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書名 素問經注節解
作者 姚止庵
朝代 清
年份 公元1644-1911年
分類 內經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7%B4%A0%E5%95%8F%E7%B6%93%E6%B3%A8%E7%AF%80%E8%A7%A3/index
【序】
自軒岐論醫藥以剪民患,百世而下言醫者莫不奉為金科,然辭簡義奧,讀之有不能即得其解,則望洋而嘆者多矣。
古人之意既不可見,或竊取世俗之書得其緒余,唯多較病於寸匕,繩方於點墨,此等欲期以決嫌疑、定生死,不亦難乎!
昔秦越人有云:聞病之陰,論得其陽;
聞病之陽,論得其陰。
其起虢太子也,取之於三陽五會以更適陰陽,而太子卒蘇。
其次齊桓公之病進也,自腠理漸及於腸胃骨髓,而後卒如其言。
太倉公受公乘陽慶五色診奇咳術,精解之,決人生死,燎若指掌。
此皆去軒岐之代未遠,前聖精意尚有師承,其於內經之所謂臟腑因應,以至十二經十五絡之傳變,皆洞晰其所以然之故,是以終古稱為神醫。
夫所謂內經者,即漢藝文志所載素問、靈樞是也。
隋全元起注於前,唐王太仆注於後,宋林億、孫兆復為之校正,亦云詳矣,而讀者尚未能曉暢厥旨。
余門下士庶常秦子逸少為余言,其內兄姚止庵,老經生也,甲申、乙酉間去儒而為醫,醫藥之書靡不貫穿討論,而尤殫精於內經一編,以為是上古聖人精義所存,所以調燮氣化、拯救斯民者胥於是乎在,乃鉤深研賾,割剝理解,神而明之,觀其會通。
以素問雖有注而猶未盡,而靈樞且無注可讀,遂發憤作注,先後十四年始成,名曰節解,而經中不傳之秘始抉殆盡,使讀者渙然冰釋,曠若發蒙。
今特付剞劂,乞余一言弁其首。
余於軒岐之理本未究心,竊觀秦醫和之論疾,推明六氣五味五色五聲六疾,其言性命之微,天人之應,義蘊弘深,至論蠱惑之疾,女惑男,風落山,援引周易精意以參證,即齊魯之學人或未能過,始信此事非根極理要而通於儒術者,未易言也。
今止庵以經生而耽思醫理,我知其所得可以上溯古人,而軒岐之傳從此集其大成,茲書之行,於以拯世保身均有攸賴也已。
是為敘。
時康熙歲次己未十月賜進士及第通奉大夫特加禮部侍郎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加一級沈荃撰 余見徐文長自作傳曰:余讀旁書,自謂別有得於首楞嚴、莊周、列御寇。
若黃帝素問諸編,倘假以歲月,更用繹,當盡斥諸注者謬戾,標其旨以示後人。
似文長於素問尤自信而深奇。
後見其評釋,語意皆從文章起見,猶落詞人見解,其中精理妙義,若未之透徹也。
今見吾友姚止庵素問經注節解,其沉酣於軒岐篇帙中十有四年,凡經注之贅詞錯簡,贗筆膚言,簸之揚之,去其糠秕,淘之汰之,棄其砂礫,真能劈開混沌,嚼碎虛空,如滌灰湔發,條條見穎,如利針刺膚,點點見血,誠洞體之神匕,見垣之妙睫也。
蓋止庵原為藝林巨儒,文飛將,別游戲於岐黃間。
在常人視之,謂儒作醫,菜作齏,易若反掌,而孰知其研究此理,不厭精微,不替寒暑,止庵之用心可謂至矣。
宜其舉以治病,棄人之所取而取人之所棄,恆立決於一診間也。
今其書具在,無論世之業醫者,目不識脈經本草,藥不辨佐使君臣,庸庸者流,無足與言痛癢。
即前此諸名宿如馬元台、王曰逵、張景岳之為注解,較之止庵所言,略者詳,疑者晰,博洽明快,何異去幽暗而睹青天,今而後人人可以讀內經矣。
余非能醫者,然能知醫。
止庵之為醫,固不以余知為幸,而余知止庵醫解將見於天下,直為後人幸。
止庵其殆內經之朱考亭乎,惜乎徐文長不及見也!
時康熙歲次己未十月同學弟劍南張岱拜撰
【自序】
內經素問之創自軒岐也,王太仆注解於唐,高保衡、孫兆、林億校正於宋,咸謂燦然明備矣。
然而後人見之不敢讀,讀之不能解,解之不盡明。
即有自以為明者,使之臨病,真假莫辨,從正倒施。
嗟嗟!
經學之荒,無過今日矣。
余自甲申以後,播遷之余,無志當世,時取醫經而翻閱之。
見上而天文,下而地理,草木昆蟲,無所不備。
其於人身也,內而臟腑,外而皮毛,寸量銖算,纖悉靡遺。
至矣哉,聖人之教乎。
然其旨奧,其事博,其文錯雜而難稽。
人非上哲,鮮不目眩於望洋,躊躇乎歧路。
余用是展玩再四,思更有以斟酌而損益之,務使人人可以讀,讀即解,解即明焉,而且施無不當也,然後可。
因而取唐之法,宋之新校正,以及明之馬元台、王曰逵、張景岳諸長老之所論說者而參斷之。
凡十年,至康熙壬寅三月,喟然曰:今而後吾知所以斟酌而損益之矣。
於經之正意已完於前,而復贅詞於後者,則去之;
經之言已見於別篇,而又重出於此者,則刪之,文詞殘缺,義無可考,強解之而無味者,或闕疑或盡除之,語之脫誤,考別本以補葺之;
字之舛訛,會文理以訂正之;
句法之顛倒,段落之參錯,凡屬傳寫紛刮者,通上下文語氣以更易之;
至於後人贗托以補篇目之數,如著至教等七篇詞句雜駁者,則為刪削以貫通之,凡得一百七十八所,計刪六千六百八十六字。
夫素問,經也。
經者,聖人之言也。
余何人斯,而敢取聖人之言而刪之,亦云節焉而已矣。
易曰:天地節而四時成。
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言損有餘,補不足,以歸乎中正之節也。
今素問之原文具在,太仆之注解具在也。
如所言贅詞重出者,太仆存之而未去;
殘缺贗作者,太仆仍之而不刪;
又如脫誤訛舛以至顛倒錯雜之類,太仆或聊且順文而無所發明,或旁引濫收而安於淺陋。
無怪乎後人讀之茫然不能解,解之懵然不盡明,甚且至於畏而不敢讀。
又安望其臨病別真假,定正從,確然施之而各當也哉。
此余之所以既節素問之有餘,而復為臆解以暢王氏所未足,斟酌損益,不自知其狂惑也。
是役也,始自壬寅三月,迄於己酉之十二月,凡七年,又七年而靈樞之節解亦相繼而成,余之從事於內經者凡十有四年。
今而後讀內經者,其或可以庶幾矣。
康熙丁巳五月望後二日會稽止庵姚紹虞謹序
【王太仆詮注原序】
夫釋縛脫艱,全真導氣,拯黎元於仁壽,濟羸劣以獲安者,非三聖道,則不能致之矣。
孔安國序尚書曰:伏羲、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
班固漢書藝文志曰:黃帝內經十八卷,素問即其經之九卷也,兼靈樞九卷,乃其數焉。
雖復年移代革,而授學猶存,懼非其人,而時有所隱,故第七一卷,師氏藏之,今之奉行,惟八卷爾。
然而其文簡,其意博,其理奧,其趣深,天地之象分,陰陽之候列,變化之由表,死生之兆彰,不謀而遐邇自同,勿約而幽明斯契,稽其言有征,驗之事不忒,誠可謂至道之宗,奉生之始矣。
假若天機迅發,妙識玄通,蕆謀雖屬乎生知,標格亦資於詁訓,未嘗有行不由逕,出不由戶者也。
然刻意研精,探微索隱,或識契真要,則目牛無全,故動則有成,猶鬼神幽贊,而命世奇傑,時時間出焉,則周有秦公,漢有淳於公,魏有張公、華公,皆得斯妙道者也。
咸日新其用,大濟蒸人,華葉遞榮,聲實相副,蓋教之著矣,亦天之假也。
冰弱齡慕道,夙好養生,幸遇真經,式為龜鏡。
而世本紕繆,篇目重迭,前後不倫,文義懸隔,施行不易,披會亦難。
歲月既淹,襲以成弊,或一篇重出而別立二名,或兩論並吞而都為一目,或問答未已別樹篇題,或脫簡不書而云世闕,重合經而冠針服,並方宜而為咳篇,隔虛實而為逆從,合經絡而為論要,節皮部為經絡,退至教以先針,諸如此流,不可勝數。
且將升岱岳,非逕奚為,欲詣扶桑,無舟莫適。
乃精勤博訪而並有其人,歷十二年方臻理要,詢謀得失,深遂夙心。
時於先生郭子齋堂,受得先師張公秘本,文字昭晰,義理環周,一以參詳,群疑冰釋。
恐散於末學,絕彼師資,因而撰注,用傳不朽,兼舊藏之卷,合八十一篇,二十四卷,勒成一部。
冀乎究尾明首,尋注會經,開發童蒙,宣揚至理而已。
其中簡脫文斷,義不相接者,搜求經論所有,遷移以補其處;
篇目墜缺,指事不明者,量其意趣,加字以昭其義;
篇論吞並,義不相涉,闕漏名目者,區分事類,別目以冠篇首;
君臣請問,禮儀乖失者,考校尊卑,增益以光其意;
錯簡碎文,前後重迭者,詳其指趣,削去繁雜以存其要;
辭理秘密、難粗論述者,別撰玄珠以陳其道。
凡所加字,皆朱書其文,使今古必分,字不雜糅。
庶厥昭彰聖旨,敷暢玄言,有如列宿高懸,奎張不亂,深泉淨瀅,鱗介咸分,君臣無夭枉之期,夷夏有延齡之望。
俾工徒勿誤,學人惟明,至道流行,徽音累屬,千載之後,方知大聖之慈惠無窮。
時大唐寶應元年歲次壬寅序。
唐太仆令啟玄子王冰撰
【新校正補注內經素問表】
臣聞安不忘危,存不忘亡者,往聖之先務;
求民之瘼,恤民之隱者,上主之深仁。
在昔黃帝之御極也,以理身緒余治天下,坐於明堂之上,臨觀八極,考建五常。
以謂人之生也,負陰而抱陽,食味而被色,外有寒暑之相蕩,內有喜怒之交侵,夭昏札瘥,國家代有,將欲斂時五福,以敷錫厥庶民。
乃與岐伯上窮天紀,下極地理,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更相問難,垂法以福萬世。
於是雷公之倫,授業傳之,而內經作矣。
歷代寶之,未有失墜。
蒼周之興,秦和述六氣之論,具明於左史。
厥後越人得其一二,演而述難經。
西漢蒼公傳其舊學,東漢仲景撰其遺論,晉皇甫謐刺而為甲乙,及隋楊上善纂而為太素。
時則有全元起者,始為之訓解,闕第七一通。
迄唐寶應中,太仆王冰篤好之,得先師所藏之卷,大為次注,猶是三皇遺文,爛然可觀。
惜乎唐令列之醫學,付之執技之流,而荐紳先生罕言之,去聖已遠,其術晦,是以文注紛錯,義理混淆。
殊不知三墳之余,帝王之高致,聖賢之能事,唐堯之授四時,虞舜之齊七政,神禹修六府以興帝功,文王推六子以敘卦氣,伊芳尹調五味以致君,箕子陳五行以佐世,其致一也。
奈何以至精至微之道,傳之以至下至淺之人,其不廢絕,為已幸矣。
頃在嘉中,仁宗念聖祖之遺事將墜於地,乃詔通知其學人俾之是正。
臣等承乏典校,伏念旬歲,遂乃搜訪中外,裒集眾本,寡尋其義,正其訛舛,十得其三四,余不能具。
竊謂未足以稱明詔副聖意,而又采漢唐書錄古醫經之存於世者,得數十家,敘而考正焉。
貫穿錯綜,磅因礡會通,或端本以尋支,或溯流而討源,定其可知,次以舊目,正謬誤者六千余字,增注義者二千余條,一言去取,必有稽考,舛文疑義,於是詳明。
以之治身,可以消患於未兆;
施於有政,可以廣生於無窮。
恭惟皇帝撫大同之運,擁無疆之休,述先志以奉成,興微學而永正。
則和氣可召,災害不生,陶一世之民,同躋於壽域矣。
國子博士臣高保衡、光祿卿直秘閣臣林億等謹上
【凡例】
一、素問古目八十一篇,除亡刺法、本病兩篇,實共七十九篇,其中論陰陽、脈象、治法者五十一篇,論針灸、穴俞者二十二篇,論歲運、六氣者七篇。
雖皆軒岐數聖人闡發救人妙義之所在,然其間有理數之分。
陰陽、治法者理也,理本變化無方;
針灸、歲運者數也,數則有象可擬。
故特分為內外篇,庶使讀是經者,於神理所在,精思而熟玩;
象數所在,則僅記憶焉可也。
【宋新校正言】
漢藝文志云黃帝內經素問九卷,至隋經籍志云止存八卷,全元起注本亦云少第七卷,王太仆序素問言第七卷師氏藏之,即歲運天元紀等七篇也。
新校正疑其篇卷浩大,以為別是陰陽大論之文,王氏特借以補所亡之卷,引張仲景傷寒論序為證,庸或有之。
但素問一書,凡天地所有,無一不備,七篇雖獨浩大,然暢論陰陽變化自應如是,書經亦出於壁,太仆之語豈即誣也。
【素問文義雖經王氏注解】
高保衡等校正,各云備極苦心矣,然錯誤脫漏處仍多。
茲各於本篇條下,辨駁其是非,參考其得失,非敢訾議前賢,良以經旨不可冒昧,人命非同草菅,寧負狂妄之罪耳。
至於管窺之見,疵自多,削而去之,是所望於後之君子。
【太仆之注至真要大論】
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益火之原以消陰翳二語,闡前聖所未發,開後學之顓蒙,卓然千古,是注也而經矣。
自余未盡合處,瑜不掩瑕,無失其為至文。
【每篇各有命名之義】
有為篇中要旨所關者,有毫無關涉,不過以起首有此數字而即以之為名者。
又一篇之中,問答條款逐段不同。
若非並為標出以提其綱,觀者能無眩亂。
茲特總序名目於篇首,如詩之有小序也。
一、篇中問答一項為一段,分注於其下,井然不亂,庶幾心目了然。
又其文氣高古,句法錯落,有一、二字為一句者,有十數字為一句者。
茲於語氣略斷處讀音逗之,讀之音韻婉轉而義理愈出,是乃所謂章句也。
一、是經去古既遠,殘缺自多。
王注每曲為之解而理愈晦,即甲乙經、全元起注本以至新校正亦多未確。
茲不敢傅會,寧闕疑焉。
一、古本每篇舊有次敘數目,今既分為內外篇,已無次序,用何數目,故並去之。
一、訓詁大家惟以詮釋本文而已,醫經則獨不可。
蓋問答之意,不過偶舉一端,原非脈病之全旨,後人執而泥之必偏矣。
王注類多隨文順釋。
拙解則必會通大意而後詮釋本文,或注明本文而後補出全旨,使觀者融會心胸,庶不致有偏泥之害也。
一、內篇所載,皆陰陽變化之大義,脈象治法之要旨,固當細心體認。
至於外篇,針灸如離合真邪等篇,歲運如至真要天元紀等篇,其中各有精義,所當節取以究其微,未可以其列之外篇而概視為膚淺也。
一、熱論篇仲景之所祖之以為傷寒論者,字字皆有著落,段段各有精義。
向閱王注,頗下恰意,方思有以易之而未能。
後見烏程閔氏芝慶者集中,特為此篇作注,最為明確,無以易也,故全錄之。
惜乎此君不為素靈全經作注,誠憾事耳。
一、歲運七篇中有天文度數及天符歲會等義,實余素所不解者,王注既不快意,杜撰又非所能,閣筆者久之。
後得景岳張公類經注解,推算詳明,確然可遵,竟全錄之,間有不合處,乃附謹按於其下。
茲集實賴二公之玉吾成也。
一、末後著至教等七篇,文辭意旨與全經絕不相類,的系後人假托以充篇目之數者。
王氏一概混為之注而不能辨,直為其人所欺矣。
自今道破,後之君子諒不以吾言為孟浪也。
一、是集或有謂余當全載原文,但於應節解處各記鉤勒,庶使讀者備悉源流,知經之所以節,注之所以另為解,是也。
但此舉原所以便肄習,苦仍列全文,則不特篇卷浩繁,且使讀者心目眩亂,故予節略,非但省文,實所以豁心目也。
一、素問古目九卷,王氏分為二十四卷,未免太繁,今分內篇三卷,外篇六卷,合為九卷,仍古目也。
【卷之一】
謹按:素問之名,王太仆不解其義,並不知其著於何代。
考之漢張仲景撰傷寒論,云本之素問,自是而降,晉皇甫士安云,素問論病甚精,王叔和撰脈經,云出於素問針經,隋書經籍志載有素問之目。
由是言之,素問之名,始於漢代,而迭見於晉隋也。
至其所以名素問之義,全元起云:素者,本也。
問者,黃帝問岐伯也。
書陳性情之原,五行之本,故曰素問。
又宋新校正引乾鑿度云:夫有形者始於無形,故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
太易者,未見氣也;
太初者,氣之始也;
太始者,形之始也;
太素者,質之始也。
氣形質具,而瘵由是萌生,故黃帝問此太素質之始也,素問之名,義或由此。
曰:不然,凡人之病,不病於已病而病於未病,養之不素則病生,治之不素則病成,軒岐以仁愛天下之心而相與闡發於千百世之上,則又問之有素,使後人無夭札之患,素之辭義大矣哉。
【上古天真論】
人生於地,氣稟於天,惟人受之,是謂天真。
然能克保天真者,其惟上古之人乎。
全元起本此篇在第九卷,王氏移置第一,今詳文義,允宜弁首云。
昔在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徇齊,長而敦敏,成而登天。
按:昔在云者,後人追敘之辭,猶虞書之紀堯典曰,若稽古帝堯也。
成而登天;
注謂鼎成而白日升天,事屬虛誕。
蓋謂自生至長,道德既成而登天位也。
乃問於天師曰:余聞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
今時之人,年半百而動作皆衰者,時世異耶?
人將失之耶?
