則脹滿。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三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內,循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
其支者,復從胃別,上膈,注心中。
是動則病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
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搖,食不下,煩心,心下急痛,溏瘕泄,水閉,黃膽,不能臥,強立,股膝內腫厥,足大趾不用。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扣大三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心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膈,絡小腸;
其支者,從心系上挾咽,系目系;
其直者,復從心系卻上肺,下出腋下,循?內後廉,行手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內,循臂內後廉,抵掌後銳骨之端,入掌內後廉,循小指之內出其端。
是動則病嗌干,心痛,渴而欲飲,是為臂厥。
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黃,脅痛,?臂內後廉痛,厥,掌中熱痛。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虛者,反小於人迎也。
小腸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肘內側兩筋之間,上循外後廉,出肩解,繞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絡心,循咽,下膈,抵胃,屬小腸;
其支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卻入耳中;其支者,別頰,上?,抵鼻,至目內?,斜絡於顴。
是動則病嗌痛,頷腫,不可以顧,肩似拔,?似折。
是主液所生病者,耳聾,目黃,頰腫,頸頷、肩?、肘臂外後廉痛。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再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上額,交巔;
其支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
其支者,從腰中下挾脊,貫臀入?中;
其支者,從膊內左右別,下貫胛,挾脊內,過髀樞,循髀外,從後廉,下合?中,以下貫?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趾外側。
是動則病沖頭痛,目似脫,項如拔,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曲,?如結,?裂,是為踝厥。
是主筋所生病者,痔,瘧,狂,癲疾,頭囟項痛,目黃,淚出,鼽衄,項背、腰尻、?腳皆痛,小趾不用。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再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腎足少陰之脈,起於小趾之下,斜走足心,出於然谷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內,出?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
舌本;
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
是動則病飢不欲食,面如漆柴,咳唾則有血,喝喝而喘,坐而欲起,目?如無所見,心如懸,若飢狀,氣不足,則善恐,心惕惕,如人將捕之,是為骨厥。
是主腎所生病者,口熱,舌乾,咽腫,上氣,嗌干及痛,煩心,心痛,黃膽,腸?,脊股內後廉痛,痿,厥,嗜臥,足下熱而痛。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寸口大再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心主手厥陰心包絡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下膈,歷絡三焦;
其支者,循胸中出脅,下腋三寸,上抵腋下,循?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臂行兩筋之間,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是動則病手心熱,臂肘攣急,腋腫,甚則胸脅支滿,心中?大動,面赤,目黃,喜笑不休。
是主脈所生病者,煩心,心痛,掌中熱。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寸口大一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三焦手少陽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表腕,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布膻中,散絡心包,下膈,循屬三焦;
其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系耳後,直上出耳之上角,以屈下頰至?;
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過客主人前,交頰,至目銳?。
是動則病耳聾,渾渾?,嗌腫,喉痹。
是主氣所生病者,汗出,目銳?痛,頰腫,耳後、肩?、肘臂外皆痛,小指次指不用。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一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膽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卻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
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後;
其支者,別銳?,下人迎,合手少陽,抵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脅裡,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
其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過季脅,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趾次趾之間;
其支者,別跗上,入大趾之間,循大趾歧骨內出其端,還指爪甲出三毛。
是動則病口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轉側,甚則面微有塵,體無膏澤,足外反熱,是為陽厥。
是主骨所生病者,頭痛,頷痛,目銳?痛,缺盆中腫痛,腋下腫,馬刀俠癭,汗出振寒,瘧,胸脅肋髀膝外至脛絕骨外踝前,及諸節皆痛,小趾次趾不用。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一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趾叢毛之際,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內廉,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挾胃,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
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
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裡,環唇內;
其支者,復從肝別貫膈,上注肺。
是動則病腰痛不可以俯仰,丈夫?疝,婦人少腹腫,甚則嗌干,面塵脫色。
是主肝所生病者,胸滿,嘔逆,飧泄,狐疝,遺溺,癃閉。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寸口大一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謹按:經言五臟所生病者,必兼本臟經絡病證;
其六腑所生者,有氣血津液筋骨之不同者,各原其氣之生化流行之道,以為生病之主也。
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
太陰者,行氣溫於皮毛者也。
故氣不榮,則皮毛焦;
皮毛焦,則津液去皮節;
津液去皮節者,則爪枯毛折。
毛折者,則毛先死。
丙篤丁死,火勝金也。
肺主行一身內外之氣,而專溫潤於皮毛者,故經氣絕,則毛先死也。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
脈不通,則血不流;
血不流,則髦色不澤。
故其面如漆柴者,血先死。
壬篤癸死,水勝火也。
心主血脈,心經氣絕,故脈不通而血不流,血先死也。
足太陰氣絕,則脈不榮肌肉,唇舌者,肌肉之本也。
脈不榮,則肌肉軟;
肌肉軟,則肉萎人中滿;
人中滿,則唇反。
唇反者,肉先死。
甲篤乙死,木勝土也。
脾主肌肉,脾經氣絕,故肌肉先死也。
足少陰氣絕,則骨枯。
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
故骨不濡,則肉不能著也;
骨肉不相親,則肉軟卻;
肉軟卻,故齒長而垢,發無澤。
發無澤者,骨先死。
戊篤己死,土勝水也。
腎藏精而主骨,腎敗精枯,則經氣絕,故骨先死也。
足厥陰氣絕,則筋絕。
厥陰者,肝脈也。
肝者,筋之合也。
筋者,聚於陰器,而脈絡於舌本也。
故脈勿榮,則筋急;
筋急,則引舌與卵。
故唇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
庚篤辛死,金勝木也。
肝藏血而主筋,肝血枯,則經氣絕,而筋先死也。
五陰氣俱絕,則目系轉,轉則目運,目運者,為志先死,志先死,則遠一日半死矣;
六陽氣絕,則陰與陽相離,離則腠理發泄,絕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素問‧診要經終論】
岐伯曰: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螈?,其色白,絕汗乃出,出則死矣;
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皆縱,目?絕系,絕系一日半死,其死色先青白,乃死矣;
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善驚,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不仁,則終矣;
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上下不通而終矣;
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善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不通則面黑、皮毛焦而終矣;
厥陰終者,中熱,嗌干,善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
此十二經之所敗也。
【靈樞‧經脈篇】
帝曰:經脈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
其常現者,足太陰過於外踝之上,無所隱故也。
諸脈之浮而常現者,皆絡脈也。
六經絡,手陽明、少陽之大絡,起於五指間,上合肘中。
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則衛氣已平,營氣乃滿,而經脈大盛。脈之卒然盛者,皆邪氣居之,留於本末,不動則熱,不堅則陷且空,不與眾同,是以知其何脈之動也。
此言十二經脈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可見,惟足太陰過外踝之上者常現,其余浮淺而現者,非經脈,皆絡脈也。
故凡經脈卒然盛者,皆受邪氣,留於本末者,謂一經之本末,皆由絡脈通於他經,乃邪氣留於絡中,則經氣不得周行,故脈卒然而盛也。
上文十二經皆言是動則病,此正明其動之由,若邪留於經之本末而不動,則發熱,熱邪耗氣,其脈則軟而不堅,或下陷且空,與無邪之眾脈不同,是以知何脈之動,即知其何經之病也。
雷公曰: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也?
帝曰:經脈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
脈之現者,皆絡脈也。諸絡脈,皆不能經大節之間,必行絕道而出入,復合於皮中,其會皆現於外。
行絕道出入者,經脈盡處,即由絡脈連貫他經,出此入彼。陽經之絡,由陽注陰;
陰經之絡,由陰注陽。
如是十二經循環,復會合於皮中衛分淺處,而現於外。
故營衛腑臟,表裡淺深,其氣血通貫流行,則無病矣。
手太陰之別,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並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
其病實則手掌熱,虛則欠?,小便遺數,取之去腕寸半,別走陽明也。
此明手太陰肺經之絡脈也。
稱別者,謂本經元氣自此處分別,流注他經也。
以下皆同。
其絡名列缺,起於腕上分間,並太陰之經氣而行,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蓋經脈止於魚際,絡脈入於掌中,故其病實則手掌熱,謂受邪也;
病虛則欠?,謂氣少不足以息也,故小便或自遺,或短數,皆氣不能敷布收攝也。
別走陽明者,言手太陰經氣自此別行手陽明大腸經也。
取之者,取去腕寸半之列缺穴以針之也。
手少陰之別,名曰通裡,去腕一寸半,別而上行,循經入於心中,系舌本,屬目系。
其實則支滿;虛則不能言。
取之掌後一寸,別走太陽也。
此明手少陰心經之絡脈也。實者謂邪實,則心下支滿也;
心氣虛,不能轉舌,故不能言。
掌後一寸,即通裡穴也。
心經之氣,自此而別走手太陽小腸經也。
手心主之別,名曰內關,去腕二寸,出於兩筋之間,循經以上系於心包絡。
心系實則心痛;
虛則為頭強。取之兩筋間也。
心包絡一名手心主,代心用事,故名臣使之官,是衛護心臟者,故凡受邪,皆受於包絡。
實則心痛者,其絡脈受邪也,若心臟受邪,名真心痛,頃刻而死,不能救治也;
虛則頭強者,絡為衛陽所行之地,絡虛,陽氣不能上升合於督脈也。
手太陽之別,名曰支正,上腕五寸,內注少陰;其別者,上走肘,絡肩?。
實則節弛肘廢;虛則生瘤,小者如指痂疥。
取之所別也。
手陽明之別,名曰偏歷,去腕三寸,別入太陰;其別者,上循臂,乘肩?,上曲頰,遍齒;
其別者,入耳,合於宗脈。
實則齲,聾;
虛則齒寒,痹膈。取之所別也。
手少陽之別,名曰外關,去腕二寸,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
病實則肘攣,虛則不收。
取之所別也。
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去踝七寸,別走少陰實則鼽窒,頭背痛;
虛則鼽衄。
取之所別也。
足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別走厥陰,下絡足跗。實則厥;
虛則痿?,坐不能起。
取之所別也。
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去踝八寸,別走太陰;
其別者,循脛骨外廉,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下喉,絡嗌。
其病氣逆,則喉痹,卒喑。實則狂癲;
虛則足不收,脛枯。
取之所別也。
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之後一寸,別走陽明;
其別者,入絡腸胃。
厥氣上逆,則霍亂。
實則腸中切痛;
虛則鼓脹。
取之所別也。
足少陰之別,名曰大鐘,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
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下,外貫腰脊。
其病氣逆,則煩悶。
實則閉癃,虛則腰痛。
取之所別也。
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五寸,別走少陽;
其別者,經脛上睪,結於莖。
其病氣逆,則睪腫,卒疝。
實則挺長;
虛則暴癢。
取之所別也。
任脈之別,名曰尾翳,下鳩尾,散於腹。
實則腹皮痛;
虛則癢搔。
取之所別也。
督脈之別,名曰長強,挾膂上項,散頭上下,當肩胛左右,別走太陽,入貫膂。
實則脊強;虛則頭重,高搖之,挾脊之有過者。
取之所別也。
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腋下三寸,布胸脅。
實則身盡痛;
虛則百節盡皆縱。
此脈若羅絡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絡脈也。
脾經之絡名公孫者,是通胃經之絡也,此外又有一大絡,其脈若羅網之絡於周身,故名大包,脾之所以統血者,以絡遍於身,絡中藏血也。
故邪氣實,則血滯而一身盡痛;
正虛,則血少氣弛,故百節盡皆縱,而不能動作,皆當治其大絡之脈也。
凡此十五絡者,實則必現,虛則必下,視之不見,求之上下,人經不同,絡脈異所別也。
【素問‧平人氣象論】
《素問‧平人氣象論》云:胃之大絡,名曰虛裡,貫膈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脈宗氣也。
盛喘數,絕者,則病在中;結而橫,有積矣;絕不至,曰死。
乳之下,其動應衣,宗氣泄也。
上節《靈樞》言胃絡名豐隆者,是通脾經之絡也。
此言又有一大絡名虛裡,貫膈絡肺,出於左乳下,應手而動者,為脈之宗氣。
宗氣者,積於胸中者也。
蓋營行脈中,而營氣出於中焦,並胃上行,合於胸中之宗氣,故胃絡之動於左乳下者,出於脈之宗氣也。
其脈盛喘數,絕者,滑動急促之象,病在中脘阻逆;
如結而橫,則有形之邪積也;
其脈氣絕不應手者,則宗氣已無,故死;若動甚震衣者,其宗氣大泄,乃內傷虛勞之病也。
良以脾胃統一身之氣血,故於本經之絡外,又各有一大絡,與他臟腑不同,故言太陰行氣於三陰,陽明行氣於三陽;
又曰,脾者常著胃,土之精也,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
此言脾胃生化之氣血,上頭下足,無不周遍也。
治病者,不可不深悟其理也。
【素問‧皮部論】
帝曰:余聞皮有分部,脈有經紀,筋有結絡,骨有度量,其所生病各異,別其分部,左右上下,陰陽所在,病之始終,愿聞其道。
岐伯曰: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諸經皆然。
陽明之陽,名曰害蜚,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陽明之絡也。
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現,則寒熱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陽主外,陰主內。
此明皮脈經絡筋骨部分之淺深,以察病邪之進退也。
欲知皮部,當以經脈為綱紀而辨之,諸經諸絡皆然也。
假如陽明之陽絡,名害蜚者,上自手經,下至足經,皆同此法,視其經脈所行部中,有浮絡者,皆陽明之絡也。
視其色,以明病邪之所在。
絡中邪盛,則必入客於經,而由淺入深矣。
絡在衛分為陽而主外,經在營分為陰而主內,此以營衛分內外陰陽也。
若十二經者,由臟腑而分陰陽,則絡隨經分,陽經之絡為陽絡,陰經之絡為陰絡也。
其言衛行脈外者,其氣行於十二經脈之外,而行肌肉絡脈之中,其氣悍而為陽,故絡脈浮現皮膚,可視其色以明病也。
營衛之所以通貫者,由於絡脈也。
外邪之傷人,亦各以類從,如風為陽邪,先傷衛分,以桂枝湯主治,寒為陰邪,徑入營分,以麻黃湯主治,然止風寒之邪耳。
若濕邪,則下部先受;
霧露清邪,則上部先受;
溫暑之邪,由口鼻吸入,各有不同。
故必先明一身之營衛、經絡、筋骨、臟腑淺深部位,而後可辨病邪之所在而治之。
是以聖人反復詳明,不嫌復贅。
又如後世看小兒手指紋以審病,即此篇視絡脈之法也。
少陽之陽,名曰樞持,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諸經皆然。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此言少陽、太陽之浮絡也。
陽絡主納,陰絡主出者,是陽從表入,陰從裡出也。
蓋人身陰陽之氣,互根於太極,轉旋於上下表裡,循環無端,故其由裡而升而旋,以出於表,即由表而降而旋,以入於裡,故在陽在表者主納,在陰在裡者主出。
而其外邪,始從衛入,遇裡出之氣所遏,遂由絡滲入於經,如或失治,則漸入漸深,多方傳變,皆可類推,以審其病邪之進退輕重也。
少陰之陰,名曰樞儒,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經也,從陽部注於經,其出也,從內注於骨。
此言少陰經之陰絡名樞儒者,上下審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
若邪始從陽部而注於少陰經者,即由經出而內注於骨,蓋骨乃少陰腎所主,為腎之合也。
是邪始入於皮部陽分,從肌肉而至筋骨,由淺而入深也。
心主之陰,名曰害肩,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此言心主,是手厥陰也。
上下同法,兼足厥陰也。
觀以上各條文法義例,凡舉足經必兼手經,舉手經必兼足經,以上下同法一句該之也。
再觀下條,凡十二經絡脈之句,義更顯然矣。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凡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
此言三陰三陽、上下手足,共十二經之絡脈,皆皮之部分,先視其浮絡以審病邪,絡邪盛必入客於經。
下文又詳明其所由也。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腑,廩於腸胃。
邪之始入於皮也,淅然起毫毛,開腠理;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
其入客於經也,則感虛,乃陷下: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肉爍?破,毛直而敗。
此言邪之由淺而深,或因虛陷下於筋骨間,各有現證可審也。
又按《繆刺論》曰: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
是知邪之游走,亦有不入於經,而流溢於大絡者。
故病變多端,而無一定,要在明其淺深部分,知其邪客之所,辨其陰陽氣血之虛實而治之也。
帝曰: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
岐伯曰:皮者,脈之部也。
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
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
經脈滿,則入舍於腑臟也。
故皮者,有分部,不與而生大病也。
帝曰:善。
此言皮有淺深之分部,當邪之初感淺處,而不與之治,至於邪深,乃生大病也。
【素問‧經絡論】
帝曰:夫絡脈之現也,其五色各異,青黃赤白黑不同,其故何也?
岐伯曰: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也。
帝曰:經之常色何如?
岐伯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皆亦應其經脈之色也。
帝曰: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
岐伯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隨四時之行也。
寒多則凝泣,凝泣則青色,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此皆常色,謂之無病;
五色俱現者,謂之寒熱。
帝曰:善。
此言五臟具五行之色,而應於經,某經病,即現某色也。
陰經之絡,現色同某經;
陽經之絡,其氣出於腑,與臟離遠,且又浮於表,故隨四時之氣而變色,如春青、夏赤、秋白、冬黑之類,不同其本經之色也。
其言經有常色者,統指十二經也,則可知腑隨臟應,如足陽明胃經,即同脾經之黃色,手陽明大腸經,即同肺經之白色,余可類推矣。
【素問‧氣穴論】
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營衛。營衛稽留,衛散營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
急瀉無怠,以通營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
此言最細之絡名孫絡,周身穴會合於天度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之氣也。
盛邪客之,而營衛之氣散溢,久而氣耗漸竭,血著不行,其病日深,外為發熱,內為少氣,故當邪客之時,急瀉其邪,而無怠緩,以通營衛。
但見邪在何部而瀉之,無問其絡穴所會之處也。
岐伯曰:肉之大會為穀,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穀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
邪溢氣壅,脈熱內敗,營衛不行,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留於節湊,必將為敗。
積寒留舍,營衛不居,卷肉縮筋,脅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溪穀也。
溪穀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歲。
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此言營衛在肌肉間,由經絡之氣流行貫注。邪傷氣壅,營衛不行,熱則為膿,寒則為痹,甚或卷肉縮筋,百病叢生。
其溪穀穴會,亦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之氣也。
或受邪淺,而小痹淫溢,循脈往來,未入於溪穀者,以微針通其脈絡,而補瀉之法,則與邪深者相同也。
孫絡之脈別經者,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脈也,內解瀉於中者十脈。
此言針治去邪,當瀉其孫絡之血也。
孫絡三百六十五脈之氣血,並注於大絡,傳注於各經絡,故外邪之入,由淺而深,由絡入經。
若其邪深,須用藥內解,而瀉之於中者,當按五臟陰陽、十脈生化之理以治之也。
或作五臟之?穴,左右各五,共十脈,是言針治之法也。
【靈樞‧海論篇】
岐伯曰:人亦有四海、十二經水。經水者,皆注於海,海有東西南北,命曰四海。
人有髓海,有血海,有氣海,有水穀之海也。
必先明知陰陽表裡滎輸所在,四海定矣。
胃者,水穀之海,其輸上在氣衝,下至三裡;衝脈者,為十二經之海,其輸上在大杼,下出巨虛之上下廉;
膻中者,為氣之海,其輸上在柱骨之上下,前在於人迎;
腦為髓之海,其輸上在於其蓋,下在風府也。
十二經水,比十二經中血也。
衝脈為十二經之海,故稱血海;
宗氣聚於胸,故胸稱氣海。
今膻中稱氣海者,明膻中在胸,而為營氣之海,與沖之血海相配也,則胸中為衛氣之海矣,亦有稱下丹田為氣海者,是陽氣發源之所,先天祖氣由之而出也。
精髓生於腎,隨陽上升而聚於腦,故腦為髓海也;水穀精氣聚於胃,故為水穀之海也。氣血由經而注於海,本由胃生化氣血,而注於經,以故有聚會之海,有生化之海,各不同也。
其流行,則各有轉輸之經穴,以貫注於上下四旁,如經所云諸穴是也。
氣衝者,即氣街穴也。
蓋者,頭頂天靈蓋骨,即百會穴也。
帝曰:四海之逆順奈何?
