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都督諸軍事】
出征時,臨時遣督軍始自東漢初。
漢末以大將軍督軍。
魏文帝時始置都督諸軍事,或領刺史,成為經常的制度,遇有大舉,則任命都督中外諸軍事,假黃鉞,得專戮節制,以總統內外諸州。
晉時分督軍為三級:都督諸軍、監諸軍與督諸軍。
並且按授權程度依次分使持節,持節與假節三等;
使持節權力最重,得殺二千石以下。
都督的職掌為統領兵眾,知軍事,與治理民政的刺史為各成系統的統治機構,不過西晉末年都督一般均兼領刺史;
刺史非由都督兼任者稱為單車刺史。
同時都督的轄區也漸擴大,往往一人都督數洲的軍事,多者七、八州,形成廣大的軍治區。
東晉時都督在其轄區內有完全的統治權,成為「府(都督府)以統州,州以監郡」的隸屬關係,州郡直接受都督府管轄,於是都督不僅統兵,又兼治民,為地方行政制度上的最高機構。
北朝亦有都督中外諸軍事,北周改都督諸軍事為總管,而府兵組織中方設有大都督、帥都督,都督等,則屬於鄉兵系統,都督的名號逐漸衰微。
隋唐仍於諸州置總管府,也加號使持節,唐高祖時又改總管府為大都督府、都督府,前後置制改易無恆,後來設節度使,而都督府、總管府等外任督軍之職遂輕。
(劉顯叔)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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