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四十謨集小兒則上諸熱辨證二十三】
1.小兒發熱,若熱隨汗退者,即外感證也。
其有取汗至再而熱不退者,必癰毒,痘疹之候,俟其形見,當於本門求法治之。
若是瘡毒,但當辨其陰證陽證,陽證宜清火解毒,陰證宜托裏助陽。
方治詳具外科。
若汗出熱不退,別無癰腫而耳後紅筋燦然,及眼如包淚,或手指尖冷,脈緊數者,必是痘疹,方治詳具痘疹門。
2.小兒飲食內傷,本無發熱之證,蓋飲食傷臟,則為脹為痛,為吐為瀉,本非肌表之病,焉得發熱。
故調經論曰:邪之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此自不易之理也。
今人但見小兒發熱,則多言傷食而妄行消導,謬亦甚矣。
其或飲食內傷,風寒外感,表裏兼病而發熱者,亦常有之。
然此當察其食之有停無停,酌而治之,亦非可混行消耗。
蓋恐內本無滯而妄加剋伐,則虧損中氣,以致外邪難解,則病必滋甚。
3.小兒疳積發熱,此誠飲食內傷所致,然必成痞成疳,陽明鬱積既久,所以外俱熱,是非暴傷飲食者之比,亦非肌表發熱者之比,方治詳具疳積條。
4.小兒有陰虛發熱之證,及變蒸發熱之說。
凡陰虛發熱者,此即小兒勞損證也,亦名為童子勞,此當於虛損門求法治之。
至若變蒸之說,則辨在本條,并當詳察。
錢仲陽曰:潮熱者,時間發熱,過時即退,來日依時而發,此欲發驚也。
壯熱者,常熱不已,甚則發驚癇也。
風熱者,身熱而口中氣熱,乃邪外感也。
溫熱者,肢體微熱,熱不已則發驚搐。
壯熱惡風寒,為元氣不充,表之虛熱也。
壯熱不惡風寒,為外邪所客,表之實熱也。
壯熱飲湯,為津液短少,裏之虛熱也。
壯熱飲水,為內火銷爍,裏之實熱也。
脈尺寸俱滿為重實。
尺寸俱弱為重虛。
脈洪大,或緩而滑,或數而鼓,此熱盛拒陰,雖形證似寒,實非寒也。
熱而脈數,按之不鼓,此寒盛格陽,雖形證似熱,實非熱也。
發熱惡熱,大渴不止,煩躁肌熱,不欲近衣,其脈洪大,按之無力,或兼目痛鼻乾者,此血虛發熱也,當補其血。
如不能食而熱,自汗出者,氣虛也,當補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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