岐伯曰:氣海有餘者,氣滿胸中,?息面赤;氣海不足,則氣少不足以言。
血海有餘,則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血海不足,亦常想其身小狹,然不知其所病。
水穀之海有餘,則腹滿;水穀之海不足,則飢不受穀食。
髓海有餘,則輕勁多力,自過其度;
髓海不足,則腦轉耳鳴,脛?,眩冒,目無所見,懈怠安臥。
此言逆順者,惟髓海有餘,精盈力勁為順,其余皆偏旺偏衰之病,未為順也。
?息者,胸悶而呼吸不舒也。
想其身大身小,皆氣血偏勝,以心主血脈,故自心覺其身大身小也。
腹滿,則食滯為病。
飢不受食者,胃傷而邪火上炎也。
髓海不足,所現皆內損之病矣。
【素問‧五臟生成論】
岐伯曰:諸脈者,皆屬於目,諸髓者,皆屬於腦;
諸筋者,皆屬於節;
諸血者,皆屬於心;
諸氣者,皆屬於肺,此四肢八溪之潮汐也。
故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
臥出而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痹,凝於脈者為泣,凝於足者為厥,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痹厥也。
【靈樞‧口問篇】
《靈樞‧口問篇》云:目者,宗脈之所聚也,故諸脈皆屬於目,《大惑論》曰:目者,心使也,故心主血脈,而聚於目者也;
腦為髓海,故諸髓皆屬於腦也,筋聚於骨節,骨節必賴筋連絡脈以約束者,故諸筋皆屬於節也;
血脈心所主,故諸血屬心也;
一身之氣,歸肺權衡敷布,故諸氣屬肺也。
四肢者,手足也,手之肘與腕,足之膝與腕,皆血氣流行交會之處,如潮汐之往來,故為八溪也。
肝藏血,臥則心靜血靜,故歸於肝也。
肝開竅於目,故受血而能視,及足步、手握、指攝,莫不由血濡氣煦,而能遂意者也;
如無血,則僵枯不能動矣。臥則陽氣入於陰,初起,衛陽未固,風邪直入營分,以致血凝於膚者為痹,凝於脈者為泣,即瘀滯也,凝於足者,陽氣不能下行,則足冷為厥。
此三者,皆邪所郁,使血之流行者凝滯,不得反其藏血之空竅,乃為痹厥之病也。
人有大穀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俞十二,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針石緣而去之。
診病之始,五決為紀,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所謂五決者,五脈也。
馬注:大經所會,謂之大穀。
十二分者,十二經脈之部分也,小絡所會,謂之小溪。
穴有三百六十五,除十二俞外,止有三百五十三,此言五十四者,四字誤也。
十二俞者,肺、心、肝、脾、腎、厥陰、膽、胃、三焦、大腸、小腸、膀胱共十二俞也。
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宜用針石,循其部分而去之。
凡診病之始,當決五臟之脈為紀,故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所謂五決者,五臟之脈也。
楠按:五臟為根本,經絡為枝葉,故五脈為諸經脈之母,欲知始病之因,必先定其五脈之虛實,而吉凶可見,是為延醫之綱紀也。
上云肉之大會為穀,肉之小會為溪,蓋肌肉淺深之部,即營衛經絡之所在、氣血之所行也。
三百六十五絡脈之穴,是衛氣所留止,即為邪氣之所客,針石通其衛氣,其邪可得而去也。
是以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徇蒙招尤,目瞑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腹滿?脹,支膈?脅,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咳嗽上氣,厥在胸中,過在手陽明、太陰;
心煩頭痛,病在膈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巨陽,即太陽。
此即明上文五決為紀,以辨其病證也。
頭痛巔頂之疾,由下虛上實者,以足少陰經下虛,足太陽經上盛也,甚則其病邪入於腎臟,此一也;
徇蒙招尤者,頭目昏悶,如被蒙蔽之狀,故目瞑耳聾,是上虛下實,肝膽清陽鬱而不伸,過在足少陽、足厥陰二經,甚則其病邪入於肝臟,此二也;
腹滿?脹,支膈?脅,下厥上冒者,由於中焦濁邪壅閉,脾胃氣不運轉,過在足太陰、陽明,此三也,咳嗽上氣,厥在胸中者,氣逆不降也,過在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以二經為表裡,大腸通調,肺氣自順矣,此四也;
心煩頭痛,病在膈中,若止心氣病,則無頭痛,小腸經脈上頭,所以過在手太陽、手少陰,以二經為表裡者,此五也。
惟肝腎二經病甚,則邪入臟,余皆表裡之經兼病,而無入臟之邪也。
【靈樞‧經別篇】
帝問:十二經脈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學之所始,工之所止,粗之所易,上之所難。
其離合出入奈何?
岐伯曰:足太陽之正,別入於 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別入於肛,屬於膀胱,散之腎,循膂當心,入散;直者,從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此為一經也。
足少陰之正,至?中,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當十四椎,出屬帶脈,通於帶脈;
直者,系舌本,復出於項,合於太陽,此為一合。
成以諸陰之別,皆為正也。
此言膀胱與腎為表裡者,以經脈相會合也。
是由經脈之分枝相合,其與十二經之交接,皆由絡脈相貫者不同,以下五合皆然,故名經別。
所以稱表裡者,因其經氣流行有離合,離則分表裡,合則相貫通,此人身之造化,合乎天地之道也。
足少陽之正,繞髀,入毛際,合於厥陰:別者,入季脅之間,循胸裡,屬膽,散之上肝貫心,以上挾咽,出頤頷中,散於面,系目系,合少陽於外?也。
足厥陰之正,別跗上,上至毛際,合於少陽,與別俱行,為二合也。
此明肝膽為表裡也。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入於腹裡,屬胃,散之脾,上通於心,上循咽,出於口,上?,還系目系,合於陽明也。
足太陰之正,上至髀,合於陽明,與別俱行,上結於咽,貫舌中,此為三合也。
此明脾胃為表裡也。
手太陽之正,指地,別於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腸也。手少陰之正,別入於淵腋兩筋之間,屬於心,上走喉嚨,出於面,合目內 ,此為四合也。
此明心與小腸為表裡也。
手少陽之正,指天,別於巔,入缺盆,下走三焦,散於胸中也。
手心主之正,別下淵腋三寸,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此為五合也。
此明心包絡與三焦為表裡也。
手陽明之正,從手循膺乳,別於肩?,入柱骨下,走大腸,屬於肺,上循喉嚨,出缺盆,合於陽明也。
手太陰之正,別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陽,上出缺盆,循喉嚨,復合陽明,此為六合也。
此明肺與大腸為表裡,連上共十二經,以成六合者也。
【靈樞‧經筋篇】
《靈樞‧經筋篇》曰:足太陽之筋,起於足小趾,上結於踝,斜上結於膝,其下循足外踝,結於踵,上循跟,結於?,其別者,結於?外,上?中內廉,與?中並,上結於臀,上挾脊上項;其支者,別入結於舌本;其直者,結於枕骨,上頭下顏,結於鼻;
其支者,為目上網,下結於?:其支者,從腋後外廉,結於肩?;
其支者,入腋下,上出缺盆,上結於完骨;
其支者,出缺盆,斜上出於?。
其病,小趾支跟腫痛,?攣,脊反折,項筋急,肩不舉,腋支缺盆中紐痛,不可左右搖。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春痹也。
薛生白注:十二經脈之外,復有經筋者,蓋經脈營行表裡,故出入臟腑,以次相傳;
經筋聯綴百骸,維絡周身,各有定位。
雖經筋所行之部,多與經脈相同,然其所結所盛之處,則惟四肢溪穀之間為最,以筋會於節也。
筋屬木,其華在爪,故十二經筋,皆起於四肢指爪之間,而後盛於輔骨,結於肘腕,系於膝關,聯於肌肉,上於頸項,終於頭面,此人身經筋之大略也。
筋有剛柔,剛者所以束骨,柔者所以相維,亦猶經之有絡,綱之有紀。
故手足項背,直行附骨之筋皆堅大;
而胸腹頭面,支別橫絡之筋皆柔細也。
但手足十二經之筋,又各有不同者,如手足三陽行於外,其筋多剛;
手足三陰行於內,其筋多柔。
皆肝之所生,而經脈經筋之所以異也。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趾次趾,上結外踝,上循脛外廉;結於膝外廉;
其支者,別起外輔骨,上走髀,前者結於伏兔之上,後者結於尻;
其直者,上乘?季脅,上走腋前廉,系於膺乳,結於缺盆;
直者,上出腋,貫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巔上,下走頷,上結於?;
支者,結於目?為外維。
其病,小趾次趾支轉筋,引膝外轉筋,膝不可屈伸,?
筋急,前引髀,後引尻,即上乘 季脅痛,上引缺盆膺乳,頸維筋急,從左之右,右目不開,上過右角,並蹺脈而行,左絡於右,故傷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維筋相交。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春痹也。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趾,結於跗上,邪外上加於輔骨上,結於膝外廉,直上結於髀樞,上循脅屬脊;
其直者,上循?,結於膝;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少陽;其直者,上循伏兔,上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結,上頸,上挾口,合於?下,結於鼻上,合於太陽,太陽為目上網,陽明為目下網;
其支者,從頰結於耳前。
其病,足中趾支脛轉筋,腳跳堅,伏兔轉筋,髀前腫, 疝,腹筋急,引缺盆及頰,卒口僻急者,目不合,熱則筋縱,目不開。
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有熱,則筋弛縱,緩不勝收,故僻。
治之以馬膏,膏其急者,以白酒和桂,以塗其緩者,以桑鉤鉤之,即以生桑炭置之坎中,高下以坐等,以膏熨急頰,且飲美酒,啖美炙肉。
不飲酒者,自強也,為之三拊而已。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季春痹也。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趾之端內側,上結於內踝;其直者,絡於膝內輔骨上,循陰股,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結於臍,循腹裡,結於肋,散於胸中,其內者,著於脊。
其病,足大趾支內踝痛,轉筋痛,膝內輔骨痛,陰股引髀而痛,陰器紐痛,下引臍兩脅痛,引膺中脊內痛。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命曰孟秋痹也。
足少陰之筋,起於小趾之下,並足太陰之筋,邪走內踝之下,結於踵,與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內輔之下,並足太陰之筋,而上循陰股,結於陰器,循脊內挾膂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足太陽之筋合。
其病,足下轉筋,及所過而結者皆痛,及轉筋。
病在此者,主癇螈及痙,在外者不能俯,在內者不能仰。
故陽病者,腰反折不能俯;陰病者,不能仰。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在內者,熨引飲藥。此筋折紐,紐發數甚者,死不治,名曰仲秋痹也。
足厥陰之筋,起於大趾之上,上結於內踝之前,上循脛上,結內輔之下,上循陰股,結於陰器,絡諸筋。
其病,足大趾支內踝之前痛,內輔痛,陰股痛轉筋,陰器不用,傷於內則不起,傷於寒則陰縮入,傷於熱則縱挺不收。
治在行水清陰氣,其病轉筋者,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命曰季秋痹也。
手太陽之筋,起於小指之上,結於腕,上循臂內廉,結於肘內銳骨之後,彈之應小指之上,入結於腋下;其支者,後走腋後廉,上繞肩胛,循頸,出走太陽之前,結於耳後完骨;
其支者,入耳中;
直者,出耳上,下結於頷,上屬目外?。
其病,小指支肘內銳骨後廉痛,循臂陰,入腋下,腋下痛,腋後廉痛,繞肩胛引頸而痛,應耳中鳴痛引頷,目瞑良久乃得視,頸筋急,則為筋?,頸腫,寒熱。
在頸者,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其為腫者,復而銳之。
本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屬目外?,上額,結於角。
其痛,當所過者支轉筋。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夏痹也。
手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結於肘,上繞?外廉,上肩走頸,合手太陽;其支者,當曲頰,入系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屬目外?,上乘額,結於角。其病,當所過者即支轉筋,舌卷。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季夏痹也。
手陽明之筋,起於大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上結於肘外,上?,結於?;
其支者,繞肩胛,挾脊;
直者,從肩?上頸;其支者,上頰結於?;
直者,上出手太陽之前,上左角,絡頭,下右頷。其病,當所過者支痛,及轉筋,肩不舉,頸不為左右視。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孟夏痹也。
手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循指上行,結於魚後,行寸口外側,上循臂,結肘中,上?內廉,入腋下,出缺盆,結肩 前,上結缺盆,下結胸裡,散貫賁,合賁下,抵季脅。
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甚成息賁,脅急吐血。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冬痹也。
手心主之筋,起於中指,與太陰之筋並行,結於肘內廉,上臂陰,結腋下,下散前後挾脅;其支者,入腋散胸中,結於臂。
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前及胸痛,息賁。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冬痹也。
手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內側,結於銳骨,上結肘內廉,上入腋,交太陰,挾乳裡,結於胸中,循臂,下系於臍。
其病,內急,心承伏梁,下為肘網,當所過者支轉筋,筋痛。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其成伏梁唾膿血者,死不治。經筋之病,寒則反折筋急,熱則筋弛縱不收,陰痿不用。
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俯不伸。
淬刺者,刺寒急也,熱則筋縱不收,無用燔針。名曰季冬痹也。
足之陽明、手之太陽筋急,則口目為僻, 急不能卒視,治皆如右方也。
肝主筋,筋病必關於肝也。
言十二經,則周身之筋俱在其中,而皆起於手足指端,即十二經交接之處。
故治者亦必調十二經之氣血,兼理其肝而已。
若針刺,則必詳究其起其結,及輸穴、枝節、溪穀、交會之處,另有專科專書,茲不錄載。
其為病,則方脈家必當熟悉,庶可用藥施治。
夫十二經陰陽之氣,合乎天地四時之氣也。
蓋陽經之氣根於陰,而行於表,自足而至頭,故春為足陽經筋病;
由手而至頭,故夏為手陽經筋病也;
陰經之氣根於陽,而行於裡,自足而至胸,故秋為足陰經筋病;
自胸而走手,故冬為手陰經筋病也。
病皆名痹者,以邪痹經筋,值天地氣候相應,則病發矣。
【靈樞‧脈度篇】
岐伯曰:手之六陽,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三丈;手之六陰,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足之六陽,從足上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之六陰,從足至胸中,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蹺脈從足至目,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
督脈任脈,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
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氣之大經隧也。
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
盛而血者,疾誅之,盛則瀉之,虛者飲藥以補之。
此明經脈流行長短之度,經直絡橫,經深絡淺,絡之支別為孫絡,則更細小,猶木之枝,分而又分,以至細微也。
然其橫直、粗細、浮沉、淺深雖異,而氣血之流行貫注,無不周遍,苟有窒滯,即為病矣。
帝曰:蹺脈安起安止?
岐伯曰:蹺脈者,少陰之別也,起於然谷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上循胸裡,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屬目內?,合於太陽、陽蹺而上行,氣並相還,則為濡目,氣不營,則目不合。
此言陰蹺為足少陰之支別,並少陰上行,出人迎,上?,而屬於目內 晴明穴,合足太陽、陽蹺之脈,是衛氣從陰出陽之處。
陰陽交並,互相回還,而濡潤於目,故遇平旦則目開,日入則目瞑。
若其氣不營運,則陰陽不相交通,而目應合不能合,其應開不能開,亦可例見矣。
此言合於太陽、陽蹺而上行,則陽蹺為足太陽之支別,而並太陽以行於表者可知也。
帝曰:氣獨行五臟,不榮六腑何也?
岐伯曰:氣之不得無行也,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故陰脈營其臟,陽脈營其腑,如環之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
其流溢之氣,內溉臟腑,外濡腠理。
上言蹺脈並少陰而行,故帝疑止行五臟,不營六腑。
岐伯謂臟腑經絡,出於一本,故氣血如水之流,陰陽如日月之行不休,陰脈營其臟,陽脈營其腑,循環無端,而必分其表裡淺深部位者,將以察其有病無病,而可調之也。
帝曰:蹺脈有陰陽,何脈當其數?
岐伯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當數者為經,不當數者為絡也。
此言男子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女子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也。
蓋蹺脈為少陰、太陽兩經之支別,非同臟腑正經之脈。
以其並少陰而行於陰者,為陰蹺;並太陽而行於陽者,為陽蹺。
故男主陽,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
女主陰,故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不同十二經隨臟腑分陰陽,而陰陽皆有絡脈也。
以其為正經之支別,與絡脈相類而又不同,故名曰奇經。
奇者,異於常經之謂也。
八脈皆稱奇經。
【靈樞‧寒熱病篇】
《靈樞‧寒熱病篇》曰:足太陽有通項入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頭目苦痛,取之在項中兩筋間,入腦乃別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於目銳?,陽氣盛則?目,陰氣盛則瞑目。
足太陽經,行一身之表,其有通頂入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若感邪而頭目苦痛,當於項中兩筋之間針之,以通入於腦也。
陰蹺、陽蹺之脈,於此分別,與太陽經會合於目?,而衛氣之出入、陰陽之相交,均在此處,故陽氣盛則目?
