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十從集雜證謨諸風論治中風共三條】
凡治風之法,宜察淺深虛實,及中經中臟之辨。
蓋中經者,邪在三陽,其病猶淺;中臟者,邪入三陰,其病則甚。
若在淺不治,則漸入於深;在經不治,則漸入於臟。
此淺深之謂也。
又若正勝邪者,乃可直攻其邪;正不勝邪者,則必先顧其本。
此虛實之謂也。
倘不知此,則未有不致敗者。
大風大寒直中三陰致危者,必用[金匱]續命湯去石膏治之。
若風寒在經,而頭痛惡寒,拘急身痛者,宜麻黃湯,麻桂飲隨證加減主之;甚者亦宜續命湯。
若頭痛,有汗,惡風者,宜桂枝湯或五積散。
若風邪在經,熱多寒少,而為偏枯,疼痛,發熱者,宜大秦艽湯主之;甚者愈風湯亦可。
風寒諸病,無非外感證也。
如輕淺在肺者,則為傷風;稍深在表裏之間者,則為瘧疾;留連經絡者,則為寒熱往來;偏傳六經,徹內徹外者,則為傷寒,瘟疫;久留筋骨者,則為風痹,痛風,或為偏風;風熱上壅者,則為大頭時毒;風濕相搏者,則為大風癘風;浮在肌膚者,則為斑疹瘡毒;感在嶺南者,則為瘴氣。
凡此者,皆外感風寒之病,俱有門類,方論具載各條。
舍此之外,但無表證者,均不得指為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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