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商團事變】
民國六年,中山先生在廣東宣布護法,滇桂軍亦因抵制段祺瑞之武力統一政策,而加入護法陣營。
及段氏受直系之牽制對南方罷兵後,滇桂軍乃改組軍政府,排斥革命勢力。
在廣東橫征暴斂五、六年,廣東商人乃於民國十二年組織商團,購買武器以資對抗,對於革命政府亦遷怒之。
時英國政府與廣州政府交惡,欲利用廣州商團團長陳廉伯(英籍華人,匯豐銀行廣東支行買辦),聯合陳炯明,思乘機消滅「聯俄容共」之革命政府。
民國十三年八月,陳廉伯以蒙蔽手段,自海外購運槍械九千餘支,被廣州政府扣留。
該商團乃成立聯防總部,實行罷市,強求發還。
廣州政府準備武力制止,英國代理總領事發出警告,聲言如攻擊廣州市區,英國海軍即實行干涉。
中山先生急欲北伐策應北方反直系戰爭,別尋出路,初時多方遷就,令黃埔軍校長捨去黃埔,商團態度更為強硬。
適蘇俄軍火到粵,中山先生決採斷然處置。
至十月十五日,許崇智的粵軍、李福林的福軍、吳鐵城的警衛隊,與黃埔軍校第一、二期學生聯合,將商團的一萬二千人繳械,陳廉伯逃回沙面,副團長陳受恭乞降,當晚西關商業區恢復開市,事變遂平。
黃埔軍校乃利用此批槍械成立一教導團,奠定國民革命軍之初基。
(王綱領)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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