按:天師,岐伯也。
失謂失養生之道。
岐伯對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按:天地有常道,人能體天地之道以為道,是謂知道者。
法於陰陽,和於朮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按:不妄者,循理而動,不為分外之事。
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
去謂去離形骸也。
按:形者神所依,神者形所根,神形相離,行尸而已。
故惟知道者,為能形與神俱。
俱猶皆也。
今時之人不然也,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動之死地,離於道也。
樂色曰欲,輕用曰耗,樂色不節則精竭,輕用不止則真散。
老子曰:弱其志,強其骨。
河上公曰:有欲者亡身。
曲禮曰:欲不可縱。
不知持滿,不時御神,言輕用而縱欲也。
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己。
言愛精保神,如持盈滿之器,不慎而動,則傾竭天真。
按:滿不知持則溢矣,神不時御則馳矣。
持謂謹守,御謂靜攝。
務快其心,逆於生樂,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也。
快於心欲之用,則逆養生之樂矣。
老子曰:甚愛必大費。
夫上古聖人之教也,下皆為之,按:原本聖人之教下也皆謂之,字有脫誤,文義難通。
新校正言,全元起注本讀作上古聖人之教也,下皆為之。
太素與千金同,楊上善解云,上古聖人使人行者身先行之,為不言之教,不言之教勝有言之教,故其下效行者眾。
元起讀法亦通,但解者殊屬蛇足。
若曰,聖人之教原非虛言,而其民相感而化,已見之實行矣,故曰下皆為之也。
虛邪賊風,避之有時,邪乘虛入,故為虛邪。
竊害中和,謂之賊風。
恬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恬虛無,靜也。
法道清淨,精神內持,故其氣從,邪不能害。
是以志閑而少欲,心安而不懼,形勞而不倦,內機息,故少欲:外紛靜,故心安。
然情欲兩忘,是非一貫,起居皆適,故不倦也。
氣從以順,各從其欲,皆得所愿,志不貪,故所欲皆順,心易足,故所愿必從,以不異求,故無難得也。
按:氣從以順句義,是根上文解,惟其恬少欲,故氣順而無病也。
各從其欲二句,是起下文意。
注無分別。
故美其食,順精粗也。
任其服,隨美惡也。
樂其俗,按:安儉陋也。
高下不相慕,按:不卑也。
其民故曰朴。
是所謂心足也。
老子曰:禍莫大於不知足,……知足之足常足矣。
是以嗜欲不能勞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愚智賢不肖,不懼於物,故合於道。
情計兩忘,不為謀府,冥心一視,勝負俱捐。
所以能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也。
莊子曰:德全者形全。
又曰:無為而性命不全者,未之有也。
帝曰:人年老而無子者,材力盡耶?
將天數然也?
按:材力,精力也。
注謂材干可以立身,非。
岐伯曰: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發長。
少陽之數次於七,女子為少陰之氣,故以少陽之數偶之,明陰陽氣和,乃能生成其形體。
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
癸謂壬癸水也。
任、衝,奇經脈也。
腎氣全盛,衝任流通,經血漸盈,應時而下,天真之氣降,故云天癸也。
然沖為血海,任主胞胎,二者相資,故能有子。
所以謂之月事者,平和之氣,常以三旬而一見也,故愆期者謂之有病。
三七,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
真牙,牙之最後生者。
按:長極者,謂身長至此,後不更加也。
四七,筋骨堅,發長極,身體盛壯。
按:七七之半,盛極將衰之候也。
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發始墮。
陽明之脈氣榮於面,故其衰也,發墮面焦。
六七,三陽脈衰於上,面皆焦,發始白。
三陽之脈盡上於頭,故三陽衰,則面皆焦,發始白。
所以衰者,婦人之生也,有餘於氣,不足於血,以其月經數泄脫之故。
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
按:血陰為地道。
不通,經止也。
形壞謂發墮、齒落、面焦而老弱不堪也。
注非。
丈夫八歲,腎氣實,發長,齒更。
老陰之數極於十,少陰之數次於八,男子為少陽之氣,故以少陰合之。
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
男女有陰陽之質不同,天癸則精血之形亦異,陰靜海滿而去血,陽動應合而泄精,二者通和,故能有子。
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
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滿壯。
按:八八之半,亦盛極時也。
五八,腎氣衰,發墮,齒槁。
按:腎主骨,齒為骨之余。
腎蓄精而藏血,發者血之余。
腎氣既衰,則發齒失所養,故槁墮。
六八,陽氣衰竭於上,面焦,髮鬢須白。
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臟衰,形體皆極。
八八,則齒發去。
按:至此則不但槁墮而已也。
女子二七而天癸至,男子二八而天癸至。
七,陽數也,女陰何以發於陽?
八,陰數也,男陽何以發於陰?
夫陽不可無陰,陰不可無陽,陰必得陽而生,陽必需陰而長,女始於七,男始於八,其亦陰陽相觸而後動者乎。
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五臟盛,乃能瀉。
按:五臟各有精,隨用而灌注於腎,此乃腎為都會關司之所,非腎一臟而獨有精也。
夫腎藏五臟之精,是腎為五臟之本矣。
男女之壯也,並始於腎氣之盛實;
其後也,亦由於腎氣之衰微。
人之盛衰皆本原於腎,此故總以腎結之。
盛乃能瀉,人其能終盛乎。
今五臟皆衰,筋骨解惰,天癸盡矣。
故髮鬢白,身體重行步不正而無子耳。
按:解與懈同。
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
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
所稟天真之氣,本自有餘。
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帝曰:夫道者年皆百數,能有子乎?
岐伯曰:夫道者能卻老而全形,身年雖壽,能生子也。
……按:得道之人,精神完固,老而不老,筋骨勁強,無異年少,即前所謂形與神俱者也。
男不過盡八八二句,言即能生子,亦不出天癸之數之外,是指生子者言。
注作所生之子壽不過天癸之數,誤矣。
【四氣調神論】
四序推遷,氣因時而變。
人在氣交之中,順之則得其所,逆之則疾病生。
通篇之旨,蓋教人順時而養其氣也。
春三月,此謂發陳,按:發,發舒也。
陳,陳積也。
謂發舒其去冬之所陳積也。
注言氣潛發散,陳其姿容,是陳與發無辨矣。
天地俱生,萬物以榮。
按:以上四句言天地之氣,以下言人當順時以養其氣也。
夜臥早起,廣步於庭,被發緩形,以使志生,按:象春氣之發生,無令志氣抑郁也。
生而勿殺,予而勿奪,賞而勿罰,按:順承天時,以養生生之氣。
此春氣之應,養生之道也。
所謂因時之序也。
春陽布發生之令,故養生者必謹奉天時也。
逆之則傷肝,夏為寒變,奉長者少。
按:此言人若不能順時以養其氣,則病自生也。
逆,注作反行勝已之令,太拘,不能順時而養其氣即逆也。
逆春之氣,何以夏為寒變?
蓋木旺於春而實火之所自生,既不能應春而養其生發之機,則木衰無以生火,故至於夏,宜熱而反寒,是為寒變也。
奉者,自下與上、從此達彼之辭。
天地之氣,生發於春,長養於夏,收斂於秋,歸藏於冬,缺一不可,倒置不可。
冬之藏,秋所奉也;
秋之收,夏所奉也;
夏之長,春所奉也;
春之生,冬所奉也。
苟不能應春而反逆其生發之氣,至夏自違其融和之令,是所奉者少也。
後仿此。
夏三月,此謂蕃秀,蕃,茂盛也。
秀,華美也。
陽自春生,至夏洪盛,物生以長,故蕃秀也。
天地氣交,萬物華實。
舉夏至也。
脈要精微論曰: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
由是則天地氣交也。
按:華實,猶言開華結實,非秋冬之成實也。
夜臥早起,無厭於日,按:夏宜宣暢,不可多睡以傷神。
使志無怒,使華英成秀,使氣得泄,若所愛在外,按:志和則英華暢茂,氣泄則膚腠宣通,自內達外,無郁不開,若所愛者然也。
此夏氣之應,養長之道也。
逆之則傷心,秋為瘧,奉收者少,冬至重病。
按:逆夏之氣,何以秋為瘧也?
金匱真言論曰: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夏宜舒泄而過於收斂,則三時之氣抑鬱而不舒,是以秋為瘧也。
,老瘧,三日一發瘧是也。
冬至,非指冬至節,猶言至冬必病重也。
心主火而旺於夏,逆夏之氣,則心病而火衰,火衰則不能勝水,至所不勝之時,病且轉重矣。
音皆。
秋三月,此謂容平,萬物夏長,華實已成,容狀至秋,平而定也。
天氣以急,地氣以明。
急謂風聲切也。
明謂物色變也。
早臥早起,與雞俱興,按:秋夜露寒宜早臥,秋清氣爽宜早起。
使志安寧,以緩秋刑,收斂神氣,使秋氣平,無外其志,使肺氣清,按:輯斂神志,謹避肅殺之令,以收氣而保肺。
三段一意。
此秋氣之應,養收之道也。
逆之則傷肺,冬為飧泄,奉藏者少。
按:逆秋之氣,何以冬為飧泄也,秋宜收斂,斂之不密則藏之不固。
飧泄者,藏而不固之病也。
飧音孫。
冬三月,此謂閉藏,地戶閉塞,陽氣伏藏。
水冰地坼,無擾乎陽,早臥晚起,必待日光,避寒氣也。
使志若伏若匿,若有私意,若已有得,按:極言藏密之狀也。
去寒就溫,無泄皮膚,使氣亟奪,此冬氣之應,養藏之道也。
逆之則傷腎,春為痿厥,奉生者少。
按:逆冬之氣,何以春為痿厥也?
冬令主藏,斂四時之氣而藏於密,藏之不固,則發越無基,而痿厥之病見於春也。
天氣,清淨光明者也,言天氣以示於人也。
藏德不止,故不下也。
四時成序,七曜周行,天不形言,是藏德也。
德隱則應用不屈,故不下也。
老子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言天至尊高,德猶見隱也,況全生之道而不順天乎。
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
……天所以藏德者,為其欲隱大明,故大明見則小明滅,天若自明,則日月之明隱矣。
所論者何?
言人之真氣亦不可泄露,當清淨法道,以保天真。
苟離於道,則虛邪入於空竅。
按:空,注音孔:太鑿,孔之為言空也,不若空字渾成。
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
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之門。
按:陰陽互根,為萬物之本,四時所當並養,聖人何獨分而為二哉?
不知春夏者陽氣發生之日,秋冬者陰氣用事之時,發用過多則易竭,聖人養之於易竭之際,是所謂從其根也,根固則應用不窮矣。
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
……按:言若不能如聖人之養,則本伐而真氣敗壞矣。
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斗而鑄錐,不亦晚乎!
按:反復嘆詠,以見養之宜早也。
【生氣通天論】
生氣者何?
生生之氣,陽氣也。
通天者,天氣輕清而上浮,惟人陽氣上與天通,尊之之辭也。
篇中凡四特尊陽,五喝陽氣者。
黃帝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
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按:言人之氣,本與天通。
其生五,其氣三,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此壽命之本也。
三謂天氣、地氣、運氣也。
犯謂邪氣觸犯於生氣也。
按:五,五臟也。
言人依五臟以生,五氣不固,則天地運會之氣,相乘為害,或病或死,壽命所關,故曰壽命之本。
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此因時之序。
故聖人傳精神、服天氣而通神明。
按:蒼天,注單指春言,非也。
天之色蒼蒼,故曰蒼天。
言天之氣常清常淨,人亦能清能淨,則志意安和而治矣。
果能順天之氣以為氣,寒暑溫涼與天合氣,不但志意安和而已,抑且生生之氣,永固無虞矣。
傳者,不盡之義。
人之有生必有死者,以其精神盡而不能傳也。
得道之人,真精不漏,元氣渾,如四時之迭換,同日月之營運,其為傳也,亦何老少之分乎。
如是則聖人周身之氣,與天無間,服天氣也;
變化無方,通神明也。
失之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失謂逆蒼天清淨之理也。
按:凡人之氣,周流一身,內而九竅,外而肌肉,清淨則安和,煩擾則潰亂,安和則內外調達,潰亂則壅閉不通,衛氣因之亦病矣。
靈樞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合者也。
內閉外壅,氣以潰亂,而渙散不收矣。
氣之消削,非由於天,人自致之耳。
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
此明前陽氣之用也。
諭人之有陽,若天之有日,天失其所則日不明,人失其所則陽不固,日不明則天境冥昧,陽不固則人壽夭折。
按:天運句,注解頗混。
蓋重言之,以見人不可無陽,猶天之不可無日也。
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
按:此正明陽之所系也。
陽氣輕清而上浮,象天之居高以臨下,無不包攝,凡其所有,莫能外焉。
故善養之,則氣自周密,足以衛固夫一身;
不善養之,則寒暑濕氣諸邪,乘之而入矣。
因於寒,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按:因者,乘虛而入之謂,此言因於寒之為病也。
寒邪中人,榮血凝澀。
治寒之法,靜則留滯,動則散解,必如樞之運動而後可,辛甘發散之類是也。
如宜動而反靜,則寒邪內伏,卒然觸發,狀若驚駭,驚則氣亂,精神浮越於外矣。
始以陽氣不固而致寒,繼以不善治寒而亂氣,養陽之道,可不慎哉。
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體若燔炭,按:此言因於暑之為病也。
暑熱傷氣,氣虛故自汗。
暑者,火病也,火既盛,則躁煩而聲厲,火或少息,亦啾唧而多言,靜而不靜,正火之為患也。
唯暑為火病,其身之熱,若炭之燔然。
汗出而散。
按:此則言治暑之法也。
暑為熱邪,雖已自汗,仍須汗解,熱論篇曰:暑當與汗皆出勿止也。
按暑有陰陽二證,潔古曰:靜而得之為中暑,動而得之為中熱,中熱者陽證,中暑者陰證。
東垣曰:避暑於深堂廣廈得之者名中暑,其證必頭痛惡寒,身熱無汗,心躁煩,此為陰寒所抑,而陽氣不得伸越也,治宜發汗。
若行人或農夫於日中勞役得之者名中熱,其證頭痛躁熱,大渴大汗,無氣以動,乃天熱外傷肺氣也,治宜解熱。
按此皆中熱之陽者也。
若夫因暑受寒之證,汗之不愈,昔人直用薑附理中而愈,立齋所謂舍時從證妙法也。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短,小筋弛長,短為拘,弛長為痿。
按:此言因於濕之為病也。
濕邪中人,其氣上蒸,頭面浮腫,如有物裹之者,是宜輕揚發散之劑以去其濕,庶不致邪氣內侵。
若不急治,則濕化為熱,濕熱交並。
攘者,除而去之之謂。
不攘,則著而不去,濕熱鬱蒸,筋絡受病,或急而為拘攣,或緩而為痿痹矣。
夫同一濕熱為病,大筋小筋,何有拘痿之別?
蓋筋大則粗而有力,故見拘攣;
筋小則柔而無力,故見痿弱也。
注言反濕其首,及將濕熱分發,並不合理。
音軟。
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按:氣即陽氣也。
陽氣既不能衛外,不特寒暑濕相因而為患,即氣亦能自病,是亦謂之因於氣也。
氣周密則默運而流通,氣疏泄則偏壅而浮腫。
四維者,四肢也。
四肢者,諸陽之本也。
陽氣盛,則四肢實而揮霍擾亂。
陽氣虛,則手足浮腫,或手已而足,或足已而手,是相代也。
凡病此者,非陽氣匱乏不至此,而實則由於衛外不固之所致也。
竭字宜活看,勿竟作竭絕,蓋甚言之,以見陽之不可不固也。
按陽因而上二句是綱,以下因於寒四段是目,蓋言陽氣不能衛外,則諸邪乘虛而入也。
寒暑濕氣四條各自為一義,前後原不相蒙,王注將上下文逐段承轉,辭義牽強,今厘正之。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辟積於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乎若壞都,汨汨乎不可止。
此又誡起居暴卒,煩擾陽和也。
煎厥,以煎迫而氣逆也。
煎厥之狀,目盲云云。
按:前言陽氣不能衛外,則邪入而生病;
此言人過勞,則氣耗而陽竭也。
煩勞者,勞而不已。
勞而不已,陽氣外浮,恢張污漫,神疲而精竭矣。
所以者何?
精非氣不攝也,精氣既傷,漸至火令,外則肢體焦灼,內則神氣躁擾。
以火煮物曰煎。
厥,竭也。
水虧畏火,其人以煎熬而厥竭矣。
煎厥之病,其狀何如?
以言其目則盲,而耳則閉,視聽俱廢,五臟之真氣竭絕,潰潰乎若都邑之敗壞,汨汨乎若水之流而不返也,不亦大可畏哉!
注以張為脹,未確。
以厥為氣逆,亦偏。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使人薄厥。
大怒則氣逆而陽不下行,陽逆則血積於心胸之內矣。
然陰陽相搏,氣血奔並,因薄厥生,故名薄厥。
按:肝者將軍之官,主怒而藏血,盛怒則肝傷,肝傷則氣浮血涌,厄塞滿悶,磅因礡上下,因致厥絕,今之盛怒狂叫,嘔血欲死者是也。
謹按自此以下六段,又言凡病皆足以傷氣,不特前言過勞陽竭而已也。
有傷於筋,縱,其若不容。
怒而過用,氣或迫筋,筋絡內傷,機關縱緩,形容痿廢,若不維持。
按:注根上解,以其同為肝病也,於義似通,但六段,段各一證,證各一義,不得以其同本於肝而強合之也。
遠行勞力則筋病,入房太甚則宗筋痿,是皆謂之有傷於筋也。
筋傷,則縱緩無力,不能任重,若隘小之器,不能容物也。
汗出偏沮,使人偏枯。
按:陽氣盛,則汗出通身,陽虛,則氣不周流,而汗出一偏矣。
氣阻一邊,故云偏沮,是名偏枯,今之半身不遂等證是也。
汗出見濕,乃生痤痱。
按:陽氣所以衛外,汗出則氣外泄而陽虛,腠理開豁,若又見濕,濕滯毫腠,痤痱生焉。
痤,音才何切,小癤也。
痱,音沸,濕熱瘡也。
高粱之變,足生大丁,受如持虛。
按:膏粱者,肥甘物也。
久食肥甘,後必有變,其為變也,多生丁毒。
丁者,火也。
大丁,熱毒也。
熱毒傷人,無處不到,豈必在足。
注言丁生於足,誤矣。
足生,謂足以生丁毒也。
膏粱之子,內縱房勞,體必空虛,外恣口腹,熱毒蓄積,如持虛體,受此熱毒,其何能堪,是謂受如持虛,今之患癰疽而死者是也。
勞汗當風,寒薄為,郁乃痤。
按:煩勞氣耗,體多出汗,汗則玄府開而邪易入,自宜靜密謹防。
如或露體當風,或當風熟睡,風乘虛入,化而為熱,外又感寒,磅因礡膚腠,必生子。
,俗名粉刺是也。
若不解散,鬱積之久,不止於而且為痤矣。
,織加切。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此又明陽氣之運養也。
按:人知陽氣周密,則邪不能入,陽氣壯盛,則病不能傷,此猶氣之粗而顯者也。
若其內斂於宥密,則至精矣。
精則元氣布護,神以氣而藏,一氣渾涵,神得氣而攝,其養為何如。
若其中運夫經絡,則又柔矣。
柔則真氣貫通,筋無弛緩之患,和氣條達,筋又無攣急之虞,其養更何如。
豈止衛外為固,剛強為用而已哉。
開合不得,寒氣從之,乃生大僂。
開謂皮腠發泄,闔謂玄府閉封。
然開合失宜,為寒所襲,內深經絡,結固虛寒,則筋絡拘,形容僂俯矣。
按:僂音樓。
陷脈為,留連肉腠。
按:脈何以陷?
人之一身,上下表裡各有脈道。
陽氣不密,則外邪陷入於脈絡,故云陷脈。
邪既陷入,留連不解,肉腠之間,瘡生焉。
者,瘰之類也。
音漏。
俞氣化薄,傳為善畏,及為驚駭。
按:俞,背穴也。
陽邪中人,多由背入,既入於俞,氣即汗漫,猝走經絡,然而畏,惕然而驚矣。
所以者何?
正為邪觸也。
氣宜兼寒熱言,注單作寒解,偏矣。
俞音輸。
營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
營逆則血鬱,血鬱則熱聚為癰腫也。
魄汗未盡,形弱而氣爍,穴俞以閉,發為風瘧。
按:汗何以言魄?