不能合,陰氣盛目瞑不能開也。
【素問‧骨空論】
《素問‧骨空論》曰: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
中極穴名,在臍下四寸。
中極之下,曲骨穴也,是任脈之氣所起。
關元穴在臍下三寸,上行至面,入目中央,與督脈交接也。
其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後賢分列七疝,名目多端,大抵皆由外邪與氣血膠結,以傷筋脈,故多涉於肝,以肝主筋也。
其女子瘕聚亦然。
而帶下之病,多由脾虛帶脈弛緩,以致津液下泄,故名帶下。
衝脈者,起於氣街,並少陰之經,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衝脈為病,逆氣裡急。
氣街者,陽明胃經之穴,在少腹毛際兩旁各二寸,為衝脈之氣所起也。
前文《靈樞‧逆順肥瘦篇》言衝脈為臟腑經脈之海,上行至頏顙滲諸陽,下行至足跟滲諸陰;而此云至胸中而散者,大抵自氣街至胸,其脈如木之干,其上行至頭,下行至足者,如木之枝而分散也。
故其現病,但氣逆於胸腹裡急,而無頭足之現病也。
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庭孔,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絡循陰器,合篡間,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與太陽起於目內?,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貫臍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系兩目之下中央。
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為沖疝。
其女子不孕,癃,痔,遺溺,嗌干。
督脈生病,治督脈,治在骨上,甚者,在臍下營。
又曰;督脈為病,脊強反折。
馬注:任、衝、督三脈,一源而三歧也,督由會陰而行背,任由會陰而行腹,沖由氣街而行足少陰。
會陰穴在少腹之下,橫骨中央。
督脈起於會陰,而女子入系庭孔,即?漏之所,為陰庭,乃溺孔之端也。
督脈有支別,自溺孔之端分而各行,循陰器,合篡間,在前後陰之中間也;
繞行篡後,又別絡分行,繞臀內廉,貫脊屬腎,與足少陰、太陽之絡相合而行者也;
又與足太陽之起於目內?,由巔頂而行肩膊,抵腰循膂絡腎者合行也。
其男子起會陰,循莖下至篡,與女子同也。薛生白曰:其直行者,自尻上循脊裡,上頭,由鼻而至人中;
其自少腹直上者,皆任脈之道,而列為督脈,蓋任脈、衝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脈之海,則前亦督,而後亦任也。
任脈循背,謂之督脈,自少腹直上者,謂之任脈,亦謂之督脈,是以背腹分陰陽而言任督。若三脈者,名雖異而體則一耳。
上衝心而痛,名為沖疝。
蓋兼衝、任而為病者,不得前後,即倉公所謂不得前後溲也。
不孕、癃、痔、遺溺、嗌干等病,雖由督脈所生,而實亦任沖之病也。
任者,女子得以任養也;
沖者,以其氣上衝也;
督者,以其督領經脈之海也。
此三脈,皆由陰中而上行,故其為病如此。
骨上,謂橫骨上、毛際中曲骨穴也。
臍下營,謂臍下一寸陰交穴也。
皆任脈之穴,而治督脈之病。
雖分三脈,其所言治但云督而不云任沖,所用之穴,亦以任為督,可見三脈一體,督即任沖之綱領,任、衝即督之別名耳。
略舉針石以言,則用藥之法該乎此矣。
楠按:上文《脈度篇》云:督脈、任脈,四尺五寸,共合九尺,則是行於身前者名任,行於身背者名督,督為陽脈之綱,任為陰脈之綱也。
又陰蹺脈氣,起於足少陰經照海穴,在內踝下;陽蹺脈氣,起於足太陽經申脈穴,在外踝下五寸。
是故《難經》以陽蹺為陽經之絡,陽蹺為陰經之絡,本其脈氣起處以為經者也。
上文岐伯言,男子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女子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則是以主治者稱經,佐治者稱絡,男主陽,女主陰,而與《難經》各有取義也。
故《難經》言十二經之氣,灌注八脈,譬之溝渠滿溢, 霈妄行,聖人不能復圖,因其氣由正經漫溢,不能復歸於經,而無循環次序,故名奇經。
或解作奇偶之奇,謂其獨而無偶,然陽蹺、陰蹺,陽維、陰維,任脈為陰,督脈為陽,固非獨而無偶,其解作奇偶之奇,可見非也。
《難經》又曰:陽維起於諸陽會,陰維起於諸陰交。
陽維維於陽,陰維維於陰,陰陽不能自相維,則悵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陽維為病苦寒熱,陰維為病苦心痛。
觀以上諸文,陽維是維持衛陽者,故其病則苦寒熱;陰維是維持營陰者,故其病則苦心痛也。
諸陽會,是諸陽經聚會之穴也;
諸陰交,是諸陰經相交之穴也。
以其交會之處,則氣盛滿溢,乃為維脈之氣所起也。
又曰:陽蹺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
陰蹺者,亦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衝脈。
陰蹺為病,陽緩而陰急;陽蹺為病,陰緩而陽急。
帶脈為病,腹滿,腰溶溶如坐水中,此言腰弛而冷,如坐水中也。
蓋帶脈起於季脅,回身一周,如束帶然,為脾臟之氣所主,脾虛則腹滿而帶脈弛,故腰冷而或下墜也。
按此言陽蹺由外踝上行入風池,其為足太陽之支別,更可見矣。
起於跟中者,外踝下五寸,足太陽經申脈穴也。
陰蹺亦起於跟中,內踝下足少陰經照海穴也。
【靈樞‧五音五味篇】
帝曰:婦人無須者,何也?
岐伯曰: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
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
血氣盛,則充膚熱肉;
血獨盛,則澹滲皮膚,生毫毛。
今婦人之生,有餘於氣,不足於血,以其數脫血也。
衝任之脈,不榮口唇,故須不生焉。
此又言衝任之脈,皆起於胞中,循背裡上行,為經絡之海。
其浮於肌表者,循腹右上行,衝任會合於咽喉,別而絡唇口。
血盛,則生髭須,婦人行經,其血數脫,不榮唇口,故須不生焉。
帝曰:士人有傷於陰,陰氣絕而不起,陰不用,然其須不去,宦者獨去,何也?
岐伯曰:宦者去其宗筋,傷其衝脈,血瀉不復,皮膚內結,唇口不榮,故須不生。
此言宦者去其宗筋,則內傷衝任之脈,血瀉不能復生,且宗筋肝所主,肝藏血者也,去宗筋則肝血大瀉,焉能復生?
故皮膚結滯,血不上榮口唇矣。
帝曰:其有天宦者,未嘗被傷,不脫於血,其須不生,何也?
岐伯曰:此天之所不足也。
其衝任不盛,宗筋不成,有氣無血,唇口不榮,故須不生。
此言天生如宦者,不但衝任之脈有氣無血,而宗筋且不成就,則更虧缺,不能生育,故名天宦。
若後世更有為石女者,皆陰陽偏雜之氣所生,釋典所謂業報之身,由夙世自心所造之業也。
【卷四上】
【四診合參總論】
四診者,望聞問切也。
望以辨色,聞以辨聲,問以辨證,切以辨脈。
蓋人稟氣血以生,氣血不和而為病,有諸內者,必形諸外,但病變多端,其脈其證皆有真假,差之毫厘,失之千裡,故聖人立法,必以四端互相參合,方無錯誤,如《素問‧疏五過論》、《征四失論》,諄切告誡,而俗學不明此理,妄意揣度,虛言矜夸,謂切脈即能知病,欺人自欺,其害實甚。
又如《難經》言:假令得肝脈,其外證善潔、面青、善怒,其內證臍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四肢滿閉,淋溲便難,轉筋,有是者肝也,無是者非也。
此言診得弦急之脈為肝脈,必有肝臟之證,如面青、善怒等,方為肝病,如無肝證,即非肝病,各臟皆然,是故一脈所主,病有多端,一病所現,亦有多脈,必當脈證互相印合,方能知其病由,故四診之道,缺一不可,經文已詳悉矣。
惟辨舌苔之法,未曾論及,止有《靈樞‧師傳篇》云:脾者主為衛,使之迎糧,視唇舌好惡,以知吉凶;
《熱病篇》言:肺熱病,舌上黃而已。蓋脾主肌肉,衛者,肌肉也,唇舌為肌肉之本,故視之可驗病之吉凶也。
若夫強弱壽夭之形,及一切病狀,尤當於稟賦疾病諸門合參,以明其理。
本門最詳者脈也,脈為氣血流行之象,而有升降出入,故當與營衛經絡、陰陽臟腑諸門同觀。
必得悟其神理,指下方能明其為和為病、為虛、為實。
古人論脈云:吾心之所解,口莫能宣。
此神理必須心悟,非言語所能傳。
能明其脈,則證之真假自見;
能辨其證,則脈之虛實自明。
所謂真者,脈證相合,虛實顯然也;
所謂假者,脈證不合,實病似虛、虛病似實也。
真者易辨,假者難辨,不辨其假而誤治之,殺人於反掌間,可不畏哉!
可不慎哉!
【經解】
《靈樞‧五閱五使篇》岐伯曰:五官者,五臟之閱也。
脈出於氣口,色見於明堂。
五色更出,以應五時,各如其臟,經氣入臟,必當治裡。
五官者,五臟之竅也,故閱其外而知其內。
氣血流行於經,出現於兩手氣口之脈,而色現於明堂,為氣血之華采。明堂者,鼻也。
五臟具五行之性,合天地五時之氣化,故有五色隨時更變出現,以應五時之序。
各如其臟者,如肝木旺於春,其色青;
心火旺於夏,其色赤;
脾土旺於未月長夏,其色黃;
肺金旺於秋,其色白,腎水旺於冬,其色黑也。
經氣入臟者,如經病而深入於臟,必當治其裡,以臟為本,經為末也。
帝曰:五色獨決於明堂乎?
岐伯曰:五色已辨,闕庭必張,乃立明堂。
明堂廣大,蕃蔽見外,方壁高基,引垂居外,五色乃治;
平博廣大,壽中百歲。如是之人,血氣有餘,肌肉堅致。
本經《五色篇》曰:明堂者,鼻也。
闕者,眉間也。
庭者,顏也,即首面也。蕃者,頰側也。
蔽者,耳門也。
其間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五臟安於胸中,真色以致,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
此言臟腑應於首面之部位,詳下節《五色篇》也。蓋庭為顏額,必開張,而明堂必廣大,其頰側耳門為蕃蔽者,如牆壁之方正,而護於外,頤頷之基址,高聳而下垂,居面部之外,比中亭更大也。
其色充潤而治,顏面平博廣大,如是者其血氣有餘,肌肉堅實而致密,則壽有百歲矣。
帝曰:愿聞五官。
岐伯曰:鼻者,肺之官也;
目者,肝之官也;
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腎之官也,以候五臟。
故肺病者,喘息鼻張;肝病者,?青;
脾病者,唇黃;心病者,舌卷短,顴赤;
腎病者,顴與顏黑。
此言五官為五臟之竅,故五臟病則有各證各色現於外,而可驗也。
其或目不明,耳不聰,鼻不利,口不欲食,舌不知味者,亦可知其病發於何臟,而審其所因以治之也。
五官不辨,闕庭不張,小其明堂,蕃蔽不見,又埤其牆,牆下無基,垂角去外,如是者,雖平常殆,況加疾哉!
五官不辨者,歪斜平塌也。
闕庭不張,以致垂角去外者,總言面部窄狹,而下亭又尖削短促而無基址,如是則薄劣而不壽之相。
平時已常危殆,何況加疾乎!
以上論壽夭之格局也。
於中又當分骨勝肉者壽,肉勝骨者夭。
故有面大而色白者夭,肉勝也;
面小而色蒼者壽,骨勝也。
【靈樞‧五色篇】
帝曰:庭者,首面也;
闕上者,咽喉也;
闕中者,肺也;
下極者,心也;
直下者,肝也;
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
方上者,胃也;
中央者,大腸也;
挾大腸者,腎也;
當腎者,臍也;
面王以上者,小腸也;
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
顴者,肩也;
顴後者,臂也;
臂下者,手也;
目內?上者,膺乳也;
挾繩而上者,背也;
循牙車以下者,股也;
中央者,膝也;
膝以下者,脛也;
當脛以下者,足也;
巨分者,股裡也;
巨屈者,膝臏也。
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各有部分。
有部分,用陰和陽,用陽和陰,當明部分,萬舉萬當,能別左右,是謂大道。
男女異位,故曰陰陽。
此明臟腑肢節之氣,應於首面之部位,以別其陰陽而和之。
男左女右、男陽女陰之位各異,如下文所辨。
其為病不同也,須察後圖。
審察澤夭,謂之良工。
沉濁為內,浮澤為外。
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赤甚者為血。
痛甚為攣,寒甚為皮不仁。
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
察其夭澤,以觀成敗;
察其散摶,以知遠近;視色上下,以知病處。
積神於心,以知往來今故。
相氣不微,不知是非,屬意勿去,乃知新故。
色明不粗,沉夭為甚;不明不澤,其病不甚。
能察其潤澤枯夭之色,以辨其病之吉凶,庶可謂之良工也。
其色沉濁者,病邪深而內在臟腑也;
其色浮澤者,病邪淺而外在營衛經絡也。
即於五色之現於面者,而辨其病之微甚,如赤甚為血中熱甚;
青黑甚則痛甚,是血氣瘀滯也,故筋脈攣急;
白甚則寒甚,白為肺色,肺主皮毛,故皮頑木不仁,無陽和之氣以煦之也。
觀其色現之部,知其病在之處;觀其色之浮沉,以知邪之淺深;
察其潤澤枯夭,以決其成敗;
其色散漫,病起於近,摶結者,病已深遠。
故當積神於心,洞明其理,可以知其已往之病因,今來之變證也。
若相氣不悟其精微,則不知理之是非,故必專心屬意於此而勿去,乃知其病之新故。
如色明而不粗顯,已為病氣,更見沉夭,則甚矣;
其不甚明澤,亦不沉夭,病亦不甚也。
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
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
駒駒然者,如駒之走動,其色散而不聚也。
可知其病亦散,而氣雖痛,其聚未成,自可愈也。
假如腎氣乘心為病,其腎之黑色,必先現於心之部位,故觀其色而知其病。
凡各色之應,皆如是類推可知矣。
男子色在於面王,為小腹痛,下為卵痛,其圜直,為莖痛,高為本,下為首,狐疝 陰之屬也。
面王上下,為小腸膀胱子處之部,故主小腹痛。
圜直者,色垂繞於面王之下也。
莖,陰莖也。
高為本,下為首,因色之上下,而分莖之本末也。
凡此皆屬狐疝 陰之病也。
女子色在於面王,屬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摶為聚,方圓左右,各如其色形。
其隨而下,至?為淫,有潤如膏狀,為暴食不潔。
面王之部,與男子同,而病與男子異者,以其衝任血海,為月經所通行,而孕育亦在於此也。
色散為痛者,氣病無形也;色摶為聚者,血凝為積也。
其積聚之或方或圓,或左或右,各如其外現之色形。
若其色從下行,當應在尾?,而為白淫帶濁,有潤如膏之狀者,或暴因飲食墜氣,即下見不潔之物也。
左為左,右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
色者,青黑赤白黃,皆端滿有別鄉。
別鄉赤者,其色赤;
大如榆莢,在面王為不日。
其色上銳,首空上向,下銳下向,在左右如法。
或在左,或在右,凡色現之有邪者,聚散而不端正,即其面色所指之處,為病之所在者也。
言左右,則上下亦然矣。
如其無邪之正色,青黃赤白黑,皆端正充滿,而有分別之鄉,或內應臟腑之氣,或外合時令之氣,如不應不合,即為邪為病矣。
假如分別之鄉,色赤者,合於夏令,應於心部;若其色赤,大如榆莢,在於面王,既不應心部,而不合時日,則為病邪之色,余可類推矣。
病邪乘元氣虛處而走,故現於色者亦然。
若其色上銳者,因上首空虛,而邪氣乘之上向也;
其色下銳,則下向;左右亦然矣。
以五色命臟,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肝合筋,心合脈,肺合皮,脾合肉,腎合骨也。
此即申明內應五臟之色也,肝、心、肺、脾、腎為筋、脈、皮、肉、骨之本,故氣相合也。
五色之現者,各出其色部。
部骨陷者,必不免於病矣。
其色部乘襲者,雖病甚,不死矣。
五臟有五色,色者,臟氣現於外,由本臟之部分而出,如肝青、心赤之類也。
其部骨陷者,稟質虧也,而所虧之一臟,必不免於常病。
如《本臟篇》所云:各臟皆有,或大或小,或堅或脆之類也。
若其骨勝肉而不塌陷者,雖其色有乘襲,而病甚不至於死,以腎主骨,腎臟充實故也。
雷公曰:官五色奈何?
帝曰:青黑為痛,黃赤為熱,白為寒,是為五官。
雷公曰:病之益甚,與其方衰如何?帝曰:外內皆在焉。
切其脈口滑小緊以沉者,病益甚在中;
人迎氣大緊以浮者,其病益甚在外;
其脈口浮滑者,病日進;人迎沉而滑者,病日損;其脈口滑以沉者,病日進在內;
其人迎脈滑盛以浮者,其病日進在外。
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小大等者,病難已。
病之在臟,沉而大者,易已,小為逆;病在腑,浮而大者,其病易已。
人迎盛堅者,傷於寒;氣口盛堅,傷於食。
此以五色驗病,參合其脈,以辨病之陰陽、邪之進退,而外內皆有理之所在。
上云黃赤為風,此言為熱者,風火同源,互明其理也。
脈口、寸口、氣口者,皆指兩手之脈也,主五臟之陰;
人迎者,結喉旁之胃脈也,主六腑之陽,余另有辨在後集首卷。人迎本脈原大於寸口,故此言人迎與寸口氣大小等者,病難已,蓋陽脈應大,今與陰脈大小同等,非偏於陽,即偏於陰,故病難愈也。
假如脈口滑小緊以沉者,脈口主五臟之陰,其病在中也,滑小是本脈,兼沉緊,則邪盛而病益甚矣;
人迎主六腑之陽,其病在外也,浮大是本脈,兼緊者,邪盛而病益甚矣;
脈口主陰,而浮滑,則邪盛而病進矣;
人迎主陽,而沉滑,則邪退而病減損矣;
脈口沉以滑者,邪熱入裡,而病亦進;人迎滑盛以浮者,邪盛於外,而病亦進也。
脈之浮沉,及人迎、寸口其氣大小相等,是陰陽邪正混亂不清,故病難已也。
病在臟,脈沉而大,元氣未虧,故病易已,小者,正不勝邪,故為逆也;
病在腑,脈浮大,與病相合,故易已也。
人迎主外,故脈盛堅,為外傷風寒也;
氣口主內,故脈盛堅,為內傷於食也。
是故觀其色、切其脈,而陰陽虛實、病邪進退之可辨者,皆有理之所在也。
雷公曰:以色言病之間甚奈何?
帝曰:其色粗以明,沉夭者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徹散者,病方已。
五色各有臟部,有外部,有內部也。
色從外部走內部者,其病從外走內;
其色從內走外者,其病從內走外。
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
其脈滑大以代而長者,病從外來,目有所見,志有所惡,此陽氣之並也,可變而已。
此又以色之浮沉聚散,辨病之淺深進退也。
凡病初起,其五色之現,必粗浮以明,若至沉夭晦滯,病必益甚矣。
清陽上升,濁陰下降,自然之性也,故先從額上現光明,而病色漸由下行,如云之四散,其邪亦散,而病方已,若反上走,則病進可知矣。
蓋五色由五臟所現,面有五臟六腑所應之部位,內為臟,外為腑,如圖所繪者是也。
故觀其色之走內走外,即知其病之走內走外也。
內為臟為陰,外為腑為陽。
病生於陰,必先從陰治,病退而後和其陽,病生於陽者亦然。
若反之,則誅伐無過而傷正氣,其邪在外者,反乘虛入內;邪在內者,正氣既傷,病必變而更重。
此陰陽表裡,治之先後,不可錯也。
若其脈滑大以代而長者,外邪入於內也。
滑大,是陽明證,代而長,是太陰證,此陽邪並於陰,陰陽擾亂,神氣昏瞀,目見異物,志有所惡,如譫語、發狂等病也。
此必用苦寒、鹹寒之藥,以變其陽熱邪氣,而後病方已也。
雷公曰:小子聞風者百病之始也,厥逆者,寒濕之起也,別之奈何?
