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隋唐義倉】
義倉源於義租,田租之外羡收若干即是義租,而與田制有關。
北齊田制承於北魏,一夫受田八十畝,婦四十畝,夫婦二人稱為一,一調絹二匹、綿八兩、墾租二石、義租五斗。
奴婢各準良人之半(謂受田及調租皆半之)。
一牛受田六十畝、調絹二尺、義租五升。
墾租送臺(謂中央政府),義租納郡,以備水旱(據隋書食貨志)。
此為政府於田租之外饒征若干,以備水旱賑濟之用,隋世義倉之起,亦為備凶年也。
隋書長孫平傳:「開皇三年(西元五八三),徵拜度支尚書。
平見天下州縣多罹水旱,百姓不給,奏令民間每秋家出粟麥以下,貧富差等,儲之閭巷,以備凶年,名曰義倉。」
隋志載長孫平奏令諸州百姓及軍人,「勸課當社,共立義倉」,「即委社司,執帳檢校,每年收積,勿使損敗,若時或不熟,當社有飢饉者,即以此穀賑給」。
唐代義倉,始於太宗時。
貞觀二年(六二八),戴胄奏請自王公下及眾庶,計所墾田,盡令出粟,各納所在,立為義倉。
唐六典謂畝別納二升。
此由政府別征,為民貯糧,其制與北齊同,而與隋之由民自掌者異。
唐代義倉糧其後為政府挪用者亦以此故。
隋代地方組織,五家為保,保五為閭,四閭為族。
無所謂社者。
孔子云十室之邑,十為約數,或至數十家,邑或稱里,或稱社,所謂村社者即是,故義倉為社倉。
(章群)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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