魄藏於肺,汗出於玄府。
玄府者,皮毛也。
皮毛者,肺之合也。
故云魄汗。
未盡者,汗出不已,病之自汗者也。
自汗不止,形自弱而氣自爍矣。
形氣大虛,風邪易入,正虧邪陷,不能外達,至秋而發,病因於風,則為風瘧也。
故下文即云:故風者,百病之始也。
清淨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時之序也。
……按:善入而人不知者,風也。
諸邪病患,惟風為最。
清淨以下,與前第二節辭義大同小異,不過反復言之,以見人能清淨則邪自不犯,無甚深意。
注乃遠引別篇,曲為之解,其辭費哉。
故陽蓄積,病死,而陽氣當隔,隔者當瀉,不亟正治,粗乃敗之。
言三陽蓄積,怫結不通,不急瀉之,亦病而死。
何者?
蓄積不已,亦上下不並矣。
何以驗之?
隔塞不便,則其證也。
若不急瀉,粗工輕侮,必見敗亡也。
此節言三陽實證,乃陽之亢者,治宜攻下者也,皆由不善調養之所致。
蓋陽外泄則病虛,陽蓄積則病實,是故貴得其平也。
故陽氣者,一日而主外。
晝則陽氣在外,靈樞曰,目開則氣上行於頭,衛氣行陽二十五度也。
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乃閉。
按:生者氣長漸盛,隆則盛之極也。
閉非閉絕不通,謂去陽經而入陰分,猶分門而別戶也。
注以氣門為玄府,誤矣。
是故暮而收拒,無擾筋骨,無見霧露,反此三時,形乃困薄。
皆所以順陽氣也。
陽出則出,陽藏則藏。
暮,陽氣衰,內行陰分,故宜收斂以拒虛邪。
按:反此三時,注單指收拒三句,非。
宜頂上節言,謂平旦與日中,氣行於陽,可動則動;
日西氣行於陰,當靜則靜。
如動靜乖違,與時相反,則氣弱而形壞也。
陰者藏精而起亟也,陽者衛外而為固也。
按:通篇專重陽氣,故此節以前,單發陽之所系至重,而此節以後,則平論陰陽,以見陽之不可無陰,亦猶陰之不可無陽也。
陰陽互根之理,正天地合德之妙,變化所由起,萬物所由成,順之則得其所,逆之則疾病生,為篇中一大關鍵,而注反略而不解,真未達岐黃要旨者也。
亟,注作數解,殊無意味。
按字書,亟,一切吉逆,亦切去吏,其音為氣,因其音而推其義,疑即氣字之訛也。
蓋陽主外,陰主內,陽衛外,陰藏精,合之後篇,言氣歸精,又言精化為氣,則知陽根於陰,而陰實為起氣者也。
臆解存正。
亟,去聲。
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乃狂;
陽不勝其陰,則五臟氣爭,九竅不通。
……按:陰陽本互根,不可偏勝,此正言偏勝之為害也。
流,流動也。
薄,漂薄也。
疾,急疾也。
陰不勝陽則陽獨治,其證有二焉:一為陰虛於下則陽浮於上,脈見浮洪數大,六七至以上,但按之無力,注為極虛而急數,是也,證似純火,非火也,病由水虧,法宜壯水以制火,或用桂附從治以引火歸源,其證專屬陰虛;
並,合並也,即前陽蓄積之謂,注為盛實,是也,三陽合並則陽盛而火旺,火旺則神明亂而為狂,即重陽者狂之謂,證似無水,非無水也,熱極之故,治宜苦寒以泄熱,仲景所以用三承氣,其證專屬陽盛。
陽不勝陰則陽虛矣,陽氣者,所以疏決陰滯,內注於五臟,而外達九竅者也。
今陽既虛,則氣弱而不能內注於五臟。
五臟者陰也,九竅者五臟之所以通氣者也,五臟之陰氣,必借陽而後能各出於其竅。
陽虛不能疏陰則陰氣滯,陰氣滯則亂而爭,氣亂而爭,則不得各從其竅而閉塞矣。
所以然者,陽清而陰濁,陽通而陰閉也。
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
按:客者人來自外之稱,風自外來,故亦曰客也。
淫,亂也,風邪客於經絡,而氣為之亂也。
氣者,外以捍邪而內以養精者也,氣亂則邪以無所捍而入益深,真精必動而消散矣。
何者?
風應肝而善動,風動肝傷,邪之為患,將不止於肝也已。
下三段因而,皆因此也。
注謂風薄熱起,熱盛則水干,故精乃無,是乃肝腎內傷之證。
此言風客淫氣,以致精亡,乃感於外而傷及內者,其義大別。
至下腎氣乃傷,高骨乃壞,方是水干精亡之解。
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為痔。
甚飽則腸胃橫滿,滿則筋脈解而不屬,故腸而為痔也。
痹論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按:三因而,皆根風客節言,既感於風,而更不謹密,其病日加也。
飽食之傷,腸胃而已,何及筋脈?
益人身之內,大筋絡骨,小筋束皮,而氣脈為之貫徹於內外。
若過傷於飽,充塞腸胃,氣滿皮急,橫逆不通,筋絡緊束,幾至斷絕,是名橫解。
不特此也,飽食不已,熱毒蓄積,必利膿血,利而不已,膿血旁流,則為痔矣。
痔者,肛旁竇也。
因而大飲,則氣逆。
飲多則肺布葉舉,故氣逆而上奔也。
按:酒性善動,味辛氣熱,少飲則和血行氣,多飲則助怒善忘,破血亂氣,唯亂氣,故氣逆,豈止肺布葉舉云乎哉。
因而強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
強力謂強力入房也,高骨謂腰高之骨也,然強力入房則精耗,精耗則腎傷,腎傷則髓內枯,故高骨壞而不用也。
按:男女媾精,萬物化生,人生之大倫,天地之正道也。
若行所當行,不妄貪縱,何至敗壞。
唯好色之人,縱恣行樂,精血漸虧,力既不能,猶或借資異物,勉強從事,乃傷乃壞,豈非無力而強用其力之故哉,況又強力於其邪入之後乎。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
……按:陰陽雖互根,而陽之所系為尤重,故反復詳言以總結之,謂人欲養陰,先須固陽,不可輕自泄露以致敗絕也。
然陽之所以不密者,多由自恃其強,彼方縱情恣欲,未幾陽精竭,而所藏之陰氣亦敗絕而無余矣。
注謂陽自強,寧有是理。
因於露風,乃生寒熱。
按:以下五段,正陽不密之為患也。
露,注作露體,是衣被之人,邪盡不中耶?
露,霧露也。
風為陽邪,露為陰邪,二者中人,皆足以致寒熱,況前已言無見霧露也。
是以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
風氣通肝,春肝木旺,木勝脾土,故洞泄生也。
按:留連者,纏綿不解之義。
凡風邪中人毫腠,多為寒熱、頭痛、脅痛等證,若失於表散,以致留連不解,滯於腸胃之間,木性克土,土不能勝,故脾虛而洞泄也。
夏傷於暑,秋為瘧。
,老也,亦曰瘦也。
按:凡邪伏臟,必遇發生之令而後出。
秋,收令也。
夏既傷於暑,何以至收令而為瘧?
蓋暑,熱邪也,熱喜暢而惡郁,暑當與汗。
汗若不出,復至收斂之時,熱邪蓄積,始而為瘧,甚則為,故無汗之瘧,必得大汗始愈也。
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
濕,地之濕氣也。
秋濕既勝,冬水復王,水上乘肺,故咳逆病生,濕氣內攻於臟腑則咳逆,外散於筋脈則痿弱也。
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按:冬傷於寒,寒不即發,伏藏於內,至春而病,氣因時變,必為溫病,熱論曰人之傷於寒也則病熱 是矣。
四時之氣,更傷五臟。
寒暑溫涼,遞相勝負。
按:上五段言天氣之病患,此則其總結語也。
五臟之氣,相生則得其平,相克則傷而為病。
故木盛傷脾,火鬱為,秋濕自傷,冬寒變熱,是謂更傷,時氣之為病也。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按:陰藏於五臟,宜靜而不宜動。
故靜則五臟之神,各安於其臟;
若不能靜,則必氣浮火動而發躁,陰氣散越,陽火獨熾而走胃,消穀善飢,飲食大倍於平日,而腸胃受傷矣。
夫飲食本以養陰,乃陰躁且至於多食,食多既傷其腸胃,陰氣亦因之而愈消,故下云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也。
按此一節,原刻在痹論篇中,實與痹義無涉,必錯簡也。
今移置於此,文義甚合云。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陰者,五神臟也。
宮者,五神之舍也。
言五神所生,本資於五味,五味宣化,各奏於本宮,雖因五味以生,亦因五味以損,正為好而過節,乃見傷也;
故下云。
按:本篇專重陽氣,至陽者衛外為固陰者藏精起氣一段,始平論陰陽,及至陰陽之要陽密乃固一段,則仍歸重於陽矣。
惟此二段則單論陰,然不言陰之所系輕重,而止言五味易以傷陰,知五味之傷陰,則知所以養陰,知所以養陰,則知藏精即所以起氣,而生氣不窮矣。
是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
木制土也。
按:酸入肝而益木,過酸則肝液盛而木旺,木旺則傷土,故脾氣絕也。
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
咸,多食之,令人肌膚短縮,又令人心氣抑滯而不行。
何者?
咸走血也。
大骨氣勞,咸歸骨也。
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甘性滯緩,故令人喘滿而腎不平。
何者?
土抑水也。
按:色黑者,水不勝土,而腎色外見也。
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濃。
按:苦本入心而補火,火盛則土強。
脾胃者,土也。
脾不濡則腸臟干燥,胃氣濃則消穀善飢也。
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
按:味過於酸以下,至此五段,皆言五味之傷人也。
辛走肺,過於辛則肺金盛而肝受傷,肝傷則筋病,沮者結而不舒,弛者緩而不收也。
央者,殃字之訛,肝傷筋病而精神受殃也。
注云過於辛而令精神長久,是酸鹹甘苦四味之過並能傷人,而辛獨能益人也,有是理乎。
經中頗多訛字,王氏何不之察耶。
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則氣骨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是所謂修養天真之知道者也。
【金匱真言論】
通篇文義,約分三段:前段泛泛而已;
中段言人身之陰陽,分發天地;
末段言人之五臟上應五行,配合五方、五音、五味等項,皆一定不易之理,為醫宗綱領,故以金匱真言命篇,誠重之也。
黃帝問曰:天有八風,經有五風,何謂?
按:經謂人之經絡。
岐伯對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邪氣發病。
按:八風,八方之風,四正四維也。
病之初起多由於風,風所自來,不外八方,風既中人,則人之經絡皆風為之,由是因經入臟,而大小之病起矣。
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頸項;
春氣發榮於萬物之上,故俞在頸項,歷忌甲乙曰不治頸也。
南風生於夏,病在心,俞在胸脅;
心少陰脈,循胸出脅故也。
西風生於秋,病在肺,俞在肩背;
肺處上焦,背為胸府,肩背相次故也。
北風生於冬,病在腎,俞在腰股;
腰為腎府,股接次之,以氣相連,故兼言也。
中央為土,病在脾,俞在脊。
……以脊應土,言居中也。
故春善病鼽衄,按:人之虛實不同,邪之所中亦異,善病云者,皆大略之言耳,未可據以為實也。
鼽音求。
仲夏善病胸脅,長夏善病洞泄寒中,秋善病風瘧,以涼折暑,乃為是病。
冬善病痹厥。
血象於水,寒則水凝,以氣薄流,故為痹厥。
故冬不按蹺,春不鼽衄,春不病頸項,仲夏不病胸脅,長夏不病洞泄寒中,秋不病風瘧,冬不病痹厥。
按:謂按摩,蹺如蹺捷者之舉動手足,是所謂導引也。
按:導引之術,本以卻病延年,而行之於冬,反令四時生病何也?
蓋冬時陽氣潛藏,宜靜不宜動,動則氣不密而易病。
不按蹺即終年不病者,岐伯特甚言之,以見冬宜安靜以養陽,不可煩擾以動氣也。
否則凡人之病,何時不有,豈盡按蹺之所致。
蓋欲導引之家知所戒慎,不得妄動以致病也。
夫精者,身之本也。
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
此正謂冬不按蹺,則精氣伏藏,陽不妄升,故春無溫病。
按:言春而夏秋冬之無病可類推矣。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按:瘧病之義不外乎此,但二句與上下文不合,必錯簡綴集之言也,宜別作一段讀。
故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
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
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
陽氣主晝,故平旦至黃昏皆為天之陽,而中復有陰陽之殊也。
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
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
雞鳴陽氣未出,故曰天之陰。
平旦陽氣已升,故曰陰中之陽。
故人亦應之。
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
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
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
臟謂五神臟,腑謂六化腑。
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
靈樞曰:三焦者,上合於手心主。
又曰:足三焦者,太陽之別名也。
正理論曰:三焦者,有名無形,上合於手心主,下合於右腎,主謁道諸氣,名為使者也。
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
位處上焦,以陽居陽。
靈樞經曰:心為牡臟。
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
位處上焦,以陰居陽。
靈樞經曰:肺為牝臟。
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
位處下焦,以陰居陰。
靈樞經曰:腎為牝臟。
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
位處中焦,以陽居陰,亦為牡臟。
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
位處中焦,以太陰居陰,故謂之至陰,亦謂牝臟。
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按:人之五臟,心肺居於上,肝腎居於下,脾土處乎中,皆以所居之位配合陰陽,故古以一身為小天地。
帝曰:五臟應四時,各有收受乎?
岐伯曰:有。
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按:五臟各有精,肝外應木,是以木之精藏於肝,余同。
其病發驚駭。
象木動搖也。
按:新校正言此句與余方不同,疑為衍文。
然余方各有故病在某一句,而此單言發驚駭一項,未盡肝之為病,乃脫誤,非衍文也。
其味酸,其類草木,其畜雞,易曰:HT為雞。
其穀麥,本草曰:麥為五穀之長。
按:五常政大論云其畜犬 其穀麻,與此不同。
其應四時,上為歲星,木之精氣,上為歲星,十二年一周天。
是以春氣在頭也。
按:春陽氣浮,在上故也。
新校正云:詳東方言春氣在頭,不言故病在頭,余方言故病在某,不言某氣在某者,互文也。
此說是矣。
其音角,木聲也。
其數八,木生數三,成數八。
洪范曰:三曰木。
是以知病之在筋也。
按:肝主筋也。
其臭臊。
凡氣因木變則為臊。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藏精於心,火精之氣,其神神,舌為心之官,當言於舌,舌用非竅,故云耳也。
繆刺論,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義取此也。
故病在五臟。
以夏氣在臟也。
其味苦,其類火,性炎上而燔灼。
其畜羊,以羊為畜,言其未也,以土同王,故通而言之。
按:五常政大論言其畜馬,與此不同。
其穀黍,黍色赤。
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七百四十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脈也。
按:血氣之精,注而為脈,心生血也。
注誤矣。
其音征,火聲也。
其數七,火生數二,成數七。
洪范曰:二曰火。
其臭焦。
凡氣因火變則為焦。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藏精於脾,脾為化穀,口主迎糧,故開竅於口。
故病在舌本。
脾脈上連於舌本,故病氣居之。
其味甘,其類土,性安靜而化造。
按:化造二字未妥,宜云土性安靜而養萬物。
其畜牛,土王四季,故畜取丑牛,又以牛色黃也。
其穀稷,色黃而味甘。
其應四時,上為鎮星,二十八年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肉也。
按:土者地之肉也,傷在土故病在肉。
其音宮,土聲也。
其數五,土數五。
洪范曰:五曰土。
其臭香。
凡氣因土變則為香。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開竅於鼻,藏精於肺,肺藏氣,鼻通息,故開竅於鼻。
故病在背。
以肺在胸中,背為胸中之府也。
其味辛,其類金,性音聲而堅勁。
其畜馬,取乾也。
易曰:乾為馬。
其穀稻,稻堅白。
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
按:皮毛者肺之合,肺病以從其合也。
注云金之堅密類皮毛,恐未是。
其音商,其數九,金生數四,成數九。
洪范曰:四曰金。
其臭腥。
凡氣因金變則為腥膻之氣。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陰泄注,故開竅於二陰。
故病在溪。
溪,肉之小會也。
其味鹹,其類水,性潤下而滲灌。
其畜彘,其穀豆,按,注言豆黑色也,誤矣。
今豆色不止於黑,蓋以其味濃而益腎也。
稽叔夜曰:豆令人重。
其應四時,上為辰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骨也。
腎主幽暗,骨體內藏,以類相同,故病居骨。
其音羽,其數六,水生數一,成數六。
洪范曰:一曰水。
其臭腐。
凡氣因水變則為腐臭之氣。
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臟六腑,一逆一從,陰陽表裡雌雄之紀,藏之心意,合心於精,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謂得道。
【陰陽應象大論】
天地之道,陰陽而已,人則戴天履地,抱陰負陽,其象與天地相應,故以命篇。
唯陰陽反戾,則疾病生焉。
非獨人也,天有薄蝕之變,地有川穀之移,天地之氣,變易非常,人或感之,亦令氣血潰亂,致生異證。
然則人之逆陰陽而疾病者,抑又有內外之殊焉。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
萬物之綱紀,陽與之正氣以生,陰為之主持以立。
變化之父母,按:天之下,地之上,變變化化,無一不本於陰陽,故為變化之父母。
注單指異類,偏矣。
且上已言萬物,言萬物而異類自在其中也。
生殺之本始,萬物假陽氣,溫而生,因陰氣,寒而死,故知生殺本始,是陰陽之所運為也。
神明之府也,府,宮府也。
言所以生殺變化者,以神明居其中也。
易曰:陰陽不測之謂神。
治病必求於本。
按:由是言之,大矣哉陰陽之道也,言綱紀則小大無所不包,言父母則生成是所攸賴,言本始則盛衰之所共由,易曰范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神明不測,豈非人之大本乎。
人既本於陰陽,則凡人之逆陰陽而致病,與夫醫之治病,分別陰陽,調其逆從,大經大法,舉可例言矣。
蓋人之生,戴天履地,抱陰負陽。
日陽而動,夜陰而靜。
春夏宜養其陽,秋冬宜養其陰。
陰者血也,陰藏精;
陽者氣也,陽衛外。
衛之不固則邪入,六淫之傷人,咎固不在六淫也;
藏之不密則氣散,五火之上浮,咎亦不在五火也。
知人之所以病,則知所以治病矣。
病本於陽治其陽,病本於陰治其陰,治之常也;
病似乎陰而實本於陽,則宜舍陰而治陽,病似乎陽而實本於陰,則當緩陽而治陰,治之變也。
病之情狀誠不可勝算,而要之必有其本存於其中焉。
治病而不求其本,病其可得而治乎。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按:氣不積則不純,天地之陰陽以積而純也。
陰靜陽躁,按:陰之極則靜,陽之極則躁,陰陽之變也。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按:此二句,注既不明,即新校正言陰長陽殺之義,或以為疑。
竊謂其義亦易明,疑之者非也。
陰長者,坤土之栽培,女子之胎息,即下成形之義是也。
陽殺者,盛夏之酷烈,爍石流金,萬物焦灼,陽極而亢。
人之為病,邪熱火熾,純陽無陰,若傷寒之陽邪內傳,雜病之風盛火焰,又若飲食辛熱之人,火鬱痰結,二便硬燥,並屬亢陽,失此不治,殺人甚速,急宜苦寒之類是也。
校正乃以方位月分,定長殺之義,殊牽強矣。
陽化氣,陰成形。
按:形者血肉之所成,陰主血,故云成形。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按:陰盛之極,格陽於外,虛火浮動,躁擾如狂,陰證似陽之類,非真熱也,寒之極也;
陽盛於內,火閉不通,四肢厥冷,甚或戰栗,陽證似陰之類,非真寒也,熱之極也。
所以者何?
