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宋代驛傳】
兩宋驛政,名目繁多,有驛、傳、馬遞鋪、急遞鋪、步遞、斥堠舖、擺鋪及水遞鋪等名稱。
驛傳源自漢唐,乃全國性規制,凡皇帝詔命、地方奉表、邊境軍情或盜匪文字,均可依法入遞。
惟宋制已倍於舊制,約七、八十里一驛。
宋代郵鋪,遠宗漢郵,沿主要驛道,視地方衝僻及業務繁簡,遍設全國各地。
馬遞鋪最急,日行五百里,急遞日行四百里,無馬遞者,急遞亦日行五百里。
步遞最緩,得兼送私家書簡。
三者並稱為「省遞」,或並存,或分設,並無嚴格規定。
南宋又有斥堠、擺鋪及水遞之名,純為防金人而設。
兩宋驛鋪,中央總轄於兵部駕部,地方歸州縣長官兼領,另置巡轄使臣,周行督導。
仁宗時頒嘉祐驛令七十四條,首開驛令先河。
凡支驛入遞、咸以驛符、驛牌或驛券為據。
宋代驛政特色有三:一為太祖建隆二年(西元九六一),以軍卒代百姓為驛夫。
二為確立鋪制規模。
三為驛鋪項目多,先後並存,職權效用,混淆不清,致官吏得以玩法,兵卒藉以怠荒,郵弊叢生。
宋代之積弱不振,由此亦可見一般。
(彭瀛添)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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