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音樂●三分損益法】
為中國古代定律之法。
吾國古時定音係用黃鐘等十二律管。
各有一定尺寸,發出一定頻率之音高。
三分損益就是把這些律管減短(損)或增長(益),三分損一就是把律管分為三節,減去一節,剩下三分之二的律管長度發出的音高則為另一律管之音;
三分益一則把律管分為三節,再加長一節,其所得律管長度發出的音高即為另一律管者。
管子地員篇云:凡將起五音,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以是生黃鐘小素之首,以成宮;
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
不無有三而去其乘,適足以是生商;
有三分而復於其所,以是生羽;
有三分而去其乘,以是生角。
以數字來表示則如左表:宮1*34=81徵81*4/3=108商108*2/3=74羽74*4/3=96角96*2/3=64這種律管長度的方法與現在所謂的五度相生律是一樣的,即利用第三泛音(高十二度)對第二泛音(高八度)間距離的頻率推算法。
(鄭德淵)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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