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二十八必集雜證謨咽喉論治共九條】
1.火證喉痺,悉宜以抽薪飲主之。
火不甚者,宜徒薪飲主之。
凡肝膽之火盛者,宜以芍藥,梔子,龍膽草為主。
陽明胃火甚者,宜以生石膏為主。
若大便秘結不通,則宜加大黃,芒硝之屬,通其便而火自降。
凡火浮於上,而熱結於頭面咽喉者,最宜清降,切不可用散風升陽等劑。
蓋此火由中,得升愈熾。
經曰:高者抑之,正此之謂,非火鬱宜發,及升陽散火之義。
學者於此,最當體察,勿得誤認其面目。
凡外治火證腫痛之法,宜以木別子磨醋,用鵝翎蘸攪喉中,引去其痰,或另少和清水,免其太酸,時時呷嗽喉中,不可嚥下,引土其痰為更善,漱後以代匙散吹之,仍內服煎藥,自無不愈。
凡火壅於上,而食物之治,最宜雪梨漿,綠豆飲之屬為妙。
若南方少梨之處,或以好蘿蔔杵汁,和以清泉,少加玄明粉,攪勻徐徐飲之,既可消痰,亦可清火。
凡單雙乳蛾,若毒未甚,膿未成者,治之自可消散,若勢甚而危者,必須砭出其血,庶可速退,此因其急,亦不得已而用之也。
又古法用三稜鍼刺少商穴出血,云治喉痺立愈。
2.陰虛喉痺,其證亦內熱口渴喉乾,或唇紅頰赤,痰涎壅盛,然必尺脈無神,或六脈雖數而浮軟無力,但察其過於酒色,或素稟陰氣不足,多倦少力者,是皆腎陰虧損,水不制火而然。
火甚者,宜滋陰八味煎,加減一陰煎之類主之。
火微而不喜冷物,及大便不堅,小便不熱者,宜六味地黃湯,一陰煎之類主之。
若因思慮焦勞,兼動心火者,宜二陰煎主之。
3.格陽喉痺,由火不歸元,則無根之火客於咽喉而然,其證則上熱下寒,全非火證。
凡察此者,但診其六脈微弱,全無滑大之意,且下體絕無火證,腹不喜冷,即其候也。
蓋此證必得於色慾傷精,或泄瀉傷腎,或本無實火,而過服寒涼,以傷陽氣者,皆有此證,速宜用鎮陰煎為上,八味地黃湯次之,或用蜜附子含嚥亦妙;若再用寒涼,必致不救。
4.陽虛喉痺,非喉痺因於陽虛,乃陽虛因於喉痺也。
蓋有因喉痺而過於攻擊,致傷胃氣者,有艱於食飲,倉廩空虛,亦傷胃氣者,又有氣體素弱,不耐勞倦而傷胃氣者。
凡中氣內虛,疼痛外逼,多致元陽飛越,脈浮而散,或弱而澀,以致聲如鼾睡,痰如拽鋸者,此肺胃垂絕之候,速宜挽回元氣,以人參一味濃煎,放心徐徐飲之。
如痰多者,或加竹瀝薑汁亦可。
如遲,多致不救。
如作實火治之,則禍如反掌。
5.喉癬證,凡陰虛勞損之人,多有此病。
其證則滿喉生瘡,紅痛久不能愈,此實水虧虛火證也,宜用前陰虛喉痺之法治之。
若多欬嗽肺熱,宜以四陰煎之類主之。
若滿喉生瘡,破爛而痛者,宜用牛黃益金散吹敷之,仍內服滋補真陰之劑,自可全愈。
6.瘟毒喉痺,乃天行瘟疫之氣,其證則咽痛項腫,甚有頸面頭項俱腫者,北方尤多此病,俗人呼為蝦蟆瘟,又名顱鶿瘟,亦名大頭瘟,此濕熱壅盛,最凶之候,宜清諸經之火,或瀉陽明之熱,當察緩急而治之。
東垣有普濟消毒飲,專治瘟毒喉痺,百發百中。
7.鎖喉風證,時人以咽喉腫痛,飲食難入,或痰氣壅塞不通者,皆稱為鎖喉風,而不知有真正鎖喉風者,甚奇甚急,而實人所未知也。
余在燕都,嘗見一女子,年已及笄,忽一日於仲秋時,無病而喉竅緊澀,息難出入,不半日而緊澀愈甚。
及延余視,診其脈,無火也,問其喉,則無腫無痛也,觀其貌,則面青瞠目不能語也,聽其聲,則喉竅之細如鍼,抽息之窘如線,伸頸掙命求救,不堪之狀甚可憐也。
余見而疑之,不得其解,然意謂風邪閉塞喉竅,非用辛溫不能解散,遂以二陳湯加生薑煎而與之,毫忽無效。
意復用獨參湯以救其肺,然見其勢危若此,恐滋怨謗,終亦未敢下手。
他醫見之,亦但束手而已。
如此者,一日夜而歿。
後又一人亦如此而歿。
若此二人者,余至今莫識其所以病,此終身之疑竇,殊自愧也。
然意必肺氣竭絕而然,倘再有值此者,恐非獨參湯決不能救,故筆諸此,以俟後之君子虛心詳酌焉。
8.楊梅結毒,有喉間潰爛作痛,久而不愈者,此非喉痺之屬,乃楊梅瘡毒也,宜仙遺糧湯;甚者,宜以土茯苓煎湯吞五寶丹。
9.諸物哽於喉中,或刺或骨,必有鋒芒之逆,所以刺而不下。
凡下而逆者,反而上之則順矣,故治此者,當借飲食之勢,涌而吐之,使之上出,則如拔刺之捷也。
若芒刺既深,必欲推下,非惟理勢不能,必且延遲,或食飲既消,無可推送,以致漸腫,則為害非細矣。
凡諸骨鯁,或以餳糖一大塊,滿口吞而嚥之;或用韭菜煮略熟,勿切,吞下一束,即裹而下,亦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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