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宗法】
原始國家的組織是極鬆懈的,雖有中央政府,而地方制度仍保留其原有的部落組織。
原始民離開原住地,而統治者又屬於別個種族的人,於是部落制度完全破壞,代之而興者則為封建國家。
周武王伐紂,不是單用自己軍隊,而是聯合許多友邦。
當其封建諸侯,除封同姓兄弟,如伯禽封於魯外,還封異姓功臣,如呂尚封於齊。
然如何控制這許多諸侯呢?
則以同姓諸侯形錯於異姓諸侯之間,犬牙相臨,藉鞏固其統治。
對於同姓諸侯,則用宗法觀念維繫他們。
周為大宗,魯為小宗;
而魯本身又為大宗,三桓則為小宗。
循此而往,凡是姬姓,莫不以周為大宗。
宗周統率姬姓諸侯,姬姓諸侯又統率姬姓陪臣,社會如此聯繫起來,透過統治階級,成為血統團體。
清程瑤田云:「宗法者,大夫、士別於天子諸侯者也。
…使無宗法,則支分派衍無所統,諸侯將無以治其國,天子將無以治其天下。
故宗法者,為大夫,士立之,以上承夫天子諸侯而治其家者也。」
(宗法小紀之「宗法述」條)則宗法的目的,就是封建的基礎。
王國維「殷周制度論」有曰:「周之所以綱紀天下,其旨則在納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
古之所謂國家者,非徒政治之樞機,亦道德之樞機也。」
王氏對周代宗法制度之闡釋最為透徹。
自廢封建、行郡縣以後,君權脫離親屬關係之約束,宗法制度漸趨沒落,然宗法觀念則深入人心。
張其昀釋宗法云:「宗即同宗,法即規範。
宗法者,尊祖敬宗,敦親睦族,源于人類的天性。
宗法的意義就是以倫理道德為政治的基礎,亦可稱為倫理的規範。」
(中華五千年史第二冊,西周史,頁五一。)
我國族譜的普遍編撰,與宗法觀念有密切的關係。
程瑤田云:「今之著族必有譜,族譜者古宗法之存於今者也。」
又云:「族譜之作,與宗法相為表裏者也。
…宗法行於天下,以之治國而國有倫,以之繫民而民不散,有不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者乎?
…族譜之作也,上治祖禰,下治子孫,旁治昆弟,使散無友紀不能立宗法以統之者,而皆筆之於書,然後一披冊焉,不啻伯父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居和壹於一堂之上也。」
(宗法小紀)因宗譜的眾多,為研究我中華民族的源流與遷徙,乃有譜牒學的興起。
至海內外宗親會的組織及其貢獻,又為宗法觀念之具體表現也。
(宋晞)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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