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經穴匯解】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5
標題: 【經穴匯解】

經穴匯解

 


書名 經穴匯解


分類 經穴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7%B6%93%E7%A9%B4%E5%8C%AF%E8%A7%A3/index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6


余重表弟山崎子政(善)


世以針科仕。朝尤妙手爪之運見為侍醫。兼醫學教諭。嘗語余曰。靈素之外。明堂尚矣。


甲乙收而傳焉。


繼之有徐叔向秦承祖甄權等書。俱系於亡佚。是可惜也。


宋仁宗仿貞觀故事命翰林醫官王惟一撰定銅人針灸圖經。於是三陰三陽合任督而為十四孔穴。三百六十五其義始備矣。


元滑壽著發揮一依忽公泰金蘭循經云。忽氏之書此間無傳。然考其文。正與銅人同。則循經全采之於銅人而滑氏不及。寓目於銅人也。


自此而降。各家撰述頗多。得失互存後學不能無迷。今本之於靈素甲乙。參之於銅人圖經。而上自千金外台。下至明清諸書。搜羅眾說。會粹精要。正之以經脈。流注量之以尺度分寸。揣之以定骨間動脈宛宛中。則莫有孔穴乖錯之弊。明堂之能事畢矣。


若夫方圓迎隨之。


微吹云見蒼之妙。則在於得之心手。豈可言傳水藩侍醫原子子柔撰經穴匯解八卷纂二十有餘家之說。考證辨訂。定為一家之學。以嘉惠後學。殆與子政之言符。蓋其用心也。


勤矣書已上梓以問序於余。余非顓門。故昧乎經俞之義焉。


得折辭然子柔在數百裡之外。懇請不已。回綴所聞於子政。揭於卷端。以念讀斯書者云。文化四年歲在丁卯仲春上東都醫官督醫學丹波元簡撰水戶藩扈從士員立原任書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6

自序


舅氏淡園翁作經穴匯解上下二卷。以其季子失明。從事於針刺。故有此著也。


余幼時。在武城侍膝下是。想往時匯解之事。乞之翁再閱。則所引僅僅三五家而已。未足以取征於斯焉。


余乃以家藏書修補之。


增為八卷。頃得堀立考。遂輸通攻諸說。頗具余業。已脫稿。故不取其說。安井元越俞穴折衷全抄通攻采擇之不精憾多遺漏。余固淺見寡聞。引證疏脫。豈啻遂輸通攻而已哉。


希後之覽者正之。


享和癸亥仲春之日南陽原昌克撰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7

凡例


一孔穴注解。以甲乙經。為古。千金方。外台秘要。次之。


至後世。隨意增減。諸說紛紜。使人茫然。故此編務。辨諸家之謬。令學人知所適從。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7

凡例


一今世言經穴者。率皆奉滑氏。十四經發揮穴歌。以為金科玉條。乃就各經。揣摩以認俞穴。或自手而到於頭。或自足而到於頭。唯其流注是視。不更審各體全穴。故至數穴相接之處。動致混錯。

如下廉。豐隆。耳門。聽宮。聽會。重取一穴。而莫之能省。蓋發揮穴注。雖據資生經為文。然其部分穴名。不主各體。而主各經。蓋仿外台秘要。更於手足十二經之外。加奇經任督二脈。創設十四經之目。因配以諸穴。學人由是而學焉。


所以失也。


今取俞穴。先就頭面腹背項頸各部。悉詳其處所。然後推求絡經上下前後。猶指掌。故此據甲乙。千金。以分諸部為圖。若其流注。則具之於後。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7

凡例


一經絡流注交會。及穴歌。盡具十四經發揮。其與經脈篇有異同。則岡本為竹。著臟腑詳解悉之。


奇經八脈。亦同。今諸經俞穴。有異同者。外台秘要。移肺經中府云門入脾經之類。必記之備參考。灸壯刺分。則諸書異同稍少。而至攻病。則有不可守者。

故不載穴下。舉具於續編主治部中。如禁刺灸穴。亦不可不知焉。


載在各穴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8

凡例


一此編。一主甲乙經。故系諸本注。但內經文。可征者。先記而後及甲乙。使學人知古書可目者。又從其古者。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8

凡例


一千金方曰。吳蜀多行灸法。有阿是之法。阿是。天應穴。取病患稱快者。自是陷中而經脈所歷也。


故奏驗。不鮮。乃古所謂痛所為之義也。


然徒執阿是。而謂經穴之似迂者。去大道。而從捷徑也。


療其病不知其所以愈也。


所謂阿是而無名稱者。皆載之續編主治部中。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8

凡例


一凡奇穴。別分部。其阿是穴而無名目者。不收錄。本邦之灸法。傳異域者。載在聖濟總錄。神應經等。又如九曜點之類。乃今不錄。詳諸一同身寸者不必用。只急卒之際。或用之。


而其法不一。諸說載在開卷第一者。所以先一孔穴注解。資生經等。引他書者。就其所引之書校之。


若不見其文者。直書資生經。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9

凡例


一閱書之際。遇其異名。則不易知。乃細書異稱於目錄穴名下便其搜索。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9

凡例


一引書目錄。只載其孔穴下。所引據者。於考案條中。所證訂。

如素難諸注。諸史注疏。總不注於穴下者。皆不列目錄而夸博洽。且偶有目錄外書而注穴下者。則正錄題名。若癸辛雜識。幼幼新書五云抄等。是也。


引書省題名。例細書目錄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39

凡例


一家藏聖濟總錄。謄寫本也。


其分寸字畫。不能無疑。故多不取征於此。吳文炳。針灸大成。無注於穴下者。楊繼洲。針灸大成。往往載其說於穴下。單記大成者楊氏之大成也。


氏。針灸大成。只記吳文炳。不言大成。以別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0

凡例


一流注編中。穴下所細注一載甲乙經文。故不記甲乙經。若有引他書者。則必記其所引書名。又不曰。某經之所發某經之所溜。單記所發所溜者。省本經之字也。


但肺經一條。悉加太陰經之字。以示之。


其經絡別走某經之類。亦省本經字。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0

凡例


一奇穴部。所載穴名。注文不同而其穴相同者。不敢改論焉。


以其不拘經絡流注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0

凡例


一凡奇穴同名異穴者。於各條。不下注說。但如與穴同名者。

必注曰。與某部某穴。同名異穴。教讀者不誤。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1

卷之一


折量分寸法


凡取穴折量分寸之法。說者不一。以其專主同身寸而不據。靈樞骨度篇。故多為參差。夫穴所在。即肌肉之分理。節解骨縫陷罅處也。


故曰動脈應手。或曰宛宛中。或曰陷者中。則索宛陷摸動脈以得穴。不必用分寸者。可知矣。


古人雖或言分寸。亦大概言之。


不必拘拘也。


且夫同身寸者。古書所無也。


又名同指寸始見孫真人之說。以本人手指度本人之身體。故曰同也。


非布醫師之手指於病者而度之之謂也。


王太仆注素問。每穴曰同身寸之幾寸。後人遂廢骨度篇。而用同身寸。明堂灸經。引扁鵲載同身寸。醫書動假扁鵲而為根蒂。未詳其由來。

按寸字起於寸口。從HT。從一本取布指。診脈之象。是人身專以寸口為一寸。又家語云。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1

折量分寸法


布指知寸。公羊傳云。膚寸而合。注曰。側手為膚。皆言布指為寸。非度手指兩紋中間。而為寸之謂也。


試度兩乳間為九寸半。以指布之。


一指當一寸。則布指之義。不為強定穴之際。至其無骨節縫會可以憑認者則據骨度分寸。折量之。


而後肥瘦長短。各得其所。及病急卒。以己手布病者身體。肥瘦長短。以意將息。譬鳩尾至臍中布指容八指則一指當一寸。四指為中脘三指為上脘。容七指則一指弱為一寸。庶乎其不差。其他同身寸。未必用焉。