物極則變,病似乎異而理則不易,此從治之法所由起也。
寒氣生濁,熱氣生清。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
濁氣在上,則生脹。
按:天以輕清而上浮,地以重濁而下降,是清濁者,陰陽之體質:二氣之分名,一定之理也。
至於人之為病,則生清生濁,各有所因矣。
濁因維何?
寒所生也。
夫寒氣何以生濁也?
凡人之氣,熱則行,寒則滯,寒盛氣壅,自閉塞而濁亂矣。
清因維何?
熱所生也。
夫熱氣何以生清也?
凡氣之用,寒則多靜,熱則多動,清亦為病者,流動不止之故也。
清氣既為熱化,則宜上升,而或反抑於下,則火性疾速,必令暴下而穀不盡化;
濁氣既為寒化,則宜下降,而或反壅於上,則陰凝不解,必至閉固而滿悶不通矣。
按清字,不得作好字眼解,清濁既生於寒熱,皆人之病也。
又注言熱氣在下則穀不化,夫熱善於消穀,何云不化,河間云火性疾速故令人暴下,是矣。
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按:總結以上八句。
凡病順則正治,逆從治,證反乎常謂之逆,寒極生熱以下八句,皆證之逆者,所當從治者也。
注未確。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
地氣上為云,天氣下為雨;
雨出地氣,云出天氣。
陰凝上結,則合以成云;
陽散下流,則注而為雨。
雨從云以施化,故言雨出地;
云憑氣以交合,故言云出天。
天地之理且然,人身清濁亦如是也。
按:天地雖有清濁之分,而其氣實相交互,地氣四句,正言天地之氣以交互而成云雨也。
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
氣本乎天者親上,氣本乎地者親下,各從其類也。
上竅謂耳、目、口、鼻,下竅謂二陰。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
腠理為滲泄之門,故清陽可以發散;
五臟為包藏之所,故濁陰可走而入。
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四肢外動,故清陽實之;
六腑內化,故濁陰歸之。
按:此段首節言天地之清濁以起興,以下言人身之清濁陰陽,有一定之理,有不易之位。
若上下倒置,清濁混淆,則謂之陰陽反作,而疾病遂起矣。
水為陰,火為陽。
按:以寒熱動靜分也。
陽為氣,陰為味。
按:陽無形而氣默運,陰有象而味養形。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
形食味故味歸形,氣生形故形歸氣,精食氣故氣歸精,化生精故精歸化,故下文云。
按:歸者自外返內之稱,味以養形,形以氣運,氣蘊於精,精本於化,皆從未推本之義。
精食氣,形食味。
氣化則精生,味和則形長,故云食之也。
按:氣固蘊於精而精又非氣不攝,是氣者所以養精者也。
猶之五味之養形,故均曰食也。
化生精,氣生形。
按:化者自無之有,太極之動機也,動則真精藏焉。
有精而後有氣,精其體而氣其用也。
有氣而後有形,氣之所至,形始全焉。
生生不窮,皆自化始。
注言精微之液由於血化,不惟將化精二字看輕,亦且誤解,細讀味歸形四句可見矣。
味傷形,氣傷精。
過其節也。
按:二句,與上文精食氣,形食味對看,上言其常,此言其變也。
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按:精借氣以養,是食氣也。
然既得所養,則化生不窮,是惟食氣乃能化氣。
前言味傷形矣,又何以言氣傷於味?
子輿氏言:氣者體之充也。
飲食夫節,則腸胃穢濁而氣潰亂,氣亂則形壞,是形之傷實由於氣之傷也。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味有質,故下流於便瀉之竅;
氣無形,故上出於呼吸之門。
按:即前清陽出上濁陰出下同意,此蓋論氣味之後,而更相繼言之耳。
【味濃者為陰,薄為陰之陽】
氣濃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陽為氣,氣濃者為純陽,陰為味,味濃者為純陰。
故味薄者為陰中之陽,氣薄者為陽中之陰。
按:此單指藥性氣味言,與前泛論飲食不同。
味濃則泄,薄則通;
氣薄則發泄,濃則發熱。
陰氣潤下,故味濃則泄利,陽氣炎上,故氣濃則發熱。
味薄為陰少,故通泄;
氣薄為陽少,故汗出。
按:此則言藥性氣味治病之效,醫者所當體驗而慎用也。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
按:此亦言藥性之用,各有不同,發散涌泄,貴得其宜也。
但此二句,原刻在少火生氣之下,實與上下文義不合,必錯簡也。
今挈置於此,庶幾同條共貫云。
涌泄者,吐也。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按:衰者盛極也,壯者方長也。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按:氣耗於壯火而養於少火。
壯火之食,耗之也;
少火之見食於氣,養之也。
養之則生,耗之則散,自然之理夫。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
按:寒極則火衰,熱盛則水涸。
陽勝則熱,陽勝則寒。
按:言所以病者,以其偏勝也。
陽勝偏於熱,治尚苦寒,陰勝偏於寒,藥宜辛熱,是之謂正治。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物極則反,亦猶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也。
按:重寒之熱非真熱,可用桂附以引火歸源,重熱之寒非真寒,發散其火則寒自去,是之謂從治。
即前寒極生熱,熱極生寒,二句意。
寒傷形,熱傷氣。
寒則衛氣不利,故傷形,熱則榮氣內消,故傷氣。
按:注誤矣。
夫衛者氣也,榮者血也。
經言寒傷形,而注言衛不利,是傷氣矣;
經言熱傷氣,而注言榮內消,是傷血矣。
明指形氣,何得妄以氣血顛倒,於理未愜。
所謂寒傷形者,如洒淅惡寒、四肢厥冷之類,寒入膚腠,形不能勝故也;
所謂熱傷氣者,中暑多汗、辛熱耗散之類,熱性酷烈,氣為之爍故也。
先聖立言,一字自有一義,細心體悉,尚慮毫厘千裡,其可率爾言之乎。
氣傷痛,形傷腫。
氣傷則熱結於肉分,故痛;
形傷則寒薄於皮腠,故腫。
按:此注根上寒熱解,是矣。
觀此益知上節之注之誤。
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
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先氣證而後病形,故曰氣傷形,先形證而後病氣,故曰形傷氣。
按:經自寒傷形以下至此三段,雖以形氣對言,似乎一氣貫下,然細觀之,實有層次不同。
首節言寒熱之所傷,次言形氣既傷則或痛或腫,末則交互言之以盡病之變。
王注首解形氣,既未的確;
後解先後之義,尤欠明快。
凡人之病,有單證,有兼證。
痛者未必腫,腫者未必痛,此單證也;
既痛而腫者,是兼證也。
然兼證之中,實有先後,先後所分,治法異焉。
先痛後腫,腫因於痛,治其氣而形可無傷也;
先腫後痛,痛因於腫,治其形而氣亦無傷也。
本端則標自正矣。
風勝則動,按:風本善動,傳曰風淫末疾是也。
熱勝則腫,熱勝則陽氣內郁,故腫,甚則榮氣逆於肉理,聚為癰腫之腫。
按:前言寒傷形,形傷腫,是腫為寒,而此又言熱勝則腫,是腫有二也。
然觀下文寒勝則浮,或者經以浮腫同形,故錯綜言之歟?
抑前氣傷痛、形傷腫二句,原無寒熱字面,本不根上立解,其言傷腫,或亦指熱而言歟?
然則腫與浮其果無辨乎?
曰:堅實而內著者腫也,火鬱不散之所致;
虛大而外涌者浮也,寒水壅滯之所生。
由是言之,腫之屬熱非寒也,亦易明矣,注不之辨,何也?
燥勝則干,燥勝則精液竭涸,故皮膚干燥。
按:燥者火化,內外皆有之,單說皮膚,偏矣。
寒勝則浮,按:寒勝者,陰盛陽虛,玄府閉密,氣不得泄,故肢體為之虛大而外涌也。
注言陽氣內攻,是與陽氣內郁之解熱腫者無辨,誤矣。
濕勝則濡瀉。
按:脾本濕土,喜燥而畏濕,濕勝則脾滯而不能運,故水穀為之不分,惟濡滯故泄瀉也。
【天有四時五行】
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
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按:天人一理,本相應也。
五氣,五行之氣也。
喜怒悲憂恐,五志也。
注以五志為五氣,誤矣。
按天元紀大論悲作思,脾主思,是也。
本篇下文亦言脾在志為思。
而此既言悲,又言憂,悲憂並為肺志,反失卻脾志,必錯誤也,宜云喜怒悲思恐為是。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按:喜則氣緩,怒則氣上,緩而不已則氣散,上而不已則氣逆,病在無形者也。
寒暑者,外感之邪,其中於人,諸證並作,病在有形者也。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按:陰者血也,血藏於肝,肝主怒,怒則肝氣急逆而血內動,甚且有嘔血者。
陽者氣也,卒然而喜,則心神為之飛揚而氣渙散矣。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厥,氣逆也。
逆氣上行,滿於經絡,則神氣浮越,去離形骸矣。
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
……故曰: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夫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最為殺厲之氣,中而即病,故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養生者必慎傷於邪也。
【春傷於風,夏生飧泄】
風中於表,則內應於肝,肝氣乘脾,故為飧泄。
夏傷於暑,秋必瘧;
按:暑氣宜散而不散,延至收令,熱不得發,纏綿不解,而成瘧矣。
老瘧也。
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按:形寒飲冷則傷肺,秋傷於濕,濕以收而不能散;
伏藏至冬,濕水相並,寒凝於肺而生咳嗽矣。
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
氣穴所發,各有處名。
溪穀屬骨,皆有所起。
分部逆從,各有條理。
四時陰陽,盡有經紀。
外內之應,皆有表裡。
其信然乎?
按:六合,指人身經脈言。
靈樞經曰,太陰陽明為一合,少陰太陽為一合,厥陰少陽為一合,手足之脈各三,則為六合也。
屬骨,謂骨相連處。
表裡,諸陽經脈為表,諸陰經脈為裡。
岐伯對曰:東方生風,風為教始,故生自東方。
風生木,風鼓木榮。
木生酸,按:洪范曰:曲直作酸。
謂酸味木氣所發化。
酸生肝,生謂生長也。
肝生筋,肝之精氣,生養筋也。
筋生心,按:即木生火之義。
肝主目。
按:五臟之精皆上注於目,而為之主者則惟肝。
其在天為玄,玄謂玄冥,言天色高遠,尚未盛明也。
在人為道,按:道者萬化之本,猶木旺於春而生長不窮。
在地為化。
按:善變化者,無過於木。
化生五味,按:五味之生,植物為多,故五味皆從木化。
道生智,按:道者萬理之總稱,無所不包,非獨智也。
其云生智,亦象木之發生為言而已。
玄生神。
玄冥之內,神處其中。
神在天為風,發而周遠,無所不通,信乎神化而能爾。
在地為木,在體為筋,束絡連綴而為力也。
在臟為肝,在色為蒼,在音為角,角謂木音,調而直也。
在聲為呼,謂叫呼。
在交動為握,按:斂掌拳指曰握,肝主筋,筋之為用也,人怒則握拳以擊是矣。
在竅為目,在味為酸,在志為怒。
按:木發於春,勃然莫遏,故有怒生之號焉。
怒傷肝,雖志為怒,甚則自傷。
悲勝怒;
按:精氣並於肺則悲,悲則金氣盛而木氣消。
風傷筋,風勝則筋絡拘急。
燥勝風;
燥為金氣,故勝木氣。
酸傷筋,過節也。
辛勝酸。
金味勝木味也。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洪范曰:炎上作苦。
苦生心,心生血,按:血生於心,故心為血臟。
血生脾,按:火生土也。
太素血作脈。
心主舌。
心別是非,舌以言事,故主舌。
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通行榮衛而養血也。
在臟為心,在色為赤,象火色。
在音為徵,徵為火音,和而美也。
在聲為笑,笑,喜聲也。
在變動為憂,按:憂者,肺之志也,心亦何以憂?
楊上善云:肺主秋,憂為正也;
心主夏,乃變而生憂也。
蓋善別苦樂者心也,心有所苦,憂從中生矣。
在竅為舌,按:舌之職有二,一司辨五味,一司協音聲,而實內根於心,舌為心之苗是也。
故火旺於心,則舌為之赤;
火熾之極,則舌為之焦;
若無病之人,火降水升,則舌自津潤而滑澤。
苟非有竅焉,則內之何能通心液,外之何能辨五味、別音聲乎。
乃王氏一則曰舌用非竅,再則曰尋其為竅則舌義便乖,乃曲為之解,亦何不察之甚也。
夫竅之為言孔也,原王氏之意,或以諸竅皆有孔,而舌似無孔。
今試取舌而觀之,細若針毫津出若泉者非孔乎,孔之大者竅也,孔之小者亦竅也,誰謂舌非通竅哉。
抑又有說焉,金匱真言論曰: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
而此又言在竅為舌,是心有二竅也。
雖然,腎亦有二竅焉,腎在竅為耳,又金匱真言論曰: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
五臟之中,一竅者三,而心腎獨各二竅者,何也?
夫心者,火也,牡臟也;
腎者,水也,牝臟也。
水火者,天地之正氣,陰陽之妙用,氣血之本源,生死之關鍵也,所系至重,故二臟獨有牝牡之名,為用至博,故心腎更有兼通之竅。
火性炎上,其氣上通,是以正竅在舌,而旁竅在耳;
水性潤下,其氣由上而達下,是以上竅在耳,而下竅在二陰。
然分之有水火升降之形,合之乃陰陽互根之妙,故腎在竅為耳,而心亦開竅於耳,是耳者心腎之所交通,水火之所際會,學人不可不察也。
注謂舌非通竅,固非,而心腎各有二竅,與夫心與腎共竅於耳之義,俱不拈出,真缺陷也,因為臆解於此。
在味為苦,按:苦本於焦,焦生於火。
在志為喜。
喜,和樂也。
喜傷心,按:喜者,得其所樂也,樂極則生悲,樂亦病患,況其他乎。
【恐勝喜】
按:心有所怖,則惕然不寧。
熱傷氣,按:熱勝則氣浮動而外泄,注單指喘急,偏矣。
【寒勝熱】
寒為水氣,故勝火熱。
苦傷氣,以火生也。
按:新校正云:詳此篇論所傷之旨,其例有三:東方云風傷筋,酸傷筋,中央云濕傷肉,甘傷肉,是自傷者也;
南方云熱傷氣,苦傷氣,北方云寒傷血,咸傷血,是傷已所勝;
西方云熱傷皮毛,是被勝傷已。
辛傷皮毛,亦自傷者也。
五方所傷不同若此,太素俱云自傷,殊欠分曉。
【咸勝苦】
咸,水味,故勝火苦。
中央生濕,易義曰:陽上薄陰,陰能固之,然後蒸而為雨。
明濕生於固陰之氣也。
濕生土,楊上善云:六月四陽二陰,合而為濕,蒸腐萬物成土也。
土生甘,洪范曰:稼穡作甘。
甘生脾,按:生猶益也,脾喜甘,故甘能益脾。
脾生肉,按:脾主運化,脾強則能消化飲食而益人肌肉,善食之人,肉多肥濃是也。
肉生肺,按:陰陽書曰土生金也。
【脾主口】
按:水穀入於口,化於脾,內外實相應也。
其在天為濕,按:地之濕氣,由天而降。
在地為土,在體為肉,按:體之有肉,猶地之有土。
在臟為脾,在色為黃,土色也。
在音為宮,宮為土音,大而和也。
在聲為歌,按:歌生於喜,故人樂則歌,愁則嘆。
注以歌為嘆聲,誤矣。
在變動為噦,按:楊上善云:噦,氣忤也。
丹溪所謂吃忒是矣。
噦音一決切。
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
按:思則上下四方無所不到,脾位中宮故也。
【思傷脾,怒勝思】
怒則不思。
濕傷肉,脾主肉而惡濕,故濕勝則肉傷。
風勝濕;
風為木氣,故勝土濕。
甘傷肉,酸勝甘。
酸,木味,故勝土之甘。
西方生燥,天氣急切故生燥。
燥生金,金生辛,按:洪范曰:從革作辛。
辛生肺,肺生皮毛,按:皮毛捍衛一身,得金堅勁之氣。
皮毛生腎,按:陰陽書曰金生水也。
【肺主鼻】
肺藏氣,鼻通息。
其在天為燥,按:秋風勁強。
在地為金,在體為皮毛,包藏膚腠,捍其邪也。
在臟為肺,在色為白,在音為商,按:商為金聲,輕而勁也。
在聲為哭,按:悲哀則哭,象肅殺也。
在變動為咳,按:肺為邪傷則咳嗽。
在竅為鼻,在味為辛,在志為憂。
按:宣明五氣篇言精氣並於肺則悲,而此言憂。
憂者,愁慮也,情之迫;
悲者,哀苦也,情之慘。
然悲極則憂,憂極則悲,悲憂同情,故皆為肺志。
憂傷肺,按:多憂傷人,害尤在肺。
【喜勝憂】
按:悲憂之情,得喜則解熱傷皮毛,按:熱久則膚燥而毛槁,亦火克金故。
【寒勝熱】
按:火畏水也。
辛傷皮毛,過而招損。
【苦勝辛】
苦,火味,故勝金辛。
北方生寒,陰氣凝冽,故生寒也。
寒生水,水生咸,按:洪范曰:潤下作咸。
咸生腎,按:腎喜咸,故能益人。
腎生骨髓,按:腎主骨,髓者骨之充。
髓生肝,陰陽書曰:水生木。
【腎主耳】
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端直貞干,以立身也。
在臟為腎,在色為黑,象水色。
在音為羽,羽為水音,沉而深也。
在聲為呻,按:呻吟,痛楚聲也。
在變動為栗,栗謂戰栗,甚寒大恐悉有之。
在竅為耳,在味為咸,在志為恐。
恐所以懼惡也。
恐傷腎,恐而不已,則內感於腎,故傷。
【思勝恐】
思深慮遠,則見事源。
寒傷血,寒則血凝。
燥勝寒,按:燥為熱化,寒從水生,水本勝火,燥何以勝寒?
然寒多則氣不溫而血為病,必用辛溫之味以炅燮沉寒,於是陰凝之氣化為陽和矣。
咸傷血,食咸而渴,傷血可知。
【甘勝咸】
甘,土味,故勝水咸。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按,以復載言也。
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
按:以配偶言也。
分之則血為陰,氣為陽;
合之則血非陽不行,氣無陰則散,正如男之不可以無女,女之不可以無男也。
若但以陰陽分發為言,殊失意旨。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按:楊上善云:陰氣右行,陽氣左行。
以分位言也。
若天元紀論中,方可作左右間氣言。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按:水者陰之征,火者陽之征,兆先而征後,以發見言也。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按:號物有萬,皆本陰陽,萬物之始也,陰陽之能也,故云能始,以終始言也。
按天元紀大論與此略同,但彼無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一句,又以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代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一句。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
陽在外,陰之使也。
陰靜,故為陽之鎮守;
陽動,故為陰之役使。
帝曰:法陰陽奈何?
