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室秘錄 卷四 御集 火治法106】
火治法
論陽明胃火 論治各經之火
天師曰︰火治者,治火之有餘也。
火症甚多,惟陽明一經最難治。
前論雖悉,尚有未盡之議也。
知治陽明之法,則五臟之火,各腑之火,無難專治矣。
陽明本胃土也,如何有火?
心包之火,乃相火也。
君火失權,則心包欺之,以自逞其炎赫之勢。
是必以辛涼大寒之品,大劑投之,恣其快飲。
斯火得寒而少息,熱得涼而略停,然必添入健胃之藥,始可奏功。
蓋胃火之沸騰,終由於腎氣之不足,去胃火,必須補胃土,然而徒補胃土,而不去水濕之痰,亦不得也。
方用石膏一兩。
或二兩,或三兩,看火勢之盛衰,用石膏之多寡,知母三錢,麥冬五錢,甘草一錢,糯米一合,竹葉百片,人參三錢,水煎服。
方則人參竹葉石膏湯也。
胃火之盛,非此湯不能平。
還問其人必大渴飲水,見其有汗如雨者,始可放膽用之,否則不可輕用。
蓋無汗而渴,亦有似此症者,不可不辨也。
此方純是降胃火之藥,所以急救先天之腎水也。
此症一日不治,即熬乾腎水而不救。
故不得已用此霸道之藥也。
倘無汗而渴,明是腎火有餘而腎水不足,又烏可復用石膏湯。
以重傷其腎水乎。
然則又當何方以治之?
此方乃治似白虎症,而非胃火之熱者。
人更宜知之也。
其餘心火用黃連,肝火用梔子,肺火用黃芩,前言悉之矣,茲不再贅。
張公曰︰不意吾方,得真人闡發至此,大快也,然予更有說,陽明之火雖起於心包,實成於肝木之克之也。
肝木旺則木中有火,不特木來克土,而轉來助焰。
肝木之火,半是雷火,一發則震地轟天。
陽明得心包之火而沸騰,又借肝木龍雷之火以震動,如何可以止遏。
故輕則大渴,重則發狂也。
予治此症,往往白芍加至數兩,未曾傳世,世所以不能發明之也。
先用石膏湯以去火,隨加白芍以平木,木平而火無以助焰,自然胃火孤立無援。
又加麥冬以平肺金之氣,則金有水潤,不必取給於胃土,而胃土可以自救,況又有石膏、知母之降火哉。
此狂之所以定,而熱之所以除也。
方用石膏一兩,知母三錢,麥冬一兩,半夏三錢,甘草一錢,竹葉一百片,糯米一合,先煎四碗,又加白芍二兩同煎。
(〔批〕法製白虎湯。)
此方之妙,不在石膏、知母之降胃火,妙在白芍之平肝木,使木氣有養不來克土,並不使木鬱生火,以助胃火也。
又妙在麥冬以清肺金,使金中有水,胃火難炎,且去製肝,無令克土也。
華君曰︰予方又不同。
傳遠公乃專論陽明,傳予乃論各經之火也。
有方並傳子。
梔子三錢,白芍五錢,甘草一錢,丹皮三錢,元參三錢,水煎服。
(〔批〕瀉火聖神湯。)
心火,加黃連一錢;肺火,加黃芩一錢;胃火,加石膏三錢︰腎火,加知母一錢,黃柏一錢;大腸火,加地榆一錢︰小腸火,加麥冬三錢,天冬三錢;膀胱火,加澤瀉三錢。
治火何以獨治肝經也?
所以,加一味去火之藥,即可以去各經之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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