頃三人相會。一人長五尺六寸。以曲尺度同身寸。得七分半。一人長五尺三寸而得八分。一人長五尺。而得七分半。且目口取一寸。或以兩乳八寸之法。取脊脅類。皆無稽之甚。不可從焉。


崔知悌曰。凡孔穴尺寸。皆隨人形大小。須男左女右量手中指一節兩紋中心。為一寸。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2

折量分寸法


曰凡孔穴皆逐人形大小。取手中指第一節。為一寸(千金翼無一字)


一云。三寸者盡一中指也此二說同義。徐鳳曰。大指與中指。相屈如環。取中指中節橫紋。上下相去長短。為一寸。謂之同身寸法。

楊繼洲曰。手中指第二節內廷橫紋頭。相去為一寸。取稻稈心量。或用薄篾量。皆易折而不伸縮為準。用繩則伸縮不便。故不準。後人多從此說。

孫真人曰。凡孔穴在身。皆是臟腑榮衛。血脈流通。表裡往來。各有所主。臨時救難。審詳。人有老少。體有長短。膚有肥瘦皆須精思商量。準而折之。


無得一概致有差失。其尺寸之法。依古者八寸為尺。仍病者男左女右。手中指上第一節為一寸。亦有長短不定者。即取手大拇指第一節。橫度為一寸。以意消息。巧拙在人。又曰。以肌肉紋理。節解縫會。宛陷之中。及以手按之。


病者快然如此仔細安詳。用心者。乃能得之耳。此說為得。吾門以此說為法。世人偶誤讀橫度大拇指第一節紋。度大拇指上下兩橫紋間。為一寸者。非孫氏之意也。


凡言橫者。以人身直立言焉。


手指亦同太淵大陵曲澤等條下。皆有橫紋語。可見也。


千金方。又曰。以古尺比今尺得八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2

折量分寸法


本邦曲尺與唐尺同。則八分今曲尺八分也。


試宛轉隨指。橫度橫紋。得曲尺一寸。橫度第一節。則得八分。此言指廣即布指之義也。


且千金不言橫紋。乃橫度第一節耳。肘後方曰以病患手橫掩下並四指。名曰一夫。夫。家語作扶。公羊作膚。

蓋以音同千金方曰凡量一夫法。覆手並舒四指。對度四指上中節。橫過為一夫。夫。有兩種。有三指為一夫者。此腳弱灸。以四指為一夫也。


亦依支法存。舊法。外台秘要方曰。謹按明堂制。當以立為正取有長短。取穴必不著。又按秦承祖華陀等取穴。

並云三指四指為準。取三裡穴四指。指闊六分。四六二十四只闊二寸四分。取穴如何。得著黃帝為本。諸說並不可信。今按灸香港腳八種法之類三裡上下廉。從肘後方。以下諸書多有一夫法。處穴致參差。故不取一夫之法也。


只記諸說備考案。圖孫思邈取手大拇指第一節橫度為一寸圖量手中指而為一寸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3

頭面部第一


靈樞骨度篇曰。人長。七尺五寸。○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發所覆者。顱至項。尺二寸。○發以下至頤。長一尺○角(額角)


以下。至柱骨。(天柱骨)


長一尺。○兩顴之間。相去七寸。○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項發以下。至背骨。(背。甲乙作脊)


長二(二甲乙作三)


寸半。○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缺盆中。天突也)


按類經曰。如發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一尺八寸。此說拘拘。有頭顱大而項縮者有項長顱小者。或有眉上顏額廣者。此類不少。

故就各部骨度置穴。蓋發際不明。則使病者上視顏額。皺紋不生處。是發際。如後發際。以啞門定之。


如以理說之。


則其失天壤可不慎乎。頭面總圖前發際旁行凡七穴前發際旁行圖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3

頭面部第一


神庭(甲乙)


一名發際。(本事)


發際直鼻(甲乙)


禁刺(甲乙)


按外台秘要方。本事方。資生經。聖濟總錄。並作入發際五分。諸書從之。


千金翼方。說曰。入發際一分。東醫寶鑒曰。額前。皆拘矣。


類經有發高者發際是穴。發低者。加二三分之說。凡發際高低以意將息而得穴。亦無用之辨也。


今從古說。曲差(甲乙)


一名鼻沖。(甲乙)


挾神庭兩旁。各一寸五分。在發際。正頭取之。


(甲乙)


按。差。徐氏針灸大全。作。誤。十四經發揮。類經。針灸聚英。吳文炳針灸大成。洲針灸大成。作入發際。醫宗金鑒。作發際間。非也。


東醫寶鑒。作入前後際誤也。


此穴去神庭一寸半。則難折量。今以直睛明上。為曲差。直瞳子上為本神。其間以直目瞳子上。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3

頭面部第一


入發際五分。為臨泣。不然先定額角。自神庭至額角為四寸五分。分置四穴。大原先安。

醫門摘要曰。神庭直鼻上。入發際五分。則曲差亦入發際五分。無稽之說。不可從。本神(甲乙)


曲差兩旁各一寸五分。在發際。(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4

頭面部第一


按此穴。直絲竹空上發際。故甲乙經。屬發際旁行部。千金方。屬面部第四行。至絲竹瞳子可見。甲乙。千金。載一說曰。直耳上。入發際四分。

千金翼。作二分。諸書皆有此說。不取。外台。作上目直耳上入發際四分東洋先生曰。

蓋上目是一曰之誤。又醫學入門。作臨泣外。一寸半。而臨泣。直瞳子。處曲差。本神中間。頭維(甲乙)


額角發際。挾本神兩旁各一寸五分(甲乙)


禁灸。(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4

頭面部第一


按。氣府論云。足陽明脈氣所發者。額顱發際旁。各三。

王冰次注曰。謂懸顱陽白頭維。左右共六穴也。


資生。神應經。類經。聚英。吳文炳。金鑒。作入發際。非矣。


營沼長之。


針灸則曰。入發際一寸五分。妄矣。


千金曰。灸頭兩角。兩角當回毛兩邊起骨。是也。


蓋指此穴。神應經曰。取曲鬢一寸。非也。


頭中行。直鼻中。入發際一寸。卻行至風府。凡八穴。頭中行二行三行之圖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5

頭面部第一


上星(甲乙)


一名鬼堂。(千金)


一名明堂。(資生)


一名神堂。(類經)


囟上直鼻中央。入發按。入門。大全。作神庭上五分。非矣。


先以旋毛與耳上。定百會。至神庭為五寸。一寸上星。一寸囟會。囟會。百會中間。置前頂。從百會至腦戶。四寸五分。水熱穴論曰。頭上五行。行五。

王冰注曰。頭上五行者。當中行謂上星。囟會。前頂。百會。後頂。次兩旁謂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又次。兩旁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


按。中行。凡七穴。行五則余強間腦戶二穴。未聞古人論及之者。暫俟知者。千金作神庭上二寸。資生經載。明堂經。所謂明堂。即此穴。今移入一名。

千金翼針灸篇曰。卒癲灸督脈三十壯。在直鼻人中上入發際。三報之。


未知何處。囟會(甲乙)


一名囟上。一名鬼門。(千金)


一名囟門(李時珍奇經八脈考)


一名頂門。(大成)


上星後一寸。骨間。陷者中。(甲乙)


禁刺(入門寶鑒)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5

頭面部第一


按入門。後作上。醫門摘要。作一寸五分。非矣。


千金翼曰。邪病鬼癲。囟上主之。


一名鬼門千金注曰。囟會。一名鬼門。

字書云。囟古作囟。又諸風篇曰神庭上二寸。隔上星。說分寸。故不取。千金翼作一寸誤。前頂(甲乙)


囟會後一寸五分。骨間。陷者中。(甲乙)