帝曰:當候闕中,薄澤為風,沖濁為痹,在地為厥。
此其常也,各以其色言其病。
夫四診之道,色脈尤微妙難辨,然其至理,不外陰陽兩端。
上言青黃赤白黑五色,而辨其為痛、為熱、為寒,此又以色之薄澤沖濁而辨其邪,詞若與上不同,而皆不外陰陽之理。
蓋風為陽邪,陽性輕浮而明,故其色薄而澤,澤者。
明潤也;寒濕陰邪,陰性晦濁,故其色沖濁,沖,猶充也,寒濕合而成痹病也;
在地者,色現下亭地部,是陰邪居陰部,故足厥冷。
此陰陽之常理也,故各以其色而辨邪,各以其部而辨病,其病之千變萬化,而能明陰陽至理者,自可辨之無誤也。
所以獨候闕中者,闕為肺部,肺主一身之氣,而風寒濕之邪,先由皮毛而傷氣分,故色先現於闕中;
惟寒濕有獨從下部受之者,以陰邪陰部,同類相感,乃為厥逆;
若受於周身而成痹,名周痹也。
雷公曰:人不病卒死,何以知之?
帝曰:大氣入於臟腑者,不病而卒死矣。
雷公曰:病小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
帝曰:赤色出兩顴,大如拇指者,病雖小愈,必卒死;
黑色出於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
大氣者,大邪之氣,直入臟腑,以其內虛故也。
如世所云直中傷寒、悶痧等類,暴發暴死,其未發之先,亦必有黑色大如拇指者,成條成塊,摶結不散,出現於闕庭之中。
闕庭心肺之部,大邪犯心,故卒死也。顴者,骨之本,骨髓、腎水所生者也,水涸髓枯,孤陽發露,故赤色出現於兩顴,病雖小愈,必卒然而死,以其腎水絕也。
【素問‧刺熱論】
《素問‧刺熱論》曰:肝熱病者,左頰先赤;心熱病者,顏先赤;脾熱病者,鼻先赤;肺熱病者,右頰先赤;腎熱病者,頤先赤。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也。
此未病而色先現於面者,當先治之,其後雖發,亦必輕而易愈,是不可忽也。
【素問‧脈要精微論】
岐伯曰: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赤欲如帛裹朱,不欲如赭;
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
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
黑欲如重漆,不欲如地蒼。五色精微象見矣,其壽不久也。
精神聚於目,而能明見一切,五色現於面,為氣之光華。
氣充則津液輸布,而五色必光明潤澤,不欲如赭、鹽、藍、黃土、地蒼之干枯也。
干枯則精氣內微之象現矣,其壽不久也。
然光華要含蓄,故欲如帛裹朱、羅裹雄黃,則其陽氣內充而周密,故經曰:陰平陽秘,精神乃治。
若光華太露,反非佳象,如桃柳之鮮妍,不如松柏蒼翠之永壽也。
於此可悟觀色之妙理,而為望診之要道也。
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黑白,審長短。
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
此專言目也。
目之精采,醫家可見,其神光或有短長,亦須問之。
如其視物之長短黑白,顛倒錯亂,而目無紅痛翳障等病,則其精氣衰微,而神光散漫,非吉象也。
【素問‧五臟生成篇】
岐伯曰: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 者死,赤如 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
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
生於肺,如以縞裹紅;
生於肝,如以縞裹紺;
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實;
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
五臟具五行之性,而色現五行之氣。
五臟之氣相生而通和,故色現者,於一色中必略兼各色,雖病不虞。
或如草茲、如枯骨等者,既枯夭不澤,而又純現一色,則其臟氣偏勝而偏絕,故死也;
其如翠羽、烏羽等者,皆明潤而有生氣,雖病可生也。
如以縞裹者,即上文含蓄勿露之理。
縞為白色,白者肺色,肺為華蓋,而其氣居表,故罩於外而明潤如縞裹也。
此五臟所生,而現於外之榮華也。
凡相五色之奇脈,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也;
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
奇者,異也,異於本象之病脈也。凡現病脈,而相其五色,則以面有黃色者生,無黃色者死。
以黃為中土之氣,猶脈之有胃氣則生,無胃氣則死也。
以無中土之氣,則金木水火,互相克賊,但見青白赤黑之色,故死也。
【素問‧脈要精微論】
帝曰:有故病五臟發動,因傷色脈,各何以知其久暴至之病乎?
岐伯曰:征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
征其脈不奪,其色奪者,久病也;征其脈與五色俱奪者,久病也;
征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
故病者,久病,暴病者,新病,觀色切脈可辨也。
奪者,壞色壞脈也;
不奪者,常色常脈也。
大抵辨新久,以色為主,故脈雖小弱,而色不奪,猶為新病;脈雖照常,而色奪者,已為久病。
蓋病傷氣血,必先現於脈,脈為氣血之先形也。
病久其色方敗,故色奪必為久病,而征其脈不奪,此久病將愈之證,因其傷也先現於脈,其愈也亦先現於脈也。
於此審察病之新久進退,可?然心目矣。
若辨吉凶,當以脈為主,若脈奪而色不奪之新病,尚可速治而望愈;
色奪脈不奪之久病,不治亦能自愈,以脈為根本,色為枝葉故也。
如色脈俱奪,本元已敗,為難治矣;
色脈俱不奪,雖有邪傷,攻邪而正自復,可無慮矣。
肝與腎脈並至,其色蒼赤,當病毀傷,不見血,已見血,濕若中水也。
肝之本脈弦弱,腎之本脈沉滑,此言兩手之脈皆弦弱沉滑,而心肺浮洪之脈不現,故言肝與腎脈並至也。
蒼赤又為心肝之色,則色脈不合,當知其病由毀傷,如刃傷跌打之類。
以脈為血之府,血傷故脈沉弱而弦,血動故兼滑,而反現青赤色者,血傷肝氣逆而虛火動也。
或不見血,或已見血,其毀傷者,皆現此脈。
倘詢之而非毀傷,即為水濕之邪所中,如夏熱汗出,而浴於冷水,陰遏其陽,其脈沉弱而弦,陽伏故兼滑,面青赤,陽郁之象,《金匱》所云中?之病也。
薛生白云:瘀血滯於經絡,其身必腫,似傷濕,若中水邪之病也。
於義亦通。
【素問‧玉機真臟論】
帝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無後其時。
形氣相得,謂之可治;
色澤以浮,謂之易已;
脈從四時,謂之可治;
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曰易治,取之以時。
形氣相失,謂之難治;
色夭不澤,謂之難治;
脈實以堅,謂之益甚;
脈逆四時,為不可治。必察四難而明告之。
治病無後其時者,恐久則邪深病重也。
形氣相得者,如形盛氣盛、形弱氣弱也;
色澤以浮者,面不沉晦枯槁也;
脈從四時者,弦鉤毛石,合春夏秋冬之時也;
脈弱以滑者,柔和流利,有胃氣也,如此而病皆易治也。
形氣相失者,形盛氣少,外強中干也;
形弱氣盛,本元外脫也;
色夭不澤,干枯晦滯也;
脈實以堅,邪盛而少胃氣,其為益甚也;
脈逆四時,如春見毛脈,金克木之類也,此皆難治、不治之病。
必察四端之難,而明告病者,庶無尤悔也。
【素問‧脈要精微論】
《素問‧脈要精微論》曰:五臟者,中之守也。
中盛臟滿,氣盛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
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
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
倉廩不藏者,是門戶不要也;
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
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五臟為根本,如城之有守也。
臟者,藏也,藏精氣而不瀉,故必中氣盛而臟滿,則無病。
若氣似盛,而傷於恐者,如經所云: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外似有餘,而內傷不足矣,不足而其聲如從室中言,重濁而不清亮,是中氣有濕邪壅遏也;
若言語聲微,不能接續,久久乃復續一言者,此元氣奪也;若衣被不斂,出身露體,言語不知善惡,不避親疏嫌疑者,此神明之亂也;
若飲食入胃,隨即下泄,完穀不化,是脾腎不固,腎為胃之關,二便為腎之門戶,是無關要也;水泉不止者,遺溺不能收攝,膀胱津液不藏,亦腎氣虛脫也。
如是皆五臟氣敗而失守,故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五臟者,身之強也。
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矣,背者,胸之府,背曲肩隨,府將壞矣;
腰者,腎之府,轉搖不能,腎將憊矣,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俯,筋將憊矣;
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
得強則生,失強則死。
身之強健,由五臟氣旺也。精神陽氣聚於頭,故頭為精明之府,若督脈衰而氣敗,頭垂下傾,如視深淵,知其精神將奪矣;
背為胸之府者,背為陽,胸為陰,胸中宗氣所聚,名氣海,其身挺直,若肩背曲而傴僂,宗氣內敗,而府將壞矣;
腎臟在腰,故腰為腎府,腰痛不能動搖,腎將憊矣;
筋聚於膝,故為筋府,足不能屈伸,行則僂俯,筋將憊矣;
腎精充骨為髓,故骨為髓府,精竭髓枯,不能久立,行則振掉,不能正步,骨將憊矣。
凡此皆五臟衰敗,得強則生,失強則死矣。
【素問‧五臟生成篇】
岐伯曰: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可以指別;
五臟之象,可以類推;
五臟相音,可以意識;
五色微診,可以目察。
能合脈色,可以萬全。
赤脈之至也,喘而堅,診曰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名曰心痹,得之外疾,思慮而心虛,故邪從之;
白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驚,有積氣在胸中,喘而虛,名曰肺痹,寒熱,得之醉而使內也;
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名曰肝痹,得之寒濕,與疝同法,腰痛,足清,頭脈緊,黃脈之至也,大而虛,有積氣在腹中,有厥氣,名曰厥疝,女子同法,得之疾使四肢,汗出當風;
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名曰腎痹,得之沐浴清水而臥。
脈象指按可以辨別,五臟生克可以類推,五臟音聲可以意識,五色微妙可以目察。
色脈相合相生為吉,相反相克為凶,能參合其理,知其吉凶,可萬全而無錯失也。
假如色赤,而脈之至也,喘而堅,喘者,急促之象,堅者,不柔和也,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名心痹者,以赤色屬心,思慮所傷,因虛而邪乘之,氣血鬱結成積,中氣不和,而不欲食,故時害於食也;
如色白,而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者,脈之浮部虛,沉部實也,以其有積氣在胸中,故心肝之氣亦不舒,而為驚惕,氣喘而虛,名肺痹而發寒熱,是得之醉後入房,先因酒熱傷肺,又為欲火傷腎,金水兩傷,而成肺痹,痹者,氣閉不能輸布,營衛不和,故氣喘而發寒熱也;
如色青,而脈之至也長,左右彈者,脈從兩旁斜竄,不循軌路也,此有積氣在心下支?,自心至脅下軟肉際也,名肝痹,得之寒濕之邪,與疝病治法相同者,疝病邪積小腹前陰,同屬厥陰也,又必腰痛而足清冷,皆本經寒濕氣閉也,頭頂之脈,緊而如束,本經之脈上巔頂故也;
如色黃,而脈之至也,大而虛,大者邪盛,虛者脾虛,脾虛不運,故有積氣在腹中上逆,名為厥氣也,厥疝者,脾肝腎之脈,皆結於陰器,脾虛而肝腎之氣皆乘侮為病矣,女子亦同治法,此因得之四肢疾用傷力,如持重奔走之類,致脾氣虛乏汗出,而風邪乘之,以脾主四肢,故四肢用力,則傷脾氣也;
如色黑,而脈之至也,上堅而大者,腎脈之上部也,故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名腎痹,得之沐浴清水而臥,是陰邪入於陰分陰經,凝閉陽氣不能通於陰,故上部陽分之脈反堅而大,陰者,小腹下前陰,衝任經脈所行,與肝腎相通也。
【靈樞‧衛氣失常篇】
帝曰:何以知皮、肉、氣、血、筋、骨之病也?
伯高曰:色起兩眉薄澤者,病在皮;
唇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肌肉;
營氣濡然者,病在血氣;
目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筋;
耳焦枯,受塵垢,病在骨。
皮肉氣血筋骨,軀體淺深之部位,而根於五臟也。
兩眉間闕庭肺之部,肺主氣而屬皮毛,邪淺在皮毛氣分,而色薄澤也;
唇為肌肉之本,脾主肌肉,故色現於唇,病在肌肉也;
心主血脈,營行脈中,濡者,滯也,脈來澀滯,知其病在營中氣血也;
目為肝之官,肝開竅於目而主筋,故色現於目,知病在筋也,耳為腎之官,腎開竅於耳而主骨,腎虧而精氣不能滋榮,則耳焦枯,如受塵垢,知其病在骨也。
【素問‧移精變氣論】
岐伯曰: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先師之所傳也。
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變化相移,以觀其妙,以知其要,欲知其要,則色脈是矣。
此言臨證以察色切脈為綱要,而上帝所貴,先師所傳,使人專理其事,而通造化之神明。必以色脈合以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生克,春夏秋冬四時之氣化,四方四隅八風所從來之邪正虛實,以辨其病由。
良以六合之內,無非陰陽五行之氣,流行生化,而不離其常者也。必通其常理,方能識其變化,以觀其妙道,以知其綱要,而生死吉凶,朗然可辨,故欲知其要者,則色脈是矣。
色以應日,脈以應月,常求其要,則其要也。
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神明也,所以遠死而近生,生道以長,命曰聖王。
此重言以申明之也。本經《生氣通天論》曰: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
是故色者,由陽氣之光華,彰顯於外,如天之有日光,故色以應日也。
脈為血之府,氣陽而血陰,日陽而月陰,故脈以應月也。
是日月為天地陰陽之征象,而色脈為人身陰陽之征象,是天人合一之理也。
故必常求陰陽之要道,則為臨證之綱要也。
夫色脈之相應,隨四時氣化而變,如春主木,色青而脈弦;
夏主火,色赤而脈鉤;
秋主金,色白而脈毛;
冬主水,色黑而脈石;
土旺四季,而主令長夏未月,色黃而脈緩,又名代。
此合於時序氣化為吉也,或與時令相反,或五行相克為凶也。
故上帝所貴,以其合乎造化之神明也,合乎造化,所以遠死而近生,生道久長而不替,上帝之意如此,故命之曰仁聖之王也。
帝曰:愿聞要道。岐伯曰,治之極要,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
逆從倒行,標本不得,亡神失國。
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治病之要道,無過色脈為要極也。
無失色脈氣化生克之理,而用之不惑於心,治病之大法規則,無過於此。
若不明其理,惑亂無主,則其逆其從,昧而不辨,必至倒行其治法,而標本先後不得其當,如此者亡其神而失其國矣。
國喻身也,神主一身,君主一國,雙舉以明其理也。
善治者能去其故疾,而就其新生之氣血而培養之,非但愈疾,雖真人修煉之道可得也。
帝曰:夫子言不離色脈,此余之所知也。
岐伯曰:治之極於一。
帝曰:何謂一?
岐伯曰:一者因得之。
帝曰:奈何?
岐伯曰:閉戶塞牖,系之病者,數問其情,以從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帝以色脈雖為綱要,意猶未明至極之道,故岐伯曰極於一,一者,一貫之道也。
欲明一貫之道,在審其所因而得之。
因由情生,故必閉戶塞牖,系之病者,數問其情,蓋要靜密委婉,多方曉喻,方能得其真情,故經曰:診可十全,不失人情。
良以人之起居服食,莫非嗜欲好惡之情,百病皆因之而生。
故知其情之所鐘,即知其病之所因,既知其因,以從其貪生之意,而開導之,警戒之,使其有懼死之意,則情欲淡而心神安,心安則氣順,然後合其色脈之逆從、病之標本,分先後而調治之,方能奏效。
若不先安其神,藥亦無功。
故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是神之一字,即一貫之道所在也。
此色脈為四診綱要,而神之一字,為要中之要也。
【靈樞‧師傳篇】
岐伯曰:入國問俗,入家問諱,上堂問禮,臨病患問所便。
帝曰:便病患奈何?
岐伯曰:夫中熱消癉,則便寒;寒中之屬,則便熱;
胃中熱,則消穀,令人懸心善飢,臍以上皮熱;
腸中熱,則出黃如糜,臍以下皮寒;
胃中寒,則腹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泄;
胃中寒,腸中熱,則脹而且泄;
胃中熱腸中寒,則疾飢,小腹痛脹。
帝曰:胃欲寒飲,腸欲熱飲,兩者相逆,便之奈何?
且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驕恣縱欲,輕人而無能禁之,禁之則逆其志,順之則加其病,便之奈何?
治之何先?
岐伯曰:人之情,莫不惡死而樂生,告之以其敗,語之以其善,導之以其所便,開之以其所苦,雖有無道之人,惡有不聽者乎?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帝曰:便其相逆者奈何?
岐伯曰:便此者,飲食衣服,亦欲適寒溫,寒無淒愴,暑無出汗,食飲者,熱無灼灼,寒無滄滄,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僻也。
病患所便者,所欲所宜也。
問其所欲,知其所病,以辨其所因,投其所宜而治之也。
帝謂腸胃寒熱不同,貴人任性難禁,何以便之。
岐伯言人之情,莫不惡死而樂生,告之以病之敗命而受苦,導之以善調而卻病可生,未有不聽者也。
若夫寒熱兩礙之病,則當分其標本、緩急、先後而治之。
春夏陽氣升發,宜先治標,後治其本;
秋冬陽氣收降,宜先治本,後治其標。
蓋以受病之邪為本,所現病狀為標,故春夏治標則易愈,以其邪氣發露也;
秋冬必先治其本者,以其邪氣伏藏也。
調之之法,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寒熱皆不可太過,太過則反病。
凡飲食衣服,亦必使其寒溫相適,則其故有之元氣將持,不致為邪僻之氣所害也。
此與上節《素問》之言數問其情者,互相闡發也。
【靈樞‧論疾診尺篇】
帝曰:余欲無視色持脈,獨調其尺,以言其病,從外知內,為之奈何?