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干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陽勝故能冬,熱甚故不能夏。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栗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能夏不能冬。
陰勝故能夏,寒甚故不能冬。
按:此統論陰陽偏勝之大凡也。
至於腹滿則均死者何故?
蓋陽勝則宜汗,既腠理閉而汗不出,若至腹滿,則火烈於內,陽極而亢矣;
陰勝則宜溫,既身寒而手足逆冷,若至腹滿,則陰寒凝結而氣不化矣,安得不死。
能,注讀作耐,通,猶言遇相濟之時,尚猶可為也。
喘粗者,熱盛於內,氣不得泄而喘急也。
俯仰者,坐臥不寧之狀。
煩冤者,熱極則煩,若有所冤抑而叫呼也。
清,涼也。
栗,戰栗也。
厥,手足逆冷而氣欲絕也,注以厥為氣逆,誤矣。
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
按:形能,猶言情狀。
帝曰:調此二者奈何?
按:二者指陰陽偏勝言,言若遇此類,當如何治之,問意平常,注太鑿矣。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
則早衰之節也。
按:男女交媾,必行於天癸既至之後。
然女子天癸始於二七,若即縱情恣欲,終將耗竭真精,是謂七損。
男子天癸始於二八,若能保守真元,自然精神強固,是謂八益。
苟能去損就益,則陰陽和調,必無偏勝之患矣。
用,猶行也,注作房色解,誤矣。
言不知行此道,則有夭折之患也。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
按:甲子六十一周,人壽不同,強者過之,弱者不及,然至六十為得其常矣。
四十以後,漸就衰老,是此六十年中,強壯之日僅居其半,且更有未四十而即衰憊者,真可畏也。
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故同出而名異耳。
……按:人不可不知,而或不能盡知,所以同其體而異其形也。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
聖人不為無益害有益,不為害性而順性,故壽命長遠,與天地終。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入右耳目不如左明也。
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
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
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夫陰陽之應天地,猶水之在器也,器圓則水圓,器曲則水曲。
人之氣血亦如是,故隨不足則邪氣留居之。
按:天地陰陽猶不能全,人身臟腑豈能周密,邪之所湊,其氣必虛,自然之理也。
唯善養生者,防患未然,邪不易入,如下之所言是矣。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
按:邪雖乘虛,無間可入矣。
天氣通於肺,居高故。
按:天氣輕清而上浮,然肺為五臟之蓋,主氣而分布於五臟,亦如天之居高以臨下,故與天氣相通。
地氣通於嗌,按:地陰而主味,然嗌者飲食之道路也,是以陰血不足,則嗌為之哽澀而難下。
注云次下,混矣。
風氣通於肝,風生木故。
雷氣通於心,象火之有聲故。
按:天熱鬱則發而為雷,心藏火則散而為熱。
穀氣通於脾,穀空虛,脾受納故。
按:注是矣,然主受納者胃也,而脾實主運化,此不可以不辨。
夫脾與胃相連,脾不能運化,則受納者必滿而溢矣。
是胃不可以兼運化之職,而脾實可以兼受納之名也。
雨氣通於腎。
腎主水故。
按:此以上言五臟之所通,分屬也。
以下則總論六臟九竅之形似,比類也注俱混論無別。
六經為川,按:六經,六腑也。
流而不息之為川。
六腑之職,化糟粕轉味而入出,主瀉而不藏,如川之流而不息也。
注但云流注不息,不知六經為臟為腑也。
腸胃為海,按:人之飲食,由胃轉腸,凡有所入,無不歸焉,亦如海之廣大,無所不容。
九竅為水注之氣。
按:七竅主納,二陰主出,然總為五臟津液流通之門戶,則氣字疑為器字之訛也。
然即以氣解,亦通。
蓋臟腑之氣必由九竅而外達,氣不通則水不得出,九竅之氣通,而後臟腑之水液因之而注矣。
以天地為之陰陽,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夫人汗泄於皮膚者,是陽氣之發泄爾,然其取類於天地之間,則云騰雨降而相似也,故云。
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陽氣散發,疾風飛揚,故以應之。
舊經無名之二字,尋前類例故加之。
暴氣象雷,按:雷出地奮,鬱極而通也。
無病之人,氣宿丹田,及其有病,或抽掣,或眩仆,或狂叫喘促,卒暴非常,正如雷之發於地。
逆氣象陽。
……按:逆氣者,下自丹田,沖突而上也。
然有虛實真假之辨焉,或外感風寒,或真痰實火,有餘之證,乃真陽也;
若夫陰虛於下,則陽浮於上,喘促逼迫,象陽氣之有餘,豈知實真陰之不足也。
注云逆氣凌上,陽氣亦然,是陽氣盡逆也,誤矣。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
治五臟者,半生半死也。
善治者治皮毛,治之於將成未成,上工之治未病也。
病入五臟而後治之,危矣。
是故治之不可不早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
按:天之邪氣,四時不正之氣,即六淫是也。
邪氣中人,由淺入深,必極於五臟而後止,非越經絡六腑而徑至於五臟也,中風之入臟,傷寒之傳經是矣。
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
按:飲食之味,貴於和平,然其性實有寒熱之殊,偏於寒則凝滯閉澀,偏於熱則炎烈焦枯。
或曰:臟腑同在一身,而寒熱之害,止及於腑而不及臟者,豈得無說乎?
曰:人之飲食必先入胃,胃與眾腑同居膈下,其位陽,其地近。
若五臟則陰而深,水穀不能入,故害不及焉,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濕氣勝則榮衛之氣不行,故感則害於皮肉筋脈。
按:以上言人之為病,總不外此三者。
以下乃治法之精義,軒岐之奧旨,全書大要,略盡於此。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裡,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深明故也。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
按:天地之道,陰陽而已。
人之病也,或偏於陰,或偏於陽,或陽實,或陰實,或陽虛,或陰虛,或陰盛而陽虛,或陽盛而陰虛,病之變化不可勝數,故其大要在先別陰陽。
審清濁而知部分,按:心居上,腎居下,肝居左,肺居右,脾居中,審其氣之清濁,則知其病之部分矣。
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
按:氣逆而急謂之喘,一呼一吸謂之息,響出於口謂之聲,聲有分別謂之音。
然喘息有緩急之殊,音聲有清濁之分,內有所苦,外自形焉。
乃喘息亦音聲也,何以言視?
蓋氣喘則身必動,輕者呼多吸少而已,重則瞪目掀鼻,竦脅抬肩,故不但聽其呼吸之聲,而必詳視其呼吸之狀,蓋望聞之要道也。
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
按:權衡所以度輕重,規矩所以制方圓,人道之準則也。
惟病則言語有乖,動作失度,容之所兆,病之所主也。
故觀容知心,如執玉高卑,其容俯仰之類。
按尺寸,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
浮脈者,浮於手下也。
沉脈者,按之乃得也。
【滑脈者,往來易】
澀脈者,往來難。
故審察脈之形象,而知病所由生以治之也。
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按:無過以診,謂診脈誠無差謬,則治病自無失誤也。
注言有過無過皆以診知,混矣。
故因其輕而揚之,按:邪在浮淺謂之輕,發揚於外,毋令深入。
因其重而減之,按:重者病邪深入也,勢難頓去,先其急者,令其漸減,毋傷於激。
因其衰而彰之。
按:衰者邪將盡而正未復也,急為培補,使正氣旺而逼邪於外。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按:形不足,謂肌肉瘦削也。
味歸形,形食味,本篇之言也。
形瘦正宜養之以味,而此又言溫之以氣,何也?
夫味能養人,過則傷人。
形之不足,未必不因於多食之所致。
若更益之以味,則脾愈困而肌愈削。
治此之法,忌用陰寒,急當溫養其氣,氣和則血自運而肉自充,陽生陰長之義也。
精不足,謂精髓枯竭也。
氣歸精,精食氣,亦篇前之言也。
精虧自宜培補氣分,而此乃言補之以味,是飲食之粗,竟能益人真精耶?
蓋氣之歸精,氣本於精,精之食氣,精養於氣。
今精既枯竭,則已不能化氣而氣消亡,氣消亡其能養精乎,於是無形之精氣,不得不借有形之飲食以補之。
五臟別論篇曰: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
又臟氣法時篇曰: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又經脈別論篇曰:飲食入胃,游溢精氣,上歸於脾,脾氣散精,上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
由是言之,味之補精,居可見矣。
其高者,因而越之;
按:越,上出也。
高者病在於上,吐之為便,涌泄之法,不獨傷寒為宜也。
其下者,引而竭之;
按:病既在下,因勢利導,使之盡出而不留。
中滿者,瀉之於內;
按:氣壅胸腹,滿悶不行,是謂中滿。
然有虛實之別:實者多兼痰火,清而利之是矣;
虛則呼吸喘脹,多涎少痰,似熱無火,調其氣而滿自除,潛消默運,是謂瀉之於內也。
張景岳以中滿兼大實堅言,誤矣。
如下文實者,方是實堅。
蓋中滿只在上中二焦,其云瀉者,不過調而利之,非若治腸胃實堅者之以攻下為瀉也。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按:汗法獨有二條,何也?
邪在皮毛,固宜發汗。
然凡不正之氣,流入經絡,內有邪也,尤宜辛甘之劑,使通體浸淫,邪得汗而解,是邪入稍深,尚宜汗解,不獨邪在皮毛者之宜汗也。
陶尚文云:傷寒七八日以上,表證未盡除者,猶當發汗。
真善達軒岐之奧旨者也。
其悍者,按而收之;
按:悍者,發越太過,如虛陽外浮,真陰不足之類。
【按者,抑而下】
抑而下降,使之收斂以歸於原也。
其實者,散而瀉之。
陽實則發散,陰實則宣瀉。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按:陰陽者,天地之理;
剛柔者,陰陽之性也。
陰病證必柔,陽病證必剛,此言病之常,所當正治者也。
若夫陰內竭而致陽外浮,陽不能衛外而致陰亦竭者,則不可以其似陽而即治其陽,似陰而即治其陰,病之變者,又當從治者也。
先聖治法精義已盡於此,注乃漫引浮辭,殊失真旨。
血實宜決之,決謂決破其血。
按:決宜兼內外言,血虛應補固矣,至若外而癰疽之實熱者,須針割以破其毒,內而陽盛血熱,或蓄瘀作痛,急宜攻下以去其實,皆決之之謂也。
氣虛宜HT引之。
按,HT,注解誤矣。
甲乙經HT作掣良是。
掣者,以手牽物也。
蓋氣實則宿於丹田,虛則浮而逆於上。
俗用利氣,氣愈虛矣。
掣引二字妙甚,如斂而降之以保肺,或溫養中宮以培母,或滋補腎陰以歸源,委宛調攝,使浮動之氣順而不逆,其掣引之義乎。
若作導引解,是按摩者流,恐非軒岐之旨也。
【靈蘭秘典論】
十二臟腑者,人身之經脈,氣血之道路也。
辨之不明,則疾病無所據,而針藥莫能施矣。
靈蘭,古藏書之室。
秘典者,珍重之辭也。
黃帝問曰:愿聞十二臟之相使貴賤何如?
岐伯對曰:悉乎哉問也,請遂言之。
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
任治於物,故為君主之官。
清靜棲靈,故曰神明出焉。
按:心以神用,清靜無為,內主一身,外役群動,無所為也,而實則無一非心之所為,故亦曰官焉。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位高非君,故官為相傅,主行榮衛,故治節由之。
按:肺之為臟,上通呼吸,下復諸臟,亦猶相傅之職,佐一人以出治,而為百僚之師表也。
端揆重任,攬其大節而已。
肝者,將軍之宮,謀慮出焉。
勇而能斷,故曰將軍。
潛發未萌,故謀慮出焉。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按:六節臟象論曰: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
是諸臟腑各有一定之司,而膽則總攬眾職,而決其是非,斷其猶豫,不偏不倚,故官名中正。
惟其中正,故能決斷也。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膻中者,在胸中兩乳間,為氣之海。
然心為君,以敷宣教令。
膻中主氣,以氣布陰陽,氣和志通,則喜樂由生。
分布陰陽,故官為臣使也。
按:臣使者,任心君之臣使也。
心主喜,心之所喜,而膻中為之宣布其所喜,得其所喜則樂矣。
凡人之為喜樂,皆自此出也。
膻音誕。
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
包容五穀,故為倉廩之官。
榮養四旁,故云五味出焉。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傳道謂傳不潔之物,變化謂變化物之形。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已復化,傳入大腸。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
強於作用,故曰作強。
造化形容,故云伎巧。
按:注又謂:在女則當其伎巧,在男則正曰作強,是以作強伎巧並對,分發男女,殊乖經旨。
豈知男女各有伎巧,並能作強。
此言人之伎巧,皆從腎出,非對作強而言也。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
引導陰陽,開通閉塞,故官決瀆。
按:三焦,手少陽經,人身上中下三停也。
越人、叔和,皆謂其無形空有名。
陳無擇、馬仲化相與非之,後人幾莫知所適從矣。
近見孫氏醫旨緒余,及烏程閔氏三焦說,皆指人身上中下三停言,力辨無擇、仲化之謬。
乃知三焦之為腑也,配合心包。
心包者,包絡乎心,代心君以行令,號為相火。
三焦者,總括乎一身,宗、營、衛三氣所生,水道所出。
兩者相配,實五臟之總司,一身之網維也。
昧者不達此理,意謂三焦居十二經之一,亦當如五臟五腑之有形,妄稱脂膜如指,背先賢之義,啟後人之疑,謬亦甚矣。
豈知人身臟腑,有專一者以司於內,必有兼統者以衛於外。
所以五臟之外有心包,六腑之中有三焦。
其為臟腑,雖無形而有氣,雖無體而有用。
惟有氣有用,而有形有體者始賴之以全。
此無形之三焦所以得與有形之臟腑合為十二經脈者,正以臟腑無三焦,則內外之氣區格而不通,決瀆失職,水道壅閉,而臟腑之用不全也。
三焦一腑為千古疑案,可不辨乎。
趙養葵、張景岳又仍陳馬之謬而謬焉。
嗟乎!
此所以聚訟至今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位當孤腑,故謂州官。
居下內空,故藏津液。
若得氣海之氣施化,則溲便注泄,氣海之氣不及,則閉隱不通,故曰氣化則能出矣。
按:注明確矣,然氣之所以不化則更有說。
夫膀胱之為藏也,有下竅而無上竅,其蓄其泄,蓋以氣運,而非以形用者也。
氣者水之母,氣積而不化,則水不得出矣。
氣之所以積而不出者,有寒熱二端焉,熱則火盛水虧而氣壅,寒則陰滯水凝而氣閉,無道可出,於是水溢於周身而為腫為脹矣。
奈何世之言治者,但知利水而不知化氣,且但知為熱壅而單用苦寒,曰治其病,其病轉劇,豈非昧於化氣之道哉。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失則災害至,故不得相失。
按:新校正云:詳此乃十一官,脾胃二臟乃共一官也。
按:十二臟腑俱分任一官,而脾臟胃腑獨共為一官者,脾與胃相連,受水穀而主中宮,脾主為胃行其津液,二而一者也,故止作一官。
且缺心包絡而多膻中,按膻中位治胸堂而為心君之臣使,心主喜而膻中出喜樂,包絡本與心相依,其即心包絡無疑,但位當兩乳間,故以膻中名,非十二官之外,另有膻中一官也。
故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歿世不殆,以為天下則大昌。
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使道閉塞而不通,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以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按:趙養葵作醫貫,謂主非心,乃命門也,命門為一身之太極,為十二官之君主,反復千余言,殊悚人目。
自予論之,養葵之說,謂命門為一身之太極誠是,謂為十二官之君主則非,為命門作解則可,為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之注則謬也。
何也?
天無二日,國無二君,人身無二主。
心為君主,經固已言之矣。
而養葵謂命門又為十二官之主,是身有二主也,噫!
過矣。
天地之生萬物也,莫不原本於陰陽,陰陽則又原本於太極。
太極者,萬理之元始,而實則無一理之可名,故太極又本於無極。
太極而無極矣,而謂萬物之生皆始於無極,而即可畀無極以萬物之主之名乎。
人身之有命門也,陰陽於是乎分,水火於是乎宅,臟腑於是乎受氣,真元於是乎托根,氤氤氳氳,無所不包,無所不攝,而究亦無一端之可指,猶之乎太極而無極也,而乃可名之以主乎。
命門不可以主名,則夫命門之所以為命門者,其殆人身之根蒂,而為性命之本原,豈若心君之躬率庶職以效順無為而有為者哉。
原養葵之意,不過以經列心於十二官之首,而末又云主不明則十二官危,遂意十二官之外,更有所為主,因而推本於命門。
且以命門有小心之號,故以命門為十二官之主。
噫!
何其見之迂而言之鑿也。
夫命門之於心,猶天之與天子也。
天子奉天以出治,明德作求,則庶續咸熙矣。
苟其違天失德,則百爾顛越,均致敗亡矣。
主不明則十二官危,官也者,以有所職而言也。
臟腑以各盡其職為官,心以率臟腑之各盡其職以為官。
臟腑之官,臣也。
心之官,君也。
君者,主也。
心者,君主之官也。
養葵不主心而主命門,是不主天子而主天也。
【陰陽離合論】
動靜未分,一氣而已,既分之後,陰陽判焉。
是故靜而陰,動而陽,萬物之所以賦形,陽必動,陰必靜,變化之所以妙用。
動靜各出於自然,其陰陽離合之謂乎。
篇中所言,俱就陰陽分位解,尚未說到疾病上。
黃帝問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
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
按,不應謂不與天地之陰陽盡相合也。
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一謂離合也。
按:合而不離,則陰陽之氣閉;
離而不合,則陰陽之理乖。
有離有合,千變萬化,其至道之宗乎。
數以見在言,推以充廣言。
天復地載,萬物方生。
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
形未動出,亦是為陰。
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形動出者,是則為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
陽施正氣,萬物方生;
陰為主持,群形乃立。
按:注是矣,然正兼內外而言,主則專乎內也。
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則天地四塞。
春夏為陽,故生長也;
秋冬為陰,故收藏他。
若失其常道,則四時之氣閉塞,陰陽之氣無所營運矣。
按:天地且然,而況於人乎。
故下云: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
按:天地之道失其常,可以數而知。
人乖陰陽之道,亦可指數,若數目之列於前而指數之也。
帝曰:愿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
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向明治物,故聖人南面而立。
然在人身中,心臟在南,故謂前曰廣明;
衝脈在北,故謂後曰太衝。
然太衝脈者,腎脈與衝脈合而盛大,故云太衝。
按:凡經中穴名,各有取義,然亦有無義可考者,不必拘泥也。
太衝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正明兩脈相合而為表裡也。
腎臟陰,膀胱腑為陽,陰氣在下,陽氣在上,此為一合之經氣也。
【太陽根起於至陰】
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
至陰,穴名,在足小趾外側。
命門者,臟精光照之所,則兩目也。
太陽之脈,起於目而下至於足,故根於指端,結於目也。
靈樞經曰:命門者,目也。
以太陽居少陰之地,故曰陰中之陽。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心廣明臟,下則太陰脾臟也。
太陰之前,名曰陽明,胃為陽明脈,行脾脈之前;
脾為太陰脈,行於胃脈之後。
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
厲兌,穴名,在足大趾次趾之端。
以陽明居太陰之前,故曰陰中之陽。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膽少陽脈,行肝脈之分外;
肝厥陰脈,行膽脈之位內。
少陰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竅陰穴,在足小趾次趾之端。
以少陽居厥陰之表,故曰陰中之少陽。
按:人身之脈循環上下,周流一身,各有所起之處,起於下者行於上,起於上者行於下,苟非有根焉,何能或離或合如是哉。
然篇中止言足經三陰三陽,而不及手之六經,不知何故。
熱論篇所言傷寒,亦止足六經。
後張仲景作傷寒論,更無增益。
豈人身十二經脈,偏重在足歟?