按。明堂作百會前一寸。類經亦載此說。非矣。


入門後作上。百會(甲乙)


一名三陽五會。(甲乙)


一名鬼門。一名泥丸宮。(本事)


一名巔上。一名天滿。(類經)


一名三陽。一名五會。(大成)


巔上(素問)


前頂後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可容指(甲乙)


頭頂凹中。(肘後)


直兩耳尖。(發揮)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5

頭面部第一


按頂中央之頂。外台作項字誤。資生。神應。發揮。類經。聚英。古今醫統。容指作容無異義。甲乙。旋毛中。三字。以大概而言之。


肘後方。作直鼻中入發際五寸。神應經作去前發際五寸。後發際。七寸。是以骨度折量也。


然腦戶在枕骨上。妄用折量多差謬。三陽五會。史記扁鵲傳正義曰。三陽太陽。少陽。陽明。五會百會。胸會。聽會。氣會。會也。


或以此說注之。


難經曰。八會者。何也。


然。府會。太倉。臟會季脅。筋會陽陵泉。髓會絕骨。血會膈俞。骨會大杼。脈會太淵。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也。


熱病在內者。取其會之氣穴也。


滕萬卿注之曰。按內經。載熱病五十九刺法。各處熱邪隨分取之。


由是立八會法以適簡約。蓋此八會。十三穴。諸熱在內者。各隨其部分而治之。


虢太子。尸厥。取外三陽五會者。豈止百會一穴。疑兼取此會之五處者。可知矣。


然三陽五會之名。出甲乙經又肘後方。治尸厥方。針百會。針入三分。補之外台方。治尸厥。針百會。通鑒。唐高宗。苦頭重不能視。召侍醫秦鳴鶴。診之。


刺百會腦戶二穴。胡三省曰。針灸經。百會。一名三陽五會。腦戶一名合顱。是為百會一名者。尚矣。


孫真人曰。香港腳舊法。多灸百會。風府。五臟六腑俞募。頃來。灸者。悉覺引氣向上。慎不得灸。以上大忌之。


後頂(甲乙)


一名交沖。(甲乙)


百會後一寸五分。枕骨上(甲乙)


陷者中。(明堂)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6

頭面部第一


按入門。百會後之後作下。明堂。枕上有玉字。非。強間(甲乙)


一名大羽。(甲乙)


後頂後。一寸五分。(甲乙)


腦戶前。一寸半。(千翼)


一曰禁灸(類經)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6

頭面部第一


按。先取枕骨上定腦戶。腦戶。百會間。置後頂強間。

千金翼曰。大門。腦後尖骨上一寸。似指強間。羽門。字畫相近。詳於奇穴部。腦戶(素問)


一名匝風(作各切)


一名會額(甲乙)


一名合顱(外台)


跳骨上。強間後一寸五分。(甲乙)


不可灸。令人喑。(甲乙)


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素問)


灸五壯。(次注)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6

頭面部第一


按跳。骨空論曰。脊骨上空。在風府上。

王冰曰。上謂腦戶穴。跳。當作枕。諸書作枕。枕骨圍頭大骨也。


仰臥當枕者。骨空論云。頭橫骨為枕。是也。


自後頂至此廣三寸。凡言枕骨。腦戶。蓋在枕骨之銳者上。又云。顱際銳骨。蓋指之也。


甲乙曰跳骨。蓋以銳骨為跳骨。跳字。似有其意也。


通鑒。秦鳴鶴。刺高宗。胡三省曰。針令人啞。舊傳。鳴鶴。針微出血。頭疼立止。蓋此穴以禁針。微出血也。


風府(素問)


一名舌木。(甲乙)


一名鬼枕。一名鬼穴。(千金)


一名曹溪。(本事)


髓空在五分。顱際銳骨之下。(素問)


七次脈。頸中央之脈督脈也。


名曰風府。(靈樞)


頂上入發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甲乙)


禁灸(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7

頭面部第一


按。骨空論云。風府在上椎。上椎者。蓋天柱骨之第一節。伏而不見者也。


宛宛。舊作穴今訂之。


此穴直高骨下。不拘折量。故甲乙經。不言腦戶下一寸。古說可見也。


千金作頂後入發際一寸去上骨一寸。千金翼。作啞門上一寸。入門。大全。作腦戶下一寸半。不取。頭第二行直眉頭。挾中行各一寸半。卻行至玉枕。凡十穴。五處(甲乙)


督脈旁。去上星。一寸五分。(甲乙)


曲差後一寸(增注)


禁灸(甲乙)


灸三壯(按入門。五作巨字誤。類經。金鑒。作曲差後五分。非也。


第二行。前從眉頭睛明。後至天柱。系一線定之。


曲差至玉枕為六寸半。布置諸穴。承光(甲乙)


五處後二寸。(甲乙。外台。)


五處後一寸(千金。千翼。次注。)


五處後寸半。(資生。聖濟。)


禁灸(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7

頭面部第一


按三說。不知孰是。姑從甲乙經入門。作巨處後。字誤。通天(甲乙)


一名天臼。(甲乙)


承光後一寸五分(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7

頭面部第一


按。臼。外台。作白。寶鑒。作伯。類經。一說直百會旁一寸五分。是以承光。為五處後一寸五分。故有此解。絡卻(甲乙)


一名強陽。一名腦蓋。(甲乙)


通天後一寸三分。(甲乙)


禁刺(入門)


按腦。醫統。作胸。字誤。外台。作反行在通天後。反行。無謂。

神應經云。腦後發際上。兩旁起肉上。各一寸三分。腦後枕骨。挾腦戶。自發際上四寸半。然玉枕挾腦戶。蓋此說非也。


諸書作通天後一寸五分。說見下。玉枕(甲乙)


絡卻後七分。(甲乙次注)


七分半。(千金。千翼。外台。)


挾腦戶旁。一寸三分。起肉枕骨。入發際三寸(甲乙)


一云禁刺。(類經)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8

頭面部第一


按資生經曰。銅人云。玉枕。在絡卻後一寸半。明堂上下經。皆云七分半。若以銅人為誤。則足太陽穴亦同。若以明堂為誤。不應上下經。皆誤也。


予按素問注云玉枕在絡卻後七分。則與明堂之七分半。相去不遠矣。


固當從素問為準。然而玉枕二穴。既挾腦戶矣。


不應止七分。則至於腦蓋也。


銅人一寸半。蓋有說焉。


識者當有以辨之注曰。今以諸經校勘。在絡卻後寸半者是。張介賓曰。甲乙經之數。與督脈之數。不相合。蓋骨度篇。載中行分寸。未言側行。意側行長不及中行。乃可知也。


顱頂圓形不同故分寸。不可定也。


絡卻曰一寸三分。玉枕曰七分。資生。聖濟。作絡卻後一寸五分。發揮。類經。聚英。入門。醫統。吳文炳。金鑒大成從之。


非是以上諸穴挾中行。一寸五分。至此曰一寸三分。是側行。稍狹二分。猶腹部狹於胸博也。


古來之說。不可不知也。


側行之穴。難折量。故不取入發際三寸五字。依枕骨上起肉。村上親方骨度正誤。承靈。腦空。去督脈各二寸一分。風池去督脈各二寸。絡卻。玉枕。

去督脈各一寸五分。天柱去督脈一寸三分。未詳其所據。蓋臆說。頭第三行直瞳子上。入發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臨泣(甲乙)


當目上直入發際五分。陷者中。(甲乙)


正睛取之。


(類經)


一云禁灸(類經)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8

頭面部第一


按。氣府論云。直目上發際內。各五。

次注云。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


上。千金。千金翼。外台。同。次注。資生。聖濟。以下無字。是也。


第三行。前自直瞳子。後至風池。引一線定第三行自前發際至腦空。折量為五寸五分。入發際五分。取臨泣。次第處置。腦空挾玉枕。其穴易得也。


目窗(甲乙)