岐伯曰:審其尺之緩急、小大、滑澀,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
視人之目窠上微腫,如新臥起狀,其頸脈動,時咳,按其手足上?而不起者,風水膚脹也。
此不視色持脈,而獨診其尺膚之緩急、小大、滑澀,肉之堅脆,以定其病也。
視人之目窠上微腫,如新臥而起之狀,其頸脈動時咳者,頸脈,人迎胃脈也,水飲蓄於胃,肺氣逆不能降,故人迎脈動而時咳,按之手足,而不起,此外受風邪,而四肢腫,外風內水,故名風水膚脹也。
《素問‧水熱穴論》曰:腎者,胃之關也。
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上下溢於皮膚,故為 腫,聚水而生病也。
又曰:勇而勞甚,則腎汗出,逢於風,內不得入於臟腑,外不得越於皮膚,客於元府,行於皮裡,傳為?腫,本之於腎,名曰風水。
所謂元府者,汗空也。
觀此,由腎虛下焦不利,而水蓄於胃,故頸脈動而時咳,又用力汗出,毛空開,而風邪客之,故名風水之病也。
?音杳,坎陷也。
尺膚滑,其淖澤者,風也;
尺肉弱者,解?安臥,脫肉者,寒熱不治;
尺膚滑而澤脂者,風也:尺膚澀者,風痹也;
尺膚粗如枯魚之鱗者,水?飲也;
尺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其脈盛而滑者,病且出也;
尺膚寒,其脈小者,泄,少氣;
尺膚炬然,先熱後寒者,寒熱也;
尺膚先寒,久大之而熱者,亦寒熱也。
此申明診尺膚以定其病也。
淖澤者,滑而軟潤,此即風腫也;
肉弱者,脾弱可知,故為解?,解?者,倦怠無力而安臥也,脫肉則土敗,而又有寒熱,陰陽乖舛,故死不可治;
尺膚滑澤為風;
其澀者風痹,氣血滯,故澀也;
粗如枯魚之鱗者,水邪內?,津液不輸於皮毛,故反燥澀甚,此飲蓄於內,非腫脹也;
尺膚熱甚,而脈盛躁,則為溫熱病也,其脈盛而滑者,氣血流動,故病邪將外出也;
尺膚寒,其脈小者,中陽氣虛,故下泄少氣也,尺膚炬然,先熱後寒者,初按浮部甚熱,重按則不熱,此外邪在衛,故表炬然,知其發寒熱者也;
若先按寒,久按之而熱者,此營熱衛寒,亦發寒熱之病也。
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手所獨熱者,腰以下熱;肘前獨熱者,膺前熱;
肘後獨熱者,肩背熱;臂中獨熱者,腰腹熱;
肘後粗以下三四寸熱者,腸中有蟲;
掌中熱者,腹中熱;
掌中寒者,腹中寒;
魚上白肉有青血脈者,胃中有寒。
馬玄台注:人之手,自曲池以上為肘,自曲池以下為臂。
肘在上,應腰以上,手臂在下,應腰以下。肘之前廉,即內廉也,據大體為在前,故以內廉為肘前,而主膺前,蓋肘之內廉與膺前,皆屬陰也;
肘之後廉,即外廉也,據大體為在後,故以外廉為肘後,而主後之肩背,蓋肘之外廉與肩背,皆屬陽也。
至於臂中獨熱者,臂外主腰,臂內主腹,肘後粗大以下三四寸間,即曲池,為粗大之處,以下則為三裡之所,其間熱者,主腸中有蟲,蓋不上不下之所,正合於腸中也。
掌中為掌之內,其熱其冷,主腹中也。
魚際白肉際屬陰經,內有青血脈現者,主胃中有寒也。
尺炬然熱,人迎大者,當奪血;尺堅大,脈小甚,少氣,?有加,立死。
尺膚者,衛陽所行者也,絡脈在衛分也,血藏絡中,奪血者,暴脫如崩吐之類,陰傷陽亢,故尺炬然熱,而人迎獨大,以人迎主六腑之陽也;
兩手寸口,主五臟之陰者,如尺膚堅而且大,其衛分甚強,營當相應,今脈反小甚,則營偏虛,氣盛於表而虛於內,偏勝極而將偏絕,故煩悶有加而立死也。
蓋營衛根於陰陽,營衛偏甚,則陰陽偏絕,故下文《病形篇》云:色脈與尺之相應,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不得相失也。
此本末枝葉之分別,根死則葉枯矣。
觀此,其理更可征也。
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黃在脾,黑在腎,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此以目之五色,驗五臟之病,以五臟之精氣聚於目也。
不可名者,似黃非黃,胸中,肺胃相近之處也。
診目痛,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
從下上者,陽明病;從外走內者,少陽病。
此以太陽經脈由目上而行於頭,故為目之上綱;
陽明經脈由目下而行於面,故為目之下綱;少陽行於目外兩側也。
故觀赤脈,可察其病之所在也。
診寒熱,赤脈上下至瞳子,見一脈,一歲死,見一脈半,一歲半死;
見二脈,二歲死;
見二脈半,二歲半死;
見三脈,三歲死。
此診瘰 寒熱之病,義詳疾病門瘰 寒熱篇。
診血脈者,多赤多熱,多青多痛,多黑為久痹,多赤多黑多青皆見者寒熱。
此看絡脈之現於皮膚者,視其屬於某經之部位,即知病在某經也。義詳營衛經絡門。
身痛而色微黃,齒垢黃,爪甲上黃,黃膽也;安臥,小便黃赤,脈小而澀者,不嗜食。
濕熱蘊積而成黃膽,有陰陽之分。
其色晦滯者,為陰,屬脾病;
色鮮明者,為陽,屬胃病。
其脈小而澀,陽氣不振,脾困,故安臥不嗜食,必是陰黃也。
義詳疾病門。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
岐伯曰: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不得相失也。
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
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
色青者,其脈弦也;
赤者,其脈鉤也;
黃者,其脈代也;
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
得相生之脈,則病已矣。
先定其五色五脈之應,其病乃可別也。
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而病變定矣。
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
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
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
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
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
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
凡此變者,有微有甚。
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
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
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
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
脈者,氣血之先形;色者,氣血之華采。
脈動於肉裡,色現於肌表,猶根本與枝葉,如桴鼓影響之相應而不失,觀枝葉之榮枯,即知根本之虛實也。
五色應五脈之理,已注上文注中矣。
若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如色青而脈毛,是金來克木之類,則死矣;
得相生之脈者,如色青而脈石,是水來生木之類,則病已矣。
夫營行脈中,衛行脈外,營衛通和,則氣血周流無間。
尺膚者,衛氣所行者也,故脈之緩急滑澀,而尺膚亦然,脈小則尺膚減瘦,脈大則尺膚賁起,賁起者,隆濃也。
至其病變,則色脈與尺膚有不相應,是營衛氣血偏駁不和,必審其微甚而調之。
善調者,見其一,即知其二,見其二,即知其三,而氣血之虛實、營衛之淺深、邪正之勝負,了然心目,治之自可十全其九,而為上工也。
帝曰:脈之緩急、小大、滑澀之病如何?
岐伯曰:心脈急甚者,為螈?;
微急,為心痛引背,食不下;
緩甚,為狂笑;
微緩,為伏梁,在心下,上下行,時唾血;大甚,為喉?;
微大,為心痹引背,善淚出;
小甚,為善噦;
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善渴;
微滑,為心疝,引臍小腹鳴;
澀甚,為喑;
微澀,為血溢,維厥,耳鳴,巔疾。
心主一身之血,其本脈圓活如鉤者,陽氣升浮而按之柔和也。
若急甚,則血少風生,肝邪乘心,或由外邪遏其內火,而為螈?,螈 者,風火相煽,筋脈或急或縱,手足抽掣也;
微急者,不甚柔和,微帶急象,血少不能榮養經脈,故為心痛引背,胃氣因之不和,食不能下也;
緩甚者,心氣熱甚,故為狂笑;
微緩者,鼓動遲軟,以其氣傷血瘀,或形在心下,名伏梁,為心之積也,其積隨氣上下而行,新血不能歸經,反時時隨唾而出也;
大甚者,心火亢逆,肺氣窒塞,喉中如物梗,名喉?者,其聲變也;微大者,心氣不足,血脈痹結,故引背而痛,手少陰之脈,挾咽喉連目系,故善於淚出也;
小甚者,火衰而土寒,胃氣空乏而善噦,噦者,嘔而有聲無物也,後世或以呃逆名噦;微小者,心火下陷土中,善能消食,而肌肉消瘦,為消癉之病也;
滑甚者,心火乘肺胃,故善渴也;微滑者,心火流於小腸,名心疝,故引臍而小腹鳴也,此與心脈搏滑急亦為心疝者不同,彼為外寒,由腑犯臟,此為內熱,由臟傳腑也;
澀甚者,氣血閉甚,舌蹇而聲不達為喑,以舌為心之苗也;
微澀者,氣傷而血溢,經脈瘀滯,為維厥者,陰維為病苦心痛也,血傷而虛風動,則耳鳴,耳為心腎之竅也,巔疾者,風上巔頂而頭眩也。
肺脈急甚,為癲疾;
微急,為肺寒熱,怠惰,咳唾血,引腰背胸,若鼻息肉不通;
緩甚,為多汗;微緩,為痿?偏風,頭以下汗出不可止;
大甚,為脛腫;
微大,為肺痹引胸背,起惡日光;
小甚,為泄;
微小,為消癉;滑甚,為息賁上氣;微滑,為上下出血;
澀甚,為嘔血;微澀,為鼠 在頸支腋之間,下不勝其上,其應善?矣。
肺主一身之氣,其本脈輕按浮短澀,名毛者,陽氣初降之象也,重按則柔和。
若浮沉皆急甚者,而無柔和之氣,肝邪極盛,侮其所不勝,肺失清肅之權,風痰鼓激於內,為癲疾,陰病為癲,陽病為狂,皆心神昏亂也;
微急者,氣傷而營衛不和,則發寒熱,怠惰無力,氣逆血不循經,則咳而唾血,氣脈不通,咳則牽引腰背胸,而鼻生?肉也;
緩甚者,氣泄衛疏,故多汗;
微緩,則亦氣傷而肢痿,生鼠?,經脈郁結,故為偏風、半身不遂等病,頭以下汗出不可止,皆氣散也;
大甚者,肺火盛於經絡,肺主表,上病極而下,故為脛腫,俗名流火也;
微大者,熱傷津液,肺氣痹而引,胸背皆不舒,《痹論》曰:肺痹者,煩滿喘而嘔也,起惡日光,亦火鬱之故也;
小甚者,肺氣下陷而為泄瀉,以大腸為肺之腑也;
微小者,津亦耗矣,故為消癉;
滑甚者,熱盛氣騰,故為息賁上氣;
微滑者,氣熱動血而妄行,上為鼻衄,下為便血;澀甚者,氣傷血瘀,瘀積於胃而嘔血也;
微澀者,氣血兩傷而兩滯,故成鼠?,如瘰?之類,上既郁結,氣血不得下輸,故下不勝上,而足膝 軟無力也,《痿論》曰:肺熱葉焦,發為痿?,上虛而下病,軟,乃痿之兆也。
肝脈急甚者,為惡言;
微急,為肥氣在脅下,若覆杯;
緩甚,為善嘔;
微緩,為水瘕痹也;
大甚,為內癰,善嘔,衄;
微大,為肝痹,陰縮,咳引小腹,小甚,為多飲;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疝;
微滑,為遺溺;
澀甚,為溢飲;
微澀,為螈攣,筋痹。
肝藏血,其本脈柔軟而細長,名弦者,陽氣初生之象也。
若急強不和,則血少而氣逆,肝氣逆則多怒,故出惡言,或惡人之言也;
若微急,乃氣傷血瘀,結於脅下名肥氣,大如覆杯,肝之積也,脅下,肝之部也,緩甚者,縱緩氣橫犯胃,故善嘔也;
微緩者,氣不循經,水蓄成瘕而痹也,瘕者,假物以成形也;
大甚者,火盛結為內癰,血熱妄行,嘔而衄血也;
微大者,血傷氣痹,肝主筋,筋失榮養而陰縮,陰為宗筋,故氣痹而咳,牽引小腹也;
小甚者,血枯內燥,渴而多飲;
微小者,飲多成癉,癉者,水鬱成熱也;
滑甚者,濕閉而熱伏,熱則脈滑,濕閉而氣不流行,陰子腫大頑木,不知痛癢,名?疝也;
微滑者,虛熱,氣不能收攝,為遺溺,蓋實熱則癃閉,虛熱為遺溺,皆肝所主之病也;
澀甚者,陽氣無力營運,由水飲漫溢故也;
微澀者,氣血皆傷,筋失榮養,為螈?,為拘攣,而筋痹也。
脾脈急甚,為螈?;
微急,為膈中,食飲入而還出,後沃沫;
緩甚,為痿厥;
微緩,為風痿,四肢不用,心慧然,若無病;
大甚,為擊仆;
微大,為疝氣,腹裡大,膿血在腸胃之外;
小甚,為寒熱;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癃;
微滑,為蟲毒 蠍腹熱;澀甚,為腸?;
微澀,為內 ,多下膿血。
脾土居中,而主肌肉,其本脈和緩而敦濃,陰陽兩平之象也。
氣旺四季更代之時,故脈名代,而歇止有定數者,亦名代脈,是脾氣損,不能接續各臟之氣,以行於身也。
脾主四肢,其脈急甚,肝邪盛而犯脾,風動而四肢抽掣,為螈?也;
微急,則氣逆而膈中,膈,猶格也,食飲阻逆,故入而還出,後沃沫者,食出,又吐白沫,中土被木邪所傷也;
緩為本脈,緩甚,則氣虛而經脈弛,痿弱無力,陽不能達四末,則厥冷也;
微緩者,氣虛,而肝風乘之,四肢不用,名風痿,以非外風,故心慧然若無病也;
大甚者,或因擊傷,或跌仆,而傷肌肉,氣血擾動也;
若微大,氣耗血壅,為病疝,以前陰為太陰、陽明之所合也,如又腹大,以膿血結於腸胃之外也;
小甚,則氣血皆虛,營衛不調,而為寒熱;微小者,氣虛不能化津,消渴而成癉也;
滑甚,為熱,而在脾,脾主濕,濕熱閉結,故?而兼癃,是前陰脹痛,小便不通也;
微滑者,氣虛濕熱蒸而化蟲,成蠱毒腹脹而內熱,蟲名蛸蠍也;
澀甚者,氣虛血瘀,成腸?,微澀者,成內?,皆腸癰之類,故多下膿血也。
腎脈急甚,為骨癲疾;
微急,為沉厥奔豚,足不收,不得前後;
緩甚,為折脊;微緩,為洞,洞者食不化,下嗌還出;
大甚,為陰痿;微大,為石水,起臍以下至小腹,?然,上至胃脘,死不治;
小甚,為洞泄;
微小,為消癉;滑甚,為癃?;
微滑,為骨痿,坐不能起,起則目無所見;
澀甚,為大癰;
微澀,為不月,沉痔。
腎藏精而主骨,其本脈沉實,按之軟滑,陽氣歸伏之象也。
若急甚者,寒邪入骨,陽氣傷而心昏憒,名骨癲疾也;
微急者,寒邪入經,沉者,深也,腎經為至深之處,故足冷而厥,其邪氣從少腹上衝心者,名為奔豚,腎之積也,其足強不能收縮,不得前後者,二便不通,皆下焦陽虛,陰邪鬱閉故也;
緩甚者,陽氣耗散,督為陽脈之綱,與腎脈相通,而主腰脊,陽傷,故腰脊如折也;
微緩者,陽氣內虛,中空如洞,無火化食,下嗌還出也;
大甚者,火散不聚,其陰則痿矣;微大者,火衰水聚,深沉如石,起臍下至少腹,?然者,腹脹下垂,若脹至胃脘,則火土兩敗,故死不可治也;
小甚者,下焦陽虛不固,故為洞泄;
微小者,腎水涸而成消癉矣;
滑甚者,濕熱閉結,既癃且?,與脾脈之滑甚同病也;
微滑者,腎虛骨熱,為骨痿,故坐不能起,起則目無所見也,痿有五痿:心肝脾肺腎,皆虛熱也;
澀甚者,為大癰,即所云:營氣不從,逆於肉裡,乃生壅腫也;
微澀者,結滯且干枯,故月事不來,沉痔者,謂病根結於深沉之處,成痼疾也。
以上舉緩、急、大、小、滑、澀六脈,分五臟部位而辨其病,然有脈同而病異者,有病同而脈異者,要必參合四診以辨之也。
諸急者,多寒;
緩者,多熱;
大者,多氣少血;
小者,血氣皆少;
滑者,陽氣盛,微有熱;
澀者,多血少氣,微有寒。
此總結緩、急、大、小、滑、澀,以辨氣血虛實寒熱之病也。言諸急者多寒,亦有非寒者矣,如云脾脈急甚為螈?等病,則非寒也,是但寒病為多耳;
緩者多熱,亦有非熱者矣,如云腎脈緩甚為折脊,是陽虛而非熱,以熱病為多耳;
多氣少血、多血少氣者,言偏勝鬱滯之病也,蓋氣為陽,性流動,血為陰,性凝滯,故氣勝則脈滑,血勝則脈澀也。
故凡緩,急、大、小、滑澀之脈,皆有虛實不同,其五臟為病各異,要必參合四診,以辨之為準也。
又如《難經》云:一脈十變。
假令心脈急甚者,肝邪干心也;
心脈微急者,膽邪干小腸也;心脈大甚者,小腸邪自干小腸也;
心脈緩甚者,脾邪干心也;
心脈微緩者,胃邪干小腸也;
心脈澀甚者,肺邪干心也;
心脈微澀者,大腸邪干小腸也;
心脈沉甚者,腎邪干心也;
心脈微沉者,膀胱邪干小腸也,五臟各有剛柔邪,故令一脈變為十也。
是與此章經文,互明其理,蓋急、大、緩、澀、沉,為肝、心、脾、肺、腎臟脈之本象,若現於別臟部位,則為病邪,甚則為臟病,微則為腑病。
此舉心臟以明之,余臟皆可類推矣。
【素問‧平人氣象論】
《素問‧平人氣象論》曰:臂多青脈,曰脫血;
尺脈緩澀,謂之解?;
安臥脈盛,謂之脫血;
尺寒脈滑,謂之多汗;
尺寒脈細,謂之後泄;
脈粗尺常熱者,謂之熱中;
頸脈動,喘疾咳,曰水;
目窠微腫,如臥蠶起之狀,曰水;
溺黃赤,安臥者,黃膽;
已食如飢者,胃疸;
面腫,曰風;
足脛腫,曰水;
目黃者,曰黃膽。
臂多青脈者,絡脈也,血藏絡中,脫血,則絡空,青者,肝色,脫血肝傷故也。
上文《靈樞‧邪氣病形篇》云: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滑澀大小亦然。
此言尺脈緩澀者,是尺膚與兩手之脈,皆寬緩澀滯,尺膚屬衛,脈屬營,是營衛皆虛,經脈懈弛,行坐無力,病名解?;
脈盛,則邪盛,而臥不安矣,今反安臥,乃暴脫血而氣不固,則脈盛而虛大無力,故倦臥也。
尺膚澀者,衛虛也,脈滑者,營中熱也,因熱而津外泄,衛虛表不固,故汗出多。
尺膚寒,衛陽虛矣,脈細,中氣寒矣,故為後泄不止之病也。
脈既粗,則營熱,尺膚又常熱不退,其邪熱盛於內也。
頸脈者,人迎胃脈也,胃中水飲停蓄,經氣大逆,故頸脈動喘而疾咳,疾咳者,連聲急促也。
目窠,眼眶也,屬脾,水濕壅於脾胃,故目窠下腫,如臥蠶欲起之狀。
若其溺黃赤者,濕熱瘀閉,必成黃膽,以濕傷脾,故困倦而安臥。
已食如飢者,濕火在胃,名胃疸,其黃色鮮明名陽黃,其色晦者名陰黃,屬脾也。
風為陽邪,本乎天者親上,故傷風則面腫;
水為陰邪,本乎地者親下,故水病則足腫也;
目黃則濕閉,故為黃膽病。
此節互明四診之道也。
【素問‧三部九候論】
帝曰:愿聞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氣血,通決死生,為之奈何?