抑足之六經,果足以概手,而手之六經,無離合之用,故可略而不言歟?
後之君子,必有能知而言之者。
按盧廉夫纂丹溪書,其言傳足不傳手之說,謂傷寒所傳六經:太陽膀胱,水也;
陽明胃,土也;
少陽膽,木也;
太陰脾,土也;
少陰腎,水也;
厥陰肝,木也。
水得寒則冰,土得寒則坼,木得寒則枯。
足之所主六經,性本畏寒,故邪得入而傳之也。
若夫手之六經:太陽小腸,火也;
陽明大腸,金也;
少陽三焦,火也;
太陰肺,金也;
少陰心,火也,厥陰心包絡,火也。
火熱金堅,性不畏寒,故手之六經,邪不能入而傳之也。
其義本之劉草窗。
即其義而合觀之,則知此篇所載,止有足之六經,乃外邪出入之門戶,故有開合樞之義,而以陰陽離合命篇焉。
比類尋義,將無是歟?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
離謂離別應用,合謂配合於陰,離別則正位於三陽,配合則表裡而為臟腑矣。
開合樞者,言三陽之氣多少不等,動用殊也。
夫開者所以司動靜之基,合者所以執禁固之權,樞者所以主動轉之微,由斯殊氣之用,故三變之也。
按:注頗確,但云三陽之氣多少不等,多少二字未是,宜云三陽之氣所主不同,動用殊也,於義較通。
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浮,命曰一陽。
三經之至,搏擊於手,而無輕重之異,則正可謂一陽之氣,無復有三陽差降之為用也。
按:開合樞者,陰陽之妙用,三陰三陽之所以為離合也。
動失其宜,疾病於是乎生矣。
帝曰:愿聞三陰。
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然則中為陰,按:注言三陽為外運之離合,三陰為內運之離合,太鑿。
此蓋承上起下由陽入陰之轉語耳,不必說到離合上。
中者外之內也,內為陰,故中亦為陰。
其沖在下,名曰太陰,衝脈在脾之下,故云。
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隱白穴,在足大趾端。
【以太陰居陰,故曰陰中之陰】
太陰之後,名曰少陰,臟位及經脈之次也。
太陰,脾也。
少陰,胃也。
脾臟之下近後,則腎之位。
少陰根起於涌泉,名曰陰中之少陰。
涌泉穴,在足心指宛宛中。
少陰之前,名曰厥陰,少陰,腎也。
厥陰,肝也。
腎臟之前近上,則肝之位。
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
大敦穴,在足大趾端三毛中。
厥,盡也。
陰氣至此而盡,故曰絕陰。
按:絕陽者,陽至此而絕,絕陰者,陰至此而極,惟絕陽故絕陰也。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沉,名曰一陰。
沉,言殊見也,陽浮亦然。
若經氣應至,無浮沉之異,則悉可謂一陰之氣,非復有三陰差降之殊用也。
陰陽HTHT,積傳為一周,氣裡形表而為相成也。
HTHT言氣之往來也,積謂積脈之動也,傳謂陰陽之氣流傳也。
夫脈氣往來,動而不止,積其所動,血氣循環,應水下二刻而一周於身,故曰積傳為一周也。
然榮衛之氣,因息游布,周流形表,拒捍虛邪,中外主司,互相成立,故言氣裡形表而為相成也。
HTHT一本作沖沖。
按:易曰沖沖往來,是矣。
【六節臟象論】
六節臟象者,謂天以六節成歲,而人之臟腑與之相應也。
然細閱之,通篇約分七段:首三段,俱言節氣。
第四段,言五氣更立,各有所勝,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所謂病因時變,為本篇之要旨,醫家之綱領也。
第五段,言天生五味以養人,而人得之以化精液。
第六段,言五臟之象,而並解六腑之妙用,與五臟相應,總取決於膽。
末段言脈太盛則為關格,啟玄云物不可以久盛,極則衰敗,是矣。
黃帝問曰:余聞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制會,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
不知其所謂也?
按:六六之節以成一歲,其義易明,不必更贅。
九九制會,注言九周於九野之數,以制人形之會通,誤矣。
按本篇後又言地以九九制會,方是九州九野之義。
然人所謂九九制會者,以數而言也。
夫天地之數,起於一,終於十,數之成也。
執其成而不能變,則數窮矣。
是故虛其一而九焉,則數變;
又復從而九其九焉,則數愈變。
是六六之節,雖為天地一定之數。
然而氣盈六日,朔虛六日,一歲之中,人則因其盈虛之數,通其變而會於原,於是五歲再閏焉。
由是言之,一定不易者天地也,變化無窮者人也。
易曰:參天兩地而倚數。
又曰:財成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
非人無由矣。
節謂骨節,惟人與天地合德,故其骨節亦與天地之數相符也。
然止應三百六十而余其五者,此以盈而變,亦猶九九之數以其虛而能變也。
按此節之下,注言九九制會,氣之數也,是啟玄亦知其為數矣,何自相背謬乃爾乎。
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
請遂言之。
夫六六之節、九九制會者,所以正天之度,氣之數也。
六六之節,天之度也。
九九制會,氣之數也。
所謂氣數者,生成之氣也。
周天之分,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以十二節氣均之,則歲有三百六十日而終,兼以小月日,又不足其數矣,是以六十四氣而常置閏焉。
何者?
以其積差分故也。
天地之生育,本址於陰陽,人神之運為,始終於九氣,九之為用,豈不大哉!
律書曰:黃鐘之律,管長九寸,冬至之日,氣應灰飛。
由此則萬物之生,咸因於九氣矣。
古之九寸,即今之七寸二分,大小不同,以其先黍之制而有異也。
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
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
制謂準度,紀謂綱紀。
準日月之行度者,所以明日月之行遲速也;
紀化生之為用者,所以彰氣至而斯應也。
氣應無差,則生成之理不替;
遲速以度,而大小之月生焉。
按:天雖至廣不可度矣,然而盈虛消息之理,弦望晦朔之期,行有躔次,蝕有分鈔,總不離乎數。
數之所至,氣即至焉,故曰氣數。
氣數分明,天度雖玄,燎若指掌矣。
天為陽,地為陰;
日為陽,月為陰;
行有分紀,周有道理。
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
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余而盈閏矣。
日行遲,故晝夜行天之一度,而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而猶有度之奇分矣。
月行速,故晝夜行天之十三度余,而二十九日一周天也。
言有奇者,謂十三度外,復行十九分度之七,故云月行十三度而有奇也。
禮義及漢律歷志云,二十八宿及諸星皆從東而循天西行,日月及五星皆從西而循天東行。
今太史說云,並循天而東行,從東而西轉也。
諸歷家說,月一日至四日,月行最疾,日夜行十四度余;
自五日至八日,行次疾,日夜行十三度余;
自九日至十九日,其行遲,日夜行十二度余;
二十日至二十三日,行又小疾,日夜行十三度余;
二十四日至晦日,行又大疾,日夜行十四度余。
今太史說月行之率;
不如此矣,月行有十五日前疾,有十五日後遲者;
有十五日前遲,有十五日後疾者。
大率一月四分之,而皆有遲疾。
遲速之度,固無常準矣。
雖爾,終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凡行三百六十一度。
二十九日,日行二十九度,月行三百八十七度,少七度而不及日也。
至三十日,日復遷,計率至十三分之八,月方及日矣,此大盡之月也。
大率其計率至十三分日之半者,亦大盡法也。
其計率至十三分日之五、之六而及日者,小盡之月也。
故云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也。
正言之者,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乃一歲法。
以奇不成日,故舉大以言之。
若通以六小為法,則歲止三百五十四日,歲少十一日余矣。
取月所少之辰,加歲外余之日,故從閏後三十二日而盈閏焉。
尚書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則其義也。
積余盈閏者,蓋以月之大小,不盡天度故也。
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余於終,而天度畢矣。
端,首也。
始,初也。
表,彰示也。
正,斗建也。
中,月半也。
推,退位也。
言立首氣於初節之日,示斗建於月半之辰,退余閏於相望之後。
是以閏之前,則氣不及月;
閏之後,則月不及氣。
故常月之制,建初立中,閏月之紀,無初無中,縱歷有之,皆他節氣也。
按:此天官家言,是正所謂人以九九制會也。
帝曰:余已聞天度矣,愿聞氣數何以合之?
岐伯曰: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
按:首節言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制會,指成歲盈閏言。
言天雖有六六之節,必賴人以九九之數推之,而後歲功成也。
此則並言天地,言天有六六之節為一歲,地有九州九野而與天相應也。
王注竟無分別。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三百六十日法也。
按:此言每一歲之常數也。
若以盈虛言,則前言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余而盈閏,與此不同矣。
盈謂氣盈,虛謂朔虛也。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
其氣九州九竅,皆通乎天氣。
按:此節無甚深義,注解殊覺支離。
蓋言天以六六之節成於上,地以九州九野列於下,人則戴天履地而其氣常與之相通也。
故其生五,其氣三。
按:五,五臟,謂人具五臟以生也。
三,生氣通天論注作天氣、地氣、運氣,謂人在天地之中,必本其氣以為氣也。
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
非唯人由三氣以生,天地之道亦如是矣,故易乾坤諸卦皆必三矣。
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臟。
按:九,九州,九野。
爾雅云: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牧,牧外謂之野,野外謂之林,林外謂之。
王注所引多郊外謂甸,然亦止七野而缺其二焉。
九野為九臟,猶言九臟應九野,蓋互文也。
故形臟四,神臟五,合為九臟以應之也。
按:神臟五:一肝,二心,三脾,四肺,五腎。
五臟藏神,如宣明五氣篇及九針論所言是也。
形臟四,三部九候論言一頭角,二耳目,三口齒,四胸中,是也。
帝曰: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夫子言積氣盈閏,愿聞何謂氣?
……岐伯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
按:此言主治,蓋謂一歲則以司天為主,一節則以主令為主,而後為之施治也。
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布,如環無端。
候亦同法,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按:春木生夏火,火生長夏土,土生秋金,金生冬水,水又生春木,是相襲也。
皆治之,謂各主時行令也。
時立氣布,謂時當春則木氣旺而生發之令行,時當夏則火氣旺而長養之令行之類是也。
候亦同法,指治病者言,人與四時之氣相應,亦當隨時施治也。
故曰以下,正言不能候時以施治,則不得謂之醫也。
注與校正俱不明確。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何如?
岐伯曰:五氣更立,各有所勝,盛虛之交,此其常也。
……帝曰:何謂所勝?
岐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五行時之勝,各以氣命其臟,長夏者,六月也。
【土生於火】
長在夏中,既長而旺,故云長夏也。
以氣命臟者,春之木內合肝,長夏土內合脾之類,故曰以氣命其臟。
命,名也。
帝曰:何以知其勝?
岐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
始春謂立春之日也,春為四時之長,故候氣皆歸於立春前之日也。
未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曰氣淫。
……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
凡氣之至,皆謂立春前十五日,乃候之初也。
未至而至,謂所直之氣,未應至而先期至也。
先期而至,是氣有餘,故曰太過。
至而不至,謂所直之氣,應至不至而後期至。
後期而至,是氣不足,故曰不及。
凡五行之氣,我克者為所勝,克我者為所不勝,生我者為所生。
假令肝木有餘,是肺金不足,金不制木,故木太過。
木氣既余,則反薄肺金,而乘於脾土矣,故曰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
此皆五臟之氣內相淫並為疾,故命曰氣淫也。
余太過例同。
又如木氣少不能制土,土氣無畏而遂妄行,水被土凌,故云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也。
肝木之氣不平,肺金之氣自薄,故曰所不勝薄之。
然木氣不平,土金交薄,相迫為疾,故曰氣迫也。
余不及例同。
所謂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
按:氣因時而變,一歲有一歲之氣,故占一歲之氣於始春。
一時有一時之氣,又必隨時而驗其氣。
氣有至有不至,則知太過與不及,可因時而治病矣。
此二句雖是申解皆歸始春句意,卻亦是言四時各有應至之氣,不獨始春為然也。
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按:人之五臟,配合五行,外應四時,病時不同,治法亦異,故云五治。
帝曰:有不襲乎?
言五行之氣,有不相承襲者乎?
岐伯曰: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
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按:天氣清淨,高遠難名,洵非形跡之可求。
然而春溫夏暑,秋涼冬寒,歷今古而不易,謂之無常不得也。
有如春應溫而反寒,夏應暑而反涼,冬應寒而反溫,秋應涼而反熱,四時之氣,不相承襲,則已非天之常道,災害必由是而起,故下文即云變至則病也。
帝曰:非常而變奈何?
岐伯曰: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
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言蒼天布氣,尚不越於五行;
人在氣中,豈不應於天道。
按:注此四語是矣,繼云假命木直之年,有火氣至,後二歲病矣等語,恐未確。
按變至則病,是根上文,言四時之氣,既反其常,是天氣變而人受病也。
然病則病矣,其中又有微甚之分焉。
譬如木直之年,所能勝木者,金也。
若人感不正之氣,病在於肺,肺金也,金能平木,本不為害,雖病亦微。
所不能勝木而為木所克者,土也。
若人感不正之氣,病在脾胃,脾胃土也,土本畏木,木旺土虛,其病必甚。
病既甚矣,而或更感外邪,邪依於肝,肝木愈盛,脾胃愈虛,虛不任邪,故不但病甚,而且必死也。
然此特就生克之常而論,若木直之歲,而人病於秋冬之時則病微,病於春夏之日則病甚者,秋非木旺之時故微,春當木旺之時故甚也。
變至則病一句是頭;
所勝所不勝三句,是說病之微甚,分於五行之相制;
非其時二句,則又以邪之衰旺本於時,而分病之微甚也。
意各不同,注俱渾淪無別,且以後二三歲病為微,四五歲病為甚,殊屬荒唐。
帝曰:善!
余聞氣合而有形,因變以正名。
按:氣不合則形不成,是故形生於氣也;
氣不變則病不生,是故病始於變也。
正名者,病名於是正也。
閔芝慶作正名論,論傷寒與類證。
傷寒之名宜正,凡病之名亦不可不正,可類推矣。
天地之運,陰陽之化,其於萬物,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岐伯曰:悉哉問也!
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大神靈問,請陳其方。
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
言物生之眾,稟化各殊,目視口味,尚無能盡之,況於人心,乃能包括耶。
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按:人性多偏,故嗜欲亦異。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天以五氣食人者,臊氣湊肝,焦氣湊心,香氣湊脾,腥氣湊肺,腐氣湊腎也。
地以五味食人者,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咸味入腎也。
陰陽應象論曰:陽為氣,陰為味。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
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
心榮面色,肺主音聲,故氣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潔分明,音聲彰著。
氣為水母,故味藏於腸胃,內養五氣。
按:五氣入鼻,無所不到,何獨藏於心肺耶?
蓋心者血臟也,氣由鼻入,先行本臟,而後會於心而生血,惟生血,故能使五色修明也。
肺者氣龠也,鼻為肺竅,氣由鼻入,會於肺而後頒布於各臟,清濁於是乎分焉,惟能釐清濁,故使音聲彰著也。
謂之藏於心肺,宜矣。
至於五味入口,藏於腸胃,而五臟之氣即借之以養者,蓋人必具五臟以生,而五臟又必須五氣而運。
然非飲之食之,則五臟之氣亦干槁而閉塞矣。
是五臟之氣,必借五味之氣以養也。
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帝曰:臟象何如?
象謂所見於外,可閱者也。
岐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處也。
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萬物系之以興亡,故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處也。
火氣炎上,故華在面。
心生血,其主脈,故充在血脈。
心王於夏,氣合太陽,以太陽居夏火之中,故曰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也。
按:王本作神之變,元起、太素並作神之處,良是,今從之。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
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為陽中之少陰,通於秋氣。
肺藏氣,其神魄,其合皮毛,故云。
按:王本陽中之太陰,甲乙、太素並作少陰。
新校正云:肺在十二經雖為太陰,然在陽分之中當為少陰也。
良是,今從之。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
其華在發,其充在骨,為陰中之太陰,通於冬氣。
地戶封閉,蟄蟲深藏,腎又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云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
腦為髓之海,腎主骨髓,發者腦之所養,故華在發,充在骨也。
按:王本少陰,元起、甲乙、太素並作太陰。
新校正云:腎在十二經雖為少陰,然在陰分之中當為太陰。
從之。
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
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為陰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夫人之運動者,皆筋力之所為也,肝主筋,其神魂,故曰罷極之本,魂之居也。
爪者筋之余,肝之養,故華在爪,充在筋也。
東方為發生之始,故以生血氣也。
按:罷與疲通,肝主筋,過勞則運用乏竭而困倦矣,故云罷極。
又人之血氣,生於心,統於脾,而藏於肝,肝得其養,則血氣充足而無病,故又云以生血氣也。
陽中當作陰中,新校正云全元起、甲乙、太素並同。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
皆可受盛,轉運不息,故為倉廩之本,名曰器也。
【營起於中焦】
中焦為脾胃之位,故云營之居也。
然水穀滋味,入於脾胃,脾胃糟粕,轉化其味,出於三焦膀胱,故云轉味而入出也。
土合至陰,金匱真言論曰:陰中之至陰,脾也。
按:入出二字妙,唯有入故有出也,大小腸脾胃膀胱皆先入而後出者。
三焦主氣,何亦並言?
蓋三焦之氣亦借飲食之味變化而為升降也。
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
上從心臟,下至於膽,為十一也。
然膽者,中正剛斷無私偏,故皆取決於膽也。
按:一臟有一臟之職司,故在秘典論有十二官之分。
然職在專司者,自不可兼攝,乃功同一致者,則又不可不並言。
所以同一臟腑也,而此篇或分言,或並舉,以見十二臟腑之功用不同,其義始全也。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以上為格陽。
一盛者,謂人迎之脈大於寸口一倍也。
余盛同法。
四倍以上,陽盛之極,故格拒而食不得入也。
正理論曰:格則吐逆。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以上為關陰。
盛法同陽。
四倍以上,陰盛之極,故關閉而溲不得通也。
正理論曰:閉則不得溺。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俱盛謂俱大於平常之脈四倍也。
物不可久盛,極則衰敗,故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按:新校正云:古文贏與盈通用。
反四時者,有餘為精,不足為消。
應太過不足為精,應不足有餘為消。
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
廣陳其脈應也。
夫反四時者,諸不足皆為血氣消損,諸有餘皆為邪氣勝精也。
陰陽之氣,不相應合,不得相營,故曰關格也。
按:此一段,原刻在脈要精微論中,獨論關格,無問突答,必錯簡也。
今移於此,庶文義相貫。
謹按靈樞終始篇云: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
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
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
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
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
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
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
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
一盛而躁,病在手心主。
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
二盛而躁,病在手少陰。
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
三盛而躁,病在手太陰。
脈口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陰,溢陰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
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關格,關格者與之短期。
又脈度篇云:邪在腑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
【陽氣太盛則陰不利】
陰不利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氣盛矣。
陰氣太盛,則陽氣不能榮也,故曰關。
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榮也,故曰格。
陰陽俱盛,不得相榮,故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也。
繼是禁服篇亦言關格。
合而觀之,脈陰陽外盛之極者,實真原內竭之象也,死不旋踵,又何疑焉。
其辨關格者,始於越人三難,謂脈有太過,有不及,有陰陽相乘,有復有溢,有關有格,以體象言也。
仲景云: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叔和因之。
東垣則分左為人迎,右為氣口。
氣口之脈,大四倍於人迎,此清氣反行濁道也,故曰格。
人迎之脈,大四倍於氣口,此濁氣反行清道也,故曰關。
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至於丹溪則別立關格一門,云寒在上,熱在下,脈兩寸俱盛四倍以上,此病多死。
吾鄉前輩馬玄台,言關格是脈體,非病名。
張景岳稱其獨超前代,是也,乃以經中所言人迎,專屬之結喉旁之人迎穴,而力詆從前之非,且咎東垣創以左寸為人迎之謬。
噫!