一名至榮。(甲乙)


臨泣後一寸。(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8

頭面部第一


按榮。外台。作營。一寸。大成。作寸半。非也。


正營(甲乙)


目窗後一寸(甲乙)


承靈(甲乙)


正營後一寸五分(甲乙)


一云禁刺(類經)


按千金翼。作一寸。非也。


腦空(甲乙)


一名顳(甲乙)


承靈後一寸五分。挾玉枕骨下。陷者中。(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9

頭面部第一


按顳。大全。作頸。誤。玉枕者。穴名。骨者。枕骨。挾玉枕旁有骨。其下。故言骨下千金。不取。與奇穴顳同名異穴。

聖濟曰。魏公。苦患頭風發即心悶亂目眩。華陀當針而立愈。後發際旁行凡五穴喑門(素問)


一名舌橫。一名舌厭。(甲乙)


一名啞門(千翼)


一名舌腫。(寶鑒)


項後中。復骨下。(素問)


後發際宛宛中。入系舌本。仰頭取之。


(甲乙)


不可灸。灸之。


令人喑。(甲乙)


禁深刺舌。舌厭。醫統。作厭舌。。入門。作啞。千金翼曰。一云。腦戶下三寸。次注曰。去風府一寸。吳文炳。從之。


聖濟。神應。發揮。吳文炳。皆曰入發際五分。寶鑒曰。風府後五分。說已見。此穴不須折量。古書不言分寸者。可見。張介賓曰。大椎上。骨節空也。


復當作伏。蓋項骨三節。不甚顯。故云伏骨下也。


天柱(素問)


項中。大筋兩旁。(素問)


挾項後發際。大筋外廉。陷者中。(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9

頭面部第一


按口問篇曰。天柱經。挾頸。挾頸者。頭中分也。


經者。蓋所謂流注也。


風池(素問)


風府兩旁。(素問)


顳後。發際陷者中。(甲乙)


按之引於耳中。(次注)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49

頭面部第一


按入門曰。耳後一寸半拘矣。


顳腦空一名。是與頷厭等注顳。不同。資生。既作腦空是也。


類經曰。大筋外廉。非矣。


聚英。醫統。大成。作顳後。腦空下。誤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0

耳上凡八穴


耳上之圖天沖(甲乙)


耳上如前三分(甲乙)


按千金。沖作衢。誤。千金。千金翼。外台。資生。作三寸。誤。發揮。類經。聚英。大成。作耳後發際。二寸。然千金。側人明堂圖中。天沖。在懸顱。懸厘後。耳上穴明矣。


別有伏人耳後六穴。此穴不與焉。


素問云。兩角上各二。注曰。謂天沖。曲鬢。甲乙。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部。自天沖始。故今以此穴取耳上二寸如前三分。入門。作承靈後一寸半。是腦空穴也。


醫統。作耳後發際二寸。如前三寸。金鑒。作從率谷後行耳後三分許。入發際二寸。並非也。


諸書言耳後者。蓋耳上誤。特聖濟與甲乙同。率谷(甲乙)


耳上入發際一寸五分。嚼而取之。


(甲乙)


陷者。宛宛中。(明堂)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0

耳上凡八穴


按外台。明堂。作蟀穀。大全。或作率骨。發揮。有如前三分字。不知何據。角孫(甲乙)


耳廓上。中間。開口有孔。(甲乙)


發際下。(次注)


禁刺(入門)


按千金。千金翼。外台。資生。聖濟。神應。作耳廓中間上。

次注。作耳上郭表之中間上。發際之下。入門。吳文炳。作耳廓上中間。發際下。得之。


氣府論云。耳廓上各一。次注曰。謂角孫。甲乙。廓字下。蓋脫上字。今補之。


曲鬢(甲乙)


耳上入發際曲隅。陷者中。鼓頷有空。(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2

耳上凡八穴


按。明堂。大全。作曲發。王執中曰。曲發疑發。(發當作鬢)


又字誤也。


聚英。作曲。千金。千金翼。無入字。是宜削之。


世人。以耳前曲周下。小曲發際。為曲鬢。甲乙。屬耳上部。千金。千金翼。共不屬耳前。入門曰以耳掩前。尖處是穴。恐有耳之大小。然稍為勝前耳後凡十二穴耳後之圖顱息(甲乙)


一名顱囟。(大全)


耳後間青絡脈(甲乙)


青脈中。(聖濟)


刺入一分。出血多則殺人。(甲乙)


禁刺(資生。聖濟。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2

耳上凡八穴


按入門。聚英。息作囟。大全。寶鑒。為一名。間字蓋傳寫誤。在青字上。千金。千金翼。骨。陷中。此說近是。逼耳而取穴也。


脈。翳風。皆同。脈。(甲乙)


一名資脈。(甲乙)


耳本後。雞足。青絡脈。刺出血如豆汁。(甲乙)


青脈中。(聖濟)


禁灸。(千金)


禁刺。(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2

耳上凡八穴


按千金。千金翼。無後絡二字。外台。無脈字。岡本曰耳後正中。起骨。如雞拳。足者。陷中。是亦一說。聖濟。曰。不宜出血多。即出血如豆汁之意。翳風(甲乙)


耳後陷中。(素問)


按之引耳中。(甲乙)


先以銅錢二十文。令患人咬之。


尋取穴中。(聚英。引針經。)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3

耳上凡八穴


按明堂云。耳後尖角。是與脈混。醫統。吳文炳。大成。從之。


入門。作耳珠後。並浮白(素問)


耳後入發際一寸。(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3

耳上凡八穴


按千金翼注曰。翳風前。竅陰後。

外台曰。下曲頰後。並非。據完骨外。上定浮白。下定完骨。中間取竅陰。竅陰(甲乙)


一名枕骨。(類經)


完骨上。枕骨下。搖動應手。(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3

耳上凡八穴


按資生。聖濟等。作搖動有空。無應手之文。似不可解入門。醫統。作搖耳有空。甲乙。搖動言動脈。

故曰。應手。金鑒。作耳後高上。枕骨下。非也。


與足部竅陰。同名異穴。聖濟作首竅陰。完骨(素問)


耳後入發際四分。(甲乙)


旁。完骨。(增注)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4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面總圖素(甲乙)


一名面王。(甲乙)


鼻柱上端。(甲乙)


陷中。(入門)


準頭。(類經)


禁灸(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4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按。諸書或作。外台。作。以音通用。又同。無異義。下仿此。王。外台。作玉。資生。作上。聚英。醫統。吳文炳。大成。作正。大全。作土。蓋寫誤。水溝(甲乙)


一名鼻人中。(肘後)


一名鬼宮。一名鬼客廳。(千金)


一名鬼市。一名人中。(千翼)


鼻柱下。人中。直唇取之。


(甲乙)


陷中。(類經)


鼻柱下。溝中央。(神應)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4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按聚英。醫統。大成。作近鼻孔非是。醫學綱目曰。口含水突處。七種類稿曰。人居天地之中。天氣通於鼻地氣通於口。天食人以五氣鼻受之。


地食人以五味口受之。


此穴居中。故云若。曰人有九竅。自人中而上皆雙。自人中。而下皆單。

故云此則可名為竅中。又老子釋略曰。鼻為天門。口為地戶天地間人中是也。


兌端(千金)


唇上端。(甲乙)


上唇中央。尖尖上。(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5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按甲乙兌端。作壯骨。字誤。目錄。又作兌骨。明堂。作頤前下唇之下。開口取之。


是承漿穴不可從。大全曰。唇珠上。珠字無謂。此強作歌括之弊也。


齦交(素問)


唇內齒上。齦縫中。(甲乙)


齦縫筋中。(資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5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按齒上。類經。作上齒。千金。外台無中字。金鑒。大成。作齦。義同。