岐伯曰:天地之至數,始於一,終於九焉。
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應九野。
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決死生,以處百病,以調虛實,而除邪疾。
數止於九者,十百千萬,皆一之大數,故數止於九而已。
天地人為三才,而人身則有天地人三部,部有三候之脈,共合為九候,以應天地九野之度,九野,即九州也。
察九候之脈和否,可以決死生,處治百病,以調虛實,而除邪疾也。
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
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真。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
上部地,兩頰之動脈;
上部人,耳前之動脈。
中部天,手太陰也;
中部地,手陽明也;
中部人,手少陰也。
下部天,足厥陰也;
下部地,足少陰也;
下部人,足太陰也。
故下部之天以候肝,地以候腎,人以候脾胃之氣。
中部之候,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氣,人以候心。
上部天以候頭角之氣,地以候口齒之氣,人以候耳目之氣。
三而三之,合則為九。
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臟;
故神臟五、形臟四,合為九臟。
五臟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
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
以一身分頭手足三部,部有天地人三候,其合為九候,候其動脈,以驗氣之衰旺、病之吉凶也。
然此與氣口之分寸關尺,義各不同,互明其理也。
蓋兩手氣口,皆肺臟本部之脈,因肺為華蓋,各臟腑脈氣盡歸於肺,故各臟腑之病氣皆現於兩手寸關尺之脈,是乃周身脈氣流行之總口,故名氣口,又名寸口,又名脈口,而本經言氣口獨為五臟主也。
此分三部九候者,是診各臟腑本部之脈氣而驗之,尤為真實。
何也?
假如外邪閉遏肺氣,其兩手之脈,或郁或伏,即不知其病在何臟何腑,必於九候之部診之,方不錯誤也。
神臟五者,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也;
形臟四者,馬玄台言:胃、大小腸、膀胱,皆藏水穀糟粕,生化氣血,泌別清濁,以充養一身者也。
薛生白以謂頭角、耳目、口齒、胸中為四形臟,是準經文三候之義,於理亦通。
若五臟氣敗則神傷,而色必枯夭則死矣。
故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虛實,而施補瀉之法。
必先去其血脈之邪,使經絡流通,而後隨宜調之,無問其病之新久,總以陰陽氣血和平為期也。
帝曰:決死生奈何?
岐伯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
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
形氣相得者生;
參伍不調者病;
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
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臟相失者死;
中部之候相減者死;
目內陷者死。
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外強中干也,故危;
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本元離根,上奔欲脫也,故死;
形氣相得者,如形盛、脈盛而氣盛,形瘦、脈小而氣少,此本元未搖,故雖病可生;
以三相較,謂之參,以五相類,謂之伍,參伍不調者,脈來浮沉遲數失序也,如寸應浮、尺應沉、熱應數、寒應遲,反此則為不調也;
故凡病而三部九候皆失其本象之脈,則陰陽敗而氣血亂,故死也;
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數動搏指,來去出入,至數不清,其氣血之乖可知,故病甚也;
至於相失不可數,則更散亂無序,故死也;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臟相失者,僅存脾胃之氣苟延,而浮沉各臟,本脈形象皆失,各臟氣敗,故死也;
若各臟脈雖未敗,而中部之候獨減削,此脾胃先敗,後天根本已絕,亦死也;
目由五臟精氣所聚,目內陷則臟氣絕,故死也。
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
此九候中獨現七端之脈,名七診。
於九候中察其部位,而知病處。
其云獨熱、獨寒者,兼肌膚言也。
帝曰:冬陰夏陽奈何?
岐伯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
盛躁喘數者為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
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
病風者,以日夕死;
病水者,以夜半死;
其脈乍疏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乘四季而死。
此以脈象病狀合陰陽之理,而決死期也。
蓋陰極陽生,陽極陰生,造化自然之理也。
脈病皆陰而死夜半,脈病皆陽而死日中者,以陰陽氣極,不能相生而死也;
寒熱病死於平旦者,平旦陽氣從陰而出於表,病寒熱者,陰陽格拒,平旦陽不能出,其氣閉絕而死;
風為陽邪,日夕陽入於陰之時,陽邪格逆,氣不能入,則陰陽偏絕而死;
其脈乍疏乍數、乍疾乍遲者,脾敗真臟脈現,不能維持陰陽而散亂也,土旺四季,其氣敗,故至辰戍丑未四季月日時,無生氣接續則死。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若有七診之病,其脈侯敗者,亦死矣,必發噦噫。
形肉,脾胃所主,為後天根本,故形肉脫,而脈之九候雖調,猶死也;
七診,上文所云獨小、獨大等脈,雖見七診,而脈之九候皆從者,不死。
其不死者,因風氣閉結經脈,及婦人經月不行,或乍行,其脈變似七診,而非真七診也,故言不死;
若有七診之病,其脈之九候本元敗者,亦死矣,死時必發噦噫,即元氣敗之征也。
後世但知寸關尺浮中沉,為九候,然胃之衝陽、肝之太衝、腎之太谿,皆動於足,為根本之脈,故凡重病,不可不診,以驗吉凶,方無錯誤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循切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
其脈疾者不病;
其脈遲者病;
脈不往來者死;
皮膚著者死;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
戴眼者,太陽已絕。
此決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問其始病,知外感內傷之因;
問其現病,知虛實淺深之證,然後切脈,而視其經絡,察其氣之上下,或逆或從。
其脈疾者,流利也,故不病;
遲者,虛寒也,故病;
若脈板實,而無來去出入,其氣血已死矣;
皮膚著骨者,則血氣干枯,而肌肉已死矣;
太陽經脈,起於目?,為目上綱,經氣不足榮養,故瞳子上吊而高;
至於目珠上竄,其經氣已絕。
此決死生之要法,不可不察也。
【靈樞‧動輸篇】
帝曰:經脈十二,而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何也?
岐伯曰:是明胃脈也。
胃為五臟六腑之海,其清氣上注於肺,肺氣從太陰而行之。
其行也,以息往來,故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
帝曰:氣之過於寸口也,上出焉息?
下入焉伏?
何道從還?
不知其極。
岐伯曰:氣之離臟也,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上於魚以反衰,其余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
凡氣血流行於營衛經絡,始終之序,而《營衛生會》、《經脈》等篇已反復詳明矣。
此篇帝問脈氣所以能動之理,舊注仍解作流行次序,不但非經旨,且覺復贅無謂矣。
此乃先明兩手寸口動脈,是手太陰肺經之氣也,其氣即胸中之宗氣,宗氣者,由胃所化水穀之精氣,與腎中先天元陽之氣會合者也。
蓋脾主為胃行其津液,由脾鼓運,而胃氣始得上輸於肺,而肺權衡敷布周行,然後流於兩手寸口之脈,以肺為華蓋,而朝百脈,故各臟腑脈氣,皆上貫於肺,和肺氣流行,現象於兩手寸口之脈也。
帝問氣之過於寸口,動而不休,不知其出入息伏回環之道。
岐伯言,氣之出於臟也,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其勢有力,及流於經,而至手腕魚際,則如強弩之末,以反而衰,如水勢之回返,故其余氣衰,流散以後,而再逆上,則其行之力微,此為出入息伏,回環之道也。
蓋因臟腑之氣升降,經絡之氣轉旋,其升也,由臟腑出升於經絡,其降也,由經絡轉旋,入於臟腑,故脈氣有出入來去升降之象。
升而出者,為來、為陽,降而入者,為去、為陰,切脈即知其氣之和否也。
良以先天元氣,出於少陰腎,後天穀氣,出於陽明胃,二氣會合於胸,名宗氣,宗氣達於肺,而分行表裡,轉旋回返,而仍入腑臟。
是故手太陰肺經、足陽明胃經、足少陰腎經,三者之脈氣最旺,而獨動不休,與他經不同也。
氣有升降,故有呼吸,而脈動應呼吸之序,故仲景言呼吸者,脈之頭也。
以無病患之呼吸,合病患之動脈,其遲數可準也。
帝問焉息者,息,止也,言其氣之出也,何所底止也;
焉伏者,言其氣之入也,伏藏何所,其從何道而往還也。
既將出字誤刊作十,注家不辨,竟解作上十下八,全無義理可通也。
帝曰:足之陽明,何因而動?
岐伯曰:胃氣上注於肺,其悍氣上衝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循眼系,入絡腦,出顱,下客主人,循牙車,合陽明,並下人迎,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
故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
故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
故陰陽俱動俱靜,若引繩,相傾者病。
此言結喉兩旁動脈名人迎者,是足陽明胃經之悍氣也。
胃中水穀精微之氣,則入營達肺,而流行於寸口之脈,其升浮之悍氣,直上衝頭,循咽而上走空竅,類煙霧之蒸騰,從眼系入腦,又出額顱,下客主人,循牙車,而合陽明之經,下入於人迎之脈,此胃中?悍之氣,別走一路,而仍會合於陽明經也。
夫陽明行氣於三陽,故人迎主六腑之陽,肺為五臟之華蓋,故寸口主五臟之陰。
寸口之脈,由肺走手,人迎之脈,由頭走頸,故曰:三陰在手,三陽在頭。
至其動也,上下若一,而不參差。
然動雖一般,而人迎主陽,其脈比寸口本大,故陽病而人迎反小,則其陽衰甚而為逆也;
寸口主陰,其脈比人迎本小,故陰病而寸口反大,則其陰虧甚而為逆也。
此陰陽各有本象之脈,而俱動俱靜,如兩人引繩,各執一頭,相應而不差,若互相傾側者,或應小反大、應數反遲,不合本象,皆陰陽偏傾而為病也。
故本經《論疾診尺篇》曰:人病其寸口脈與人迎脈大小等、浮沉等者,病難已也。
蓋寸口主陰,本脈應小而沉,人迎主陽,本脈應大而浮,今大小浮沉相等,其陰陽之氣偏傾,不合脈之本象,故病難已。
是故凡病審其陰陽之虛實者,必兼診喉間之人迎脈也。
帝曰:足少陰何因而動?
岐伯曰:衝脈者,十二經之海也,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邪入?中,循脛骨內廉,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其別者,邪入踝,出屬跗,上入大指之間,注諸絡,以溫足脛,此脈之常動者也。
此言兩足內踝後動脈名太谿者,是足少陰腎經之氣也。
因其氣從本經絡膀胱之大絡,與衝脈同發源於腎臟,乃是坎象中之元陽,而衝脈為十二經氣聚會之海,其脈由陽明經之氣街,循陰股下入?中,又並足少陰經,而入內踝之後,入足下,是故太谿之脈,來源既深,又合衝脈而行,則其氣勢旺於他經,此脈所以常動不休也。
帝曰:營衛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之無端,今有其卒然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懈惰,其脈陰陽之道,相輸之會,行相失也,氣何由還?
岐伯曰: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
四街者,氣之徑路也。
故絡絕則徑通,四末解則氣從合,相輸如環。
帝曰:善。
此所謂如環無端,莫知其紀,此之謂也。
上文已明脈動之理,此更明其病邪淺深之分也。
夫營衛經絡者,陰陽氣血流行之道路也。
脈者,氣血流行之征象也。
十二經每經交接皆由陰陽絡脈,在手足指尖四肢之末。
若感外邪,經絡閉郁,四末之氣不通,而手足懈惰,則陰陽相輸相會之行路相失。
帝問其氣何由還復,岐伯謂四末陰陽所交會者,淺在絡脈如小路,其內尚有四街之大路通行,若外邪解,其四末絡脈通,則一身陰陽之氣,依舊相合相輸,如環無端者也。
四街者,即本經所云: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脛氣有街也。
大抵臟腑之氣流行,比經絡寬廣而稱街,是故邪淺,則街路通而病輕;
邪深入腑,則街路塞而病危;
再深入臟,則街路絕而死。
於此而辨邪之淺深、病之輕重,其治法可例知矣。
【素問‧平人氣象論】
《素問‧平人氣象論》曰:胃之大絡,名曰虛裡,貫膈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脈宗氣也。
盛喘數絕者,則病在中;
結而橫,有積矣;
絕不至,曰死。
乳之下,其動應衣,宗氣泄也。
此已錄經絡門中,因其為脈之宗氣所出,故又錄於此。
蓋營氣起於中焦而行脈中,營中血氣,由胃中水穀精微之氣生化,故脈之宗氣出於胃。
由胃之大絡,貫膈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者,即是脈之宗氣也。
蓋以腎中所出元陽為祖氣,與胃中穀氣會合,而聚於胸,名宗氣,故胸名氣海,統歸肺臟權衡敷布,而分營衛陰陽。
營為陰而行脈中,衛為陽而行脈外,衛為氣,故肺所主,營為血,故心所主,胸中為衛之本,膻中為營之源也。
若虛裡之宗氣,盛喘數絕者,乳下之動脈數甚,其病在中脘也;
若痞結,而橫且有形,則內有邪積矣;
若其脈絕不至,則宗氣竭而死。
若其動甚震衣,是宗氣不固而外泄也。
上言其動震衣,但微動,此言宗氣走泄,則大動矣。
脈之宗氣出於胃,故脈必以胃氣為本,而弦鉤毛石等臟氣之象,微現以應四時氣候,方為吉也,故如下文所言。
人以水穀為本,故人絕水穀則死,脈無胃氣亦死。
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臟脈,不得胃氣也。
所謂脈不得胃氣者,肝不弦、腎不石也。
此明脈以胃氣為本之理也。
胃氣之現於脈者,從容和緩,蓋陰陽五行而得中土調和之氣也。
若弦鉤毛石而無和緩之象,是無胃氣,名真臟脈,故曰但弦無胃氣者死,余臟皆然。
又如脈之不得胃氣者,如肝脈之應弦不弦而反毛,是金來克木也,余臟皆然。
良由無中土之氣調和,故水火木金互相克賊,亦名真臟脈,微現已危,甚則死矣。
所以然者,胃之穀氣由腎中元陽蒸化而生,穀氣不生,其元陽已敗也。
【卷四下】
【經解】
【格陽關陰脈】
《素問‧六節臟象論》岐伯曰:人迎一盛,病在少陽;
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
四盛以上為格陽。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
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
四盛以上為關陰。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人迎主六腑之陽,寸口主五臟之陰,故二脈統一身之陰陽也。
而分三陰三陽者,明二氣流行,皆有生旺之序也。
然偏旺則偏勝而病,偏甚則偏絕矣。
人迎一盛者,少陽偏旺,故病在少陽;
二盛偏甚,病在太陽;
三盛偏極,病在陽明也。
寸口陰盛亦然。
其言盛者,偏邪之氣,非陰陽氣旺之謂也。
故至四盛以上,則邪氣盛極,而成關格之病。
陰陽不相交通,故關者,不得小便;
格者,格拒吐逆,食不下。
關格之脈贏滿四盛以上,不能盡其所稟天地之精氣而死也。
《靈樞‧終始篇》曰: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以至二盛、三盛,及寸口一盛、二盛、三盛,皆兼足手,大抵盛在足經,病或可治,兼躁而及手經,則病深不可治也。
惟《難經》以尺寸之脈下覆上溢名關格,為真臟脈,其人不病而死,與《內經》互明其理也。
《素問‧腹中論》帝曰:病熱而有所痛,何也?