何其言之過,而所見之偏且鑿也。
夫結喉旁之人迎,人迎穴也,經中所言固多指此,且亦原無以左寸名人迎之明文,猶可蒙混言之。
至謂兩手寸脈盡屬三陰,則謬甚也。
請即以經之言脈者證之,脈要精微論曰:尺內兩旁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中。
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觀此,是不獨三陰俱候於三部,即三陽亦皆候於三部也。
經之凡言人迎若何者,蓋以三陽之脈皆上頭,而頸旁之人迎,為陽明胃經之外候,可以候胃經之盛衰,不可以候三陽經之疾病。
且也,左寸名人迎,亦非創自東垣也。
靈樞五色篇曰:人迎盛堅者傷於寒,氣口甚堅者傷於食。
夫人迎與氣口對稱,右寸為氣口,右關即脾胃,脾胃傷食,則甚堅之脈形於右寸。
左寸為人迎,左關則肝膽,肝感風寒,以致盛堅之脈見於左寸也。
是此人迎實指左寸,本篇固已言之矣。
但因經無明指左寸為人迎之名,故景岳可以率意言之耳。
況人身之內,一名而兩穴者,如臨泣、竅陰、氣海之有上下,三裡之分手足,巨虛之別上下廉也,安在結喉旁之名人迎,左寸之不當更名人迎乎。
景岳誠未之思耳。
且其自言嘗治蒯司馬、田宗伯,脈來堅盛至極者,亦止診之於兩寸,初非上診於喉旁。
惟是以關格為脈體,脈盛之極為無陰,真陰敗竭,孤陽浮露,一段妙解,深中關格肯綮,未可以其一言之失而棄之也。
卷之二
【脈要精微論】
脈居氣血之先,切為四診之一,凡欲治病,惟脈為要矣。
然其道至精至微,苟非手快心靈,鮮不毫厘千裡。
所載脈法,雖不甚詳,然大略已盡於此矣。
黃帝問曰:診法何如?
岐伯對曰:診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
過謂異於常候也,切謂以指切近於脈也。
按:動,注謂動而降卑,降卑之義殊不可解。
平旦之時,陽初用事,人氣清明,氣血未亂,故可以審脈之得失,平旦六句正言氣血之所以未亂也。
精明注作穴名,誤矣。
蓋人一身之精神,皆上注於目。
視精明者,謂視目精之明暗,而知人之精氣也,觀下文夫精明者一段可見矣。
參伍謂較其多寡之數,易曰參伍以變是也。
【夫脈者】
血之府也。
府,聚也,言血之多少皆聚見於經脈之中也。
故刺志論曰: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由是故也。
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夫長為氣和故治,短為不足故病,數急為熱故煩心,大為邪盛故病進也。
上盛則氣高,下盛則氣脹,代則氣衰,細則氣少,澀則心痛。
上謂寸口,下謂尺中,盛謂盛滿。
代脈者,動而中止,不能自還。
細脈者,動如莠蓬。
澀脈者,往來時不利而蹇澀也。
渾渾革至如涌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死。
渾渾,言脈氣濁亂也。
革至者,謂脈來弦而大,實而長也。
如涌泉者,言脈但出而不返也。
綿綿,言微微似有而不甚應手也。
如弦絕者,言脈卒斷如弦之絕去也。
若病日進面色弊惡,如此之脈皆必死也。
按:王注明確可遵,新校正更引甲乙、脈經,非也。
【夫精明五色者】
氣之華也。
按:精明以目言,五色以面言,言目之光采精明,面之五色各正,乃元氣充足,故精華發見於外也。
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
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
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黃土;
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
……按:色貴潤澤而有神也,此言五色。
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白黑,審短長。
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
按:精衰則目不精明,此蓋解精明。
【五臟者】
中之守也。
按:腑為陽,屬表;
臟為陰,屬裡。
惟屬裡故曰中。
守者,注云五神安守之所,是矣。
中盛臟滿,氣勝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
按:聲如從室中言者,謂氣閉而聲不外達也。
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
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
倉廩不藏者,是門戶不要也。
要謂禁要。
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
按:惡謂詬詈。
元氣削奪,則言語斷續,神明昏亂,則凡事錯妄,此易明也。
若倉廩不藏,世以責之脾胃,而不知胃有病則不受,脾有病則不運,今非不能受,不能運,乃藏之不固,其責在腎。
何則?
腎開竅於二陰,腎虛則不能禁固,即如水泉不止,雖是膀胱不能收藏,然其所以不能收藏者,則皆腎虛氣不能攝之故也。
水熱穴論曰:腎者胃之關也。
即門戶之義。
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按:神以臟藏,臟以神守,故生死因之而判焉。
【夫五臟者,身之強】
臟安則神守,神守則身強。
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矣。
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隨,府將壞矣。
腰者腎之府,轉搖不能,腎將憊矣。
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附,筋將憊矣。
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
按:此皆身之不強也。
傾,側垂也。
視深,眼胞內陷也。
隨,謂與背俱曲也。
附,別本作俯,太素作跗,俱非,蓋身既傴僂,不能獨行,必倚附於物而行也。
振掉,戰動也。
僂音樓,不能仰伸也。
得強則生,失強則死。
……按:常強則疾病不起,一弱則疾病隨之,有不可知者矣。
帝曰:脈其四時動奈何?
知病之所在奈何?
知病之所變奈何?
知病乍在內奈何?
知病乍在外奈何?
請問此五者,可得聞乎?
岐伯曰:請言其與天運轉大也。
按:天之轉運無窮,五者之變化亦若是也。
萬物之外,六合之內,天地之變,陰陽之應,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四變之動,脈與之上下。
六合謂四方上下也。
按:春氣融和為暖,夏氣酷烈為暑,全元起以暖為緩,非也。
注以忿為急解,言秋氣勁急也,良是。
秋氣勁急,有似於忿,冬氣肅殺,則似於怒矣。
氣因時變,脈則與之相應如是也。
以春應中規,春脈弱而滑,如規之象,中外皆然,故以春應中規。
夏應中矩,夏脈洪大,兼之滑數,如矩之象,可正平之,故以夏應中矩也。
秋應中衡,秋脈浮毛,輕澀而散,如秤衡之象,高下必平,故以秋應中衡。
冬應中權,冬脈如石,兼沉而滑,如秤權之象,下遠於衡,故以冬應中權也。
按:四時迭換,脈象應之,若規矩衡權之有不同也。
四字不得太泥。
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
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
陰陽有時,與脈為期,期而相失,知脈所分,分之有期,故知死時。
察陰陽升降之準,則知經脈遞遷之象,審氣候遞遷之失,則知氣血分合之期,分期不差,故知人死之時節。
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
按:宜太素作數,非是。
蓋脈與四時合宜,則為無病之生脈也。
補瀉勿失,與天地如一。
……按:言治法也。
【陰盛則夢涉大水恐懼】
陽盛則夢大火燔灼,陰陽俱盛則夢相殺毀傷。
上盛則夢飛,下盛則夢墮。
甚飽則夢與,甚飢則夢取。
肝氣盛則夢怒,肺氣盛則夢哭。
短蟲多則夢聚眾,長蟲多則夢相擊毀傷。
按:新校正云:詳是知陰盛則夢涉至夢哭,乃靈樞之文,誤置於此,仍少心脾腎氣盛則夢,今具甲乙經中。
短蟲多二句,亦不當出此,應他經脫簡文也。
是故持脈有道,虛靜為寶。
前明脈應,此舉持脈所由也。
然持脈之道,必虛其心,靜其志,乃保定盈虛而不失。
按:王本作保,頗覺辭費。
甲乙作寶,於義較通,從之,寶猶貴也。
春日浮,如魚之游在波;
雖出猶未全浮。
按:亦有和緩之象。
夏日在膚,泛泛乎萬物有餘;
泛泛,平貌。
陽氣大盛,脈氣亦象萬物之有餘,易取而洪大也。
秋日下膚,蟄蟲將去;
隨陽氣之漸降,故曰下膚。
何以明陽氣之漸降?
蟄蟲將欲藏去故也。
冬日在骨,蟄蟲周密,君子居室。
……在骨,言脈深沉也。
蟄蟲周密,言陽氣伏藏。
君子居室,此人事也。
按:新校正云:詳此前對帝問脈其四時動之事。
【心脈搏堅而長】
當病舌卷不能言;
搏謂搏擊於手也。
諸脈搏堅而長者,皆為勞心而臟脈氣虛極也。
心手少陰脈,從心系上挾咽喉,故令舌卷短而不能言也。
按:心脈堅長,搏擊指下,火盛氣浮。
舌為心苗,故卷而不能言也。
注謂勞心而臟氣虛極,恐堅長之脈不可概以虛斷也。
其而散者,當消環自已。
諸脈散,皆為氣實血虛也。
消謂消散,環謂環周,言其經氣如環之周,當其火王自消散也。
按:消環義殊不可解,甲乙經作消渴,王注作消散環周,俱不明確,缺疑可也。
音軟。
謹按心、肺、肝、胃、脾、腎五臟一腑凡六經,其脈並以搏堅而長,而散,分發病證。
王氏俱作虛解,竊嘗疑之。
夫六經之脈,為象不同,主病自異,奈何一概以堅長散立說:經豈無意乎?
用是思之,所謂搏堅而長者,以邪實而言也;
其而散者,以正虛而言也。
一經之內,有實有虛,脈病自各相應。
王注惟不明乎虛實之分,宜其言之蒙混不確也。
雖然,六經之義亦有可議者,即如心脈堅長,搏擊指下,是為火盛氣浮,其證甚多,豈止舌卷不能言。
凡此之類,蓋亦約略言之,或止舉其病之尤者言之,未可據以為實也。
善讀內經者,亦惟會其大意而已。
【肺脈搏堅而長,當病唾血】
按:肺脈浮澀而短,此其常也。
今反搏擊堅長,是為火邪犯肺,病必唾血。
唾血者,痰涎之中見血也。
其而散者,當病灌汗,至令不復散發也。
按:汗出於玄府,玄府者肺之合,今肺脈散,是肺虛而邪從其合也,故當灌汗。
灌汗者,汗出浸淫,有如澆灌,如是不可更為發散,令肺益虛也。
按新校正云:詳下文諸臟各言色,而心肺二臟不言者,疑缺文也。
【肝脈搏堅而長】
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諸脈見本經之氣而色不應者,皆非病從內生,是外病來勝也。
肝厥陰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
其支別者,復從肝貫膈,上注肺。
今血在脅下,血氣上熏於肺,故令人喘逆也。
按:注解是矣,惟解墜搏處尚欠明確,今刪而補之。
青者肝色也,肝內病則色必外見。
今脈病而色不見,是病從外來,墜與搏者外來之病也。
肝主兩脅而藏血,墜若搏,因而血逆於脅下矣。
血離經則敗而氣穢,故上熏肺而喘逆也。
其而散,色澤者,當病溢飲,溢飲者,渴暴多飲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面色浮澤,是為中濕。
血虛中濕,水液不消,故言當病溢飲也。
水飲既滿,故滲溢易而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按:注解易字義確,甲乙經作溢,非也。
【胃脈搏堅而長】
其色赤,當病折髀;
按:胃脈宜緩,今見堅長而搏擊,是胃氣有餘,其色赤,是胃中有火,宜見敦阜熱渴,四肢熱痛等證,而云當病折髀,真不可解。
王注既不明確,欲更求其義,亦終不能,闕疑可也。
髀,股骨也。
其而散者,當病食痹。
按:痹注以為痛,誤矣。
胃主受納,胃脈散,則虛而水穀為之壅閉矣,故云食痹。
【脾脈搏堅而長】
其色黃,當病少氣;
按:脾脈本宜平緩,反見堅長而搏擊,是失其和平之性而脾自病。
【脾病則色外見】
故色黃。
脾胃者元氣之母也,脾病則氣不運,故少氣。
其而散,色不澤者,當病足腫若水狀也。
按:澤,潤澤:水之氣也。
脾者,土也,制水者也。
脾脈散,是虛不制水,水反得而侮土矣。
然水若上行,則潤澤之氣必見於顏面。
今乃不見,是水病下行,故云當病足腫若水狀也。
治此之法,實土利水為要矣。
【腎脈搏堅而長】
其色黃而赤者,當病折腰;
色氣黃赤,是心脾干腎,腎受客傷,故腰如折也。
腰為腎府,故病發於中。
其而散者,當病少血,至令不復也。
按:腎脈宜沉實,今反散,是精血內虧,真元何由得復。
帝曰:診得心脈而急,此為何病?
病形何如?
岐伯曰: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也。
帝曰:何以言之?
岐伯曰:心為牡臟,小腸為之使,故曰少腹當有形也。
諸脈勁急者皆為寒,心為牡臟,其氣應陽,今脈反寒,故為疝也。
按:少腹注為小腸,誤矣。
少腹,臍下,下半腹是也。
寒氣聚於中,故有形。
心為陽中之太陽,故為牡臟。
小腸其腑也,故云為之使。
然心為牡臟二句,伯對帝問,似是發語之辭,其所以當有形意,全未說出,故曰二字,承接不上,此處必有闕文,王氏亦竟略過,真缺憾也。
余特會其大意而補綴之曰:心與小腸為表裡,並屬火。
今寒邪犯心,心為火臟,寒無所容,邪氣以從其合也,寒欲犯心,不得停留,轉入小腸。
小腸部分外當少腹,故少腹有形。
然病本原於心,故曰心疝也。
帝曰:診得胃脈,病形何如?
岐伯曰:胃脈實則脹,虛則泄。
脈實者氣有餘,故脹滿;
脈虛者氣不足,故泄利。
按:新校正云:詳此對前帝問知病之所在。
帝曰:病成而變何謂?
岐伯曰:風成為寒熱,按:風邪中人,必為寒熱。
癉成為消中,癉謂濕熱也,積熱於內,故變為消中也。
按:新校正云:詳王注以善食而瘦為消中,按本經多食而數溲為消中,善食而瘦,乃是食之證,當云善食而溲數。
厥成為巔疾,厥謂氣逆也,氣逆上而不已,則變為上巔之疾也。
【久風為飧泄】
肝氣內合而乘脾,故為是病焉。
按:風者木之化,久風不去,則木盛凌脾,故為飧泄。
夕食為飧,飧泄者夜泄利也。
脈風成為癘。
風論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
又曰:癘者,有榮氣熱附,其氣不清,故使其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
然此則癩也。
按:癘,原讀作癩。
病之變化,不可勝數。
按:新校正云:詳此前對帝問知病之所變奈何。
帝曰:諸癰腫筋攣骨痛,此皆安生?
岐伯曰:此寒氣之腫,八風之變也。
八風,八方之風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此四時之病,以其勝治之愈也。
勝謂勝克,如金勝木,木勝土之類。
帝曰:有故病五臟發動,因傷脈色,各何以知其久暴至之病乎?
岐伯對曰:悉乎哉問也!
征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
氣乏而神猶強也。
征其脈不奪其色奪者,此久病也;
神持而邪凌其氣也。
征其脈與五色俱奪者,此久病也;
神與氣俱衰也。
征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此新病也。
……神與氣俱強也。
【尺內兩旁,則季脅】
尺內,謂尺澤之內也。
兩旁,各謂尺之外側也。
季脅近腎,尺主之,故尺內兩旁則季脅也。
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中。
按:尺外,注謂尺之外側,尺裡,注謂尺之內側,是與上言兩旁無異,誤矣。
蓋兩旁以橫開言,外裡以上下直接處言,此兼左右兩手也。
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按:此舉兩關而言也。
關雖居中,然亦有內外焉,內者關之上半部,外者關之下半部。
關上聯寸,故云附上,附上,附寸也。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按:此舉兩寸而言也。
寸位本上,上聯魚際,故云上附上。
然前言關脈以上半部為內,下半部為外,而寸脈則反是者,蓋合三部而論,關居中間為內,尺寸居兩頭為外也。
靈蘭秘典論曰: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注云位在兩乳間,是也。
此注云是嗌,誤矣。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按:王注分上前為左寸口,下前為胸之前膺及氣海,上後為右寸口,下後為胸之後背及氣管,其言怪誕不經。
余謂此與下二段皆總上三節寸關尺而言,此言前後者,以三部言,寸為前,尺為後,診寸以候心肺之疾,診尺以候兩腎之疾也;
以一部言,上半部為前,下半部為後,如診右外候肺,內候胸中,左外候心,內候膻中之類是也。
此以脈之部分,診臟腑之疾病,就內而言,蓋脈有三部,部各有前後,故云前後也。
下節言脈之上下而分發胸喉腰足者,是以脈診一身之疾病,就外而言,故云竟上竟下也。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
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上竟上,至魚際也;
下竟下,謂盡尺之脈動處也。
按:此節總論一身,而止言上下,要之胸喉以下,少腹以上,中部所主之事,在不言中矣。
注但順文平釋,全未發明。
【粗大者】
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
粗大謂脈洪大也,脈洪為熱,故云熱中。
按:粗大者,浮大有力之脈,是為實火,不但熱浮於外而已,故謂之熱中。
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巔疾。
來徐去疾,上虛下實,謂惡風也。
故中惡風者,陽氣受也。
按:疾,急數也。
徐,緩弱也。
脈之至曰來,回曰去,來主上,去主下。
實者邪氣實也,虛者正氣虛也。
邪實於上,故病逆於頂巔;
氣虛於上,故風邪易入而為惡風之病。
然風之得以中人者,非真風之惡也,陽虛不能捍邪故也。
有脈俱沉細數者,少陰厥也。
尺中有脈沉細數者,是腎少陰氣逆也。
尺脈不當見數,有數故言厥也。
俱沉細數者,言左右尺中也。
按:沉細而緩,腎之平脈也,數則為火。
今沉細兼數,是陰虛水虧而火上逆,名曰少陰厥。
厥,逆而上也,所謂陰虛火動是矣。
沉細數散者,寒熱也。
按:沉細為陰,數散為陽,陰陽相雜,故其為病或寒或熱也。
浮而散者為仆。
脈浮為虛,散為不足,氣虛而血不足,故為頭眩而仆倒也。
按:音瞬。
【諸浮不躁者】
皆在陽,則為熱;
其有躁者在手。
言大法也。
陽為水氣,故為熱。
諸細而沉者皆在陰,則為骨痛;
其有靜者在足。
陰主骨,故骨痛。
按:浮為陽為熱,沉細為陰為骨痛,此易明也。
其有躁者在手,靜者在足二句,注作手陽脈、足陰脈解,未確。
其中必有脫誤,闕疑可也。
數動一代者,病在陽之脈也,泄及便膿血。
代,止也。
按:凡血必隨氣而行,代則氣斷續而血內壅,血內壅則小大二便皆見膿血矣。
【諸過者切之】
澀者陽氣有餘也,滑者陰氣有餘也。
陽有餘則血少,故脈澀,陰有餘則血多,故脈滑也。
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陰陽有餘則無汗而寒。
按,身熱無汗者,火盛而氣閉,外感傷寒,陽分病也。
多汗身寒者,氣虛自汗,治宜溫補者也。
陽盛無汗,陰盛身寒,治宜溫散,仲景之用附子細辛湯是也。
證治之妙,可即是而推矣。
推而外之,內而不外,有心腹積也。
按:浮按不見,沉著於內,心腹之間必有蓄積。
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
按:重按不見,脈浮於外,邪熱在表也。
推而上之,下而不上,腰足清也。
推而下之,上而不下,頭項痛也。
按:上謂寸,下謂尺也。
寸主頭項,尺主腰足。
是故上推之而病脈見於下,是下部虛寒;
下推之而病脈見於上,為火升頭項。
知脈之升降浮沉,則知病之所在而可以施治矣。
王本推而上之,上而不下,推而下之,下而不上,誤矣。
按甲乙經,推而上之作下而不上,推而下之作上而不下,是也。
今改從之。
按之至骨,脈氣少者,腰脊痛而身有痹也。
陰氣大過故爾。
按:重按之而脈微欲絕者,是為陽虛無氣,命門火衰,在腰脊則陰寒而痛,在身中必有不知痛癢處也。
【平人氣象論】
平人,無病之人也。
脈有常道,反常則病。
有病無病,氣象自是不同也。
黃帝問曰:平人何如?