內經集注曰。齦交穴。一在唇內齒下齦縫中。蓋上古以齦交有二。督脈之齦交入上齒。任脈之齦交入下齒也。


以上下之齦齒相交。故名齦交。未知據何書。不可從。盧復醫種子曰。蜀僧慧融。入淅。游會稽。針佝僂人。使之臥。取齦交穴骨節漸伸。尋愈。此穴乃督之井也。


脊中骨節。屬督脈所轄。氣機一透。骨自然伸。似玄門轉河車法。能開關交會。可至長生。況一伸骨節乎。斯法書不從載。慧融。靜中悟出。承漿(甲乙)


一名天池(甲乙)


一名鬼市。(千金)


一名懸漿。(資生)


一名垂漿。(聖濟)


頤前唇之下。開口取之(甲乙)


唇下宛宛中。(肘後)


下唇之下。(千金)


下唇棱下。(明堂)


陷中。(發揮)


面第二行。直曲差下行。凡八穴。攢竹(甲乙)


一名員在。一名始光。一名夜光。一名明光。(甲乙)


一名元柱。(醫統)


眉頭又云。眉本。(素問)


陷者中。(甲乙)


禁刺灸。(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5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按員在。資生。作員柱。寶鑒大成作圓柱。在疑寫誤。明光。資生。大成。作光明。始光。聚英。醫統。吳文炳。作始元。睛明(甲乙)


一名淚孔(甲乙○外台作淚孔。淚同字)


一名淚空(聚英)


目內(素問)


內外(甲乙)


禁灸(資生)


禁刺(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6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按千金。作精明。精睛音通。類經曰。內外。一分宛宛中。入門曰。紅肉陷中。並非也。


甲乙。次注。皆曰。灸三壯。醫統曰。或問。睛明。迎香。承泣。絲竹空。皆禁灸何也。


曰。四穴。近目。目畏火。故禁灸也。


以是推之。


則知睛明可灸。王注誤矣。


而醫統穴下。注灸三壯。可謂矛盾。迎香(甲乙)


一名衝陽。(甲乙)


鼻空外廉(素問)


禾上。鼻下。孔旁。(甲乙)


不宜灸。(外台)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6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按孔。外台。作乳字誤。千金。作和上一寸鼻孔旁。誤。入門。吳文炳。並大成。作禾上一寸。神應經。作鼻孔旁五分。皆非說見下。禾(甲乙)


一名。(外台)


一名長頻。(資生)


直鼻孔下。俠谿水溝。旁五分。(甲乙)


禁灸。(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6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按。明堂。作聊。蓋音相通。大成。作。長頻。大全。作長。聚英。作長頰。又大全曰。禾。一名禾。同字。故不取。俠字下溪字。衍。千金等無之。


是也。


宜削之。


禾。在水溝旁五分。迎香。又在禾上鼻下孔旁。則迎香。逼鼻孔。取之。


氣府論云。鼻孔外廉。此之謂也。


千金曰。迎香。在禾(禾原作和字訛)


上一寸。是入鼻孔。神應。資生。發揮等迎香注曰鼻孔旁五分者誤矣。


經絡流注。右左行。左右行。則歷水溝。過鼻孔外廉。而上。可以證也。


資生曰。銅人經。禾二穴。在鼻孔下挾水溝旁五分。明堂下經。作禾。即也。


上經。乃作和。皆云在鼻孔下挾水溝旁五分。則是一穴也。


而銅人。手少陽穴。復有和二穴。在耳前兌發陷中。其穴相去遠矣。


恐明堂上經。誤寫禾字。作和字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6

面第三行直目上臨泣下行凡十二穴


陽白(甲乙)


眉上一寸直瞳子。(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7

面第三行直目上臨泣下行凡十二穴


按入門。陽作楊字誤。資生。聖濟作直目瞳子。承泣(甲乙)


一名鼷穴。一名面。(甲乙)


目下七分。直目瞳子。(甲乙)


陷中。(資生)


正視。取之。


(金鑒)


禁灸(甲乙)


灸三壯。(資生)


禁刺。(資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7

面第三行直目上臨泣下行凡十二穴


按鼷。外台。作溪。千金翼曰。目下七分匡骨下。外台甄權曰。眼下八分。共非是。金鑒曰。目下胞。四白(甲乙)


目下一寸。面骨。顴空。(甲乙)


直瞳子。(發揮)


正視取之。


(類經)


禁灸。(類經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7

面第三行直目上臨泣下行凡十二穴


按。顴。。。義未詳。音逵。玉篇。面顴也。


廣韻。頰間之骨。集韻。與同。HT音逵。集韻面也說文權也。


集韻。頰骨。一曰濃也。


或作音拙面秀骨。博雅。顴。也。


俱混為同義。然一骨數字。可疑。因考。是頰間骨之總名。余字是骨中之名。何則者。漢高祖。隆龍顏史記作隆準。準音拙。集韻。面顴也。


莊子顙然。注。高露發美之貌。爾雅。博而。注中央廣。兩頭銳乃骨秀銳高露者也。


高祖骨鼻旁高秀連頰骨。

故曰龍顏。從出。高出也。


由是觀之目下宛宛際。才容。一指乃一寸也。


其間七分。而取承泣。其余三分。到骨秀高處。是顴也。


顴下注。己曰兌骨。可以見也。


面舊作向。氣府論云。面鼽骨空。各一。王冰曰。謂四白穴也。


又下文顴注有面骨字。內經。本不分部。故曰面。甲乙經。據內經。遂用面字。傳寫誤。作向。故今改之。


千金外台等。無面以下五字。鼽。字書不載。蓋古字。經脈篇云。目黃口乾鼽衄。

又云。淚出鼽衄。從九者音裘說文病寒鼻窒也鼽。鼽。易混。故記。巨(甲乙)


挾鼻孔旁八分。直瞳子。(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8

面第三行直目上臨泣下行凡十二穴


按巨。千金翼。資生。作臣字誤聚英。吳文炳。醫統。大成。共曰平水溝。非也。


大成。引聚英曰。巨一名巨。今本不見。大全。亦為一名義同。今不取。地倉(甲乙)


一名會維。(甲乙)


挾口旁四分如近下。(甲乙)


有脈微微動。若久患風。其脈亦有不動者。(本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8

面第三行直目上臨泣下行凡十二穴


按會。外台。寶鑒。作胃。千金翼。

一說曰。口角一韭葉近下動脈。資生。本事。口下有吻字。分下有外字。發揮。無如近下三字。大迎(素問)


一名髓孔(甲乙)


在口下當兩肩。(素問)


曲頷前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甲乙)


地倉下斜向後頷骨上。(增注)


按三分。千金。千金翼。外台。資生。聖濟。大成。作二分。次注以下諸書。皆同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8

面第四行。直本神下行。凡六穴


絲竹空(甲乙)


一名巨。(甲乙)


一名目。(外台)


眉後(素問)


陷者中。(甲乙)


眉尾骨後(入門)


動脈。(增注)


禁灸。(甲乙)


按目。大全。作月。巨。恐字誤。入門。脫空字。瞳子(甲乙)


一名太陽。一名前關。(千金注)


一名後曲。(外台)


目外去五分。(甲乙)


動脈(增注)


禁針灸。(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9

面第四行。直本神下行。凡六穴


按資生曰。前關目後半寸。亦名太陽穴。

又曰。銅人有上關。下關。各二穴。素問亦同。明堂上下經。有上關而無下關。惟上經。有前關穴。

又不與下關穴同。在上關之下。恐別。自是前關穴。一名太陽穴。理風赤眼頭痛目眩澀等疾。所不可廢。

故附入於下關之後。乃今據千金方。前關。太陽。即瞳子一名也。


資生。為別穴者誤。顴(甲乙)


一名兌骨。(甲乙)


鼽骨下(素問)


面骨下廉陷者中。(甲乙)


兌骨端。(外台)