岐伯曰:病熱者,陽脈也,以三陽之動也,人迎一盛少陽,二盛太陽,三盛陽明,入陰也。
夫陽入於陰,故病在頭與腹,乃?脹而頭痛也。
人迎主陽,熱病陽邪,故人迎脈盛,盛甚則陽邪入陰。
蓋太陽主開,猶可外泄,陽明主闔,則邪必入陰,以陽明與太陰為表裡也。
未離陽明,邪熱上衝而頭痛,已入太陰,故腹脹。
上節言兼躁是足傳手,此節言從陽入陰,皆謂病邪深重,當急治之,勿使成關格死證也。
【脈應四時陰陽】
《素問‧脈要精微論》岐伯曰:萬物之外,六合之內,天地之變,陰陽之應,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四變之動,脈與上下,以春應中規,夏應中矩,秋應中衡,冬應中權。
此言脈象應乎四時陰陽之氣化也。
寒為陰,熱為陽,二氣流行,自微而盛。
故自暖而熱,熱極則涼,陽極生陰也;
寒極則溫,陰極生陽也。
四時迭運,而人身陰陽之氣,隨之進退,而現象於脈,如規矩衡權,上下相應,準而有度。
如脈不應氣候,而有太過不及、相生相克,即可辨其病之輕重吉凶也。
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
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
陰陽有時,與脈為期,期而相失,知脈所分,分之有期,故知死時。
此即申明上文之義也。
冬至四十五日,立春節也,陽氣微出於地上,陰氣微下於地中,萬物生機發動,而脈由石變弦,以應春陽之氣;
夏至四十五日,立秋節也,陰氣微出於地上,陽氣微下於地中,萬物長足而成實,脈即由鉤而變毛,以應秋收之氣也。
陽氣由微而盛,則弦脈變鉤,鉤者,浮洪也;
陰氣由微而盛,則毛脈變石,石者,沉實也。
此陰陽升降流行,生化萬物,故有四時之不同,與脈相應如期會者。
若期而相失,知脈氣與天地氣化分離,故不相應。
視其分離有期,或相生相克,即可知其死生之時日,如春見秋脈,金克木為死,見冬脈,水生木可生也。
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補瀉勿失,與天地如一,得一之精,以知死生。
是故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脈合陰陽。
此言疾病死生微妙之理,全在察脈,察之必有紀律,非可憑臆揣度,要從陰陽生化之理為始,知始而後,則有經常變化不同,皆從五行出生,如冬至陽生,夏至陰生,木旺於春,火旺於夏,金旺於秋,水旺於冬,土旺四季,此陰陽四時之常度也。
如陰陽有偏勝,則五行有生克,遂變化致病,故必調之,合四時之宜,應補應瀉而勿錯失,與天地生化之理如一,得其精一之理,可以知逆順死生之道也。
若聲從氣發,色由氣彰,氣根於五臟,五臟具五行之性,脈為氣血之先形,是故聲音色脈,必皆合乎五行陰陽生化之理,不合則病,敗象見則死矣。
反四時者,有餘為精,不足為消。
應太過,不足為精;
應不足,有餘為消。
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
此言脈象反四時氣化之理也。
言有餘為精,不足為消者,謂人身陰陽之氣,合四時氣化而消長者,若春夏陽長陰消,秋冬陽消陰長,脈象隨四時而不同也。
如其應當太過,而反不足,為精傷,而氣不生長也;
應當不足,而反有餘,為本元消敗,虛陽發露之假象也。
故曰: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
關格者,死不可治也。
此節經文,向在前萬物之外一節以先,余細詳上下義理,必是錯簡,故特移此,義理方合。
是故持脈有道,虛靜為保。
春日浮,如魚之游在波;
夏日在膚,泛泛乎萬物有餘;
秋日下膚,蟄蟲將去;
冬日在骨,蟄蟲周密,君子居室。
故曰:知內者,按而紀之;
知外者,終而始之。
此六者,持脈之大法。
此言切脈之要道,當虛心靜氣,醫者虛心則明察,病者氣靜則脈準,可保無錯失也。
蓋脈理之妙,難以言宣,喻如魚游蟲蟄種種,形容其氣血流行出入之象,亦即弦鉤毛石之意也。
必深思默究,悟其神理,指下方能明察。
故知身內之氣化者,按脈象陰陽五行而紀之,其理自見;
知身外之氣化者,觀時序流行,終始之道,與人身無不相應,而內傷外感,昭然可辨。
以四時之氣化,合人身之內外,此六者,為持脈之大綱要法也。
此結上文諸節之旨,下乃詳敘診脈部位也。
【脈候部位】
尺內兩旁,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
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
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
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此專指兩手之脈也。
李仕材曰:季脅,小肋也,在脅下兩旁。
尺外者,尺脈前半部也。
前以候陽,後以候陰。
背為陽,腎附背,故外以候腎,腹為陰,故裡以候腹。
所謂腹者,凡大小腸、膀胱、命門皆在其中矣。
以上諸部,俱言左右,而此獨不分者,以兩尺皆主乎腎也。
中附上者,言尺之上,即關脈也。
左外者,左關之前半部也;
內者,後半部也。
肝亦附近於背,故外以候肝,內以候膈,膈者,中焦之膈膜,膽腑俱在其中矣。
右關之前,所以候胃,關後所以候脾,脾胃皆在中州,胃為陽,脾為陰,故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也。
本篇止言五臟,而不及他腑,獨言胃者,以五臟皆稟氣於胃,而為臟腑之海,則臟腑之氣亦可見乎此也。
上附上者,關上寸脈也。
五臟惟肺最高,故右寸之前以候肺,後以候胸中,胸中,膈膜以上皆是也。
心肺皆居膈上,故左寸之前以候心,後以候膻中,膻中者,心包絡之別名也。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者,重申上下內外之義也。
統而言之,寸為前,尺為後;
分而言之,上半部為前,下半部為後。
上竟上者,言脈則盡於魚際,在體則應乎胸喉也;
下竟下者,在脈則盡於尺部,在體則應乎少腹腰膝足也
此章首言尺,以次及於寸,自內而至外者,以尺為根本,寸為枝葉也。
按內外二字,諸注皆云內側外側,若以側言,必脈形匾闊,或有兩條乃可耳,不然於義不通矣。
如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上竟上,下竟下者,皆內外之義也。
觀《易》卦六爻,自下而上,上三爻為外卦,下三爻為內卦,則上下內外之義昭然矣。
余觀李仕材舉卦象以明上下內外之義,甚為確當,然其錯處頗多。
蓋經之論陰陽也,隨地變化,各有義理,不可混淆。
若舉周身而言,則背為陽,腹為陰;
若以表裡而言,則表為陽,裡為陰;
若以營衛而言,則營為陰,衛為陽;
若以腑臟而言,則腑為陽,臟為陰也。
脈者,根於臟腑之氣血,流行出入,升降於表裡者也,故當以臟腑之陰陽為主,不當以腹背陰陽淆混也。
夫陽之升,自然行上行表,自內出外;
陰主降,自然行下行裡,自外入內。
故經文止言五臟一胃之部位,而他腑之氣,即可就陰陽之理而推之,以診其脈也。
經言左關之前以候肝,後以候膈,膈者,膈膜空洞之地,候其氣血,有無窒滯而已。
如右寸之前以候肺,後以候胸中,一律也。
若膽,實連綴於肝,且與肝合為表裡,而腑為陽,理當浮部候膽,沉部候肝也。
《難經》言左為腎,右為命門,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則尺脈浮部當候膀胱,沉部候腎,而命門獨候於右尺者,因後天卦乾在西北,正人身之右尺脈,以有先天之元陽所在,是人之命根,要如門戶之固密,故稱命門也。
今仕材言背為陽,腎附於背,故外以候腎;
腹為陰,故裡以候腹,腹者,凡大小腸、膀胱、命門皆在其中矣。
又言膈者,膽在其中也。
此皆憑臆之說,不獨臟腑部位錯亂,而陰陽至理全失矣。
仕材醫學精詣,獨其論脈,每有似是而非者。
余三集《活人新書》首卷,有診脈綱要一篇,凡自古疑惑而聚訟不休者,余皆本《易》理、《靈》、《素》、《難經》,詳辨明晰,可為定論矣。
其聚訟者,皆未究聖經至理故也。
【脈象辨病】
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
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巔疾;
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風也。
故中惡風者,陽氣受也。
有脈俱沉細數者,少陰厥也;
沉細數散者,寒熱也;
浮而散者,為?仆。
諸浮不躁者,皆在陽,則為熱,其有躁者,在手;
諸細而沉者,皆在陰,則為骨痛,其有靜者,在足。
數動一代者,病在陽之脈也,泄及便膿血。
此舉通體脈象陰陽虛實之綱,以辨外感內傷輕重之病也。
夫脈之流行,一如溪水,而有源流澎湃之勢,其陰陽升降出入之理,存乎其中,故有上、下、來、去、至、止六字,教人揣摩領悟。
自尺而上於寸為陽,自寸而下於尺為陰;
自沉而浮,為出為陽,自浮而沉,為入為陰;
其上而出為來,其下而入為去;
應手為至,離手為止。
是故粗大,為陰不足,陽有餘,陽偏勝,為熱中之病也。
來疾去徐者,其氣升出速,降入遲,則上出氣旺,故上實下虛,下虛則足厥冷,上實則巔頂或疼或脹之疾作也;
來徐去疾者,升出氣遲,降入氣速,則下入氣旺,故下實上虛,上虛為陽虛,故惡風也。
因其外感邪風,風為陽,故陽氣受病,同類相感也。
其有脈俱沉細數者,邪熱入陰部,故病在少陰腎經,厥者,氣逆;
若沉、細、數、散,兼營氣不通,故發寒熱。
如仲景云:少陰病,反發熱者,用麻黃附子細辛湯。
然彼為寒邪,故脈微細,此為熱邪,故脈沉細數散,皆少陰兼營衛之病也。
若浮而散,元氣外脫,為?仆,忽而目眩跌仆也。
諸浮而不躁者,其病皆在陽分,而為熱病,其躁者,在手經,以手經為心肺三焦之部,乃陽中之陽,故兼躁,即上文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之義也;
諸沉而細者,其病皆在陰分,深入於骨,而為骨痛,既沉細而有靜者,其病在足經,以足經為陰中之陰,正與躁為在手相對待也。
此靜躁或兼病狀而言,皆當審察也。
脈既數動,則為火,其病在陽,又兼一代,歇止也,名促脈,此火邪下迫而泄瀉,熱邪入營,則便膿血,邪鬱而氣血傷,故脈一代也。
以上諸病,或由外感,或由內傷,更當審問其因也。
諸過者切之:澀者,陽氣有餘也;
滑者,陰氣有餘也。
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
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
陰陽有餘,則無汗而寒。
推而外之,內而不外,有心腹積也;
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
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
推而下之,下而不上,頭項痛也。
按之至骨,脈氣少者,腰脊痛而身有痹也。
諸過者,謂脈較本象太過也。
言有餘者,病氣,非元氣有餘也。
以病在衛陽,為陽氣有餘,故身熱無汗,腠理閉滯,故脈澀也;
病在營陰,為陰有餘,故多汗而身寒,以腠理開泄,津液流通,故脈滑也;
營衛俱病,為陰陽俱有餘,營衛皆閉,故無汗而身寒。
以上統論外感內傷之脈象,當審問其因以分辨之也。
推而外之,內而不外者,輕按浮部不應,重按沉部方見脈象,是內有結積在心腹,氣閉不能達於肌表也;
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者,重按脈微,而旺於浮部,是感外邪,故身熱也;
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者,升多降少,寸旺尺弱而下虛,故腰足清冷也;
推而下之,下而不上者,升少降多,寸弱尺旺,而陽不伸,故頭項強痛也。
按之至骨,脈氣少者,腎元虧,陽氣不足,故腰脊痛而身有痹也。
腰為腎之府,脊為督脈,陽經之綱,風寒濕合而成痹,由陽氣不能充周於身也。
【診脈察色觀形】
帝曰:診法何如?
岐伯曰:診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故可診有過之脈。
脈者,氣血之先形,氣血有乖,則現象於脈。
惟平旦陰陽氣未動散,無飲食助氣,而經絡之氣調勻,故診其脈,可知其病在何處,而壽夭可辨也。
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
切脈動靜者,浮沉遲數之類也。
視精明、察五色者,人之精神聚於目,氣色榮華現於面,觀其外即可知內之臟腑強弱,見其形可知身之盛衰,或形盛脈弱為本虛,形弱脈盛為邪實,推陰陽逆順、五行生克之理,參伍以決斷生死之分也,更詳下文。
夫脈者,血之府也。
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上盛則氣高,下盛則氣脹,代則氣衰,細則氣少,澀則心痛,渾渾革至如涌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死。
此即脈辨病,而決生死之法也。
衛行脈外而主氣,營行脈中而主血,故脈為血之府,然即可因之以驗氣,何也?
蓋血主濡之,氣主煦之,血隨氣行,氣由血聚,良以陰陽血氣,互相為根,不能析離者也。
故脈形長者,知其氣之調達而治也;
脈短者,知其氣鬱而病也;
脈數者,或因邪鬱化火,或因水虧火亢,皆煩心也;
若外感而脈漸大,是邪盛也,若內傷而脈反大,是本元之氣不固也,皆知其病增進矣;
若脈勢上溢,而寸偏旺,則氣上盛,而息必高;
若脈勢下垂,而尺反大,則氣下墜,而腹必脹也;
代者,歇止也,其氣衰可知,然亦有臟腑氣血結滯者;
脈細,則氣少矣,然亦有外受濕氣者,總因陽氣衰少,而尚可治,若非結滯而現代脈,則本元敗為難治矣;
脈澀者,氣結血瘀,心主血脈,故心痛也;
渾渾革至如涌泉者,輕按至數不清,如皮革之狀,重按如涌泉之騰沸,此根元渙散,陰陽升降出入無序,故病進而色弊矣,然猶有鼓動之勢,若無力鼓動,而綿綿如去水之下溜、如琴弦之忽絕無形者,正如殘燈忽滅,故死也。
【經脈應四時十二月】
《素問‧陰陽別論》帝曰:人有四經十二從,何謂?
岐伯曰:四經應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十二月應十二脈。
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所謂陰者,真臟也,見則為敗,敗必死矣。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別於陽者,知病處也;
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
別於陽者,知病忌時;
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謹熟陰陽,無與眾謀。
四經應四時者,肝經應春,心經應夏,肺經應秋,腎經應冬,脾土應四季,在其中矣。
十二從者,手足三陰三陽,共十二經,相從周流於一身,如十二月之周行成一歲,終而復始也。
脈理之要,別其陰陽,能知其陰,即知其陽,能知其陽,即知其陰。
何也?
蓋陰陽之氣相合,外行經絡,內行臟腑,循環不已,而五臟皆稟胃脘陽和之氣,其一臟遍含五臟之胃陽,故五五有二十五陽。
臟為陰,腑為陽,所以謂陰者,真臟孤陰之氣也。
真臟脈現,則本元敗,敗必死矣。
所以謂陽者,胃脘之陽也,胃為陽土,其能納水穀,化精微,生氣血者,實由先天元陽蒸騰之力,故得陽生陰長,氣血和平,而脈象柔緩調勻,是為胃氣,故脈有胃氣則生;
若胃陽敗,則孤陰真臟之脈現,如弦鉤毛石而但急強散亂,絕無和緩之氣,則死矣。
是故能別其胃腸之和否,可知其病處,如弦多胃氣少,病在肝之類也;
能別其孤陰真臟脈,可知死生之期,如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之類也。
三陽經脈上頭,三陰經脈止於手,而陰陽通貫周流則一也。
故能知陽可以知陰,知陰可以知陽。
辨其陽脈之太過不及,可知病有宜忌之時,如春夏人迎微大為宜,反小為忌,秋冬微小為宜,反大為忌;辨其陰脈之逆順,可知死生之期,如肝病遇木旺時可生,遇金旺時則死之類。
如是謹記熟悉陰陽生化、五行生克之理,則辨別自明,無須與庸眾謀議,徒滋惑亂也。
【五臟絕脈】
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
靜者為陰,動者為陽;
遲者為陰,數者為陽。
凡持真臟脈者,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
心至懸絕,九日死;
肺至懸絕,十二日死;
腎至懸絕,七日死;
脾至懸絕,四日死。
人身陰陽氣血,升降流行,循環不已,與天地同其造化。
其升而出,以現於脈者為至,為陽;
其降而入,為去,為陰。
其來去之形,靜者為陰,動者為陽;
遲者為陰,數者為陽;
沉者為陰,浮者為陽。
此陰陽之綱,必參悟其神理,指下方能辨別也。
如上所云胃氣脈者,其來去出入,必舒徐和緩,其部不浮不沉,其動不遲不數,如是則陰陽和平而無病,否則即為病脈。
察其不調之處,乃為病之所在,若其本元敗,真臟脈現而無胃氣,可決其死期,如經所云者。
【五臟脈象】
鼓一陽曰鉤,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弦,鼓陽絕而至曰石,陰陽相過曰溜。
此表五臟脈象之神理也。
五臟具五行之性,而五行由陰陽氣化,流行生旺,而成形象,故五臟之氣現於脈者如此。
鼓一陽者,脈形之鼓動,如《陰陽離合論》所云:搏而勿浮,命一陽也,鉤者,陽升多,陰降少,陽升則浮出,陰降則沉入,故其形如鉤之微曲向下,動轉圓活而主夏,心之脈象也;
鼓一陰者,如所云:搏而勿沉,命一陰也,毛者,陽微降,陰微升,陽降則收肅,陰升則微鼓,故如毛之在皮,浮而柔軟,主秋,肺脈之象也,鼓陽勝急者,鼓動之陽較勝而略急,如弦線,乃陽初升,主春,肝脈之象也;
鼓陽絕而至者,輕按其鼓動之形,絕無陽象,重按而純陰氣至,其陽下伏,如石沉水也,主冬,腎脈之象也;
夫陰陽升降出入,是二氣相交相生,必由中土經過,互相往來,如水之溜,故言陰陽相過曰溜,即脾胃之脈象也。
溜者,中和柔緩之象,現於弦鉤毛石之中,乃為胃氣無病之脈,猶土旺四季而不獨主一時,故曰其善處不可得見,以其在心腎肺肝之中也。
《靈樞‧根結篇》曰:一日一夜五十營,以營五臟之精,不應數者,名曰狂生。
所謂五十營者,五臟皆受氣,持其脈口,數其至也。
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
四十動一代者,一臟無氣;
三十動一代者,二臟無氣;
二十動一代者,三臟無氣;
十動一代者,四臟無氣;
不滿十動一代者,五臟無氣。
予之短期,要在終始。
所謂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以為常也,以知五臟之期。
予以短期者,乍數乍疏也。
營行脈中,陰陽十二經脈流行,凡一晝夜五十周於身,以營運五臟之精氣,而五臟皆受水穀之精氣充養者也,故持其寸口之脈,數其至數。
五十動而不一代者,其氣周行五臟,而不歇止也。
如五十動外,及五十至內,或有歇止無一定,而遲者名結脈,數者名促脈,皆為氣血鬱滯之病,非死脈也。
若歇止有定數,名代脈,以其氣竭,不能接續,如經所云一臟以至五臟無氣,可決其死期之長短也。
雖不歇止,而乍數乍疏,此脾敗之真臟脈,主死。
因脾為中土,代行各臟之氣於周身,故其本脈名代,是和緩而不歇止,若脾敗不能行氣於各臟,五十至內歇止而有定數,如欲求人代己,故名代脈,主死。
同名代脈,其取義各不同也。
其有言少陽之至,乍數乍疏者,因少陽陽氣初升,未能調暢,是時令之旺脈,非彼之死脈。
是故脈名同而義多不同,皆當辨別也。
【辨脈平病死旺之象】
《素問‧平人氣象論》岐伯曰: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定息脈五動,閏以太息,命曰平人。
平人者,不病也。
常以不病調病患,醫不病,故為病患平息以調之為法。
人一呼脈一動,一吸脈一動,曰少氣。
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躁,尺熱,曰病溫;
尺不熱,脈滑,曰病風;