岐伯對曰: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定息脈五動,閏以太息,命曰平人。
平人者不病也,常以不病調病患,醫不病,故為病患平息以調之為法。
經脈一周於身,凡長十六丈二尺。
呼吸脈各再動,定息脈又一動,則五動也。
計二百七十定息,氣可環周。
然盡五十營,以一萬三千五百定息,則氣都行八百一十丈。
如是則應天常度,脈氣無不及太過,氣象平調,故曰平人也。
按:人身之脈,與天合度,是故推演其數,為千為萬,為尺為丈,理自不誣。
然欲以之治病,則未免迂闊,不若就文詮釋之為真切也。
再動者脈二至,一呼一吸脈各再動,是脈四至也。
呼吸定息脈五動者,謂呼吸之間,氣稍一停,脈又一至,是共五動也。
閏以太息者,天地之氣,積余而成閏,故閏者氣之余也。
太息者息之半,謂脈既五動,而復有餘氣氤氳於指下,所謂脈有神者也。
如是則謂無病,不如是則病,而醫可以施治矣。
人一呼脈一動,一吸脈一動,曰少氣。
呼吸脈各一動,準候減平人之半。
按:脈者氣血之精華,氣弱血虛,則脈來不及。
曰少氣,而少血在不言中矣。
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躁,尺熱曰病溫,尺不熱脈滑曰病風,脈澀曰痹。
呼吸脈各三動,準過平人之半。
尺者陰分位也,寸者陽分位也。
然陰陽俱熱,是則為溫;
陽獨躁盛,則風中陽也;
滑為陽盛,故病為風;
澀為無血,故為痹也。
躁謂煩躁。
按:呼吸脈各三動,是六至之數脈也,躁則數之極矣。
尺謂尺澤膚也,注作尺寸,誤矣。
言脈既有六至之數躁,而尺內皮膚又且焦熱,為溫熱之病無疑。
若尺膚不熱,其脈但數而滑,是火因風熾,為病起於風。
若尺膚不熱,脈亦不滑,惟數而澀者,是火盛燥血,其病為痹而不仁也。
滑澀俱根數躁言,脈澀又根尺不熱言。
經衣冠文物說脈是脈,尺是尺,但讀語氣自見,啟玄何不之察耶。
人一呼脈四動以上曰死,脈絕不至曰死,乍疏乍數曰死。
呼吸脈各四動,準候過平人之倍,計二百七十息,氣行三十二丈四尺,況其以上耶。
脈法曰:脈四至曰脫精,五至曰死。
然四至以上,亦近五至也,故死矣。
然脈絕不至,天真之氣已無,乍疏乍數,胃穀之精亦敗,皆死之候。
【平人之常氣稟於胃】
胃者平人之常氣也。
常平之氣,胃氣致之,靈樞經曰:胃為水穀之海也。
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
按:人非飲食則不生故也。
春胃微弦曰平,按:弦者肝脈,肝屬木,旺於春。
微弦者,弦而緩,肝之平脈,是曰春胃也。
所以然者,胃脈緩也。
後同。
弦多胃少曰肝病,按:弦多則急而不緩,故病見也。
但弦無胃曰死。
按:純乎勁急,絕無和緩之氣,是真臟見也,焉得不死。
胃而有毛曰秋病,毛,秋脈,金氣也。
按:春脈見毛,木受金刑,雖有胃氣,至金王時亦必病矣。
毛甚曰今病。
按:若金邪王極,其病即發,木不能勝故也。
臟真散於肝,肝藏筋膜之氣也。
按:臟真解,注不明確。
夫五臟既以胃氣為本,是胃者五臟之真氣也,故曰臟真。
無病之人,胃本和平,其氣隨五臟而轉。
是故入於肝,則遂其散發之機,於是肝得和平之氣以養其筋膜而無勁急之患。
若以五臟之脈為臟真,是但弦但鉤等,為已當死,又何能藏筋藏血,且亦是真臟而非臟真也。
況於散、通、濡、高、下五字之義,竟無著落。
【夏胃微鉤曰平】
鉤多胃少曰心病,但鉤無胃曰死。
胃而有石曰冬病,按,夏火畏水,故至水王之時則病也。
石甚曰今病。
按:若水邪極盛,其病即發。
臟真通於心,心藏血脈之氣也。
按:其在於心也,心為五臟主,無所不通。
心得和平之氣,包藏血脈而無壅閉之患也。
【長夏胃微軟弱曰平】
弱多胃少曰脾病,按:脾胃尤貴和平,故太強病,太弱亦病。
微軟弱者,雖弱而無太過之患,若過弱則健運失職而脾病。
但代無胃曰死。
按:春弦、夏洪、秋毛、冬石,四時迭換,是相代也。
而土則分王於四季,故弦洪毛石,脈各帶緩,為有胃氣。
若反是,則名但代無胃之脈,為必死也。
軟弱有石曰冬病,按:凡人之病多見於其所不勝,故肝心二臟皆病於毛石,而脾肺腎反病於其所勝者,何也?
五臟之氣無常也,盛則足以抗所不勝,衰則見侮於所勝。
如脾者土也,土之所不勝者木,所勝者水。
乃木不盛而水盛,故脈來見石也。
石者冬脈,水之氣也。
水本畏土,今脾弱土虛而水無所畏,至於冬則水愈王而脾病。
【若水邪王極,土不能制】
且不必至冬而即病矣,是故下文曰石甚則今病也。
或曰:同一五臟也,肝心見制於所不勝,獨不見侮於所勝,脾肺腎見侮於所勝,獨不見制於所不勝乎?
曰:見制於所不勝者常也,見侮於所勝者變也,天地之理有常必有變。
岐伯欲並著其理,而偶以肝心當其常,脾肺腎盡其變耳,讀者幸毋拘文牽義可也。
【知土之見侮於水】
則知金水之見侮於木火,可類推矣。
石甚曰今病。
按:王本作弱甚,於義不合。
甲乙經作石甚,是也,從之。
臟真濡於脾,脾藏肌肉之氣也。
按:脾乃濕土,內運水穀,外養肌肉,和緩之氣本根於脾。
如上無所制,下無所侮,脾自濡潤,而一身之氣皆其所養矣。
【秋胃微毛曰平】
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無胃曰死。
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今病。
臟真高於肺,以行榮衛陰陽也。
肺處上焦,故臟真高也。
以其自肺宣布,故云以行榮衛陰陽也。
【冬胃微石曰平】
石多胃少曰腎病,但石無胃曰死。
石而有鉤曰夏病,鉤甚曰今病。
臟真下於腎,腎藏骨髓之氣也。
腎主下焦,故云臟真下也。
按:腎為五臟之根,位處於下。
腎苟無病,則和緩之氣,兩腎相通。
腎主骨,骨藏髓,其本根固,則精自生而形自盛也。
【胃之大絡,名曰虛裡】
貫膈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脈宗氣也。
……宗,尊也,主也,謂十二經脈之尊主也。
按:胃之大絡所以謂十二經脈之宗者,胃為水穀之海,人借之以有生,氣血因之以長養故也。
【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寸口之脈中手短者,曰頭痛】
寸口脈中手長者,曰足脛痛。
短為陽氣不及,故病於頭;
長為陰氣太過,故病於足。
按:中手謂按之而應手也。
【寸口脈中手促上擊者,曰肩背痛】
按:促上擊者,洪大急數之脈也,陽盛火熾之候。
人身以背為陽,陽火太過,故肩背痛也。
【寸口脈沉而堅者,曰病在中】
寸口脈浮而盛者,曰病在外。
沉堅為陰,故病在中;
浮盛為陽,故病在外也。
【寸口脈沉而橫,曰脅下有積,腹中有橫積痛】
亦陰氣內結也。
按:脈道本直,其有不直而橫者,乃有積塊伏匿於其內。
【脈雖但言橫】
而有力可知也。
仲景云:積者,臟病也,終不移;
聚者,腑病也,發作有時,展轉痛移,為可治。
……諸積大法:脈來細而附骨者,積也。
寸口,積在胸中;
微出寸口,積在喉中。
關上,積在臍旁;
上關上,積在心下;
微下關,積在少腹。
尺中。
積在氣衝。
脈出左,積在左;
脈出右,積在右;
脈兩出,積在中央。
各以其部處之。
【寸口脈沉而喘,曰寒熱】
喘為陽吸,沉為陰爭,爭吸相搏,故寒熱也。
按:呼吸頻促謂之喘,脈亦何以喘名也?
喘者,脈來急數,如氣之喘促也。
寒熱者,或寒先而熱後,或寒往而熱來也。
沉為寒,數為熱也。
【脈盛滑堅者,曰病在外】
脈小實而堅者,病在內。
盛滑為陽,小實為陰;
陰病在內,陽病在外也。
【脈小弱以澀,謂之久病】
脈滑浮而疾者,謂之新病。
小為氣虛,澀為無血,血氣虛弱,故云久遠之病也;
滑浮為陽足,脈疾為氣全,陽足氣全,故云新淺之病也。
【脈急者,曰疝瘕,少腹痛】
按:疝為寒凝,瘕為氣積,寒氣凝積,少腹必痛也。
何者?
寒則脈急也。
【脈滑曰風,脈澀曰痹】
滑為陽,陽受病則為風;
澀為陰,陰受病則為痹。
【緩而滑曰熱中,盛而緊曰脹】
緩謂縱緩之狀,非動之遲緩也。
陽盛於中,故脈滑緩;
寒氣痞滿,故脈盛緊也。
【脈從陰陽,病易已】
脈逆陰陽,病難已。
脈得四時之順,曰病無他;
脈反四時及不間臟,曰難已。
按:從逆,以脈病相應相反言。
反四時,注謂春得秋,夏得冬,秋得夏,冬得四季脈,皆謂反四時,是也。
不間臟句,惜未有解。
如木病而火不病,病止於肝,猶易也。
若肝病而心亦病,是母子俱病,其病最難,是為不間臟也。
張景岳謂是傳其所勝,夫傳所勝,是鬼賊相刑,為已當死,豈止難已而已。
間去聲。
【臂多青脈,曰脫血】
按:肝,木也,其色青,主筋而藏血。
臂之於身,猶木之枝也。
肝血內空,其色外見。
青脈,青筋也。
【尺脈緩澀,謂之解】
尺謂陰部,腹腎主之。
緩謂熱中,澀為無血,熱而無血,故解並不可名之。
然寒不寒,熱不熱,弱不弱,壯不壯,亦不可名之,謂之解也。
按:解二字,他書並無,惟素問五見。
王注殊為可疑,乃歷代高賢,卒未有辨其非者。
注言尺為陰部,腹腎主之,澀為無血,皆是也。
至以緩為熱中,則非矣。
按緩之解有二:一為和緩,所謂脈有胃氣是也;
一為緩弱,元氣虧損,脈來不及者是也。
由是觀之,澀為血少,緩為氣虛無疑矣。
脈之三部,雖各有所重,然常以尺為根本。
故尺緩而澀,是知氣虛血少,根本已虧。
【解當作懈,謂懈弛無力】
字從人從亦,言氣血俱虛,形骸徒具,亦人而已。
注以解為不可名狀之病,世豈有腎脈緩澀,而其病即奇怪若此者,恐無是理也。
【安臥脈盛,謂之脫血】
盛謂數急而大鼓也。
按:脈盛者其邪必盛,邪盛則臥必不安。
今反安臥,是知非陽邪盛強易明也。
蓋人日動而行,夜靜而臥,臥而安,其氣靜矣。
脈為血之府,脈急而數,其血動矣。
故安臥脈盛,必脫血也。
要之脫血之後,其臥亦必不安,血脫陰虛故也。
【尺澀脈滑,謂之多汗】
謂尺膚澀而尺脈滑也。
膚澀者,謂榮血內涸。
脈滑,謂陽氣內余。
血涸而陽氣尚余,多汗而脈乃如是也。
【尺寒脈細,謂之後泄】
尺主下焦,診應腸腹,故膚寒脈細,泄利乃然。
按:胃主禁固二便,腎虛而寒則泄利,所謂腎泄是也。
今人但見泄利,便用參朮,反補其陽,泄利轉甚,殊可嘆也。
【脈尺粗常熱者,謂之熱中】
按:脈尺粗大,尺膚燥熱,為陰虛陽盛,故令發熱於內也。
肝見庚辛死,庚辛,為金伐肝木也。
心見壬癸死,壬癸,為水滅心火也。
脾見甲乙死,甲乙,為木克脾土也。
肺見丙丁死,丙丁,為火鑠肺金也。
腎見戊己死,戊己,為土刑腎水也。
是謂真臟見,皆死。
按:此死於其所不勝也,亦謂之真臟,不獨但代無胃之謂真臟也。
【頸脈動,喘疾咳,曰水】
按:所以然者,水入於肺則喘而咳,喘而咳則氣上逆,故頸脈動也。
目裡微腫,如臥蠶起之狀,曰水。
評熱病論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也,故水在腹中,必使目下腫也。
溺黃赤,安臥者,黃膽。
腎勞胞熱,故溺黃赤也。
正理論曰:謂之勞疸,以女勞得之也。
【已食如飢者,胃疸】
是則胃熱也。
熱則消穀,故食已如飢也。
目黃者,曰黃膽。
陽怫於上,熱積胸中,陽氣上燔,故目黃也。
面腫曰風。
按:頭為諸陽之首,而面尤為陽中之陽,陰邪不能入,惟陽邪得而客之,故而腫曰風。
風者,陽邪也。
足脛腫曰水。
按:地之濕氣,自下受之。
足為下部主陰,而水又為陰邪,故水入下部,則足脛腫也。
按王本目黃者曰黃膽原在此下,因文義倒置,故移在面腫曰風之上。
【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按:全元起本作足手陰,而此云手少陰,於義皆通。
蓋手少陰心也,足少陰腎也,腎主精,心主血,精血交合,乃能有子,故少陰動甚為妊子之脈。
動謂滑數也。
人以水穀為本,故人絕水穀則死,脈無胃氣亦死。
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臟脈,不得胃氣也。
所謂脈不得胃氣者,肝不弦,腎不石也。
按:胃藏水穀,所以為十二經脈之長,見其所系至重也。
脈無胃氣,是為真臟見,宜云肝但弦、腎但石,而此反云不弦不石,且止說肝腎,而不及心肺脾何也?
凡脈和緩,名為有胃氣,故弦石而緩,乃得謂之弦石。
若但弦石而無和緩之氣,則是真臟而並不得謂之弦石矣,故云不弦不石。
言弦石而鉤毛代在其中,蓋省文也。
【太陽脈至,洪大以長】
氣盛故能爾。
按:呂廣曰太陽王五月六月,其氣大盛故也。
少陽脈至,乍數乍疏,乍短乍長;
以氣有暢未暢者也。
按:呂廣云:少陽王正月二月,其氣尚微,故其脈來進退無常。
【陽明脈至,浮大而短】
穀氣盛滿故也。
按:呂廣云陽明脈王三月四月,其氣始萌未盛故爾。
按新校正云:詳無三陰脈,應古闕文也。
難經云:太陰之至,緊大而長;
少陰之至,緊細而微;
厥陰之至,沉短以敦。
【夫平心脈來】
累累如連珠,如循琅,曰心平。
按:連珠,言其至之相續無間,且如玉之潤澤也。
琅,玉之光潤者,注言珠類,誤矣。
夏以胃氣為本。
按:萬物生於土,人養於胃,故四季各有土,而人無胃氣則死也。
病心脈來,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曰心病。
死心脈來,前曲後居,如操帶鉤,曰心死。
居,不動也。
操,執持也。
鉤謂革帶之鉤。
按:凡病死之脈,體狀頗不相符,觀者得其大意而已。
【平肺脈來】
厭厭聶聶,如落榆莢,曰肺平。
浮薄而虛者也。
秋以胃氣為本。
病肺脈來,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曰肺病。
謂中央堅而兩旁虛。
死肺脈來,如物之浮,如風吹毛,曰肺死。
按:肺脈固屬輕虛,然過於浮薄則死。
如物之浮,如風吹毛,輕浮無根之象也。
【平肝脈來】
軟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曰肝平。
如竿末梢,言長軟也。
春以胃氣為本。
病肝脈來,盈實而滑,如循長竿,曰肝病。
長而不軟,故若循竿。
死肝脈來,急益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
勁謂勁強,急之甚也。
【平脾脈來】
和柔相離,如雞踐地,曰脾平。
按:脾脈尤貴平緩,脈緩而平,是謂和柔而不近於弱,若雞之緩行而不急走也。
長夏以胃氣為本。
按,長夏,夏季十八日也。
土分王於四季,而夏季獨尊之為長者,以夏火生土,而土尤王故也。
土王於長夏,而胃本屬土,人不再食則飢,飢至七日則死,是故長夏雖當土王之時,亦以胃氣為本也。
【病脾脈來】
實而盈數,如雞舉足,曰脾病。
按:脾宜安靜,故動則為病,如雞舉足,狀其動之急。
死脾脈來,銳堅如鳥之喙,如鳥之距,如屋之漏,如水之流,曰脾死。
喙距,言銳堅也。
水流屋漏,言其至也。
水流謂平至不鼓,屋漏謂時動復住。
按:羽屬之足皆曰距,雞距動稍急,故病,鳥距動尤速,故死也。
【平腎脈來】
喘喘累累,如鉤,按之而堅,曰腎平。
按:越人云:其來上大下兌,濡滑如雀之喙曰平。
呂廣曰:上大者足太陽,下兌者足少陰,陰陽得所為胃氣強,故謂之平。
雀喙者,本大而未兌也。
按此但言腎之平脈如是,非解經文也。
喘累如鉤等義原不可解,闕疑可也。
冬以胃氣為本。
病腎脈來,如引葛,按之益堅,曰腎病。
按,引葛義亦不可解。
死腎脈來,發如奪索,辟辟如彈石,曰腎死。
辟辟如彈石,言促且堅也。
按:腎宜沉斂,奪索者解散之意。
冬脈雖宜如石,然彈石則搏擊應手而無和緩之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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