禁針灸。(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19:59

面第五行。直頭維下行。凡十二穴


頷厭(甲乙)


耳前角上。(素問)


曲周顳上廉。(甲乙)


頭維直下發際。(增注)


禁深刺。(次注)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0

面第五行。直頭維下行。凡十二穴


按醫學綱目曰。周。當作角。非。曲周者。自額角下耳前發際。其形曲周者。顳上廉。資生。大全。並言腦空上廉非也。


顳。注家。多誤為腦空。蓋腦空一名顳。遂以相混耳。既有上廉等之語。非穴名者。可見也。


即俗所謂米嚼也。


自發中出顏面者。顳上廉頷厭也。


中央懸顱也。


下廉懸厘也。


皆取之發際。故謂曲周。千金傷寒篇曰。顳穴在眉眼尾。中間上下有來去絡脈。是其非腦空者。可見。外台。作曲角。

次注。醫統。作曲角下。資生。聖濟。發揮。聚英。吳文炳。寶鑒。作曲周下。類經。作耳前曲角。入門。作對耳額角外。金鑒。作兩太陽曲角上廉。大成。作曲周上。愈精愈疑。稱角者。有二額發際作角者一。耳前發際。作角者一。

故內經。頭維曰額角。又頷厭懸厘曰耳前角。又言曲周者。額角下。發際曲周者是也。


言耳前角者。發際曲周而更出又作角者是也故內經。有角上角下語。腦空穴。在腦骨之空處。故曰腦空。一名顳。不與此顳同。故讀古文者。不可不知也。


諸家不知角義及腦空義。妄意改易。可不慎哉。


諸書謂曲周下者。即就眉上發際而言下。懸顱懸厘。謂曲周上者。就耳前發際斜向目外者。而言上。上下字不易解。世人多疑之。


故一從甲乙經。千金同。曲角曲周者。所謂小額也。


懸顱(甲乙)


一名髓空。(素問直解)


耳前角下(素問)


曲周顳中(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0

面第五行。直頭維下行。凡十二穴


按。骨空論云髓空名髓。作曲角上。資生。聖濟。發揮。寶鑒。作曲周上。聚英。作顳中廉。入門。作斜上額角中。兩太陽之中。大成。作曲周下。以上諸說要皆是大同小異。而與頷厭混。懸厘(甲乙)


曲周顳下廉。(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0

面第五行。直頭維下行。凡十二穴


按千金翼。厘。作字誤。外台。周作角。

次注。醫統。吳文炳。作曲角上。兩太陽下廉。資生聖濟。發揮。聚英寶鑒。大成作曲周上。金鑒。作耳前曲角上。入門。作從額斜上頭角上關(素問)


一名客主人。(素問)


一名客主。一名容主。(大全)


一名太陽。(醫壘元戎)


耳前上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1

面第五行。直頭維下行。凡十二穴


按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無端字。發揮。類經。聚英。入門。醫統。吳文炳。

作起骨上樞云。刺上關者。不能欠。張口也。


欠張口。而復合也。


是開口取穴也。


即甲乙所謂開口有孔之義也。


聖濟曰。若刺深令人欠而不得KT。是費解。下關(素問)


客主人下。耳前。HT脈。下空下廉。合口有孔。張口即閉。(甲乙)


耳中有干HT抵不可灸。(甲乙○注曰HT抵。一作適之。


不可灸。一作針久留針。)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1

面第五行。直頭維下行。凡十二穴


按靈樞云。刺下關者。欠不能。是合口有孔也。


資生。類經。聚英。入門。醫統。寶鑒。無下空二字。HT。古文動字。

千金翼曰。耳門下一寸。宛宛中。動脈際。側臥開口取之非。頰車(甲乙)


一名機關。一名鬼床。(千金)


一名曲牙。(類經)


耳下曲頰端。陷者中。開口有孔。(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2

面第五行。直頭維下行。凡十二穴


按氣府論云。耳下牙車之後。各一。次注曰。謂頰車二穴也。


類經。吳文炳。寶鑒。大成。作曲頰端近前。聚英。頰。作頷。金鑒作近前八分。入門。作耳下八分。據千金及翼方。卒中風口噤不開。灸機關二穴。穴在耳下八分小近前之說。並似拘矣。


資生。引千金曰。一名機門。門是關字之誤。又千金翼曰。耳下二韭葉。宛宛中。側臥張口取之。


不可從也。


又千金。十三鬼穴。耳前發際。宛宛中。耳垂下五分。名鬼床。是指頰車。千金翼。無耳前發際。宛宛中之七字。今移入一名。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2

耳前凡八穴


耳前之圖耳門(甲乙)


在耳前起肉當耳缺者。(甲乙)


陷中(資生)


耳中有膿及底耳。耳。皆不灸。(外台)


禁灸。有病不過三壯。(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2

耳前凡八穴


按。厥病篇云。耳鳴。取耳前動脈。馬蒔曰。即耳門也。


外台。作耳中缺者。寶鑒。從之。


醫統。作當耳缺者缺中。並非。和(千金)


銳發下。(素問)


耳前橫動脈。(甲乙)


耳門前。(入門)


一云禁灸。(類經)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2

耳前凡八穴


按甲乙。和作禾。入門同千金。千金翼。外台。以下諸書。作和。今從之。


三書。並無資生曰。和二穴。在耳前銳發陷中明堂上經。亦有和二穴。即也。


在鼻孔下挾水溝旁五分。即銅人之禾。明堂下經之禾也。


或者。明堂上經。誤寫禾字。作和字爾。恐人以和和為一穴。故備論之。


按一疑二之誤。銳發者所謂波以左賀利。聽會(甲乙)


一名聽呵。(資生)


一名後關。一名聽呵。(大全)


耳前陷者中。張口得之。


動脈應手。(甲乙)


耳微前。(明堂)


耳珠前。(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3

耳前凡八穴


按類經。呵作河。資生。神應。發揮。類經。聚英。醫統。寶鑒。大成。作上關下一寸。非矣。


類經。金鑒。作去耳珠下。亦非。本事方曰。側臥張口取之。


吳文炳。曰。一名多所聞。耳中珠子。如赤小豆。是聽宮之注。聚英。醫統。亦同。蓋誤聽宮作聽會也。


千金翼舌病篇曰。聽會。在上關下一寸動脈宛宛中。一名耳門。亦誤。聽宮(甲乙)


一名多所聞。(素問)


一名窗籠。(靈樞)


在耳中珠子。大明如赤小豆。(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3

耳前凡八穴


按氣血論。耳中。多所聞。二穴。根結篇。少陽根於竅陰。結窗籠。窗籠者耳中也。


甲乙。明字衍。諸書皆無之。


是也。


入門。作耳前珠子旁。是耳門穴也。


今據內經。甲乙經。當在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3

項頸部第二


(凡十九穴)


骨度篇曰。結喉以下。至缺盆長四寸。項頸之圖廉泉(靈樞)


一名本池。(甲乙)


一名舌本。(資生)


頷下結喉上。舌本下。(甲乙)


當頤直下骨後。陷者中。(千金諸風篇)


結喉上中央。(類經)


按舌本。大成。作舌水。大全。作吉本。氣府論曰。喉中央。二。次注曰。謂廉泉天突二穴也。


刺瘧篇曰。舌下兩脈廉泉也。


是謂兩脈中央也。


千金。並翼方。聖濟。發揮。無舌本下之下字。入門。寶鑒。下作間。聚英。醫統作頷下結喉上四寸。此穴。何須折量。類經曰。仰而取之。


說見下。人迎(素問)


一名天五會。(甲乙)


挾喉之動脈也。


又頸側。在嬰筋之前。(靈樞)


頸大脈。動應手。挾結喉。以候五臟氣。(甲乙)


