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七天集雜證謨死生經義神氣死證二】
●五常政大論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
根於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
●移精變氣論帝曰:余欲臨病人,觀死生,決嫌疑,欲知其要,如日月光,可得聞乎?
岐伯曰: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先師之所傳也。
色以應日,脈以應月,常求其要,則其要也。
治之要極,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帝曰:善。
●邪客篇曰: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臟堅固,邪弗能容也。
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
●營衛生會篇曰:營衛者精氣也,血者神氣也,血之與氣,異名同類焉。
●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
故人生有兩死而無兩生。
●疏五過論曰: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
●湯液醪醴論帝曰:形弊血盡而功不立者何?
岐伯曰:神不使也。
帝曰:何謂神不使?
曰:鍼石,道也。
精神不進,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
今精壞神去,營衛不可復收。
何者?嗜欲無窮,而憂患不止,精神弛壞,營澀衛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
病成名曰逆,則鍼石不能治,良藥不能及也。
●逆調論曰:人生與志不相有,曰死。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mobile.78951.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