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萬寶山事件】
民國二十年三月,吉林長春縣居民郝永德,在萬寶山附近租得荒地五百晌,未經長春縣政府批准,轉租韓人一百八十餘人耕種,挖掘深約三丈水溝二十餘里在伊通河截流築壩,引水灌概,遂與當地農民發生衝突。
韓人獲得日本駐長春領事的支持,有恃無恐,無視中國地方官廳之禁止。
五、六月間,日政府一面招大批韓人繼續前來,一面派便衣警察七八十人攜機槍在萬寶山附近強占民房,託言保護,意圖肇釁。
七月一日,當地農民三、四百人各持鍬鋤填塞韓人所開水道,日警以保護僑民為名,遽向中國農民開槍射擊,死傷甚重,演成空前慘劇。
事後日人欲乘機擴大事端,妄作歪曲宣傳,朝鮮日報駐長春記者金利三發布不實之報導,朝鮮境內韓人受此煽動,發生排華事件,漢城發動最早,仁川、平壤、斧山等地繼之,當地日警不負保護華僑生命財產之責任,我領事館交涉無效,華僑被慘殺者達千餘人,財產損失不可數計。
漢城華僑避難中國領事館者七千人,商店被毀二百餘家。
平壤華僑強拘於日警署者五千餘人,商店被搗毀者五百餘家,韓境被迫返國華僑二千餘人。
我各地民眾激於義憤,亦先後成立反日援僑會,中日邦交更形惡化;
故萬寶山事件實開九一八事變之前奏。
(王聿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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