不灸。禁深刺。(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4

項頸部第二


按資生。聖濟。聚英。醫統。大全。吳文炳。寶鑒。大成。無天字。千金翼。作大筋脈。

次注。發揮。類經。聚英。入門。醫統。大成。金鑒。作結喉側。一寸五分。此依甲乙。

扶突注。然頸側諸穴。不須分寸。但取筋之前後。此古法也。


此穴挾結喉。聖濟曰。仰而取之。


不取水突(甲乙)


一名水門。(甲乙)


頸大筋前。直人迎下。氣舍上。(甲乙)


人迎下。氣舍上。二穴之中。(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4

項頸部第二


按突。甲乙作天。字誤類經曰。挾氣舍上。內貼氣喉。

千金注曰。曲頰下一寸。近後。並非。氣舍(甲乙)


頸。直人迎下。挾天突。陷者中。(甲乙)


貼骨尖上有缺。(類經)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4

項頸部第二


按類經。作挾天突邊。入門。寶鑒作挾旁。拘矣。


金鑒。作結喉下一寸。非。扶突(素問)


一名水穴。(外台)


嬰筋之後。(靈樞)


人迎後一寸五分。(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5

項頸部第二


按一寸五分。說見前。與人迎。隔一大筋。是穴也。


千金。作氣舍後一寸半。發揮。吳文炳。寶鑒。聚英。從之。


大成。作氣舍上。並非。千金翼。外台。

次注。作曲頰下一寸人迎後。拘矣。


次注曰。仰而取之。


非是。凡頸側諸穴。仰則筋脈難摸索。故正面而取之。


天鼎(甲乙)


一名天頂。(大全)


缺盆上。直扶突。氣舍後一寸五分。(甲乙)


側頰。(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5

項頸部第二


按天突側皆言缺盆。取其形狀。

故靈樞指天突言缺盆之中者。可見焉。


直扶突絕句。言此穴在扶突直下當氣舍後也。


扶突與人迎隔筋。其直下就氣舍後取之。


次注。作半寸。蓋寸半之誤。資生。聖濟以下諸書。作扶突後一寸。拘矣。


千金。作頸缺盆。直扶突。曲頰下一寸。人迎後。

與扶突注。混。不可從。明堂。作天頂。蓋音通。人以為一名。暫從之。


天窗(素問)


一名窗籠。(甲乙)


挾扶突。(素問)


曲頰下。扶突後。動脈應手。陷者中。(甲乙)


頸大筋前。(資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5

項頸部第二


按窗。資生。作。籠。外台作聾。聚英。大全。作龍。

靈樞云。窗籠者。耳中也。


張介賓曰。即聽宮。與此不同。

入門曰。完骨下發際上。頸上大筋處。誤也。


前大成。作間。又奇穴部有天窗。與之不同。天容(靈樞)


耳下曲頰之後。(靈樞)


頰車後陷中。(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6

項頸部第二


按甲乙。無下字。千金。外台等。皆作耳下。千金翼。無曲字。天牖(素問)


頸筋間。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後。發際上(甲乙)


禁灸(資生○醫統曰諸書作完骨下。不是。

氣府論云。下完骨後。各一。

次注曰。天牖二穴可以見也。


靈樞。任脈側。七次動脈。一次人迎。足陽明也。


二次扶突。手陽明也。


三次天窗。手太陽也。


四次天容。足少陽也。


五次天牖。手少陽也。


六次天柱。足太陽也。


七次風府。督脈也。


發揮。作天窗後。窗。容字相似故誤耳。千金。作發際上一寸。入門。從之。


就發際上。求之於嬰筋頸筋間。乃上兩筋合。下發際也。


故不須折量分寸。其言一寸者。誤。入門。作耳下大筋外。類經云上挾耳後一寸。亦誤矣。


明堂云。貌骨穴下發際。宛宛中。貌骨穴。未詳。恐完骨之誤。缺盆(素問)


一名天蓋。(甲乙)


肩上橫骨。陷者中。(甲乙)


禁深刺。(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6

項頸部第二


按天。聚英。吳文炳。作尺。

骨空論云。失枕在肩上橫骨間。次注曰。謂缺盆穴也。


資生。發揮。聚英醫統吳文炳。並作下。非是。入門。寶鑒。作前。馬蒔。

注證發微。作去中行寸半非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7

卷之二


肩部第三


(凡二十六穴)


肩之圖凡取肩部諸穴。為三次。取肩。肩。肩貞。是一次也。


上肩端。取巨骨。秉風逾骨取天肩貞。肩部諸穴難分。故今定此法。肩井(甲乙)


一名膊井(資生)


肩上陷者中。缺盆上。大骨前。(甲乙)


大骨前一寸半。以三指按取之當中指下。陷者是。(聖濟)


前直乳中。(增注)


禁深刺(聖濟)


孕婦禁刺。(類經)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7

肩部第三


按膊。聖濟。作陷者。千金。千金翼。

次注。聖濟。類經。作陷解。寶鑒。作陷罅。大骨。肩上大骨也。


非胸前大骨。一寸半。資生類經。聚英。入門。皆同。不可。必拘也。


肘後方曰。兩肩。小近頭凹處。指捏之安令正。得中穴耳。

千金曰。卵偏大。病。灸肩井。在肩解臂接處。龔廷賢萬病回春曰。拿棍一條。伸手主棍在地。與肩一般高。肩上有窩。名肩井穴。肩中俞(甲乙)


肩胛內廉去脊二寸。陷者中。(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7

肩部第三


按胛。舊作甲。千金翼。外台。明堂。同。古字通用。今據千金訂之。


從易讀。下皆效此。入矣。


就胛內廉而取之。


肩外俞(甲乙)


肩胛上廉去脊三寸。陷者中。(甲乙)


按類經云。與大杼平。似拘。入門。作去大杼旁三寸寶鑒從之。


並誤。但可就胛上廉而取之。


大(甲乙)


肩缺盆中。毖骨之間陷者中。(甲乙)


一曰直肩井後一寸。(類經)


須缺盆陷處上有空。起肉上(聚英)


誤針陷處令人卒死。(聚英。所引銅人。今本無所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8

肩部第三


按資生。作天上毖骨。千金。入門。吳文炳。大成。作上毖骨。千金翼。外台。聖濟。類經。作上毖骨。次注。作上伏骨。

張介賓曰。毖音秘。肩向肩井缺盆中。兩叉骨之際。內間有秘伏之小骨。此毖骨也。


作毖誤。秉風(甲乙)


挾天外。肩上。小骨後。舉臂有空。舉臂取之。


(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8

肩部第三


按天。舊作人。刊誤。今訂之。


在字衍。外台。在挾字上。是也。


千金。並翼方。作肩上後。外台。聖濟。發揮。作小後。資生作字誤。吳文炳作天肩上小後。不可讀。蓋錯置。入門曰。天宗前。疑誤。曲垣(甲乙)


肩中央。曲胛陷者中。按之動脈應手(甲乙)


按動脈應手。千金。以下諸書。作應手痛。外台作按之痛應手央。作尖字誤。天宗(甲乙)


肩解下三寸(素問)


秉風後。大骨下。陷者中。(甲乙)


肩貞(素問)


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後。陷者中(甲乙)


禁灸(入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8

肩部第三


按解。入門。作罅。通評虛實論云。刺大骨之會各三。

次注曰。大骨之會肩也。


謂肩貞穴。在肩後。骨解間。巨骨(素問)


肩端上行兩叉骨間。陷者中。(甲乙)


一曰禁刺。(類經)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8

肩部第三


按明堂。作肩端上兩行骨。兩行二字。倒置。俞(甲乙)


肩後。大骨下。胛上廉。陷者中。舉臂取之(甲乙)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9

肩部第三


按氣府論云。曲掖上。骨空書。作肩。非矣。


金鑒云。從肩貞。上行肩端。上。肩骨下。肩(靈樞)


一名扁骨(明堂)