澀,曰痹。
人一呼脈四動以上曰死,脈絕不至曰死,乍疏乍數曰死。
平人之常氣稟於胃,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
脈之動者,陰陽氣血升降出入也。
其氣根於呼吸,故仲景言呼吸脈之頭也。
一呼一吸,名一息,三息中必有一長息,如歲之有閏,名太息也。
一呼一吸,而脈四動,連長息計之,則三息中多三動,分計每息有五動,名五至也,如此為無病之平人。
以無病患之呼吸,合病脈之至數,其遲其數可見也。
假如一呼脈止一動,一吸脈一動,此為遲脈,陽氣衰少也。
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此為數脈,若兼躁動,而尺膚熱者,溫病也;
尺膚不熱,而脈兼滑者,是內有風痰,如中風之類也;
脈兼澀者,邪痹經絡也。
若一呼脈至四動以上,其氣有出無入,本元外脫也;
脈絕不至者,氣血竭也;
乍疏乍數者,元氣散亂也,故皆主死。
胃為臟腑之海,臟腑皆賴胃中穀氣充養,故人無胃氣,其病為逆,逆則死之征也。
太陽脈至,洪大以長;
少陽脈至,乍數乍疏,乍短乍長;
陽明脈至,浮大而短。
此以陽氣生旺開闔,而現於脈象也。
太陽為開,陽氣正旺,故脈洪大且長也;
少陽為樞,陽氣始生,未能調達,故脈乍數乍疏,乍長乍短,與上節之乍疏乍數,氣散無力者,迥乎不同,不可不知也;
兩陽合明名陽明,陽旺極而氣闔也,故脈浮大者,陽之象,短者,闔象也。
以此驗三陽之氣,生旺出入之道,與天地相同。
假如夏令,陽旺極而陰將生,是陽明之短脈,乃為秋令浮短澀之先兆。
其三陰經之開闔樞,亦然。
故《難經》曰:太陰之至,緊大而長。
此陰氣旺也,故太陰為開。
又云:少陰之至,緊細而微。
此陰氣始生,故少陰為樞。
又云:厥陰之至,沉細而敦。
此陰氣已極,故厥陰為闔。
《難經》以此三陰三陽名旺脈,謂合天地生旺之氣也。
惟《難經》言冬至後得甲子,少陽旺;
再得甲子,陽明旺;
再得甲子,太陽旺。
此但指天地陽氣生旺而言。
《內經》言開闔樞者,指人身經氣流行而言,各有義理不同也。
又《素問‧至真要大論》曰:厥陰之至,其脈弦;
少陰之至,其脈鉤;
太陰之至,其脈沉;
少陽之至,大而浮;
陽明之至,短而澀;
太陽之至,大而長。
此言客氣流行,應乎脈象者,與前諸義又不同。
是故聖經之論陰陽,千變萬化,各有義理所主,不可錯亂。
故經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
所以前章李仕材憑臆見注解脈象,臟腑部位陰陽錯亂也。
春胃微弦,曰平;
弦多胃少,曰肝病;
但弦無胃,曰死;
胃而有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
臟真散於肝,肝藏筋膜之氣也。
五臟具五行之性,故各臟脈形不同,而合五時之氣化,然以胃氣和緩之象為本,故五時之脈,但微現本臟之脈形,方為吉也。
假如肝木旺於春,兩手之脈弦,弦者,細長而調達,必以和緩胃氣為主,而微兼弦象曰平,平者,無病也;
若弦多胃氣少,則肝氣橫逆而病矣;
但弦無胃氣,則真臟脈現而死矣;
若弦緩兼毛,毛者,浮短澀,肺臟之本脈,而主秋令,弦多胃少者,肝氣太過也,兼毛者,肝氣不足也,至秋金旺,則肝木更虧而病矣;
若毛甚,則春見秋脈,生氣告匱,即時病也。
先天真元之氣,散布於肝,肝為震,後天之陽,始生筋膜,故筋膜之氣藏於肝,而肝主筋也。
夏胃微鉤,曰平;
鉤多胃少,曰心病;
但鉤無胃,曰死;
胃而有石,曰冬病;
石甚,曰今病。
臟真通於心,心藏血脈之氣也。
心火旺於夏,兩手之脈鉤,鉤者,如鉤微曲向下,其上圓活轉動而浮,必以和緩胃氣為主,微現鉤象曰平;
若鉤多胃氣少,則心火亢逆而病矣;
但鉤無胃氣,則堅硬不轉動,是真臟脈現,則死也;
若鉤緩中兼石,石者,沉實而滑,腎臟之本脈,而主冬令,此心火不足,至冬水旺,則心氣愈虧而病矣;
若石甚,則陰盛陽衰,即時病也。
真元之氣通於心,以生血脈,而血脈藏於心,故心主血脈也。
長夏胃微軟弱,曰平;
弱多胃少,曰脾病;
但代無胃,曰死;
軟弱有石,曰冬病;
石甚,曰今病。
臟真濡於脾,脾藏肌肉之氣也。
脾土旺於四季,而主令長夏未月,以土位於中,而未為一歲之中也。
脾司鼓運,代行各臟之氣於周身,故其本脈名代。
軟弱者,陰土柔象也,胃為陽土,其氣剛,剛柔相濟,而得中和之氣,故微有軟弱之象曰平;
如弱多,則陽氣少,脾乏鼓運之力而病矣;
若但代無胃,則真臟脈現而死也;
軟弱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與心同。
蓋火土一源,長夏心火猶旺也。
真元之氣蒸液濡於脾,以長養肌肉,故肌肉之氣藏於脾,而脾主肌肉也。
秋胃微毛,曰平;
毛多胃少,曰肺病;
但毛無胃,曰死;
毛而有弦,曰春病;
弦甚,曰今病。
臟真高於肺,以行營衛之氣也。
肺金旺於秋,兩手之脈毛,毛者,浮短澀,陽氣初降變陰之象,必以和緩胃氣為主,而微有毛象曰平;
若毛多胃氣少,則肺氣不調而病矣;
但毛無胃氣,則真臟脈現而死也;
若毛而有弦,以收肅之令,而現生發之脈,其陽不斂,至春發泄更甚而病矣;
若弦甚,則反氣化時令而即病也。
肺為華蓋,部位最高,真元之氣上達於肺,故權衡一身之氣,以行營衛陰陽表裡也。
冬胃微石,曰平;
石多胃少,曰腎病;
但石無胃,曰死;
石而有鉤,曰夏病;
鉤甚,曰今病。
臟真下於腎,腎藏骨髓之氣也。
腎水旺於冬,兩手之脈石,石者,沉實軟滑,陽氣歸藏之象,必以和緩胃氣為主,而微有石象,曰平;
若石多胃氣少,則腎陽衰,陰寒太過而病矣;
但石無胃氣,則真臟脈現而死也;
若石而有鉤,以歸藏之令,而見升浮之脈,陽先發露,至夏令則水涸,必生熱病矣;
若鉤甚,是反其歸藏之令,即時病也。
真元之氣下根於腎,骨髓乃精氣所成,而藏於腎,故腎主骨也。
【辨平病死之脈】
夫平心脈來,累累如連珠,如循琅?,曰心平,夏以胃氣為本;
病心脈來,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曰心病;
死心脈來,前曲後居,如操帶鉤,曰心死。
如連珠琅?者,現於指下,圓活柔和,如鉤下曲而上圓,是有胃氣者,名鉤脈。
蓋心火旺於夏,兩手之脈微有鉤象,為有胃氣之平脈也;
若喘喘連屬者,其情勢急促,其中微曲,則不調達,此心火鬱逆而病也;
前曲後居,如操帶鉤者,其來也上浮如鉤頭之圓而堅硬,故曰前曲,其去也下沉如鉤身之長而不轉,故曰後居,是心之真臟脈也,故死。
平肺脈來,厭厭聶聶,如落榆莢,曰肺平,秋以胃氣為本;
病肺脈來,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曰肺病;
死肺脈來,如物之浮,如風吹毛,曰肺死。
厭厭聶聶者,眾苗秀齊貌;
如落榆莢者,輕浮和緩貌。
皆形容浮澀,而和緩有胃氣之象,名毛脈也。
以肺金旺於秋,陽氣之初降,故輕按浮短澀者,收斂之象,重按和緩,為有胃氣,無病之平脈也;
不上不下者,澀甚也,如循雞羽者,浮澀虛軟也,此肺氣鬱而且傷,液枯氣耗之病也;
如物之浮者,全在浮部,下無根也,如風吹毛者,應指散亂,毫無鼓動之力,此肺氣將絕之真臟脈也,故死。
平肝脈來,軟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曰肝平,春以胃氣為本;
病肝脈來,盈實而滑,如循長竿,曰肝病;
死肝脈來,急益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
招招,猶迢迢也,應指雖軟弱,而源流綿遠也;
如揭長竿末梢者,如高揭長竿,其末梢細長而柔軟,名弦脈也。
蓋肝木旺於春,陽氣初升,陰氣尚盛,長者,陽象,弦軟,陰象,此有胃氣之平脈也;
若盈實而滑,則乏柔和之象而陽亢,故如長竿之直而不軟,滑者,陽化火也,是肝氣橫逆為病;
然其滑,尚有流動之象,倘如新張弓弦之緊急硬勁,則無胃氣之真臟脈也,故死。
平脾脈來,和柔相離,如雞踐地,曰脾平,長夏以胃氣為本;
病脾脈來,實而盈數,如雞舉足,曰脾病;
死脾脈來,銳堅如烏之喙,如鳥之距,如屋之漏,如水之流,曰脾死。
和柔相離者,陰陽相等,來去從容也;
如雞踐地者,至數調勻,脈路清楚也。
脾為陰土,胃為陽土,土旺四季,而居五行之中,故其和緩,為無病之平脈也;
若脈來實而盈數,則少柔和,其氣太過,如雞舉足者,數而至數不勻,必有邪積之脾病也;
若脈銳堅,如烏喙,如鳥距,是絕無中和之氣,或如屋漏,忽連續而來,忽久歇一滴,或如水流,去而不返,此皆本元敗而脾氣竭,故為死脈也。
平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鉤,按之而堅,曰腎平,冬以胃氣為本;
病腎脈來,如引葛,按之益堅,曰腎病;
死腎脈來,發如奪索,辟辟如彈石,曰腎死。
此之喘喘累累如鉤,形似心脈,而實不同。
心脈陽旺而升,現於浮部,按之軟散,外陽內陰,離之象也;
腎脈陰盛陽伏,現於沉部,輕按軟弱,重按有力而滑,外陰內陽,坎之象也。
此有胃氣,無病之平脈也;
若來如引葛者,至數模糊不清,其陰陽不調,故按之益堅,無柔緩之氣,則為腎病也;
發如奪索者,如兩人奪一索,互相牽掣,亦如引葛無緒,而如索之強硬,故如彈石之辟辟,絕無柔和之氣,是真臟之死脈也。
【辨脈太過不及中外異病】
《素問‧玉機真臟論》岐伯曰:春脈者,肝也,東方木也,萬物之所以始生也,故其氣來,軟弱輕虛而滑,端直以長,故曰弦,反此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
岐伯曰:其氣來,實而強,此謂太過,病在外;
其氣來,不實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太過,則令人善忘,忽忽眩冒而巔疾;
其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下則兩脅滿。
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氣之流行,生化萬物,肝應東方之木,其氣柔嫩,故脈軟弱,輕虛而滑,滑者,流動也,端直以長而象弦,陽氣調達也。
凡五臟之脈,各有本臟之形,而春令弦象,為應時之平脈也,夏秋冬皆然。
若脈氣之來,不輕虛而實,不柔和而強,此為太過,病在外者,外邪乘之,肝氣鬱逆,故令人善怒,風性上搖,故忽忽眩冒,為巔頂之疾,謂目眩昏冒,巔頂掣痛,以肝經之脈上頂,與督脈相會也;
若其氣來,不實而微,是為不及,而中虛之病,乏陽和生氣,三焦水道不宣,上則胸窒,痹痛引背,下則兩?及脅虛滿,經所云:臟寒生滿病也。
須用補陽以和陰,不可作實痛實滿而用攻散也。
?者,脅下軟處,皆肝經所行之部也。
夏脈者,心也,南方火也,萬物之所以盛長也,故其氣來盛去衰,故曰鉤,反此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
岐伯曰:其氣來盛,去亦盛,此為太過,病在外;
其氣來不盛,去反盛,此為不及,病在中。
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為浸淫;
其不及,則令人煩心,上見咳唾,下為氣泄。
陰陽生化之機,無非升降出入。
夏令陽氣升浮出外,故萬物盛長,人身之氣應之,故脈氣升多出多,為來盛,降少入少,為去衰,而其形如鉤也。
若來去皆盛,為太過,心火感召外火,火邪劫爍津液而膚痛,熱邪彌漫營衛,如水之浸淫於周身也;
若脈氣來不盛,去反盛,是升出少,而降入多,其陽內虛,心氣不足以榮養,故心煩不寧,中虛津液不化,氣滯痰凝,上見咳唾,下則時泄穢氣,此因火虛,而脾土不實也。
秋脈者,肺也,西方金也,萬物之所以收成也,故其氣來,輕虛以浮,來急去散,故曰浮,反此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
岐伯曰:其氣來,毛而中央堅,兩旁虛,此為太過,病在外;
其氣來,毛而微,此為不及,病在中。
太過,則令人逆氣而背痛,慍慍然;
其不及,則令人喘,呼吸少氣而咳,上氣見血,下聞病音。
秋令陽氣下降入地,萬物成實,夏脈之浮洪,轉為輕浮,來急者,收束繃急之象,去散者,陽氣下降之象,以其浮部輕虛,故名毛脈。
若其氣來毛而中央堅、兩旁虛,此本有內熱,外涼收束,故中央堅,為太過之脈,令人肺氣逆而背痛,慍慍然者,郁悶不快之狀也;
其氣來毛而微者,按之虛微無力,此為不及之脈,病在中氣虛,故喘息,而呼吸少氣且咳,氣虛不能攝血,隨咳而出,喉下聞痰阻之病音也。
冬脈者,腎也,北方水也,萬物之所以合藏也,故其氣來,沉以搏,故曰營,反此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
岐伯曰:其氣來如彈石者,此為太過,病在外:其去如數者,此為不及,病在中。
太過,則令人解?。
脊脈痛,而少氣不欲言;
其不及,則令人心懸如病飢,?中清,脊中痛,少腹滿,小便變。
冬令陽氣盡入於地,萬物歸藏,故脈氣之來沉以搏,是浮按不足,沉按有力也。
陽藏而營運於內,故名營,以沉部有力,故又名石脈也。
若其氣來如彈石,則少柔和之氣,此為太過之脈,病在外者,精傷陽氣外露不固,故經脈懈弛,病名解?,而脊脈痛,元氣耗散,故少氣不欲言也;
其去如數者,降入之氣速,則鼓動之力弱,此為不及之脈,病在中,心懸如飢者,中氣空虛,心少主宰,如懸宕似飢,而又不能食也,?中清冷,脊痛,者,軟腰,脊屬督脈,皆腎虛肝鬱,故少腹滿,小便變其常,或短或澀,乃下焦氣化無權也。
此兩證,皆內傷之病。
帝曰:四時之序,逆從之變異也,然脾脈獨何主?
岐伯曰:脾脈者,土也,孤臟以灌四旁者也。
帝曰:然則脾善惡可得見之乎?
岐伯曰:善者不可得見,惡者可見。
其來如水之流者,此為太過,病在外;
如鳥之喙者,此為不及,病在中。
太過,則令人四肢不舉;
其不及,則令人九竅不通,名曰重強。
弦鉤毛石之脈,合春夏秋冬之氣,其有逆從變異,即可驗病之吉凶。
惟脾土居五行之中,故為孤臟,鼓運輸布胃中水穀精氣,以灌溉上下四旁,故凡弦鉤毛石之脈,皆以和緩之象為本者,是脾胃之氣,故云其善處不可得見也。
惡者,其脈來如水之流者,柔弱太過,即前所云:弱多胃氣少之病脈也,蓋弱則不能輸布胃氣,以達四肢,故四肢無力,不能舉也,其氣有升降,而無出入,故如水之流,則無鼓動之力矣;
其脈來如鳥之喙者,堅銳動數,是柔緩之氣不及也,因而升降不調,清濁淆混,則九竅不能通利,內外壅滯,故名重強,謂邪實也。
此柔緩之氣不及,與上之柔弱太過,皆未得脾胃中和之氣而致病也。
【真臟死脈】
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色青白不澤,毛折乃死;
真心脈至,堅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色赤黑不澤,毛折乃死;
真肺脈至,大而虛,如以毛羽中人膚,色白赤不澤,毛折乃死;
真腎脈至,搏而絕,如指彈石,辟辟然,色黑黃不澤,毛折乃死;
真脾脈至,弱而乍數乍疏,色黃青不澤,毛折乃死。
諸真臟脈見者,皆死不治也。
此言五臟之脈無和緩胃氣,但是真臟孤陰,其色既枯而不澤,又青與白、赤與黑、白與赤、黑與黃、黃與青互現,是五行克賊,故皆死,不可治也。
如循刀刃,即細急之極也,如按琴瑟弦,即緊急不轉動也;
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者,應指堅硬粒粒,絕無柔和之氣也;
如以毛羽中人膚者,應指輕虛散亂,略按全無也;
如指彈石,辟辟然者,應指板實而堅,全無來去出入之象也;
弱而乍數乍疏者,鼓動無力,其氣散亂也。
真臟脈現,而皆以毛折死者,毛折,其一身氣血津液盡枯矣。
帝曰:見真臟曰死,何也?
岐伯曰:五臟者,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臟之本也。
臟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至於手太陰也。
故五臟各以其時自為,而至於手太陰也。
故邪氣勝者,精氣衰也,故病甚者,胃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故真臟之氣獨現,獨現者,病勝臟也,故死。
五臟皆賴胃中水穀之氣滋養,故胃為五臟之本。
而胃之所以能消化出入者,又藉脾氣之鼓運,而脾則以腎中元陽為根,此先後天之互相生化,而不可偏失也。
其各臟之氣,亦必藉胃氣以達肺,始得行於經脈。
若邪氣勝而精氣衰,則病甚而無胃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故真臟之氣獨現於脈,由病邪勝臟氣,無胃陽生化之精氣,故死也。
【辨脈陰陽四時逆從病狀】
《素問‧平人氣象論》曰:脈從陰陽,病易已;
脈逆陰陽,病難已。
脈得四時之順,曰病無他;
脈反四時,及不間臟,曰難已。
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脾見甲乙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是謂真臟見,皆死。
脈從陰陽者,如心肺應浮,肝腎應沉,腑脈浮大,臟脈沉小之類。
得四時之順者,如春弦、夏鉤、秋毛、冬石,而有和緩胃氣。
如此雖病,亦易愈也。
脈逆陰陽者,與上文從陰陽之脈象相反也。
其反四時者,如春見毛脈,是金克木;
夏見石脈,是水克火;
秋見鉤脈,是火克金;
冬見代脈,是土克水也。
不間臟者,謂病傳相克也,如肝傳脾,木克土也;
脾傳腎,土克水也;
腎傳心,水克火也;
心傳肺,火克金也;
肺傳肝,金克木也。
如此,病皆難已也。
間臟者,如肝傳心,是木生火,間肺臟,而木不克土也;
心傳脾,是火生土,間腎臟,而火不克金也;
脾傳肺,是土生金,間肝臟,而土不克水也;
肺傳腎,是金生水,間心臟,而金不克木也;
腎傳肝,是水生木也,間脾臟,而水不克火也。
如此,病皆易愈也。
其相克者死,如經文所言肝見庚辛等,是謂無胃氣之真臟脈,與前章所言但弦無胃氣曰死,同一理也。
脈有逆從,四時未有臟形,春夏而脈瘦,秋冬而脈浮大,命曰逆四時也。
風熱而脈靜,泄而脫血脈實,病在中脈虛,病在外脈澀堅者,皆難治,命曰反四時也。
此又申明逆從之理,若春夏秋冬四時,未有弦、鉤、毛、石本臟之脈形,當春夏陽旺而升,其脈反瘦小,不應其氣,內衰可見;
秋冬陽降而藏,脈反浮大而虛,本元不固可知,此為逆四時也。
又如風熱而脈反靜,是陽病見陰脈,正不敵邪矣;
便泄脫血,陰陽皆傷,脈應沉弱,而反實者,是無胃氣之真臟脈也;
病在中而有積,脈反虛,元氣已虧,何以攻積乎?
病在外感,而脈澀堅,絕少陽和之氣,何以達營衛而祛邪乎?
故此皆為難治之病,命曰反四時者,與天地氣化相反也。
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寸口之脈中手短者,曰頭痛;
寸口脈中手長者,曰足脛痛;
寸口脈中手促上擊者,曰肩背痛。
寸口脈沉而堅者,曰病在中;
寸口脈浮而盛者,曰病在外。
寸口脈沉而弱,曰寒熱及疝瘕,少腹痛;
寸口脈沉而橫,曰脅下有積,腹中有橫積痛;
寸口脈沉而喘,曰寒熱。
經曰: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故或云寸口,或云氣口,或云脈口,皆指兩手之脈也。
人迎主六腑之陽,寸口主五臟之陰,已詳辨前關格病篇矣。
舊注分寸關尺解之,不但穿鑿,且非經旨,何也?
蓋經已有專明寸關尺,以候臟腑部位者,又有指出心脈何如為某病,肝脈何如為某病,及各臟腑病,均有指出,若此章數節,專明兩手通體脈象為病者也。
假如外感,則兩手之脈皆浮,火邪,則兩手脈皆數之類,安能分部位哉!
診者既已先明臟腑部位,自能隨時審其病處,故此經文止論通脈為病之理也。
言脈中手者,初按應指浮部之脈也。
短者,表陽鬱而化火,故頭痛,以諸陽皆會於頭也;
長者,陽氣有餘也,陽有餘,則陰不足以榮養經脈,下部屬陰,故足脛痛也;
促急而上擊者,陽氣逆於胸肺,故肩背痛也。
兩手脈俱沉而堅者,有形之邪結滯,故病在中也;
若浮而盛者,氣行於表,必有外感之病也。
若沉而弱者,表裡皆虛也,表陽虛則腠理不固,時發寒熱,內陽虛則陰邪結於陰分,而有疝瘕、少腹痛之病也;
若沉而橫,橫者,頂指有力,而不順軌,故知其脅下有積,及腹中有橫積痛也;
脈沉而喘,喘者,鼓動急促,而不調達,此邪閉營衛,表裡不通,故脈反沉而發寒熱。
又脈主一身之氣,或肺氣壅遏,而喘息脈沉,亦有之,此喘字有雙關之義,當兼審其外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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