一名中肩井。一名扁肩。(類經)


一名肩尖。(外科樞要)


舉臂肩上陷者。(素問)


肩端兩骨間。(甲乙)


肩外頭。近後以手按之有解。宛宛中。(千金)


肩頭正中(同上)


骨頭。(資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09

肩部第三


按素問。骨之會。各一。次注曰肩穴也。


又曰。云門骨次注曰。今中誥孔穴圖經。無骨穴。有肩。

刺熱論新校正曰。驗今明堂中誥圖經。不載骨穴。尋其穴。以瀉四肢之熱。恐是肩穴。

醫門摘要曰。上有巨骨。後有秉風。不可混。無用之辨哉千金注曰。外台。名扁骨。肩(甲乙)


肩端上。斜舉臂取之。


(甲乙)


肩端外陷。(入門)


肩後外廉(岡本)


按外台。上之下。有陷中。二字。斜。作針誤。

入門曰。會上。非。。發揮。作誤。會(甲乙)


一名。(甲乙)


一名交。(聚英)


臂前廉。去肩頭。三寸。(甲乙)


宛宛中(資生)


按肩頭。次注。作肩端。外台。臂。作肩。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10

背腰部第四


氣府論曰。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至胝下。凡二十一節。脊椎法也。


骨度篇曰。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節。長三尺。上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節。至於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凡取背部諸穴除脊骨者。諸說紛紛。

按背俞篇曰胸(頭注曰。一本作背。)


中大俞。在杼骨端。肺俞在三焦之間心俞在五焦之間。膈俞在七焦之間。肝俞在九焦之間。脾俞在十一焦之間腎俞在十四焦之間。皆挾脊相去三寸所。則欲得而驗之。


按其處應在中。而痛解。乃其俞也。


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氣盛則瀉之。


虛則補之以火。補者毋吹其火。須自滅也。


以火瀉者。疾吹其火。傳(甲乙。作拊)


其艾。須其火滅也。


甲乙經曰。兩旁挾脊各一寸五分。

按。量兩乳間。去其半。四寸有奇。除兩旁各一寸五分。余分一寸半有奇。是脊骨之分也。


又素問云。在背下挾脊旁三寸所。厭之令病者呼。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10

背腰部第四


應手。挾字。旁字。除骨而言也。


所者許也。


古人不必拘分寸。以大概示之。


故云。按之應在中而痛解或云。應手也。


神應經曰。如背俞。前賢書中皆云挾脊各寸半。是共折三寸分兩旁取之。


殊不知言挾脊。其挾字。是除骨而言。若帶脊骨當以兩旁各二寸共折四寸分兩旁。此說雖得折為四寸者不是。後世又用兩乳八寸之說度背腰。

故云去脊中二寸。或一寸五分。共不可從也張介賓遂驗魚骨。就突處而定穴。蓋原王叔權。裡醫之說。妄矣。


凡節字取義於竹節。故有骨節關節。手指本節等語。脊骨突處謂之節。經曰。節下間。則突處下間是穴也。


且張氏取經文之節下間之語。而作異說。何矛盾之甚邪。凡人之項骨有三。名曰柱骨。又曰天柱骨即頭莖也。


連脊共二十四節。今人誤以項骨高者。為大椎。其弊依肘後方。灸大椎在項上大節高起者。外台。類經。針灸大全等。以平肩者。為大椎香川太衝曰凡大椎以椎大為名。若其骨不大何得謂大椎乎。故稱一椎為極當。今定以與肩齊為一椎。雖椎小亦可也。


大小固非所拘。設令一椎之上。或一椎之下。有椎特大者。則雖在何處亦可稱大椎。如是或有二十二椎。或有二十椎。而不應二十一椎之數矣。


唯是一椎。而後次第等下。而以平肩者。為大椎者。此膠柱之說也。


為費解。香月牛庵卷懷食鏡曰。先師玄益。

曰。凡定大椎法。令患人端坐正面動首頸。則項骨共動。取其不動為大椎甚易知。故據此說使人頭俯。項骨高起。仰則不見。是項骨第三節也。


其下乃大椎也。


下第七節八節之間第十四節十五節之間。是俯仰屈折之處也。


從其處。上行數之定大椎。此亦一法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11

背腰部第四


馬蒔曰大椎乃督脈經穴。至腰俞。共二十一椎。其曰二十四椎者以項骨三椎不等也。


至尾穴。亦不等。今人灸大椎者。但是項骨高起者。見其骨高而大。誤以為大椎。而取之。


愚今除項骨三節則大椎。又數為第一椎。此說得之。


按脊椎二十一節。古來通說亦無異論。蓋是皮上隔肌肉摸索而命之也。


非剮剝視之數之而言之者。陳明善洗冤錄曰。項與脊骨。各十二節。

注曰。自項至腰。共二十四椎。骨上有一大椎骨。人身項骨五節。背骨十九節。合之得二十有四。是項之大椎即在二十四骨之內此說與今之所見不符。東洋先生臟志曰。脊骨背面有鰭如魚。其節十有七。上細下巨如箏之狀。此言一出而天下大疑之。


今驗之脊骨實十七節也隔皮膚而數之為二十一節者。並腰髁骨也。


其骨比脊骨巨大內拘而為臀尻。其窮處即所謂尾骨者是也。


其骨背有椎節形凡四。於皮肉上摸之則與脊骨齊。乃與十七節連數為二十一椎。其椎節形旁。宛陷處有孔。通內面。左右各四即八也。


古書曰。第一空。第二空者。不誣。洗冤錄曰。男女腰間。各有一骨。大如掌。有八孔作四行樣者。是也。


此骨。男則圓女則平者。所以護子宮受胎之地也。


今取穴則連數之。


為二十一椎。處置諸穴。而不為誤。

發揮注曰。按腰髁即腰監骨。人脊椎骨。有二十一節。自十六椎節而下。為腰監骨。挾脊附著之處。其十七至二十。凡四椎為腰監骨所附而入穴。則挾脊第一二空云云也。


又按督脈當脊中起於長強在二十一椎下。等而上之。


至第十六椎下。為陽關穴。其二十椎。至十七椎。皆無穴乃知為腰監骨所明矣。


此說誤謬。不俟辨焉。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11

背腰部第四


腰髁骨。又名腰監骨。又名腰尻骨。八者。即其空。今以朽骨圖之。


外面圖內而為臀尻。其窮處即尾骨金鑒曰。尾閭。一名端。一名撅骨一名窮骨。在肛門後。其骨上端。俗名骨。

又名尾。側面圖內面圖背腰總圖一背腰總圖二背中行自第一椎。下行至尾骨。凡十四穴。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11

背腰部第四


大椎(素問)


一名百勞(類經)


第一椎上。陷者中。(甲乙)


宛宛中。(資生)


按甲乙經。脫上椎其誤。椎骨又名杼骨。後人遂混稱大椎。為大杼。大全等。大杼一名百勞。不可從焉。


類經曰。一云平肩。說己見。傷寒論曰。大椎第一間蓋指陶道。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1-25 20:12

背腰部第四


陶道(甲乙)


大椎節下間。俯而取之。


(甲乙)


陷者中。(明堂)


按千金。千金翼。作下節間。下皆同。聚英。醫統。吳文炳等。無節字非。千金諸風篇身柱(甲乙)


第三椎節下間。俯而取之(甲乙)


宛宛中。(明堂)


按和名塵氣。以治塵氣。名之。


原性全醫抄曰。塵氣發於肺臟。是也。


村上良亢慈旨載其候有四。紅知利氣。知利知利氣。波美知利氣。黃知利氣。醫門摘要曰。和俗謂之塵氣。預灸則不生諸病。病氣積於此而傷其身。猶塵氣積柱下。生濕氣。而破家宅。故即名此穴謂之塵氣。(釋西懸所著方書訓瘧為知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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